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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立法禁止活熊取胆 辩词整理

2013-07-16 6页 doc 50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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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立法禁止活熊取胆 辩词整理病人并非不用熊胆就要失去生命,活熊取胆的胆的疗效并不稳定,也没有科学依据,其实更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也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 价值倡导,如果我们今天连应该禁止活熊取胆这样的价值观念都不能得到成立的话,谁会致力于开发人工熊胆这样的艰苦事业呢? 动物保护组织调查显示,只有归真堂等少数养熊场采用无管引流技术,其他大部分小型养熊场还在使用残忍的铁马甲。 当引流熊胆在市上出售的时候其实野生熊胆会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得更多 而越南早在2002年就全面禁止了养熊业。 1973我国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保护公约》中,黑熊属于一级保护动物,全面...
应该立法禁止活熊取胆 辩词整理
病人并非不用熊胆就要失去生命,活熊取胆的胆的疗效并不稳定,也没有科学依据,其实更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也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 价值倡导,如果我们今天连应该禁止活熊取胆这样的价值观念都不能得到成立的话,谁会致力于开发人工熊胆这样的艰苦事业呢? 动物保护组织调查显示,只有归真堂等少数养熊场采用无管引流技术,其他大部分小型养熊场还在使用残忍的铁马甲。 当引流熊胆在市上出售的时候其实野生熊胆会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得更多 而越南早在2002年就全面禁止了养熊业。 1973我国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保护公约》中,黑熊属于一级保护动物,全面禁止熊的相关产品出口贸易,我国是不是应该与国际接轨呢? 取胆熊只能活正常熊寿命的三分之一 香港在2000年就禁止熊胆制品的入境 我国93年就全面禁止犀牛角和虎骨的入药和贸易 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在保护动物的过程中将会面临无法可依的问嘛。 合法交易市场的产生其实更加助长了市场的非法需求,也促使了新的黑市的滋生。 法律应该维护社会的基本价值 法律如果肯定活熊取胆将对民意造成巨大的伤害 虐待:给予动物不必要的痛苦。 触及人们道德底线,并非必不可少,推出,应该立法禁止 在可以有更好的替代方式的时候,仍然用过时的方式残忍地利用动物。 1, 熊胆并没有像对方辩友说的那样神奇的功效,熊胆作用有两个,一个是清炎利胆促进胆汁分泌,另一个是溶石排石,降低胆固醇浓度,熊胆的功效被人为夸大,您方是不是上当受骗了呢? 2, 活熊取胆的代企业归真堂3月27日因夸大熊胆粉疗效涉嫌欺诈消费者已被海淀区法院立案审理,您方是不是也上当受骗了呢? 3, 我国人工熊胆已经研究了30多年,在临床效果上已经可以1比1完全替代引流熊胆,国家一旦批复,可以立刻上市,为什么还要活熊取胆呢? 4, 德国,意大利产的优思弗、滔罗特等人工熊胆制品已在我国市场上销售,价格远低于引流熊胆,未见不良效果,为什么还要活熊取胆呢? 5, 同样传承了中医文化的韩国和越南,也曾经大量使用熊胆作为药品,现在却全面禁止活熊取胆,为什么他们可以替代我们就不可以呢? 6, 哲理中医医药研究学会提供的显示至少有54种中草药可以完全替代熊胆,您方为什么不看呢? 7, 药王孙思邈曾经说过“夫杀生而求生,去生而更远。”很多中医大夫一辈子都没用过熊胆,一样治病救人,打着中医的旗号宣扬熊胆,是不是在败坏中医的名声? 8, 同样是名贵药材的虎骨,麝香在被国家全面禁止之后都顺利地完成了研发和上市,并且全面替代,为什么熊胆偏偏不可以? 9, 对方辩友,我今天举中医你也不信,举西医你也不信,您告诉我您到底信什么? 