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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总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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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总体设计规范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水 产行 业标准 sc/T 9010-2000 渔 港 总 体 设 计 规 范 Master design code of fishery port 2000一09一22发布 2000一12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 布 ?? ? ? 一 J卜..d SC/T 9010-2000 目 次 前言 ··········...
渔港总体设计规范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水 产行 业标准 sc/T 9010-2000 渔 港 总 体 设 计 规 范 Master design code of fishery port 2000一09一22发布 2000一12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 布 ?? ? ? 一 J卜..d SC/T 9010-2000 目 次 前言 ····································,···························································。················一 工 1 范围 .................................................................................................................... 1 2 引用标准 ·········································································································⋯⋯ 1 3 总则 ·····················································。·························································⋯⋯ 1 4 符号 ···,.·········································································································⋯⋯ 2 5渔港分级及配套设施··························································································⋯⋯4 6 生产工艺 ·········································································································⋯⋯ 4 7 港址选择 ············································································‘·········,·。·。···。········⋯⋯ 7 8 平面布置 ·.............................................................................························⋯⋯ 7 9 交通运输·········································································································⋯⋯ 18 10 公用设施 ······································································································⋯⋯ 19 11 通信、船舶交通管理及助航设施··········································································⋯⋯ 20 12 环境保护 ············································································,,························⋯⋯ 21 附录A(提示的附录)投资经济评价··········································,···⋯⋯‘··⋯‘二‘·‘’二’二‘二“’23 附录B(提示的附录)卸鱼机械性能表··········································,.,·一 ‘,·‘····一 ‘二’二’二25 附录C(提示的附录)渔船船型尺度表 ·····。····。·········。······。。·。····。······························⋯⋯25 附录D(提示的附录) 渔港冷藏船、油船船型尺度表······················································⋯⋯ 26 附录E(提示的附录) 渔港管理及生活辅助建筑物 ················,·····································⋯⋯ 26 SC/T 9010-2000 前 言 本标准在《渔港总体设计规范》SCJ 1-1980(由原国家水产总局于198。