null第四讲 儒家的法律思想第四讲 儒家的法律思想重点掌握:
1、孔子以“仁”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2、孟子以“仁政”为中心的法律思想
3、荀子礼法相结合的法律思想
4、儒家法律的特点学派简介学派简介 儒家学派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最早的一个学派,同时也是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
1、“儒”的由来
指专门从事教育和执掌礼仪的人。
2、儒家的代表人物
孔子——创始人,春秋末期
孟子——战国中期
荀子——战国末期null3、儒家学派的发展
(1)先秦儒家
(2)秦汉以后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
4、儒家主要法律思想
礼治、德治、人治一、孔子以仁、礼为核心法律思想:一、孔子以仁、礼为核心法律思想:人物简介:
孔子、名丘,子仲尼,春秋末期鲁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最深远的思想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现存《论语》一
是研究其思想的主要资料。法律思想:法律思想:1、以“仁”为核心,“仁”与“礼”相结合的法律观
——“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出发点。
(1)“仁”的基本含义
“仁”是一种道德观念,含义非常广,包括许多方面,诸如孝、悌、忠、信、恭、宽、敏、敬诚、忠恕等等。
基本含义 : “仁者,爱人”
—— “忠恕”之道null“忠恕”之道
A、“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B、“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2)“仁者,爱人”思想的特点
A、广泛性—— 对象包括了“庶人’
B、宗法性
C、等级性
D、强制性null(3)“仁”与“礼”的关系
“克己复礼为仁”
——即克制自己的欲望,约束自己的视听言行,使之符合礼的要求。
纳仁入礼,仁与礼相结合
礼是一种伦理规范和
仁是一种伦理观念和品德
一方面,用道德的力量来促进和约束人们遵守周礼null另一方面,可利用周礼的强制力量来保证仁德
复礼是目的,仁是复礼的手段,二者互为因果,真正的目的还在于维护西周以来的宗法等级秩序2、礼治思想2、礼治思想null(1)对周礼的修正
A、纳仁入礼
B、礼下庶人
C、举贤才 null(2)“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礼是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
A、主张“正名”,以法律维护“君臣父子”的等级名分。
纠正各种违反周礼
的等级名分的现象,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nullB、主张“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C、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论与.子路》记载:“叶公与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直直躬者异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nullD、反对“铸刑鼎”
晋国执政越鞅“铸刑鼎”,公布范宣子制定的刑书。
——激烈批评,反对乱立法和立乱法。3、德治思想3、德治思想(1)先教后刑,强调道德感化的作用。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导之以德:
A、统治者必须推行德治,表现为宽惠使民,轻徭薄赋,省法轻刑。
B、为人民树立道德榜样,启发民众的心理自觉。null“齐之以礼”:
A、一是统治者要模范的遵守礼的规定,从而感化和影响群众;
B、二是所有的人都应该用礼来规范自己,用礼来约束道德。这样,德化和礼教的结合就能防止犯罪和反叛。null(2)宽猛相济,以刑罚辅助德教。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德主刑辅
(3)以德去刑,德教具有消灭犯罪的功能。
人性论——“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反对不教而杀,主张以德去刑
——以德去刑4、人治思想4、人治思想人治思想在立法、司法中的表现:
(1)“人存政举”,由圣贤治国立法。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政事的兴废,取决于当权者个人是否贤明。贤者当政,国家兴盛,奸邪当道,国家灭亡。
贤臣辅佐国君
举贤才 “近不失亲”
“远不失举”null(2)“身正令行”,执政者应带头遵守礼法。
“政者,正也”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null构筑了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为古代伦理主义的法律文化奠定了基础。
奠定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使之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长期居于统治地位。
孔子的法律思想具有两面性,要注意
。
二、孟子以“仁政”为中心法律思想二、孟子以“仁政”为中心法律思想人物简介
孟子,名轲。战国中期邹国人,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现存《孟子》一书,是研究其思想的可靠材料。1、仁政思想1、仁政思想(1)思想背景:
战国中期,各诸侯国相继进入封建社会。
社会矛盾加深:封建地主阶级土地兼并、两极分化严重、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统治者穷奢极欲、横征暴敛;各诸侯国之间相互攻伐、战争连年
面临问
