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13 年 1 月1 日生效的5刑事诉讼法6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并完善了不公 开审理制度 ,相较于原有法律规定, 在其基础上扩张了对媒体报道的法律限制 ,使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空间有所限缩 " 本文旨在对原有媒体法律规制进"/> 已于2013 年 1 月1 日生效的5刑事诉讼法6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并完善了不公 开审理制度 ,相较于原有法"/>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报道的法律限制及影响_姚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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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报道的法律限制及影响_姚广宜 Journa.ism Legal听Researc "新闻法制研究 -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报道的法律限制及影0向 口 姚广宜 李坟龙 [中图分类号]G2 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100 9一5322(201 3)韶一咬泊75一3 =内容提要 >已于2013 年 1 月1 日生效的5刑事诉讼法6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并完善了不公 开审理制度 ,相较于原有法律规定, 在其基础上扩张了对媒体报道的法律限制 ,使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空间有所限缩 " 本文旨在对原有媒体法律规制进行梳理的基础...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报道的法律限制及影响_姚广宜
Journa.ism Legal听Researc "新闻法制研究 -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报道的法律限制及影0向 口 姚广宜 李坟龙 [中图分类号]G2 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100 9一5322(201 3)韶一咬泊75一3 =提要 >已于2013 年 1 月1 日生效的5刑事诉讼法6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犯罪封存制度 ,并完善了不公 开审理制度 ,相较于原有法律规定, 在其基础上扩张了对媒体报道的法律限制 ,使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空间有所限缩 " 本文旨在对原有媒体法律规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 ,盘点新出台的若干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报道领域带来的变化及影响 " =关健词 >刑诉法(修正案);未成年人;犯罪报道;法律限制 未成年人犯罪报道是一种常见的报道类型 , 但是由于 其报道主体的特殊性 ) 18 岁以下的人是未成年人 ) 身心发育尚未成熟, 而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 , 法律对报 道方式 !范围 !手段均有严格的限制"已于 201 3年生效的修 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犯罪记录 封存制度 ,并完善了不公开审理制度 ,在原有法律规定的基 础上扩张了对媒体报道的法律限制, 使得未成年人犯罪的 报道空间有所限缩" 一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媒体报道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我国突出的社会问题 "自2000 年 始,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走高 ,且呈现出一些新趋势 , 番如犯罪类型多元化 !暴力犯罪倾向严重 !犯罪低龄化 !共 同犯罪居多等等 "¹突出的社会影响使得未成年人犯罪成为 媒体报道的重要内容" 在早期的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 由于当时社会法律意 识普遍淡薄 , 隐私保护尚未得到重视 ,媒体对报道细节的处 理较为粗糙 , 因而给失足的未成年人改造并重新回归社会 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较为典型的例子如 2000 年在浙江金 华发生的-,徐力拭母案 0" "诸多媒体介入报道此案 , 但是在 报道中却不加避讳地直接使用真名 , 并大量披留其个人信 息 , 包括所在学校 !班级 !成绩 !家庭状况 !父母工作等等 ,» 在铺天盖地的报道下徐力几无隐私可言 " 此后 ,该领域的报道方式得到了一定修正 ,媒体开始注 意对一些敏感信息进行 /模糊化处理 0"但不可否认的是报 道在内容和形式上仍然存在着一些疏漏 , 比如媒体虽然没 有直接公开披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直接相关信息 , 但却 乐于挖掘其生活细节 !家庭背景 !亲属关系等以吸引受众眼 球 "201 1 年 9 月 6 日,某歌星之子李某(巧 岁)在北京市海 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 , 因纠纷谩骂 ! 殴打他 人 , 并损毁他人驾驶车辆 "法院最终认定李某构成寻衅滋事 犯罪 , 对其收容教养 1 年 "诸多媒体纷纷报道此案 , 在报道 中, 使用李某真名 , 并且披露其为 /某星之子 0,并配以大幅 照片"即013 年 2 月 ,李某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22 日中午 ,有 网友微博爆料其涉嫌轮奸被带方拘留 , 当天下午 ,北京市公 安局海淀分局就此事发布官方回应予以确认 "顿时李某又 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媒体在报道中虽不再使用李某真名 , 而是改为 -.某星之子0的称谓 ,虽无直接冒犯 ,但还是给公众 留下了推断该人身份的线索"两案发生之时李某仍为未成 年人 , 媒体却因追逐新闻价值而忽视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 责任 "这些不恰当的报道方式反响热烈 , 在微博上引起了对 新闻报道方式的持续讨论 " 二 !对媒体报道限制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对于媒体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报道方式 , 若干法 律及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 , 限制了媒体在报道中有可能对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这些规范包括以下内 容 媒体可以从哪些渠道获取案件相关信息 ,如何使用相关 信息 ,媒体在何时能够介入报道 , 以及媒体在采访 !