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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宿管理规定

2014-01-27 8页 doc 50KB 8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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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宿管理规定员工食宿管理规定 员工食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住宿和餐饮行为及其管理行为,维护员工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行政资源管理基本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服务于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员工食宿统一归口人力资源中心管理,具体由行政部承担管理职能。 第四条 管理权责 (一)由行政经理承担管理责任,其他人员作如下协助: 1、物管员监督宿舍内部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管理水电和门窗等。 2、保安监督宿舍违纪违规事宜。 (二)员工食堂的日常运作由厨师长管理,对行政经理负责;行...
员工食宿管理规定
员工食宿管理规定 员工食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员工住宿和餐饮行为及其管理行为,维护员工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行政资源管理基本》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服务于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员工食宿统一归口人力资源中心管理,具体由行政部承担管理职能。 第四条 管理权责 (一)由行政经理承担管理责任,其他人员作如下协助: 1、物管员监督宿舍内部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管理水电和门窗等。 2、保安监督宿舍违纪违规事宜。 (二)员工食堂的日常运作由厨师长管理,对行政经理负责;行政经理和员工生活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 1、厨师长——负责员工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调派、费用控制;负责各类物资的采购和帐务处理;制作膳食;确保准时开餐;对食品质量负全责;每周日下午公布下周菜谱。 2、厨师——按厨师长的要求制作膳食,完成厨师长交代的各项工作,对厨师长负责。 3、厨工——按厨师长的要求完成包括清洁、帮厨等各项工作,对厨师长负责。 4、花工——统计用餐人数,制作《实际用餐明细表》,就该项工作对厨师长负责。 5、保安员——检查、核对(称重)食堂采购的所有物资的数量,在相关单据上签名确认,向行政经理负责;监督员工违纪行为,向安保专员负责。 6、行政经理——负责食堂供应商的审定、价格稽核、帐务审核、员工满意度调查和问题发现与整改跟进。 7、员工生活委员会——食堂生活的建议,包括菜谱、卫生、管理等;员工伙食的监督,包括食品价格、食品卫生、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卫生等;调查、收集、反馈员工,讨论改善对策,监督决议的落实;监督员工不良生活习惯的改善,协助行政管理单位和安全内保单位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8、相关单位——采购部负责燃料(柴油)的采购,食堂需写《物料申购单》;财务部负责建立《员工伙食费用明细帐》。 第五条 本条例由人力资源中心起草,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董事长批准生效。修改时亦同。人力资源中心享有解释权。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六条 申请住宿条件,原则上除外宿人员外均提供住宿。 分配如下: 房间类别 级别 对应职位 套房或单人房 总监级或以上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单人房 不限 双职工 标准2人间 经理级 经理、副经理 标准6人间 文职/组长级 办公室人员、特殊工种、组长、副组长 标准8人间 员工级 师傅、技工、普工、学徒工 注:特殊情况视情形而定,以人力资源中心安排为准。 第七条 住宿费用 (一)总监级以下人员:水电费由住宿人员平均承担,免房租; (二)总监级或以人员:水电费公司每月承担100元,免房租; (三)双职工:水电费自行承担,房租每月收取100元; 第八条 特别规定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双职员工住房: 1、夫妻双方均在公司服务; 2、夫妻一方在公司连续服务已满半年,另一方在公司连续服务已满一年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员工事项请示报告》提出申请,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3、当住房资源不足时,按“双职员工合计工龄优先”和“外宿不予补贴”的原则 处理。 第九条 维修服务 基础设施的维护由物管员负责,每月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故障立即维修。 平时的维修由宿舍成员填写《后勤设施维修申请》,交予保安室,行政部收到申请单后,应安排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结案。 第三章 餐饮管理 第十条 餐饮费用 (一)员工伙食费用分为“日常伙食费”和“加餐伙食费”两类,由主食品费用、副食品费用、调味品费用、肉食品费用、蔬菜费用、水果费用、维护费用等七项组成,行政部和财务部分别建立的电子帐和明细帐均按此分类设置,以便统计分析。 (二) “日常伙食费”的标准为6元/天/人,早中晚餐一般按1元、2.5元、2.5元掌握使用;夜班员工超过22:30的,依据相关通知,按1元/人标准提供加班夜餐;加通宵员工,按3元/人标准提供加班夜餐。 (三)“加餐伙食费”的标准是,在日常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元/人;每周的水果费用,按300元掌握。 第十一条 食材采购(供应商评鉴、采购程序) (一)伙食供应商主要指粮油、干货和肉食品的供应商家。伙食供应商由厨师长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开发,行政经理组织员工生活委员会评审并签定。 (二)食材的采购按以下程序办理: 1、粮油和干货的采购:在接近安全存货量(7—15天用量)时,由厨师长以《物料申购单》报行政经理审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通知供应商送货。 2、肉食品和蔬菜的采购:由厨师长安排人员,在员工生活委员会委员的协同下,每日采购。 3、采购的复核(包括称重)工作由当班保安员负责,并在核对无误后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食品加工 (一)行政经理每月将在职(就餐)人员的省籍结构情况和员工满意度调查的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厨师长,指导食堂膳食的制作工作。 (二)厨师长根据员工结构、口味特征、生活习惯、员工反馈等,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制作膳食,并研究改进,不断提升食物质量,提升员工满意度。 (三)日常备餐的数量,按“当日打卡人数-外勤人数(宝安区外勤人员不含在内)-离职人数+新进人数+4名备餐人数”为标准,防止浪费。