:对内加强统治以实现国家稳定。对外兼并他国以实现全国统一。null孟子主张:反对兼并战争,极力提倡“仁政”,反对暴政,主张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以此来缓和阶级矛盾,争取民心。从而“行仁政而王”。
(2)性善论——理论基础
四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 ——仁、义、礼、智
孟子第一个提出的了系统的性善论,将儒家法律思想置于“性善论”的基础之上。null(3)“仁政”在法律思想上的体现
A、“正经界”——保障土地私有
划分和确定土地的疆界,土地归属确定,使民有“恒产”。
B、“薄税敛”——征收赋税徭役有定制
C、“省刑罚”——反对繁法苛刑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2、人治论2、人治论(1)国家的治乱,取决于“圣王”、“贤臣”
(2)“惟仁者宜在高位”3、民贵君轻,暴君放伐3、民贵君轻,暴君放伐——重民思想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君臣对等、暴君放伐
null 孟子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了系统的“性善论”和“民为贵”的思想以及完整的仁政学说,从而形成了儒家的‘道统”,即“孔孟之道”。
三、荀子的礼法统一观三、荀子的礼法统一观(一)人物简介 荀子,名况。战国末期赵国人,先秦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现存《荀子》一书,是研究其思想的主要资料。(二)礼法统一观(二)礼法统一观 理论背景:战国末年,诸侯割据逐步走向天下统一,思想领域百家交融,万流归宗。
荀子思想的主要特点是礼法结合,使儒法两家趋于合流。1、礼、法起源1、礼、法起源(1)对天人关系的认识——“明于天人之分”
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自然界运行有自己的规律
“制天命而用之”,人定胜天
“人能群”——分——礼、法null(2)性善论
“人之性恶,其善伪也”
“化性起伪”2、引法入礼,礼法结合2、引法入礼,礼法结合(1)以“明分使群”的礼法起源论论证封建官僚等级制的必要和合理。
(2)荀子强调礼的实质和作用在“分”、“别”,即区别等级。
(3)突出礼的客观性、强制性和制度性。
(4)主张以礼“举贤能”,确立官僚等级制。 ——“无德不贵,无能不官” 意义:意义: 荀子的引礼入法,真正使“礼治”成为国家的制度和政策,成为完整而系统的学说。也就是说,荀子是第一个提出系统的“礼治”理论的思想家。3、隆礼重法,教化与刑罚并用3、隆礼重法,教化与刑罚并用“隆礼重法则国有常”,礼和法是治国所必不可少的两手。
“不教而诛” “教而不诛” “诛而不赏”
“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4、重视“法义”,严格执法4、重视“法义”,严格执法1、区别“法义”、“法数”、“类”
(1)法义:即法学基本原理、精神实质
(2)法数:即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
(3)类:案例类推null(4)三者关系:
“法义”是“法数”的指导,
“法数”是“法义”的体现,
“类”作为“法数”的补充;
精通“法义”,严守“法数”,以“类”补充,有了这三个方面,执行法令才能运用自如。null2、严于执法、罪刑相称
(1)公布法令,杜绝私情
(2)严格执法,信赏必罚
(3)赏当贤、刑当暴、罪刑相称
(4)主张废除族刑
(5)否定“象刑”,主张以重刑惩恶5、“有治人,无治法”5、“有治人,无治法” ——只有善于治国的人,不存在善于治国的法。国家的治乱取决于是否贤人当政,而不在于有没有良好的法律。
(1)决定国家治乱兴亡的是充当统治者的人,而不是法令。 “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
(2)法是人制定的,作为统治者的人决定着作为国家制度的法律的好坏。null(3) 法要靠人来掌握和执行。
(4) 法律不能随实际情况而变化,要靠人的灵活性和应变性弥补法律的不足。
null思考:
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对当今现实有何借鉴意义?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一)推崇礼治,主张“为国以礼” (一)推崇礼治,主张“为国以礼” 周礼:内容广泛,包括政治、军事、司法、行政、道德教化、宗教祭祀、甚至丧葬嫁娶等各个方面,是调整社会生活各方面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具有宪法的地位,代表的是一种国家制度,即确立和维护统一的贵族政体和君臣等级秩序的制度。null改造礼的过程
孔子——以仁入礼,突出礼的伦理性和强制性
孟子——倡导“仁政”,使礼成为国家意志的表现
荀子——沟通礼法,使礼理论化,系统化、制度化。null1、以“五伦”为中心,强调“正名分”
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
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2、以家族为本位,强调“孝”、“忠”
孝:对父系家长的绝对尊从。
忠:对君主的忠诚和服从。
“孝慈则忠”
3、以等差为基础,强调“别贵贱”
null特点:
维护礼的权威性
向往礼所规定的等级制度
追求礼所包括的人道主义精神
强调礼对刑罚的指导意义。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二)重视德治,主张为政以德(二)重视德治,主张为政以德德刑并用,以刑辅德
注重教化,以德去刑
恤刑慎杀,先教后刑
特点:
重视民众价值
重视教化作用
主张恤刑慎杀(三)强调人治,主张为政在人 (三)强调人治,主张为政在人 人治与德治、礼治的关系
——人治是由德治、礼治派生的
圣贤决定礼法
“身正”则“令行”
法先王,顺人情null特点:
强调君主的决定性作用
强调尊贤使能
强调人对法律的支配作用
——儒家的法律思想,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