10, 韩国曾是亚洲熊胆消费最大的市场之一,韩国政府一度想用圈养黑熊的方式来满足需求,结果到2011年韩国野生熊不足30只,只有被迫终止养熊业,是不是要重演韩国的悲剧之后才禁止呢? 11, 在崇尚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今天,虐猫虐狗的事件却层出不穷,今天活熊取胆又触动了我们的神经,您方是不是要坐视不管呢? 12, 昨天虐猫虐狗,今天活熊取胆,明天是不是要对更多的生物痛下杀手呢? 13, 您也告诉我那是不对的,在动物保护问题频繁出现的今天是不是应该在法律上给大众起一个明示和教育的作用呢? 14, 当今国际只有我国和朝鲜两个国家还允许活熊取胆,国际社会以此指责我国是个没有人性的国家,我们应不应该立法禁止呢? 15, 即使是最先进的无管引流,熊的取胆口常年不愈,很难做到彻底杀菌,为了防止感染不得不注射大量的抗生素,取胆造成的胆囊移位,更是让三分之一的黑熊患上肝癌,胆囊炎等疾病,这样的熊胆真的可以治病吗?您用漠视生命为代价并没有带来健康和福祉,还要错下去吗? 16, 对方辩友,不禁止活熊取胆民众就会说您都可以活熊取胆,凭什么不允许我虐猫虐狗呢,面对这样的质问,您要怎么办呢? 17, 明明可以给他生的机会,明明可以不用他的胆,您偏要用,是不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撵着跑呢? 18, 今天我们可以以治病这个难题为理由活取熊胆,当我们明天遇到更大的问题的时候,您会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人本身呢? 19, 对方对方辩友我告诉你,大熊猫的胆也是非常好的胆哟,你是不是也要养大熊猫来活取熊胆呢? 熊胆不可替代 1) 经国家卫生部批准,人工熊胆研究项目于1983年8月立项,具体由沈阳药科大学、辽宁省医药工业研究院承担。然而,之后经历了漫漫申报路,甚至2006年 8月,按照国家药品审评中心要求,项目组再次进行了补充临床试验,并得出“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与天然熊胆无显著差异,可以1:1替代”的结论,但因为利益链纠葛未获审批。人工熊胆价格仅为引流熊胆的1/3,不存在成本代价过高的问题。而未被批准的缘故。 2)根据《熊胆汁的现状研究》(当代医学2009年6月第15卷第18期总第173期)表明,熊胆的主要功效有二,其一为清炎利胆,即促进胆汁分泌;其二为溶石排石,即降低胆固醇浓度。而根据《天然与人工熊胆粉的药效学实验研究》(吉林中医药2005年3月第25卷第3 期)表明,两者对于抑制自主活动和促进胆汁分泌的效用差别不大。 3)熊胆中最主要的成分为牛磺熊去氧胆酸,为熊胆特有成分。根据《天然熊胆粉与人工合成熊胆粉的红外吸收特征比较》(中草药第40卷第5期2009年5月)表明,人工合成熊胆粉的牛磺熊去氧胆酸含量较引流熊胆粉更高。 4) 哲理中医医药研究学会提供的报告显示至少有54种中草药可以完全替代熊胆。《香港大学发现植物中药比熊胆更具抗癌性》报道,香港大学一项研究显示,中药材黄芩、黄连和黄柏能成功抑制80%的肝癌细胞,比熊胆高20%。 5)德国,意大利产的优思弗、滔罗特等熊去氧胆酸制品已在市场上销售,未见不良效果。 6)之前的稀有动物药材如虎骨、麝香、犀牛角等,都已成功研制出人工替代制品并上市,未见有不良效果。 7)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称,人工熊胆药效不及引流熊胆。但无论是中药协会还是归真堂,都无任实验数据证明这一点。归真堂是中医药协会的会员单位,作为密切利益相关方,中医药协会的话能信吗?虽然熊胆的确在多种药物中都有使用,但是并没有证据表明熊胆在这些药物中究竟起着什么样不可替代的作用。 8)即使是最先进的无管引流,熊的取胆口常年不愈,很难做到彻底杀菌,为了防止感染不得不注射大量的抗生素,取胆熊几乎全都患病,取胆造成的胆囊移位,更是造成三分之一的黑熊患上肝癌,胆囊炎等疾病,这样的引流胆汁泛黄污浊,不同于健康熊胆的清亮干净,这引流熊胆还是前年前老祖宗救人时用的熊胆吗? 禁止熊胆入药会影响中医的发展 如果不用熊胆入药将影响中医的发展,那当年在禁止虎骨,犀牛角,麝香入药的时候,中医早就崩盘了。 国家三十年未能审批人工熊胆上市 对方辩友,有句话叫做钱能通神哪,就是因为养熊业涉及的巨大的利益链让药监局迟迟不肯批准人工熊胆的上市啊! 是不是猪羊也不应该杀了 猪肉羊肉是我们人类在千百年间形成的固有饮食习惯,从生理和心理上都很难接受其他的替代品,而熊胆不一样,熊胆作为药品只需要药效一样就可以替代了,如果有一天真的出现了人们可以广泛接受的替代猪肉的事物的话,我们认为杀猪羊也是不可以的。 