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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护理百科

2013-11-12 10页 doc 89KB 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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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护理百科国家二级育婴师 目录 一、说明 二、培训目标 三、模块设置与培训要求 1. 模块一 生活照料 2. 模块二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3. 模块三 教育 4. 模块四 培训与指导 5. 模块五 业务管理 四、培训方式方法建议 五、推荐教材 六、证书 展开 一、说明 二、培训目标 三、模块设置与培训要求 1. 模块一 生活照料 2. 模块二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3. 模块三 教育 4. 模块四 培训与指导 5. 模块五 业务管理 四、培训方式方法建议 五、推荐教材 ...
婴幼儿护理百科
国家二级育婴师 目录 一、说明 二、培训目标 三、模块设置与培训要求 1. 模块一 生活照料 2. 模块二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3. 模块三 教育 4. 模块四 培训与指导 5. 模块五 业务管理 四、培训方式方法建议 五、推荐教材 六、证书 展开 一、说明 二、培训目标 三、模块设置与培训要求 1. 模块一 生活照料 2. 模块二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3. 模块三 教育 4. 模块四 培训与指导 5. 模块五 业务管理 四、培训方式方法建议 五、推荐教材 六、证书 展开 编辑本段一、说明 国家二级育婴师,又称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育婴技师、特级育婴师,是育婴师职业中的最高等级。目前列入鉴定公告、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的育婴师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培训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上海市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写的《育婴师》职业,《上海市职业开发技术(试行稿)》制定。计划以现代0-3岁婴幼儿生理卫生保健科学,儿童心理科学和0-3岁婴幼儿教育理论为理论基础,结合现代家庭及其家长的需求,依据《上海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以培养育婴师的实践能力为导向,制定科学性、先进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培训方案。采用理论知识主导的模块结构,组成五个模块,每个模块内设置若干个二级模块(单元)。整个培训计划适用于传统的基地式培训,也适用于网络传播资源共享的远程式培训。 编辑本段二、培训目标 通过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学员需在了解营养学、婴幼儿常见疾病、不同文化的知识和科研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具备比较熟练应用生活照料和卫生护理的基本技能,掌握照料、教育乳婴儿的基本方法,形成在乳婴儿照料、护理、教育、等方面比较深入的思考,能够在社区或各类早期教育的机构中参与教养、辅助乳婴儿的家长,或者参与婴幼儿教养的业务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三、模块设置与培训要求 该职业等级培训主要设置以下模块: 模块一 生活照料 使学员初步掌握营养学专业知识,能够熟悉并且运用营养知识设计个别化营养方案。 模块二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使学员能够初步掌握婴幼儿常见疾病及其治疗方法,了解儿童康复治疗的基本知识和康复方法,能够识别婴幼儿常见疾病,协助医生,实施治疗方法或基本的康复治疗。 模块三 教育 使学员了解不同文化(民族、宗教、国家等)、法规(政策)知识,了解科研方法的种类与应用以及论文的撰写与答辩,能够熟悉并且应用有关文化(民族、宗教、国家等)和法规(政策)知识,能够进行基本的研究,撰写论文。 模块四 培训与指导 使学员初步掌握指导与培训的原则与方法,能够在社区、早教中心等教养机构,根据婴幼儿的年龄特点、个体差异,进行养育指导,能够对育婴员、育婴师、高级育婴师进行业务培训。 模块五 业务管理 使学员初步掌握标准制定与评估的方法,初步掌握业务技术更新与开发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能够进行制订有关业务标准,参与评估,并且开发、设计业务技术。 编辑本段四、培训方式方法建议 根据特级育婴师的特点,培训采取理论知识和专题知识结合的授课方式进行。在理论知识的授课时,建议采用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式、专题讨论式、主题发言式、考察调查访问式、工作实例参与式等。 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适时推出育婴师(员)国家职业标准 在这样一个社会需求的大背景环境下,为了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理顺中国早期教育市场,使婴幼儿父母真正了解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7月开始组织国内婴幼儿卫生保健、营养、教育、心理专家,制定了《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写了《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于2003年2月正式颁布。提出了科学育婴的理念和知识体系以及训练方法,突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从育婴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首次将从事0-3岁婴儿护理和教育的人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来认定,为了保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全面推出国家育婴师(员)职业就业准入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育婴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认证体系。 育婴教育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需求应运而生的新兴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制定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程》、《考试题库》到教学方法、课件平台、考试鉴定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并形成规范的培训鉴定认证体系、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质量。