年制定与颁布)的基础上进 行修订。 本标准共分12章,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渔港分级、生产工艺、港址选择、平面布置、交通运输、公 用设施、通信、船舶交通管理及助航设施、环境保护、投资经济评价。 本次修订,增加了通信、船舶交通管理及助航设施、环境保护、投资经济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大连水产学院土木工程系起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沿海九省水产局(厅)及上海水产 (集团)总公司、广州建港工程公司、广东省水产设计院、山东省水产设计院、山东省渔港工程公司等参加 编制或协助。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辛洪富、桂劲松、栗曙光、张怀慧、张启岳、刘秀民、陈昌平。 本标准由大连水产学院土木工程系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9010-2000 渔 港 总 体 设 计 规 范 Master design code of fishery port 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我国渔港总体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规定和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海岸和受潮汐影响的河口地区渔港建设工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552-19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696-1994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 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19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3271-19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50192-1993河港工程设计规范 GBJ 13-198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 14-1987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198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22-1989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74-198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TJ 36-19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JTJ 211-1999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JTJ 213-1998 海港水文规范 JTJ 351-1996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3 总则 3.1 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合理进行渔港总体设计,提高渔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应 水产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3.2 在河流、湖泊和水库地区建港时,可参考本规范和GB 50192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一09一22批准 2000-12一01实施 SC/T 9010-2000 3.3渔港总体设计应注意与城乡相协调,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田;合理地利用岸线资源,留有 发展余地,有条件时可进行填海造地。 3.4 渔港总体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规,防止因工程造成污染。 3.5渔港总体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进行多比选,合理布局,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渔港、商港、军港之 间的关系;同时合理发挥渔港的商贸、旅游等功能。 3.6渔港建设经济性评价应视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定,本标准以附录A(提示的附录)提示“投资经 济评价”,仅供参考。 