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25 股票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或“濮耐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 5.3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66 号文核准。
濮耐股份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3 亿元。
2、濮耐股份本期公开发行面值 3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3、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已于 2013 年 3 月 8 日披露,2012 年度定期报告披露后仍然符合本
期债券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
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
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
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将可能面临
流动性风险。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
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4、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
产为 138,694.43 万元(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3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0.10%;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717.09 万元(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
债券(总额 3 亿元)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
关规定。
5、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5%-6.2%,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
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 0.1 亿元和 2.9 亿元。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
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
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
下向网上回拨。
8、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
代码为“101695”,简称为“12 濮耐 01”。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
“101695”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170”。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10 张,即 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
购次数不受限制。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
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
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濮阳濮耐高
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
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3 年 4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有关
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濮耐股份
指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指 刘百宽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债券 指
根据发行人 2012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1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面值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含 5.3 亿元)的
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
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
构的总称
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询价日 指
2013 年 4 月 11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
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日
指
2013 年 4 月 12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
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3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5、利率上调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
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
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回售选择权: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
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
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
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7、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6.2%,最终票面
利率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
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
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
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的方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发行人与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
之(六)配售”部分。
12、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1亿元和2.9亿
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
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
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
下向网上回拨。
1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1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15、发行首日:2013年4月12日。
16、起息日:2013年4月12日。
17、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自2014年至2016年每年4月12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8、本金支付日:2018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6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1、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认购
金额不足3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5、上市安排: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本公司2012年度报告已于2013年3月8日披露。2012年度定期报告披露后仍然
符合本期债券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
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
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26、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2013 年 4 月 10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 日
(2013 年 4 月 11 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 日
(2013 年 4 月 12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T+1 日
(2013 年 4 月 15 日)
网下认购日
T+2 日
(2013 年 4 月 16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7: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
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2013 年 4 月 17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5%-6.2%,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
投资者必须在2013年4月11日(T-1日)下午15:00前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
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
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3 年 4 月 11 日(T-1 日)下午 15:00 前
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联系人:刘文沁、于
洋;传真:0755-82401562、25921348;联系电话: 0755-22625862、0755-22625578、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对
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3年4月1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
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0.1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
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
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
网上回拨。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 1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3 年 4 月 12 日(T 日)深交所
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15-11:30,下午 13:00-15:00)。如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5”,简称为“12 濮耐 01”。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
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即 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申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将优
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达
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期债券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设
数量申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
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2013
年 4 月 12 日(T 日)之前开立深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
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 2013 年 4 月 12 日(T 日)之
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
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六)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
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数量为2.9亿元,网上与网下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3
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
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
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
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3年4月12日(T日)、2013年4
月15日(T+1日)、2013年4月16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
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3年4月11日(T-1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
利率询价与申购申请表》进行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
购意向,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
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
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3年4月16
日(T+2日)17: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
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
在2013年4月16日(T+2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保荐人(主承销
商)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
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银行账号:11014479439401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21162
开户行联系人:熊英
银行查询电话:0755-83288253
银行传真:0755-83283868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
联系人:彭艳鸣
联系电话:0393-3214228
传真:0393-3214218
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系人:杜亚卿、张涛、万萱
联系电话:010-66299509、0755-22621508、010-66299518
传真:0755-82401562、82414632
附表一: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 5.5%-6.2%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4月11日(T-1)15:00时前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0755-82401562、0755-25921348;
咨询电话: 0755-22625862、0755-22625578
联系人:刘文沁、于洋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
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
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
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
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
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
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
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
“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
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
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
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
元(10,000 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
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T-1 日)
15:00 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
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
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
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
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
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755-82401562、0755-25921348;咨询电话:
0755-22625862、0755-22625578;联系人:刘文沁、于洋。
盖章页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三)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0.1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上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上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上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价格
(四)发行时间
(五)认购办法
(六)结算与登记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二)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四)发行时间
(五)申购办法
(六)配售
五、风险提示
六、认购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