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可以使准备就业、择业的人员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使已经在职人员充实知识、提高技能和综合素质,在日益规范、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中实现个人价值,实现育婴职业社会化、服务职业化,促进中国早期教育市场的发展。 编辑本段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育婴员、育婴师和高级育婴师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均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和审定的人员有:丁宗一、万燕、王练、王书荃、王丽瑛、吴凤岗、杜丽蓉、张斌、张立中、陈英、陈蕾、陈学锋、胡红星。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北京华夏汇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 六、本职业在2005年起开始在北京培训,由北京金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担相应培训工作。 编辑本段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育婴员 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编辑本段考试级别 一、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经考试合者,由中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等级的技能证书,(全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证书CVEQC初级、中级、高级;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等,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4、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1]​ 5、基本文化程度:本科毕业。 6、培训要求: ⑴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⑵培训教师:培训育婴员、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⑶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40平方米和相关育婴设备(婴儿床、洗涤用具、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图书、挂图、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 8、鉴定要求 ⑴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⑵ 申报条件 ※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⑶鉴定方式:本职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⑷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⑸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取抽签方式,每人操作四个工作内容。 ⑹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实际操作训练场地。 编辑本段从业要求 ⑴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⑵育婴员职业道德与修养 ①热爱儿童,尊重儿童。② 爱岗敬业,优质服务。③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⑶育婴员工作守则 基础知识 ⑴ 0—3岁婴儿解剖及生理发育特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神经系统、感觉系统。 ⑵0—3岁婴儿心理发展特点:感知觉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注意特性、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意识、情绪与情感、意志力、气质特征、言语能力。 ⑶0—3岁婴儿营养:热能、营养素的基本知识、营养需要、膳食评价与营养行为。 ⑷0—3岁婴儿教育:教育意义、教育特点与内容、教育原则与方法。 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宪法的相关知识、母婴保健法的相关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知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相关知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知识、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工作要求 育婴员 编辑本段育婴师专业知识 1生活照料 (一)饮食 ⒈ 能够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⒉ 能够正确冲调奶粉 ⒊ 能够正确准备用具和喂哺婴儿 ⒋ 能够制作泥糊状食品并正确喂食 ⒌ 能够正确选择、搭配、制作固体食物 ⒈ 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及喂养方法 ⒉ 奶具使用和消毒的知识 ⒊ 喂哺的方法 ⒋ 制作泥糊状食物和固体食物的知识 ⒌ 营养素的基本知识 (二)饮水 能够运用正确方法给不同年龄的婴儿喂水 不同年龄婴幼儿的喂水方法 (三)睡眠、二便、三浴 ⒈ 能够营造温度、光线、声音、通风、睡具等适宜的睡眠条件 ⒉ 能够正确包裹婴儿 ⒊ 能够给(训练)婴儿穿脱衣服 ⒋ 能进行婴儿二便后的清洁处理 ⒌ 能为婴儿进行水浴、日光浴、空气浴 ⒈ 不同年龄婴儿的睡眠时间 ⒉ 正常二便的规律、特性 ⒊ 三浴锻炼的方法和好处 ⒋ 尿布的选择、使用、换洗方法 (四)卫生(居室、个人、四具) ⒈ 能够保持居室卫生 ⒉ 能够定期对婴儿卧具、餐具、玩具、家具进行消毒。 ⒊ 能够对婴儿进行眼、外耳道、口腔、腋窝、外阴的清洁 ⒋ 能够给婴儿洗头、洗澡 ⒈ 婴儿居室的环境要求 ⒉ 卧具、餐具、玩具、家具清洁和消毒的方法 ⒊ 婴儿个人卫生的知识 2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一)生长监测 能为婴儿测量体重、身高 量具选择和使用的知识 (二)预防接种 能够按时让婴儿接受预防接种 国家计划免疫要求 (三)常见疾病护理 能够给患病的婴儿正确喂药并进行简易护理 喂药及简易护理的方法 (四)预防铅中毒 能够识别铅中毒 ⒈ 铅的来源 ⒉ 铅进入人体的途径 (五)危险因素识别 能够识别常见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 常见意外伤害的原因及预防 三、教育 (一)动作技能训练 1 .能够适时地对婴儿进行大动作训练 2 .能够对婴儿进行精细动作训练 1 .大运作的训练方法 2 .精细动作的训练方法 (二)智力开发 1 .能够对婴儿进行认知能力训练 2 .能够对婴儿进行语言训练 1 .认知能力的训练方法 2 .语言的训练方法 (三)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培养 1 .