4 符号 a— 油库年周转次数; 及— 设计代表船型全宽; B,— 效益流入量; B— 设计代表船型在设计通航水位时,满载吃水船底水平面处的航道净宽; C,— 费用流出量; C,— 泊位日卸鱼能力; C,— 泊位日加冰能力; CI,— 现金流入量; co,— 现金流出量; d— 泊位富裕长度; do— 转折处富裕长度; d— 碎冰机出口至加冰舱口的水平距离; EIRR 经济内部收益率; ENPV— 经济净现值; FIRR一财务内部收益率; FNPV— 财务净现值; F,— 多船并排单锚系泊每组锚泊面积; F,— 单船首尾双锚系泊锚泊面积; F,— 多船并排首尾双锚系泊每组锚泊面积; G— 日冻结能力; H—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H— 碎冰楼楼面标高; Ho— 超高; Hp— 码头前沿高程; H,— 设计高水位; h— 富裕水深; h,— 加冰舱口至水面高度; h2— 碎冰机进口至出口的高度; h,— 极端高水位时锚地水深; I— 日制冰能力; Id- 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 — 行业基准收益率或企业目标(期望)收益率; — 社会折现率; SC/T 9010-2000 J,;— i类型渔船全年大中小修在修船码头上的工期; J2,— i类型渔船全年大中小修在船台上的工期; Kb— 制冰设备利用系数; Ka- 冻结量占卸港量的百分数; K,— 船台利用系数; K, 卸鱼码头泊位利用率; K}— 供冰码头泊位利用率; K,— 修船码头泊位利用率; Le— 泊位长度; Lc— 设计代表船型全长; Lm 泊位占用的码头长度; ,— 渔船停靠修船码头的并排船数; 7n,— 并排船数; ,2— 多船并排单锚系泊每组渔船船数; m3— 多船并排首尾双锚系泊每组渔船船数; Ni - 卸鱼码头泊位数; N,— 供冰码头泊位数; N,— 物资码头泊位数; N,— 修船码头泊位数; N,— 船台数, 二— 项目计算期; 二、— i类型渔船全年大中小修在修船码头上的船数; nz,- i类型渔船全年大中小修在船台上的船数; nai- i类型渔船总数; Pa- 贷款偿还期; P,— 投资回收期; P,- 泊位有效卸鱼能力; P2— 碎冰机有效碎冰能力; Q— 水产品年卸港量; Qo— 水产品全年海上冻结量; R 锚泊半径; Ro 航道转弯半径; 凡— 第t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S- 综合不平衡系数; t— 计算期中第t年; t,— 泊位日有效卸鱼时间; ‘— 泊位日有效加冰时间; T— 设计代表船型满载吃水; V— 油库总容量; V: i类型渔船每艘年耗油量; Va— 全年总耗油量; W— 每吨水产品加冰量; SC/T 9010-2000 z— 年平均作业天数; 9- 溜冰槽的最大工作垂直角; 0— 转折处夹角; 0— 转向角。 渔港分级及配套设施 5.1 渔港分级 渔港按其在渔业中占有地位、来港作业渔船及水产品年卸港量等情况分为四级。 5.1.1 特一级渔港:在渔业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渔业基地港。来港船舶可包括生产渔船、加工船和冷藏运 输船 5.1.2 一级渔港:几省(区、市)渔船共用或常有外籍渔船停靠作业,水产品年卸港量在2万t以上。 5.1.3 二级渔港:供本省(区、市)渔船停靠作业,水产品年卸港量在1万~2万t之间。 5.1.4 三级渔港:供本县(市)渔船停靠作业,水产品年卸港量在I万t以下。 5.2 渔港配套设施 5.2.1特一级及一级渔港配套设施应齐全。水域部分应建各种不同用途的专业码头、滑道及船台,有合 理的岸线长度、水深、港池及锚地;陆域部分应有卸鱼及水产品交易区、冷藏加工区、综合物资区、修船 区、油库区、综合管理区等六个功能区。各功能区应分别建有:水产品交易市场、冷藏制冰厂、水产品加工 厂、绳网厂、修船厂、油库、管理及生活辅助建筑物等。此外,还应配置通信、船舶交通管理及“三废”处理 设施。必要时,应建铁路专用线。 5.2.2 二级渔港应建必要的配套设施。水域部分应设有码头、港池、锚地等;陆域部分应设有一定规模 的水产品交易市场、冷藏制冰厂、水产品加工厂、修船设施、管理及生活辅助建筑物和通信、助航、“三废” 处理设施等。 5.2.3 三级渔港可作简易配套。水域部分应设有码头、港池等;陆域部分应设有水产品交易市场、小型 冷藏制冰厂、管理及生活辅助建筑物和“三废”处理设施等。 6 生产工艺 6.1 一般规定 6.1.1捕捞生产按作业海区可分沿岸、近海、外海、深海及远洋五种。捕捞生产作业方式可分拖网、围 网、流网、定置网、钩钓等。 612 特一级及一级渔港宜配备救护船、拖船、交通船等辅助船舶。 6.1.3 渔港水产品年卸港量,应根据海洋渔业资源情况、渔业生产发展规划、渔船状况并通过统计、预 测分析确定。 6.1.4 新建渔港渔船的选型及数量,应根据作业海区、年水产品卸港量、水产品品种和渔船作业方式确 定。改扩建渔港渔船选型与数量除上述原则外尚应考虑原作业渔船情况,确定其近期及远期发展目标。 6.1.5 水产品分配方案,即鲜销、冷冻、加工的比例,应根据水产品品种、当地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综合 确定。 6.1.6 水产品加工类别,应根据市场、加工设备、技术能力确定。冷冻与加工数量尚应考虑由养殖区及 其他地区运来的水产品。 6.2 码头工艺流程 6.2, 渔港码头可按作业性质分类:卸鱼码头、供冰码头、物资码头、修船码头、油码头和辅助船码头。 卸鱼码头为供渔船卸鱼的码头,供冰码头为通过输冰桥、碎冰楼或其他设施向渔船供冰的码头,物资码 头为供应渔船生产生活物资、航修及网具修理的码头,修船码头为渔船修理和栖装用的码头,油码头可 用于卸油或供油。 sc/T 9010-2000 特一级渔港渔船在港内作业流程如图1所示。 渔船进港 渔船出港 力口力U加 冰 水 油 ? ? ? ? ? ? ? ? ? ? ? ? 图1 特一级渔港渔船在港内作业流程 6.2.3 二、三级渔港可不设专用物资码头,该码头的功能可在卸鱼码头或供冰码头进行;二、三级渔港 可不设专用供冰码头,在卸鱼码头供冰。 6.2.4 码头上各种机械或管道,应按码头功能设置。卸鱼码头应设卸鱼机械,供冰码头可设碎冰楼和碎 冰机,油码头应设油管,修船码头和修船台应设起重设备。