吃熊掌,食用养殖娃娃鱼要不要立法禁止 我们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吃熊掌,食用娃娃鱼当然也是应该被禁止的,我们今天说要立法禁止活熊取胆又不是说其他的就不禁止了,我们今天之所以讨论的是活熊取胆,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尖锐地暴露了出来,严重地触及了社会大众的道德底线,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人们的,所以先要解决它,其他动物立法保护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动物权利保护进程不能一蹴而就,要一步一步来嘛。 用小白鼠做实验是不是也要禁止 我们现在还要用小白鼠做实验是因为目前没有其他可以代替小白鼠做活体实验的方式,如果禁止使用小白鼠,造成生物学等学科的停滞带来的社会危害是目前难以接受的,如果有一天有其他的方式能够代替小白鼠做活体实验,我们认为,也是应该立法禁止的。 人都可以献血和捐肾,为什么熊不可以取胆呢? 人献血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有人会把你关在笼子里,绑在柱子上,在你肚子上开一个洞,每天早饭过后晚餐之前每天两次定时定量抽你的血吗? 杀熊取胆是不是可以 不可以,因为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还要向其他生命过度索取给动物不必要的痛苦,这种行为就是不人道的,取胆行为本质就是错的,并不是方式的问题。 熊胆是治病救人的 熊胆只有清炎利胆,溶石排石两种作用,根本没有那种起死回生药用价值,也并非不可替代的唯一药品,熊胆在治疗过程中只是起一些辅助作用,很多中医没有熊胆一样可以治病救人,为什么非要活熊取胆不可呢。 立法禁止后会转入地下更不利于患者利益 任何不法行为的禁止都会面临类似的问题,比如毒品交易,一旦禁止必然使交易活动转向地下,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不立法禁止毒品的理由,只有立法禁止活熊取胆,才有可能将这种非正义的行为彻底为之禁绝。 不道德也不应立法 只有立法才能达到禁止的效果,才能从刑事上对这种非正义的行为进行惩戒,从民事上对其进行限制。其次,立法禁止是顺应民意,一部法律绝对应该维护一个国家最基本的社会价值,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非常不完善,带来了许多无法可依的社会问题,当年学生用硫酸泼熊的事件之后只能以破坏公共安全罪判罚,就暴露了动物保护法制不健全的弊端,立法禁止活熊取胆并不是单一孤立的出于大众情感冲动做出的行为,它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进程的伟大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立法可以不应禁止 应该禁止活熊取胆不是因为它的方式不正确,而是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不可取的,规范只能规范方式,不能改变这种行为虐待动物的本质。规范与禁止的区别在于这种行为是否正义,没有买卖才没有杀害,只能禁止,不可规范。活熊取胆本质就是不正义的,不能立法规范。 立法条件不成熟 立法条件已然成熟,熊胆的药效已经可以被替代,并且这个问题的暴露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思考和反思,动物保护法制体系继续完善,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贸然禁止只会造成更多的野生黑熊的杀害 如果禁止真的会造成更多的黑熊被杀害,按这样的逻辑推演下去,其实保护藏羚羊只需要开放圈养藏羚羊剥皮就可以了,保护大象也只需要开放活象取牙就可以了,对方辩友是不是这样?没有买卖,才没有杀害啊。 立法禁止让一系列涉及熊胆产业的企业无路可走 我们今天不能给熊胆企业出路,但一定要给他们退路,事实上任何的立法禁止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们可以给相关企业缓冲的时间,并给与他们一定的物质补偿和政策扶持,帮助他们加快转型,不是很好嘛? 人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哪有心情解决动物的问题 我们也不是说人的问题就不解决了,可是人的问题总也解决不完,什么时候才开始重视动物福利的保护呢?