(注:可从保安值班室的《外勤单》和公告栏的《每日车辆调派令》中获取相关信息)。 (四)每月应补给员工伙食费的核算以“当日打卡人数-外勤人数(宝安区外勤人员不含在内)-离职人数+新进人数”作为员工实际用餐人数的标准。 (五)每餐的菜式应公告在适当位置,以便于员工选择。 第十三条 食品供应 开餐的时间和梯次由行政经理负责协调并公告执行。开餐时,食堂人员应集中力量以快速、均衡方式为员工提供服务,并征询员工在菜式、多少方面的意见。安保专员应安排保安员在员工餐厅值勤,处理员工违纪和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节日加餐 (一)每周,按1个/人的标准向全体就餐人员发放水果一次,并煲骨头汤等。 (二)每年端午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冬至、元旦节六个重要节日各加餐1次;餐费标准按4.2规定掌握,可以增加浑菜式、啤酒/饮料、水果;特殊节庆可配以棕子或汤圆。加餐费用从每月节余伙食费中开支,不足部分另行申请。 第十五条 招待用餐 来客招待用餐由接待部门提前1天通知行政经理,行政经理与接待部门商定用餐标准后通知厨师长;厨师长组织采购、备餐和进餐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存货管理 存货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干净,库存物品需分类摆放并贴上标签,存放指定地点。物品使用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安全库存量。每月最后一日,厨师长应组织库存盘点,编制《食堂月度库存盘点表》,并于次月2日报行政经理。 第十七条 帐务管理(原则、借支与核销、招待费用的帐务处理) (一)开办员工食堂是公司集体福利的重要措施,以“硬福利、非盈利”为宗旨;食堂帐务管理必须遵循“收支基本平衡,允许节余,不得超支;帐目清晰准确,日清月结,定期公布”的36字原则。 (二)借支与核销,按以下规定操作: 1、周转备用金:厨师长日常掌握900元备用金,用于日常周转; 2、肉食品费用、蔬菜费用、水果费用和维护费用,由厨师长提前1日以《借支单》方式,经行政经理审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向财务中心借款;采购完成当日,以《费用报销单》并附证明人签字的原始凭证,经行政经理初审、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财务复审后,呈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3、主食品费用、副食品费用、调味品费用在伙食供应商交货后,由厨师长以《费用报销单》并附伙食供应商的收据、验收人签字的《送货单》作为原始凭证,经行政经理初审、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财务复审后,呈报董事长批准后供应商到财务处结款; 4、上述报销凭证中的原始单据,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签字方为生效。 (三)来客招待费用另行列支,归口各业务中心控制,不得占用员工伙食费用。 第四章 生活安全与卫生 第十八条 宿舍的安全卫生管理 1、物管员确保宿舍门窗的完好,维修工作需在24小时内完成; 2、保安负责消防设施的完好; 3、宿舍卫生每月由保安检查一次,并评选出前三名和后三名,给予前三名宿舍的每位成员奖励10元/次,后三名的宿舍成员罚示10元/次。 第十九条 餐饮的安全卫生管理 1、厨师长必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食堂和餐厅整洁卫生,做到“三勤”:勤清扫、勤擦洗、勤消毒,达到“五无”:无脏物、无异味、无污迹、无毒、无菌; 2、食堂工作人员按1双/季的标准配备防滑鞋,并配备其他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炊事员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确保人员安全; 4、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及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到期应提前10天进行新办。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应报行政经理备案。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行政部的监管 (一)物管员每月不定期检查设备设施,保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卫生状况检查。 (二)行政经理每月不定期检查食堂的人员、设备设施、存货等的管理、卫生状况,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也可组织员工生活委员会委员共同检查或调查,以督促员工食堂不断改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 生活满意度调查 行政经理负责,至少每2个月组织一次员工对餐饮满意度的调查,征询员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调查结果公告。 第二十二条 违纪罚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记警告处理,扣除10分: 1、休息时间大声喧哗,开高音响,引发投诉的; 2、24:00时不熄灯; 3、在走廊上放置个人物品、在走廊晾晒衣物; 4、非特殊原因在宿舍用餐; 5、使用炉灶气具或电热丝、私拉乱接电线或插座; 6、离开宿舍未关闭水源或电源开关; 7、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 8、攀爬阳台或栏杆、打赤膊到走廓上; 9、打饭菜插队、乱倒剩饭菜、在草坪上用餐; 10、非工作原因进入厨房工作间; 11、用饮用水清洗餐具、用完餐不清理台面; 12、其他公司规章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记严重警告处理,扣除20分: 1、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2、其他公司规章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记小过处理,扣除30分: 1、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监督、指挥; 2、在宿舍内赌博; 3、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在阳台上往下抛杂物; 5、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6、其他公司规章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记小过处理,扣除50分: 1、饭菜不卫生引发员工不适的; 2、购买或烹饪过期变质食品导致员工中毒的; 3、未经批准,私自带非本厂人员留宿的; 4、男女员工互窜宿舍,引发投诉的; 5、有偷窃行为及其它不正当行为者(对偷窃者将送交国家公安机关处理); 6、其他公司规章规定的。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1、男女员工混睡,非法同居的; 2、其他公司规章规定的。 (五)食堂工作人员奖罚规则: 1、食堂工作人员的任何损公肥私行为,一经查实,追究经济责任后罚款200—300元并立即开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从2008年1月10日开始生效执行。其他公司规章与本条例相冲突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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