各专业码头均应设置供水阀门,除油码头外均 应设电源箱。不设供油码头时供冰码头前可设油管及阀门以便供油,也可用其他方式供油。供油设施处 应采取环境保护及防火措施。 6.2.5 码头前方作业宽度应根据码头作业类别、生产工艺流程、渔港级别确定。顺岸式卸鱼码头前方作 业宽度,即卸鱼棚或水产品交易市场前宽度,特一级渔港宜采用20^ 30 m,其他渔港宜采用15^-20 m, 当采用皮带机运送水产品时,宜设地下皮带机廊道,避免与路面交通平面交叉。卸鱼棚或水产品交易市 场后方应设有装卸鱼货车位。 63码头装卸机械选择 6.3.1 装卸机械的类型应根据水产品品种、装鱼容器、卸港量、码头型式、水位变幅和船型等要求,并应 本着快速卸鱼、保证水产品质量原则合理选择。 6.3.2 卸鱼作业宜采用机械装卸。浮式卸鱼码头垂直出舱设施可采用链斗出舱机或小型提升机,水平 运输机械可采用皮带运输机;固定式卸鱼码头卸鱼机械可采用轻型吊机、皮带运输机、铲车、小型机动车 等。渔港常用卸鱼机械可按附录B选用。 6.3.3 装卸工艺设计应保证作业安全、保护工人健康、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6.4 水产品交易市场、卸鱼棚、理鱼加工间、冻结、冷藏、制冰、贮冰生产工艺 6.4.1 卸鱼码头前应设水产品交易市场或卸鱼棚 水产品交易市场及卸鱼棚应满足下列要求:接收水产品,并进行分类、分级、计量、加冰、定价、卫生 检验、拍卖等 拍卖后,水产品进入鲜销外运、冻结冷藏、加工处理等环节。大型水产品交易市场宜包括 加工鱼货二次交易及二级批发交易。未形成交易市场地区,卸鱼棚可以是接收与分发水产品场所。水产 品流向如图2所示。 6.4.2 理鱼加工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6.4.2.1 理鱼加工间生产工艺应随生产品种而异,工序可分为原料验收、清洗、分选、装盘、称重、整理、 装笼、进冻。 6.4.2.2 理鱼加工间应满足卫生要求。 6.4.3 冻结与冷藏应符合下列规定 6.4.3.1 冻结加工时,对某些难于粘结成块的鱼类,应在冻结前加水,冻结结束后,经过出库、卸盘、脱 盘、包装等工序进入冷藏间。 6.4.3.2 水产品冻结间的空气温度应采用-23'C--30'C} SC/T 9010-2000 图2 水产品流向图 6.4.3.3 冷藏间温度应因冻品品种而异。虾、多脂鱼类与保藏期超过半年的水产品,冷藏温度应取 一25'C~一30'C,其他鱼类温度应取一18,C~一23`C,贮藏温度的波动幅度应为1'C-20C, 6.4-3.4 盐干品及罐头食品贮藏温度应取。℃,鲜鱼带冰临时性贮藏温度可取一1 C^ -1'C. 6.4.3.5 冷藏库内运输宜采用码垛机,托盘码垛。多层冷库的垂直运输可采用运货电梯。 6.4.4 制冰、贮冰、输冰应符合下列规定 6.4.4.1渔船用冰按品种可分为块冰、碎冰、管冰和片冰。块冰规格可分为50 kg,100 kg,125 kg等 6.4-4.2 块冰制冰间主要设备应包括制冰池、冰桶、注水器、吊车、融冰池、倒冰架等。冰块制成后,可送 入一4℃的冰库内贮藏。 6.4.4.3 渔船用冰时,可将块冰送入输冰桥,经碎冰机碎冰后溜入船舱。无输冰桥或直接生产碎冰的地 区,可用机动车上冰。 6,5 水产品加工工艺 6.51 水产品加工厂可包括干制品车间、熟食品车间、罐头车间、鱼粉车间、综合加工车间及一些辅助 生产建筑物。 6.5.2 干制品车间的主要产品可包括盐干品、淡干品、熟干品等类,如虾干、虾皮、鱿鱼干,海珍品干品 可包括干贝、鲍鱼、海参等。生产工艺因品种而异,成品包装后宜在。℃库内贮藏。 6.'5. 3 熟食品车间的主要产品可包括鱼松、虾片、鱼肉干、鱼糜制品。 6.5.4 罐头车间可以鱼、贝、虾为原料,经处理后装罐,并应经排气、密封、杀菌、冷却、保温和检验等工 序制成水产品罐头。 6.5.5 鱼粉车间可分为饲料鱼粉车间和食用鱼粉车间。饲料鱼粉可用低值鱼或水产品加工中的废弃物 为原料,经蒸煮、压榨、粉碎而成。食用鱼粉应用食用鱼为原料,按食用要求加工制成。鱼粉生产工艺可 分干法和湿法两种。 6.5.6 综合加工车间主要产品可包括高度不饱和脂肪酸、鱼肝油、药品等。 6.6 修船工艺 6.6门 修船厂可由修船码头、滑道、横移区、船台及各种车间组成 6.6.2 渔船修理应先通过滑道上船台,进行船体及主辅机修理,然后从船台经滑道下水到修船码头,进 行艇装及试车,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6.6.3 渔船修理占用码头、船台工期可按表1确定。渔船返港期内进行的维修即航修不应占用船台或 修船码头,在物资码头或其他码头前进行。 6.6.4 滑道型式应根据渔船类型、尺度、当地自然条件及发展规划确定。宜选用纵向机械化滑道 6.6.5 渔港不宜设船坞。 6.6.6 渔船除锈宜采用机械除锈工艺。 SC/T 9010-2000 表 1 渔船修理占用码头、船台工期 项 目 大 修 中 修 小 修 修理天数,a 40- 60 1s- 27 8- 16 船台工期比例,写 50 50 50 船台工期,d 20- 30 8^ -13 4- 8 码头工期比例,% 50 50 50 码头工期,d 20^ -30 8- 13 4- 8 注:大船取大值,小船取小值。 7 港址选择 7门 一般规定 7.1.1 港址选择应以水产事业的发展为前提,应符合国家渔港总体布局规划。 7.1.2 港址应根据渔场资源、自然条件、交通条件、水产品市场、渔船情况及渔港远期发展等,经方案比 较、技术经济论证予以选优确定。 7门.3 港址选择应与城镇规划相协调;应考虑与商港、军港、工业、水利设施、旅游风景区等的相互影 响。 了1.4 港址选择不宜占用或少占农田。 7.1.5 港址选择应对港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地震等自然条件和交通、供电、供水、通信、渔 业经济、环境保护、施工条件等,进行充分可靠地调查、勘察和分析论证。 7.2 海岸港港址选择 7.2.1港址应有足够的水域面积、陆域面积和岸线长度。 