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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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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失败王安石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失败 王安石: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失败 专栏·改革史钩沉   车海刚   公元1068年,宋神宗熙宁元年,47岁的江西人王安石应诏,从江宁知府任上前往北宋帝都开封。翌年出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再翌年出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由此开启了一段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变革岁月。 王安石变法历时凡十六载,规模、范围和力度可谓空前绝后,却以失败告终。这次变法不仅在当时招致反对派的激烈抵制,后世也一直对其争论无休、毁誉不一。九百多年来,文人学者们不知为此打过多少笔墨官司。   变法路线图 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
王安石: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失败
王安石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失败 王安石: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失败 专栏·改革史钩沉   车海刚   公元1068年,宋神宗熙宁元年,47岁的江西人王安石应诏,从江宁知府任上前往北宋帝都开封。翌年出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再翌年出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由此开启了一段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变革岁月。 王安石变法历时凡十六载,规模、范围和力度可谓空前绝后,却以失败告终。这次变法不仅在当时招致反对派的激烈抵制,后世也一直对其争论无休、毁誉不一。九百多年来,文人学者们不知为此打过多少笔墨官司。   变法路线图 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或“熙丰变法”。严格地讲,后两种叫法更确切。“熙宁”是宋神宗赵顼的第一个年号,“元丰”是其第二个年号。自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至元丰八年(1085年)赵顼驾崩,变法贯穿于神宗在位之始终。可以说,没有神宗的亲手掌控和鼎力支持,就没有王安石变法的强力推进。后期,神宗对变法产生了犹疑和动摇,王安石经过两次罢相后隐退金陵,但他的变法路线总体上仍得以继续执行。 古今中外的任何改革,大抵都是基于困局与危机的逼迫。王安石所处的时代,北宋立国已逾百年,朝廷的处境可以归结为四个字:人多,钱少。一方面,由于北宋为集中皇权而不断增设官职、分解事权,官吏队伍连年持续膨胀,内外官人数在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年)即已达一万多人,到仁宗皇佑年间(1049-1053年)更是激增至两万多人,“十倍于国初”[1];另一方面,为了对外抵御辽和西夏的侵扰、对内防范军阀割据和农民暴动,加之严重的土地兼并迫使大量失地流民投身军旅,北宋的军队数量急速扩充,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已达125万之众,超过西夏全国的人口,战斗力却羸弱不堪。冗官、冗兵,自然导致了冗费。而地主富豪隐瞒土地逃避税赋,又造成财政收入锐减,政府陷于入不敷出的窘况。史料显示,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也就是神宗即位前两年,宋王朝的财政赤字接近1600万贯[2],相当于北宋初期一年的收入。用神宗登基之后三司使(财政部长)韩绛向他的话说,“百年之积,惟存空簿。”[3] 于是,通过发展生产、生财理财,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成为王安石倡导的变法方略。他先后向仁宗和神宗皇帝上书,力陈己见:“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4],“……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未暇理财而先举事则事难济”[5]。 王安石变法在立意上直面时弊,在态度上坚定无畏,在气势上轰轰烈烈。“天变不足惧,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6],这句曾被温家宝在2008年总理记者会上引用的名言,正是王安石改革信念和决心的宣示。综观王安石的变法措施及推行过程,的确践行了这“三不”。