能够适时培养婴儿生活自理能力 2 .能够适时培养婴儿社会交往能力 3 .能够适时培养婴儿良好的情绪行为 1 培养生活自理能力的知识与方法 2 .培养社会交往能力的知识与方法 3 .培养良好情绪行为的知识与方法 (四)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 能够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 个别化教学计划实施的程序与方法 育婴师专业技能  3教育 (一)动作技能训练 1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选择和设计大运动训练 2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选择和设计精细动作训练 1 .不同年龄阶段大动作发展的特点与训练方法 2 .不同年龄阶段精细动作发展的特点与训练方法 (二)智力开发 1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选择和设计认知能力训练 2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选择和设计语言训练 1 .不同年龄阶段认知能力发展的特点与训练方法 2 .不同年龄阶段语言发展的特点与训练方法 (三)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 1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选择和设计培养生活自理能力的活动 2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选择和设计培养社会交往能力的活动 3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培养良好情绪行为 1 .婴儿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的生理和心理基础 2 .婴儿社会交往能力发展的规律、特点与培养方法 3 .婴儿良好情绪行为发展的规律、特点与培养方法 (四)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的测评结果设计个别化教学计划 1 .个别化教学计划的类型 2 .设计个别化教学计划的原则与方法 3.正确使用测评结果的要求 编辑本段育婴师、月嫂、母婴保健师的职业区别 月嫂、母婴保健师和育婴师是存在职业区别的,根据湖南金领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专家综合各类相关文献,将这三者的区别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一 服务对象的区别 月嫂:为产褥期妈妈和新生儿提供照护的家庭服务人员 产褥期妈妈:产后6周之内的产妇 新生儿期:自出生后脐带结扎起至生后28天止 母婴保健师:为待产、哺乳期女性及婴儿提供照护及保健服务的家庭服务人员 哺乳期: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从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婴儿: 出生后到满一周岁之前为婴儿期,此期小儿称为婴儿 育婴师:主要从事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一般是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 总而言之是:月嫂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产褥期妈妈和新生儿;母 婴保健师服务对象主要是待产、哺乳期女性及婴儿;育婴师服务对象主要是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 二 服务重点的区别 1、月嫂服务主要是对产褥期妈妈和新生儿的生活照护,偏重于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护。 2、母婴保健师服务主要是为待产、哺乳期女性及婴儿提供生活保健、生理保健、心理保健、卫生保健、医卫预防保健,偏重于保健,各项技能会向保健的角度延伸。比如宝宝的喂养从保健角度会提倡母乳喂养,宝宝的运动从保健的角度会注重宝宝强身健体,增长益智的一系列手法。 3、育婴师主要是为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和早期教育,和母婴保健师对应不同的阶段,不包含孕产妇的照料和护理 三 技能要求的区别 1、月嫂主要是掌握基本的新生儿照护,产褥期妈妈照护等方面的技能,沿袭了部分传统习惯。 2、母婴保健师主要掌握婴儿和待产、哺乳期女性的生活、生理、心理、卫生、医卫预防等技能,具备孕期指导、产后恢复等、婴儿运动、早期智力开发等技能。 3、育婴师主要掌握婴幼儿的养、护、教,包括饮食、饮水、睡眠、二便、三浴、卫生、生长检测、动作技能训练、智力开发、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个性化教学等等 四 是否承担指导功能 母婴保健师和育婴师需要指导客户及其家属掌握正确的保健方法和育婴方法,传播正确的育婴观念,母婴保健师居家服务过程中要不断指导家人,月嫂没有承担此功能。 五 薪酬待遇的区别 母婴保健师待遇高于月嫂,级别越高差距越明显。育婴师薪酬灵活,各个省份时间和待遇差别较大。[2] 编辑本段宝宝多大需要找育婴师 育婴师是用现代教育观念和科学方法对0-3岁婴儿进行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专业人员,0-3岁是人一生中身体和大脑发育最迅速的时期,每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聪明、健康,所以育婴师这个职业应运而生。 在宝宝出生0个月就可以找育婴师了,因为有育婴师的指导,宝宝的成长环境会更健康,比如妈妈的胎教很重要,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是育婴师的服务范围,要让孩子能够赢在起跑线上,最好就是找一个专业的育婴师来培养宝宝的各个方面的才能。 编辑本段五、推荐教材 1、《儿科学》,王为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国高等学校医学规划教材,2004年2月第一版 2、《健康宝宝0-6岁养育大全》,桂永浩、邵肖梅、徐秀主编,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3年 3、《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中国妇女出版社,2003年8月版 4、《塑造最佳的人生开端:新生儿行为与0-3岁潜能开发指南》,鲍秀兰等,中国商业出版社,2002年3月版 5、《婴儿心理学》,孟昭兰,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版 6、《幼儿教育科研方法指导》,胡育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 编辑本段 六、证书 通过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的技能鉴定和理论考核,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对从事育婴职业的资格认证。全国范围内通用,并可作为境外劳务派遣申请职业签证的证明。育婴师职业资格鉴定分四个等级:育婴员或称初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育婴技师或称特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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