报道等 一系列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原则等等" 目前中国法律体系中有两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 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 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两部法律均在 201 2 年有所修 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 0详细规制了公安 ! 检察 ! 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 益;而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则设专章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 罪的预防 0, 对未成人犯罪嫌疑人在讯问 !审判等环节的权 利进行保护"再者 , 于 2012 年 3月通过 , 2013 年 1 月 1 日 生效的5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刑诉法)也在特别 . 翔 I作者简介 >姚广宜, 中国政法大学祈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李汉龙 , 中国政法大学断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甚金项目>本丈系中国行为法学会钾级法学研究课题 ,编号:(2011) 学研 00 4 号" . 新闻法制研究Jou m咖 m Le ga 卿 Res ea rch 翔 程序一编中新添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0一节 , 对刑 事诉讼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作了特殊规定 "此外 ,在 司法解释层面 ,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建国以 来出台了若干部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或审判的配套 规定 , ½其中部分内容涉及了对法制媒体报道的要求" 上述两部专门法均规定了新闻媒体对未成年人相关材 料或信息的使用限制 ,内容几近相同"修改后的5未成 年人保护法 6(2012 年修正) 相对更为全面 , 该法 58 条规 定 ,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新闻报道 !影视节目 !公开出版 物 !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 !住所 !照片 !图像以 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0媒体获取未成年人资料 的途径有两种 :一是通过采访直接获得;二是通过司法机关 获得 "未成年人的资料包括:姓名 !住所及其他以文字为载 体的一维信息;照片 !图像(二维 !三维信息 );其他材料"此 外 , 公安 !检察 !司法机关均以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形式规定了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不得公开 !披 尽 !传播未成年人的姓名 !住所 !照片 !影像片及可能推断出 该未成年人的其他资料口 -这样 , 法律从源头至支流都限制 了未成年人资料的披麟 "刑诉法修正案(2012) 中增设的 /记 录封存 0 条款更是在制度上落实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公 开化的目的, 为未成年人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保护"从上 述条文可以看出 , 法律对媒体如何使用经合法程序获得的 可报道材料提出了两个层面的要求:一是媒体在任何情形 ! 任何阶段都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个人真实信息; 二是在使 用采访和报道过程中获取的音频和视频资料时需作模糊化 处理"至于模糊的程度 , 实务中有两种标准:/不可辨认原 则 0和 /不可推断原则 / "前者指公众无法通过公布的音视频 资料辨认出该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而后者更加严格 ,不仅 要求 /无法辨认 0,而且也不能通过音视频中的其他信息推 断出该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法律条文中使用了 /推断 0一 词 , 明确表示采纳 /不可推断原则 0,但媒体在现实操作的过 程中却以 /不可辨认 0为标准 "(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职业道德准则 6第 12 条规定 , /报道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和 性侵犯的受害者时 , 录音 !图像应经过特殊处理 , 使之不可 辨认 "0由于观众有可能从视频或音频中的其他信息中(如 , 一同被采访的老师或同学 !学校周围环境等 )推断出该未成 年人的真实身份 , /不可辨认原则 0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往往 是不充分的 ,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仍然面临受侵害的危险 , 媒体的类似行为也很有可能触犯法律禁止性规定" 三 !新刑诉法对犯罪记录公开与媒体披礴规定的 调整及影响 新刑诉法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 犯罪记录封存制 度 ,并完善了不公开审理制度 , 在原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扩 张了对媒体未成年人犯罪报道的法律限制" 对犯罪记录公开的限制是刑诉法新增内容的主要关注 点之一 "犯罪记录又称 .-前科0, 指犯有罪行或被判处刑罚的 事实 "将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在社会中公开是全世界的通 行法律实践 , 旨在将罪犯排斥在关涉公共利益的重要行业 之外 ,预防其再犯 , 此外也普示公众加以防范 , 避免遭受再 次伤害"此类记录在社会中的公开及散播很大程度上依赖 于媒体 "作为信息传播公共平台 ,媒体在此起着 /扬声器0的 作用, 强化前科制度的实施效果 "虽然被媒体传播的犯罪记 录对罪犯带来了某种延伸的不利益 ,不利于其重返社会 ,但 此时公共利益的需要重于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然而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 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则 需重新平衡 "未成年人犯罪多因不良生活环境下的被动选 择 , 而非自由意志的结果"在他们人生刚起步的时段 ,如果 将其犯罪记录公之于众 , 很可能对其未来求学 !