在他执政的八年中(熙宁二年至熙宁九年,1069-1076年),密集实行了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亦称募役法)、市易法、免行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裁兵法、置将法(亦称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太学三舍法、贡举法等若干新法。从这些新法的改革对象和涉及领域看,既包括对国家、地主、商人、农民之间关系的调整,也包括对军队体系的整顿,还包括对教育、科举的改造,几乎涵盖了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其中,以税赋改革、金融改革为手段,限制豪强兼并和大商贾、高利贷者的利益,强化国家对经济的直接管理和对财政的控制能力,是变法最核心的内容。 王安石变法的效果不能说不明显,最直接的体现是财政收入。有资料称,神宗去世的元丰八年(1085年),国家财政总收入达到8249.63万贯石,比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的6513.8万贯石多出1700多万贯石。[7]由于宋代实行货币加实物的税赋制度,研究者对岁入的统计历来多有差异,但变法前后朝廷财力大增却是公认的事实。史书所载“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8],即为其时情状的形象写照。通过变法,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所纾解。熙宁六年(1073年),宋将王韶率兵在今甘肃东南部、青海东北部一带攻打吐蕃,取得“熙河大捷”,收复了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在宋夏前线建立起有利的攻防态势。这在有宋一代军事史上是罕见的战绩,“宋几振矣”[9]。   败因三探 这样一场动机良好、声势浩大、收效貌似还不错的变法图强运动,最终为何功败垂成?后世的观察者,有人将其归咎于司马光等守旧党人的顽固反对,以及地主、富豪、官僚群体因利益受损而进行的强烈抗拒;也有人感喟于宋神宗后来的理念摇摆和过早离世。应该承认,这些均是引致王安石变法失败的重要因素,但又都不是决定性因素。有些与其说是变法失败的原因,不如说是变法操作不当引起的结果。我们不妨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解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根源。 从微观角度看,王安石作为变法的主导者,其性格及行为方式存在巨大缺陷。王安石素有“拗相公”之称,个性倔强,傲慢偏执。即便是在同神宗皇帝讨论时,也常常声色俱厉,有所抗辩。这对一位政治家和改革者而言,固然可以展现其意志的果敢与刚毅,但也因不擅变通和妥协,不肯接纳他人意见,失去了聚拢更多“同盟军”、形成更广泛的“改革共识”的可能性。据史料记载,王安石在变法之初,对于好友司马光的三次来信规劝,复书予以严词抗议,两人自此绝交。朝中的其他大臣,不论是王的荐主、上司或者友人,多因其我行我素而与之决裂。苏轼本来算不上彻底的守旧派,属于“可以争取的力量”,他的一些主张亦不无见地,却终被王安石执拗拒斥的姿态牢牢锁定在反对者一方。 正因为王安石的自信过厚和刚愎用事,而又求成心切、操之过急,未能针对新政在官僚阶层中作必要的宣讲和说服,把当时的大部分政治精英排除于改革阵营之外并推向对立面。反观他所任用和倚重的变法主力,则多有品性不端、投机钻营之辈,重个人利益而轻改革大局。尽管王安石自身的道德操守无可置疑,但是,用人不当难免遭受舆论责难,且由此埋下了新法在执行中变质的种子。 从中观角度看,王安石变法的现实操作同其设计初衷相比,出现了较大的落差和扭曲。以被视为变法“代作”的青苗法为例。在新法推行之前,民间有一些高利贷者,趁每年开春青黄不接时,向农民放贷,夏秋两收后再连本带息收回。实行青苗法的本意,是以利息相对较低的官方贷款替代民间高利贷,从而既可给农民减负,又能使政府增收——听起来兼顾了国家和农民两头的利益。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法律规定的农民自愿请贷(“不愿请者,不得抑配”)异化为官家强行派定,许多地方的取息竟从法律规定的二分提高到三分、四分甚至六分。这样一来,青苗钱无异于政府变相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比起先前尚属市场行为的高利贷,岂非大大的倒退? 免役法同样如此。免役法采用“使民出钱雇役”的改革,即废除各家各户轮流派人充当官衙职役的做法,改由官府花钱雇佣衙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等级分摊。此举的设想是实现解放生产力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双赢”;变差役为雇役,也确系一种进步。然而,实际执行的重点落在了役钱上。按照新法,原来享有免役待遇的官户、女户、寺观、未成丁等也须缴纳半数的“助役钱”,等于全民为政府雇佣“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买单;新法还规定各地官府可在定额之外加征20%的免役宽剩钱,以备灾年免征之用;更有一些官府假借名义科派差役,多征小户役钱。结果,该法激起大小、贫富民户的一致不满。 新法推行的诸般走样变形,既缘于变法方案本身的不完善或不合理,更为要害的,是改革执行人才的匮乏和相关官员借机牟利、寻租。 