动物是人性的一面镜子,一个国家和民族对待动物权利的态度,往往折射出其对待人的权利的态度,两者本就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 各位,如果今天真的有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人和一头熊,两种选择,要么人没命,要么熊没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一定会选择救人。因为我们并不是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如果人与动物的利益在某种情况下真的必然冲突,不可调和,我一定会选择尊重人的权利,所以,我们不会禁止杀猪杀羊,因为这种千百年来养成的饮食习惯在现有的条件下实在是很难有其他的选择,我们也不会禁止用小白鼠做实验,因为不用小白鼠带来的科学研究的停滞这个代价我们实在是很难接受。但是,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要肩负起尽量保护其他动物责任,所以美国有人道屠宰法,英国有人道实验法。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避免给其他生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基于这样的价值,我们今天才告诉大家,应该立法禁止活熊取胆。 看看对方辩友的论证好了,他们告诉我们,取熊胆是为了治病救人的,不取熊胆了,病人怎么办。可是我方已经很详细地为您论证过了,我国人工熊胆已经研制了快30年,临床数据表明完全可以1比1替代天然熊胆,根本不必活熊取胆,很多中医一辈子也没用过熊胆一样治病救人,因为还有54种中草药也可以替代熊胆的功效,同样是传承了中医文化用熊胆治病的韩国,越南都已经禁止活熊取胆,他们的病人就不治病吗?同样是在中医文化中应用到的虎骨和麝香都已 经全面被人工制品替代,为什么熊胆就这么特殊呢?我说中医你不信,西医你也不信,国外的不信,国内的你也不信,除了这种玄之又玄的论证方式您还能说点别的吗? 就算熊胆暂时还不能完全替代又怎么样呢?熊胆主要有两种功效,一个是清炎利胆,一个是溶石排石,这两种药效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都是起的辅助的作用,熊胆的效果往往被夸大化,归真堂就已经涉嫌夸大疗效欺诈消费者被立案审查您方是不是也是受害者呢?就算是如今最先进的无管引流技术,天然熊胆由于伤口常年不能愈合,不得不注射大量抗生素,拿着这样抗生素超标,偶尔还混杂着大量有害物质的熊胆治病真的就是您所谓对病人负责任的态度吗? 对方辩友又说啦,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而去立法哟,对方辩友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要立法,只有立法才能达到禁止的效果,才能从刑事上对这种非正义的行为进行惩戒,从民事上对其进行限制。其次,立法是顺应民意的表现,一部法律绝对应该维护一个国家最基本的社会价值,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非常不完善,带来了许多无法可依的社会问题,当年学生用硫酸泼熊的事件之后只能以破坏公共安全罪判罚,就暴露了动物保护法制不健全的弊端,立法禁止活熊取胆并不是单一孤立的出于大众情感冲动做出的行为,它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19世纪达尔文进化论的发现让人们开始反思对这些曾经和我们一般无二的动物们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人类既然由动物而来便不应再向动物而去,颠覆一切的力量赋予我们的并非剥削的权利,而是保护的责任,蜘蛛侠告诉我们力量越大,责任越重啊。英国在1822年便通过了第一部保护动物的《马丁法令》,美国在1866年掀起了动物保护运动的大潮。伟大的中华民族作为人类民族之林中的骄子,更加应该肩负起这样的责任,除了情况不明的朝鲜,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允许活熊取胆的国家,无论多么灿烂的历史文明在这个残酷的事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让我们,为这个伟大的民族擦去这个令人耻辱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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