7.2.2 港址水域宜选择在有天然掩护,波浪、水流作用较小,泥抄运动较弱和天然水深适宜的水域。 7.2.3 在有泥沙运动的海区选址时,应注意泥沙运动的强度及方向。不宜在纵向泥沙运动强或主要输 沙方向下游的海岸选址。不可避免时,应分析建筑物对泥沙运动的影响,采取有效工程措施。 7.2.4 在泥沙运动较强的狭长海湾,应选在海湾断面束窄段及靠近深乱段。在一般海湾,应选在靠近湾 口地段,不应选在湾底。 7.2.5 在冰情严重地区,港址不宜选在流冰堆积较多地段。 了3 河口港港址选择 7.3.1 河口港应选在河床稳定、水深适宜的顺直河段或稳定的凹岸一侧。 7.3.2在分汉河道上选址时,应选在河床稳定、水深适宜的汉道上。浅滩移动的汉道不宜建港。 7.3.3 不宜在各类闸的下游新建渔港。闸下渔港扩建时,对泥沙运动应有充分论证,采取防淤措施后, 方可考虑扩建。 7.3.4 不宜在拦门沙附近建港。 7.3.5 不宜在经常发生冰坝或历年受流冰危害比较严重的河段建港。 8 平面布置 8门 一般规定 8.1.1 平面布置应根据渔港级别、自然条件、城镇规划、市场因素、生产工艺流程及未来发展规划布置 港区的水域、陆域,并确定渔港港界将港区组成统一的整体。 8.1.2 平面布置应力求紧凑,节约用地。应使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密切结合。 8.1.3 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合理布置港区道路及管道线路。 8.1.4 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条件及施工方法,力求方便施工。 SC/T 9010-2000 8.1.5 应根据生产规模、自然条件及使用要求,进行渔港水域布置,包括合理布置防波堤及其口门、航 道、码头、港池、锚泊地、护岸、滑道等。 8门.6 渔港港内水域包括渔船制动水域、港内航道、港内锚地、回转水域及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等。以上 水域应根据港区情况及使用要求合理布置。防波堤及其口门布置应使港内水域满足泊稳标准,并使防波 堤轴线最短;航道布置应使渔船进出港安全方便。 8.1.7 码头布置应以“深水深用、浅水浅用”为原则。卸鱼码头应布置在港区水深及水域条件较好的岸 段;供冰码头与物资码头宜布置在卸鱼码头的一侧;修船码头应设在修船厂的岸段;油码头宜布置在常 风向的下风向,与其他码头及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J 16及GBJ 74的规定。 8.1.8 设计代表船型应根据来港渔船类型、数量及未来发展趋势确定。设计船型尺度可参照附录C、附 录Do 81.9 渔港陆域应包括六个功能区即卸鱼及水产品交易区、冷藏加工区、综合物资区、修船区、油库区 及综合管理区。 8.1.10 陆域布置时,应根据渔港级别、渔船类型及数量、水产品卸港量、生产工艺等要求确定陆域各区 的规模和设施。 8.1.11 卸鱼及水产品交易区宜设在卸鱼码头附近;冷藏加工区应靠近卸鱼及水产品交易区;综合物资 区应考虑渔需物资供应及港外运输的方便;修船区宜设在港区一侧;油库区宜布置在港区尽端;综合管 理区宜在生产区后方。 12 陆域地面坡度及高程应根据地形条件及生产工艺确定。 码头泊位数和泊位长度 卸鱼码头泊位数可按式((1)、式((2)计算: N,= ?? ?? ??? ZC, K (1) C,=t,尸 ·······································⋯⋯(2) 式中:N, 卸鱼码头泊位数; Q— 水产品年卸港量,t; Z— 年平均作业天数,d,为年日历夭数减去因恶劣天气、码头维修及休渔期影响渔港作业天 数。因恶劣天气及码头维修影响渔港作业天数根据本港实际情况确定,如无实测资料,取 40^ 60 d; C,— 泊位日卸鱼能力,t/d; K— 卸鱼码头泊位利用率,为船舶年平均占用泊位作业时间与年平均作业时间之比,按表2确 定; t,— 泊位日有效卸鱼时间,h,按表3确定; P,— 泊位有效卸鱼能力,t/h,如无实测资料,人工卸鱼取2-V4 t/h.船用吊机取5-9 t/h,卸鱼 机械取10^ 15 t/h, 表 2 泊位利用率 泊位数 作业海业 卸鱼码头 供冰码头 1"5 黄、渤海 0. 50 0. 46 东、南海 0.54 0. 52 6- 10 黄、渤海 0. 55 0. 53 东、南海 0.60 0. 58 > 10 黄、渤海 o. 57 o. Ss 东、南海 o. 6l 0.60 SC/T 9010-2000 表3 泊位日有效作业时间 效率,t/h 有物资码头,h 无物资码头,h 卸鱼码头 2- 4 19- 16 18--14 5- 9 15^ -12 13-9 10^ -15 I1^ 9 8- 6 供冰码头 20- 40 8- 5 7--4 注:效率低取大值,效率高取小值 8.2.2 供冰码头泊位数可按式(3)、式(4)计算: N2= C = 式中:N2— 供冰码头泊位数; W— 每吨水产品加冰量,取1. 0-1. 3,t/t; C— 泊位日加冰能力,t/d; QW ZCK, t,Pz 。⋯⋯ 。·······....·⋯ ⋯ 。(3) (4) 8.2.3 式中: 8.2.4 K2— 供冰码头泊位利用率,按表2确定; t,— 泊位日有效加冰时间,h,按表3确定; 几— 碎冰机有效碎冰能力,t/h,如无实测资料,取20^40 t/h, 特一级及一级渔港可设物资码头,其泊位数可按式((5)、式((6)计算: 黄、渤海区:从 一(0.50+0.39Q X 10-4)365Z- (5) 东、南海区:Na一‘0. 60+0. 34Q X 10-")警 N。— 物资码头泊位数。 (6) 特一级渔港修船码头泊位数可按式((7)计算: N, 艺(nv),)365K,m (7) 式中:N,— 修船码头泊位数; n?