就业 !升迁 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 ,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 , 可塑性 较强 , 尚有矫正重塑的可能"因此 ,化解犯罪记录对未成年 人不利影响的意义则超越了预防再犯及誉示社会之目的 , 而被各国的法律实践所普遍采用 "那么新刑诉法中增设的 记录封存制度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 以及不公开审理制度, 在媒体报道未成年人犯罪的选材 !选题范围 !报道介入点等 方面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一)记录封存制度对媒体获取犯 罪记录的影响 全国人大在刑诉法修改中增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 存制度及记录查询制度 "新法第 275 条规定: /犯罪的时候 不满十八岁 ,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司法机关和 有关部门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 的 ,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 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 查询的单位 ,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0 尽管记录封存制度原则上排斥外界获取未成年人犯罪 记录 , 但记录查询制度还是为特定单位在特定情形获取记 录 .-开了口子0"该条文规定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 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进行查询"而媒体是否在 /有关 单位 0的范围之内? 新刑诉法及 /两高三部 0近期出台的(关 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6均未作出规定 "但从立 法宗旨来看 , 记录封存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不让外界获知 未成年人犯罪经历 , 而媒体正是外界获取信息的窗口, 一旦 媒体在报道中披忍相关记录 ,封存制度便失去了意义 "故而 媒体显然应当排除在 /有关单位 .之外 "此外 , 该条文不仅规 定了特殊的权利主体 , 还规定了记录查询必须具有特定的 目的, 即符合与司法活动同等重要的公共利益时方可实施 记录解封"正如伊藤正法官提到 , -,只有存在优越于犯罪人 权益的重大公共利益时 ,才可以考虑公开他人的犯罪记录 , 但即使这样 , 也仍应当将其限于必要且最小限度的范围之 内".侧段设媒体有权查询犯罪记录 , 由于本条规定查询单位 的保密义务 ,媒体在报道中依然不能披露相关资料 " 但值得注意的是 ,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 存设定条件:1 !犯罪时不满十八岁;2 !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以下刑罚的"可见 , 该制度并非 -.绝对封存 0, 而是 /有限封 存0(或称 -.轻罪记录封存 0)"从媒体报道角度看 , 在未成年 人罪犯中只有犯轻罪者可以不受犯罪记录的负面影响 , 排 除在媒体可报道范围之外"但是重罪案件往往具有较大的 社会影响 ,受关注度高 ,具有较大的新闻价值 , 而封存制度 却未对此有所限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起步伊始 , 现有规 定对媒体报道的 /嗦声作用 0还不甚明显"作为未成年人司 法保护的高阶规范 , 新刑诉法在此方面仍有待完善:以一个 条文设立记录封存制度显得过于原则 , 而且较国际通行的 /绝对封存0标准尚有差距曰列旦值得注意的是 , 新刑诉法出 Journa一ism L钓a一ity Resea rch 新闻法制研究 - 台正值我国法治社会转型期 ,其所推出的较为粗糙的 /有限 封存 0制度也仅是阶段性的制度安排 "可以预测 , 在我国法 治进程进一步深化的过程中 , 记录封存制度还会更加倾向 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 实现未成年人犯罪的 /记录绝对封 存 0,届时媒体报道空间也将大幅限缩 " (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报道选题范围的影响 新刑诉法专为特定未成年人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 度 , 而这一制度将影响到未成年人犯罪报道的选题范围"附 条件不起诉 , 又称暂缓起诉 , 指检察机关对本应承担刑事责 任的犯罪嫌疑人 ,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设立一定期限内的考 验期 ,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 , 有悔罪表现 的 , 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新刑诉法 271 条规定了 附条件不起诉的四个条件 :1 !未成年人犯罪;2 !涉罪应在刑 法分则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的范围内;3 !可能判处一年 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4 !有悔罪表现 "只要被附条件不起诉的 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 ,考验期满的 ,人民检察院 就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诉讼随即终止 "这一新制度的意 义在于 ,新刑诉法对触犯轻罪的未成年人网开一面 ,大大增 加了未成年人免于刑罚的可能性 "但是另一方面 ,对于媒体 而言 , 可供选择的具有报道价值的案件范围将有所限缩 " 对于媒体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 ,媒体 能否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介入报道? 新刑诉法第 272 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将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六个月 以上一年以下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而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应当:1 !遵守法律法规 ,服从监督;2 !按照 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 ! 离开所居住的市 ! 县或者迁居 ,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 !