从宏观角度看,王安石变法受制于皇权专制的时代背景和体制特性,不可能处理好“国、官、民”三者的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构筑起保证变法成功的社会基础。 王安石说,“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10],还说要让“民不加赋而国用饶”[11]。无论这些话是发自真诚的亲民、悯农情感,抑或出于为变法树立道义制高点的考虑,都无需怀疑他在“富国”与“惠民、安民”之间寻求平衡的美好期望。遗憾的是,以变法的实绩衡量,富国大致是做到了,惠民、安民却远未实现。而且,“富国”在相当程度上是以攫取民众利益为代价的,“惠民”成了“扰民”,“公私两利”成了“与民争利”。 实际上,检视王安石变法的各项主要举措,“国进民退”的特征相当鲜明。除了前面例举的青苗法之外,均输法(由政府运输机构督办地方供应京城的物资,根据各地价格就贱、就便采购)、市易法(由官办的“市易务”管理商业市场、从事商品买卖,并向商人办理抵押贷款)等新法,也都是把原本由民间资本兴办的商贸和金融业务收归国家垄断经营,以此把利润从“民企”的口袋转移到政府的钱库。 有人套用今时的政治语言,试图透过王安石变法来考量国家(政府)的职能和使命,这实在是个伪命题。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君主专制时代,“国”以皇权为核、以官权为表,“国”之于民不过是个虚幻的概念。“国家垄断”实质就是皇家垄断、朝廷垄断,而在吏治不彰的背景下,又极易衍生出官府和官员的垄断。所以,我们看到,虽然王安石本人未从新政中渔利,但变法客观上为一批贪官提供了夹藏私货、鱼肉百姓的借口,易中天先生称之为“改革帮了腐败的忙”[12]。尤其是到了北宋末叶的徽宗崇宁、大观年间(1102-1110年),蔡京等人重又扯起新法大旗,行中饱私囊之实,遂有“熙丰法惠国、崇观法惠奸”[13]的慨叹。 另有人为王安石辩称,其“与民争利”之“民”主要是地主、大户、富商等“剥削阶级”,而不是一般平民。这在前文当中已经分析过了,不难发现,变法给中下民户、自耕农带来的好处亦很有限,他们的负担没有减轻,甚或还有加重,相应的社会矛盾并未缓和多少。 反对派对王安石变法最严厉的抨击就是“聚敛害民”。变法伊始,司马光在与王安石辩论时诘问:天底下的财富就那么多,不从老百姓那里拿,从哪里拿呢?(“不取诸民,将焉取之?”)[14]事实证明,司马光不幸言中了,理想主义者王安石“输”给了现实主义者司马光——传统农业社会的财富总量基本是恒定的,纵使“与民争利”非王安石所愿,却是欲益反损,“国富、官肥、民穷”坐实了对手的指控。这也算“播下龙种、收获跳蚤”吧。 在“国、官、民”的关系之中,“官”乃王安石变法的一大软肋。这也反映在对冗官问题的处理上。回到本文开篇时描述的情形,既然朝廷困于“人多、钱少”,解决之道不外乎两条:减人,生钱。这里隐含着一个逻辑关联:人多是因,钱少是果。故而“减人”是关键,以减人来节支。可惜,王安石变法的重头是“钱”,在“人”的方面少有作为——冗兵倒是减了一些[15],冗官则没有触及。要养活冗官就得敛财增收,增收的钱禁不起冗官消耗,就得加大力度敛财,而敛财又靠官吏执行,贪官趁机谋私更使敛财无度……这一恶性链条早已注定变法的结局。 公元1085年,自称“自古之君臣,如朕与安石相知绝少”[16]的宋神宗赵顼去世。9岁的哲宗赵煦继承了父亲的皇位,改元“元祐”,由他的奶奶宣仁太后高氏垂帘听政。高太后起用司马光执政,新法被悉数废除,史称“元祐更化”。次年(1086年,元祐元年)农历四月,王安石郁然病逝于江宁(今南京),享年65岁。令人唏嘘的是,他早年的朋友、后半生的“政敌”司马光,也在五个月后离世。 行文至此,有必要提上一句:王安石与司马光(以及苏轼),尽管政见相左,却终生保持了君子之谊。王安石执政时打击反对派,但绝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王安石辞世后,病榻上的司马光对其道德文章表达了赞佩,并建议“朝廷宜加厚礼,以振浮薄之风”[17]。而王安石和苏轼,在彼此失势落难之际,都曾为对方仗义执言。这几位在中国文学史和政治思想史上声名显赫的先贤,诠释了那个时代士大夫的德行与气节。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这是熙宁八年(1075年),王安石在回京复任宰相途中写下的一首诗。那时他大概不会想到,自己和自己力推的变法大业都只剩下十年寿命;他更不会想到,变法失败后仅过了41年,北宋王朝即告覆灭。   千年“遗产” 王安石和司马光身后,新旧两党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北宋王朝的最后半个世纪,在党争的泥淖和政策拉锯战中度过。哲宗和徽宗统治期间,均曾一度复归“王安石路线”(大多只是名义上的),但历史没能再给他们机会,不久,宋室即蒙受“靖康之难”。 无论如何,王安石为后人留下一笔丰厚的思想遗产。自南宋以降,人们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或褒、或贬、或折中,莫衷一是。 宋廷南渡之后,将国破家亡的罪责由蔡京乱政上溯至王安石及其变法。自此,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导致北宋亡国,成为从南宋直到晚清七百多年内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的首要观点。其间虽不乏对王安石变法持褒奖或肯定意见者,但显然不是主流。进入20世纪,关于王安石变法的评议发生了颠覆性改变。