— i类型渔船全年大中小修在修船码头上的船数; 几— i类型渔船全年大中小修在修船码头上的工期,d,按表1确定; K,— 修船码头泊位利用率,取。.75-0-85; m— 渔船停靠修船码头的并排船数,取2-3. 一、二、三级渔港根据需要可设1-2个修船泊位。 8.2.5 油码头泊位数,可根据渔船数量及当地供油情况确定。 8.2.6 在同一前沿线连续设置多个泊位(见图3)的泊位长度及其占用的码头长度可按表4确定。 0. 5d 一竺牛Fd 0. 5d I‘ 山亡 0. 5d Le=L}+1. 5d L, .d Lm=L+d L-)O. 8L ,+0. 5d L,— 泊位长度;L-— 泊位占用的码头长度 图3 沿线布置的多个泊位长度与码头长度 SC/T 9010-2000 表 4 泊位类型 端部泊位 中间泊位 泊位长度与泊位占用的码头长度 泊位长度(L6) 一 L,+1. 5d 泊位占用的码头长度((Lm) 李0. 8L.+0. 5d L.+d L.+d L。为设计代表船型全长,m d为泊位富裕长度,宜取0. 1-0. 15L. 码头长度系指设计代表船型在码头前沿停靠所需的水工建筑物的长度。 当两直立式码头布置成折线时(见图4),其转折处富裕长度可按表5确定。 图4 直立式码头折线布置 表5 直立式码头转折处富裕长度 转折处夹角(8) 转折处富裕长度(d.),. 901- 120* 121- 150' > 150, (1. 5-1. 0)d 0.7d 0. 5d 注:当0角小于90,时,d。应适当加大;当0角为90- 120。时,d。不得小于设计代表船型宽度。 8.2.8 当直立式码头与斜坡护岸的夹角大于等于90“时,靠近护岸转折处的富裕长度d。宜等于泊位富 裕长度d(见图5);夹角小于90。时,其富裕长度应适当加大。在护岸端转折处富裕长度d。的起点,应自 岸坡线上满足设计水深的地点起算。 图5 直立式码头与斜坡护岸相接处布置 8.2.9顺岸布置的浮码头泊位长度,计算方法应按第8.2.6条的规定执行。夏船长度不宜小于。8L, 夏船间距不宜大于6m(见图6)0 1-是船;2-联桥 图6 顺岸布置的浮码头泊位长度 8.3 码头型式选择 8.3.1 码头型式应根据各专业码头的性质及所采用的装卸工艺,结合水文、地质、地形、施工条件及当 地建筑材料的情况综合分析,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3.2 河口渔港宜采用顺岸式码头;海岸渔港可采用顺岸式或突堤式码头;当海岸线不足时,宜采用突 堤式码头。 10 SC/T 9010-2000 8.3.3 渔港码头宜采用固定直立式码头。当平均潮差在2m以上时,卸鱼码头和物资码头可采用斜坡 码头或浮码头。但在台风频率较大且港内掩护条件不好时,不宜采用浮码头。 8.4 设计潮位的确定 B-4.1 渔港水工建筑物的设计潮位应包括: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极端高水位、极端低水位。 8.4.2 设计高水位应采用高潮累积频率10%的潮位;设计低水位应采用低潮累积频率90%的潮位。当 地如有历时累积频率统计资料,其设计高、低水位也可分别采用历时累积频率1%和98%的潮位。 8.4.3 特一级及一级渔港极端高水位应采用重现期为50年的年极值高水位,极端低水位应采用重现 期为50年的年极值低水位。二、三级渔港极端高水位应采用重现期为25年的年极值高水位,极端低水 位应采用重现期为25年的年极值低水位。 8.4.4 在进行高、低潮位累积频率统计时,应有完整一年或多年的实测潮位资料。实测潮位资料不足一 整年时,渔港的设计高、低水位,应按JTJ 213所规定的方法计算。 8.4.5 确定极端高、低水位时,宜有不少于连续20年的年最高、最低潮位实测资料,并应调查历史上出 现的特殊潮位。对潮位实测资料年限不足20年的渔港,极端高、低水位的确定,可按JTJ 213所规定的 方法计算。 8.5 码头前沿高程 a.5.1码头前沿高程可根据潮位、波浪、船型、装卸工艺及原地面高程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8.5.2 码头前沿高程可按式(8)计算: H,=H,+Ho ··························,····⋯⋯(8) 式中:H,— 码头前沿高程,m; H,— 设计高水位,m; il, 超高,m,取。5^1.5 m。特一级及一级渔港取大值,二、三级渔港取小值。 注 对掩护较差渔港其码头面高程应根据波浪及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 8.5.3 码头前沿宜设排水坡,坡度宜采用5&-Moo. 8.6 码头前水域 8.6.1码头前水域包括供渔船停靠、装卸及回转所需水域。 8.6.2 供渔船停靠及装卸所需水域宽度(见图7)与渔船并排系泊船数有关,单船系泊宜取2倍设计代 表船型全宽,多船并排系泊尚应增加并排渔船的总宽度。并排船数宜取2-4条。 ? ??? ? ?? ? ? a)单船系泊 b)多船井排系泊 及一设计代表船型全宽,(m);响一并排船数 图7 供渔船停靠及装卸所需水域宽度 8.6-3 供渔船回转的水域,对顺岸码头应沿码头全长设置,宽度可取1.5-2.5倍设计代表船型全长。 B-6.4 两突堤码头之间水域(或挖入式港池)的宽度不应小于7倍设计代表船型全宽。此水域与界外水 域之间,尚需有一富裕水域(回转水域),以保证渔船安全进出,其尺度按图s确定,其水深应满足第 8. 6.6条的要求。 8.6.5 顺岸码头前沿水域边缘,自泊位端部与码头前沿线宜成300^-450交角向外扩展,扩展部分应达 到码头前水域水深。 SC/T 9010-2000 水域边界 水域边界 a)两突堤码头间水域 ’ b)挖人式港池间水域 图8 两突堤码头或挖入式港池间水域 8.66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保证渔船安全靠离码头,顺利进行装卸作业。其深度可按式(9)计算: H=T+h ·································⋯⋯(9) 式中:H—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m; T— 设计代表船型满载吃水,m; h--富裕水深,m,根据底质确定,土质取。