按照考察机关的要 求接受教育矫治 "该条文中的 0监督考察 0一定程度上限制了 犯罪嫌疑人的迁徙自由,但若本人不离开所居住地 ,其从事 何种(合法 )活动却不受限制 "因此该条文并没有禁止媒体在 考验期内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也就是说 , 在不影响考察 机关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前提下 , 媒体是可以介入报道 的 ,但该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另外 ,上 文提到附条件不起诉情形满足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条件 , 因此媒体在考验期内进行报道时将很难接触到犯罪记录" (三)不公开审理原则范围扩张及其对媒体报道的影响 不公开审理 , 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 事由 ,对某些特殊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未 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原刑诉法第 152 条将未成年人划分为两档并适用不同的规定 , (刑事诉 讼法)修正案改变了上述情形 "新刑诉法第 274 条规定 , /审 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 0也就 是说 , 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 只要在审判时被告尚不满十八 周岁, 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性该法扩大了未成年人犯罪案 件适用不公开审理的范围 , 其目的在于避免给未成年人心 理造成创伤 , 为其减轻不 良影响以便未来顺利回归社会 "但 这也意味着在整个审判阶段媒体将全程无法参与 , 而只能 等到判决宣判时才可介入报道 ; 即使媒体能够在审判之前 就展开工作 ,也不得不在开庭之后中断, 且庭审中公布的案 件重要信息将无法在报道中使用"这一变革对于庭审类法 制节目的影响更加严重 , 由于该类节目的特色在于直播庭 审活动 , 新规定的出台将直接导致未成年人案件将被排除 在庭审类节目的选题范围之外" 四 !结 语 新刑诉法的出台对现有媒体限制法律规范体系带来了 新的变革"在新的法律背景下 , 媒体将面临普更为严峻的报 道难题:在选题方面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将导致一部分诉讼 在起诉环节终止 , 媒体面临可利用未成年人犯罪案源缩减 难题 "而不公开审理制度也使得报道准备工作不得不在审 判过程中断 ,媒体无法在庭审环节获取一手信息 "在报道介 入时间方面 , 不公开审理制度阻断了媒体参与报道未成年 人案件的审判环节 , 媒体将无法获取在庭审环节呈现的案 件相关信息 , 而庭审类节目甚至将面临着无法报道未成年 人犯罪案件的境地"在材料使用方面 ,新刑诉法就信息保密 的重申将在未来改变媒体不规范报道的现状"鉴于此 ,有学 者对未成年人犯罪报道领域的前景表示了担忧: /如果媒体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报道没有法律层面比较周全和慎 重的把握与考量 ,最好避而远之 " .,0 必须强调的是 在文明的法治社会中, 在人权保护的主题 下,对媒侧对兄道程序和行为方式的规范限制是大势所趋"而这 次刑诉法修改的几处亮点正是彰显了法律对于人权的尊重以 及更为全面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更为严格的媒体行为规范 对于未成年人报道 ,甚至对媒体未来的发展而言是件好事"媒 体法制报道只有在规范 !合理 !不违背伦理精神 ,不违反法律规 定的框架下,才能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最终生存且延续 ". 参考文献与注释: ¹ 陈江华:5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心理及法律研究6.5求索62侧万年 第 11期" 佗玫浙江-好学生..杀母事树弓l起沉重反思), 5光明日扎0 2仪犯年 2月 巧 日" » 5做父母的责任6, 5人民日报62以X) 年07 月 05 日第十版;(.. 好学生 0 杀母事件发生以后6, 5生活时报6.20以>年 2 月 15 日;5徐力杀母被判刑十 五年), (新民晚报62以力年 2月 5 日" ¼ 陈力丹:5传媒公开未成年人的姓名和图像说明了什么6, 5记者摇篮6 20 12 年第7 期" ½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 6 (2 01 2.10. 01 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采 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 6(2 011 .01 .25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52仪拓.0 1.n )!5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65200 1.04 .04) !5最高人 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定代理人出庭及上诉问题的电话答 复)( 199 1.10 .19) !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已满14 岁不满 16 岁的未成年 人过失杀人是否应负刑事贵任问题的函)( 199 1.02 .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未成年人盗窃财物被劳动教养 , 受害人要求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 人民法 院能否作为民事赔偿案件受理问题的函)( 1989 .10乃5 )o ¾ 参见5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6第 5 条;5人民检 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6 第 5条;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 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6第 13 条 " ¿于志刚:(关于构建犯罪记录终止查询制度的思考6, (法学家 620 11 年第5 期" À 曾新华:5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理解与适用6, 5检察 日报 6 20 12 年 5月 22 日" Á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 ,待到审判时已成年 ,则该案 将不适用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¹ 5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媒体采访报道行为的影响 ) 来自中国政法大 学 /新闻与法治0论坛的声音6, 5新闻记者620 12 年第 8期 " .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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