先是梁启超奋起为王安石变法翻案,盛赞王安石“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并把王的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保甲法等类比为近代文明国家的银行、税收、警察体系。及至民国时期,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被认为与王安石变法思想多有承袭和吻合,蒋介石政府提倡研究王安石变法。新中国成立迄今,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支配地位的史学界,总体对王安石变法抱以正面评价。当然,这种评价与梁启超以来的评价有所差别,在赋予变法历史进步意义的同时,也指出了它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18] 在国外,王安石变法亦受到颇多关注。最耳熟能详的,当属列宁的论断——“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19]。曾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担任农业部长、后任美国副总统的华莱士,1944年访华时对王安石变法推崇备至,誉其为中国史上推行“新政”第一人,并以罗斯福新政与王安石变法相较。[20]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21]。近千年来,各色人等对王安石变法的种种解读、剖析、反思,莫不倾注着各自的立场和情感,按照自身的需要来演绎其是非曲直。历史的玄妙还在于它是一连串“偶然”的组合,这给了人们想象的空间。总是有人假设宋神宗活得更久一点,或者他的后任帝王有宋太宗赵光义那样的雄才大略,中国的历史演进会是怎样……其实,尽力抛除这些主观色彩去回望王安石变法,那就是一场统治集团面临危机时的革新自救而已,它的失败既不该为北宋亡国担责,也不值得过分惋惜,更不必刻意放大其价值、拔高其意义。新党也好,旧党也罢,谁都无力阻止一个专制王朝覆亡的命运。 最后,引述一段秦晖先生的话作结:“王安石说是要‘摧制兼并,均济贫乏’,似乎颇有‘社会主义’的味道;而司马光主张‘国家不与民争利’,似乎很有‘自由主义’风采。不幸的是实行下来,……国家的‘自由放任’只能放出无数土皇帝与土围子,却放不出一个中产阶级,而国家的经济统制也只会‘与民争利’,却统不出个社会保障。王安石搞不成‘福利国家’,正如司马光搞不成‘自由市场’。”问题的症结在哪里?秦晖的解答:“双方都不是受权于民,而且弄权无制约”,因此,“这两种政策轮番上场到后来都加剧了王朝的治理危机,北宋也就在‘尺蠖’的一放一缩中走向危机,最终在危机中灭亡。”[22] 如果非要借由历史来寻得某种启示的话,这便是王安石变法的最大镜鉴。 [1] [北宋]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七八。 [2] 准确的计量单位应为“匹贯石两”。北宋允许以等价货物交换,绢以“匹”计、钱以“贯”计、谷物以“石”计、金银以“两”计。 [3]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九。 [4] [北宋]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5]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 [6] [元]脱脱等:《宋史·王安石传》。 [7] 李寻:《追问王安石变法》,载《天下》2011年第1辑。 [8] [元]脱脱等:《宋史·安焘传》。 [9] [清]颜元:《宋史评》。 [10]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 [11] [北宋]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十九。 [12] 易中天:《帝国的惆怅》,文汇出版社2005年版。 [13] [元]脱脱等:《宋史·孙傅传》。 [14] [元]脱脱等:《宋史·食货志》。 [15] 有资料称,王安石变法裁减冗兵近40万人。参见李寻:《追问王安石变法》,载《天下》2011年第1辑。 [16] 参见梁启超:《王安石传》,东方出版社2009年版。 [17] [北宋]司马光:《与吕公著书》。 [18] 参见李华瑞:《王安石变法研究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9] 语出列宁1906年所作《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一文。有学者在查考原文后认为,列宁并未对王安石提出正面评价,称赞之说系断章取义的误读。参见李存山:《列宁评价王安石的一个误引》,载光明网2004年11月10日。 [20] 参见李超民:《王安石变法与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新政》,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21] [意]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22] 秦晖:《共同的底线》,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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