3m,石质取0. 5 in. 注:如码头前有泥沙回淤,应另增加回淤富裕量,不宜小于。. 4 .o 8-6-7 码头前水域底高程,应由设计低水位与码头前沿设计水深之差决定。 8.6.8 检验港内平稳的设计波浪,其重现期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但不宜大于2年,波列累积频率取 4%. 渔船在进行装卸作业时,码头前允许波高见表6。 表6 码头前作业允许波高 渔船主机功率,kW 码头前作业允许波高,m >441 0.50 148--441 0. 40 75- 147 0. 3 ; 成74 0.25 注:对于1 000 t(载重吨)以上大型船舶,码头前作业允许波高可按J丁J 211有关规定执行。 8.7 锚地 8.7.1 渔港锚地有停泊锚地及避风锚地。停泊锚地宜设在港内,避风锚地宜设在港外有天然屏障的水 域。台风多发地区,宜设避风塘。 8.了.2 锚地水域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水面比较平稳; b)有足够的水深和水域面积; c)水流平缓,流向稳定,底质易于着锚。 8.7.3 锚地宜采取大小船舶分区锚泊。港内锚地水深的确定同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8.7.4 避风锚地、停泊锚地泊位数应根据历年统计资料或按需要确定。其中停泊锚地泊位数应减去各 类码头停泊渔船数。 8.7.5 渔船主要锚泊方式有单锚系泊、多船并排单锚系泊、单船首尾双锚系泊、多船并排首尾双锚系 泊。各种锚泊方式所占水域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8.7.5.1 单锚系泊:适用于避风锚泊。锚泊面积为以R为半径的圆形面积(见图9),其半径可按式(10) 计算: R= (5~6)h,十L,····································⋯⋯(10) 式中:R 锚泊半径,m; h,— 极端高水位时锚地水深,m; 12 SC/T 9010-2000 L}— 设计代表船型全长,m. 注:船小,锚地水深小,取小值。 、、 / 图9 单锚系泊锚泊面积 8.7-5.2 多船并排单锚系泊:渔船顶风抛锚,适用于风向稳定、港内水面平稳时锚泊。其锚泊面积(见图 10)可按式(11)计算: F = (1. SL}+6h3)(1+m, )B,······················、·······⋯⋯(10) 式中:F,— 多船并排单锚系泊每组锚泊面积,mz; m2— 多船并排单锚系泊每组渔船船数,取2^-6条,大船取小值,小船取大值; B, 设计代表船型全宽Imo ?? ? ??? ?? ? ? ?? 图10 多船并排单锚系泊锚泊面积 8.7-5.3 单船首尾双锚系泊:适用于港内水面平稳度稍差时锚泊,其锚泊面积(见图11)可按式(12)计 算: F,=2Z (1. 5人 +12h3) 式中:Fz— 单船首尾双锚系泊锚泊面积,m2. ???? 4 } 6h, .......·.....·..·.·..·.····。·⋯⋯(12) cYINo}IN???? 图11单船首尾双锚系泊锚泊面积 8. 7. 5. 4 多船并排首尾双锚系泊:适用于港内水面平稳时锚泊,其锚泊面积(见图12)可按式(13)计 算: F3二 (1. 57.。十12h3) (1+m3)B}·····························⋯⋯(13) 式中:F,— 多船并排首尾双锚系泊每组锚泊面积,m2; m3— 多船并排首尾双锚系泊每组渔船船数,取2--6条,大船取小值,小船取大值。??? ? ?????? 4 I 6h, ?? ??? 图12 多船并排首尾双锚系泊锚泊面积 8.7.6 锚地内各组渔船之间的安全距离宜为20^30 m. 8.7.7 锚地边缘距航道、回转水域的安全距离:港外锚地不应小于27.,港内锚地不应小于L。 SC/T 9010-2000 8.8 进港航道 8.8.1 航道选线应保证航行安全,并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挖泥数量、施工条件、维护费用及投资等因 素综合分析确定。 8.8.2 设计航道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8.8.2.1 航道宜顺直,避免多次转向。多次转向时,应采取减小转向角,加长两次转向间距,加大回旋半 径或适当加宽航道等措施。 8.8.2.2宜减小强风向、常风向、强流向与航道轴线的夹角。 8.8.2. 3进港航道的宽度、水深和弯曲半径,应根据进出港渔船的船型、密度、航速、波浪、土质和回淤 等情况设计,并进行方案比较后确定。 8.8-2.4河口渔港航道,宜利用天然深槽。 8.8.2.5 对冰冻地区渔港,应考虑排冰条件及冰凌对船舶航行的影响。 8.8-2.6 为保证航行安全,在航道边缘宜设置隔离带。 8.8.3 渔港航道应同时满足捕捞渔船双向通航和进港大型船舶单向通航的需要,双向航道宽度(见图 13)可按式(14)计算: B,=(6一8)B}······································⋯⋯(14) 式中:B,— 设计代表船型在设计通航水位时,满载吃水船底水平面处的航道净宽,m。 注 无风、浪、流影响时,取小值;有风、浪、流影响时,取大值。 图13双向航道宽度 单向航道宽度可按JTJ 211所规定的方法计算。 8.8.4 航道转弯半径R。和加宽方式应根据转向角0和设计代表船型长度确定。 100+-300 , Ro =3-5L,宜采用切角法(见图14)加宽,当水域狭窄、切角困难时,经论证可采用折 线切割法(见图14)加宽;0>300,Ro=5-IOL,可采用折线切割法加宽。 a)切角法 b)切割法 图14 航道转弯段加宽示意图 8.8.5 航道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波浪、流速等因素通过试验或参照类似工程确定。当缺乏资料时,可 按表 7选用。 SC/T 9010-2000 表7 各类土质航道边坡坡度 土质特征 边坡坡度 流塑淤泥 }软塑淤泥、松散砂土 I可塑粘土、密实砂土 !硬塑枯土、强风化岩 } 岩 石 20-1:50 B-8.6 设计通航水位宜采用设计低水位,经充分论证可采用乘潮水位。乘潮水位的确定可按JTJ 211 执行。 8.8.7 航道水深的确定同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对1 000 t以上大型船舶所需航道水深的确定可按JTJ 211有关条文执行。 8.8.8 航道底高程由设计通航水位与航道水深差决定。 8.9 防波堤 8.9,1 防波堤的设置与平面布置应根据渔港使用要求、规模、船型和当地自然条件,经技术经济论证确 定。对自然条件复杂的渔港必要时应对其平面布置进行模型试验。 8.9.2 防波堤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 9.2. 1 防波堤掩护的范围,应有足够的水域面积和岸线长度,并应保证港内平稳,满足渔船安全航 行、停泊和装卸作业的要求。 8.9-2.2 应注意防波堤对泥沙运动的影响,防止建堤后造成港口的严重淤积和有害冲刷。 8.9.2.3 防波堤轴线位置,宜选在地质条件好、水深较浅的地方,有条件时可利用礁石、浅滩及岛屿。防 波堤的接岸点宜利用湾口呷角或海岸的突出部位。 8.9-2.4 冰冻地区渔港,宜进行流冰漂移的模型试验,充分利用海流,防止流冰在港内堆积。 8.9.3 防波堤的平面型式可采用与海岸连接的单突堤和双突堤,不与海岸连接的岛式防波堤及突堤与 岛式防波堤相结合等型式。当单独采用岛式堤掩护时,应对沿岸流及泥沙运动的强度进行详细分析,以 免堤后水域发生严重淤积,必要时应通过模型试验验证。 8.9.4 口门的布置和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8.9.4. 1 口门方向应与进港航道相协调,航道中心线与频率较高的强浪向之间夹角不宜过大,宜为 300^ -350. 8.9-4.2 口门宜设在波浪破碎区以外的海域。口门的布置应减少泥沙进入,防止流冰堵塞。 8.9-4.3 口门的数量,应根据渔船通航密度、自然条件及总体布置要求等因素确定。宜为一个口门,有 条件时可采用两个以上的口门。 8.9-4.4 口门有效宽度,应取l. 5-2.0倍设计代表船型全长,大船取小值,小船取大值。二、三级渔港 口门设于不利地形时可适当加宽。 8.9.5 防波堤结构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8.9.5.1 防波堤型式应根据自然条件、材料来源、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9-5.2 斜坡堤适用于水深较小、地基较差和石料来源丰富的地区。 8.9-5.3 直立堤适用于水深较大和地基较好的地区。 8.9-5.4 当建堤地点水深很大或采用直立堤地基强度不足时,宜采用高基床直立堤,但应避免堤前出 现近破波。 8.10 防沙堤 8.10.1 对泥沙运动比较强烈的海域,防波堤及口门布置应考虑防淤,当不设防波堤而要解决港口淤积 时,可单独设防沙堤。 8. 10.2 防沙堤的布置应与当地水文、地貌、地形及地质等自然条件相适应,并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必要时应通过模型试验验证。 8. 10.3 防沙堤长度宜建至主破波带及冲淤变化区外,亦可根据实际拦截效果分期加长。 8门0.4 防沙堤堤顶高程可分段考虑,堤根部至主破波带应以基本不越浪为原则;破波带应根据泥沙垂 15 SC/T 9010-2000 线分布特征决定,当泥沙以悬移质运动形态为主时宜取与设计高水位相同或高于设计高水位的堤顶高 程;破波带以外水域当泥沙以推移质运动形态为主,在不影响港口防浪掩护的前提下,可采用潜堤 8.1, 护岸 8.11.1 护岸型式有斜坡式及直立式两种。 8.11.2 护岸顶面高程,应根据当地潮汐、波浪及邻近建筑物高程综合考虑确定。 8.12 船台及滑道 8.12.1渔船修理宜采用露天船台,在气温高、阴雨天较多的地区,宜设防雨棚。 8.12.2 船台长(宽)度宜为设计代表船型全长(宽)加两端(侧)搭设脚手架宽度各1. 5^-2. 5 m。船台标 高宜接近厂区设计地坪标高。横移区宽度不应小于设计代表船型全长。 8.12.3船台应设置起重机械,起重机占用宽度应考虑在起吊最重件时吊臂能伸到船台中心线。起重机 轨道与船台之间应留有敷设管道的位置 8. 12.4 滑道位置应根据下列条件综合确定 8. 12.4门 滑道末端水域应有足够的水深和水面宽度,波高宜小于。.2^ 0.5 m,流速宜小于。.2- 0. 5 m/S, 8.12-4.2 应避免上墩下水时,渔船纵轴线与常风向垂直。 8.12-4.3 应满足修船厂平面布置及修船工艺流程要求。 8.12.5 船舶上墩下水设计低水位应根据渔船船型、修理工期、每月上墩下水次数、持续时间及当地水 文情况综合确定。上墩下水持续时间宜取2h,保证率不低于600o. 8. 12.6 滑道末端水深应根据设计代表船型的空载吃水、各类小车高度、滑道坡度及富裕水深确定。富 裕水深宜取。.3m, 8. 12.7 滑道坡度和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8门2.7., 纵向滑道坡度宜为1:15^-1:20,轨距宜为二分之一至五分之二船宽。 8.12-7.2 横向滑道坡度宜为1:6-1:12,每组轨道中心距宜为 6^-8 m, 8. 13 卸鱼及水产品交易区 8.13, 卸鱼及水产品交易区应包括卸鱼码头作业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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