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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2017-10-16 50页 doc 107KB 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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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一):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献综述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献综述 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现状,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对提高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就目前看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研究领域,学术界对本制度实施及实施中...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一):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献综述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献综述 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现状,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对提高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就目前看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研究领域,学术界对本制度实施及实施中出现的问和应对的措施进行有益的探讨,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本文通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文献综述,以期对本制度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与完善。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状况;类型分析;存在问题及对策 1、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20世纪50 年代开始推行。 到了60年代中期。合作医疗已成为农民健康保障的基本形式。1994年我国再次在农村推行合作医疗, 但实施结果是参与率很低。 2017年, 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为建立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政府框架和指导意 见。至2017年覆盖率达到50。 00%; 至2017 年覆盖率达 到80。 00%; 到2020 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村居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主要表现在: 1.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 在中国农村,随着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渐退出,造成了农村人口看病贵和看病难等现实问题,甚至一些农民因此而致贫和返贫!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满足医疗和卫生保健的需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应农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大病实现统筹,个人账户可以累积转存,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保障意志,极大地调动了 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1.2 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每户按人均30元投保,以家庭为单位。但得到的补偿只有在规定的医院看病的才可以报销,而且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才可以报销,在指定的门诊上看病只能报10%,住院的费用报20%,60%,报销限额为7万。新医疗制度以年度为单位,每年的10,11月为缴费期限,超过缴费期限的视为自愿放弃;从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该合作医疗制度,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得到补偿这一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民大病治疗问题,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1.3 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统筹层次高,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缴费都要交由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模式建立了县协调委员会、县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 2、不同视角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2.1 中医药依托下的新农合体系 2017年7月,国务院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参合农民的绝对数和参合率逐步上升,但仍然存在主要依靠西医西药,因而费用昂贵、农民难以承受等弊端和隐患。中医药是我国传统的优秀文化遗产,具有就地取材、“简、便、效、廉”等特色和优势,千百年来保障了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中医药能用较低的费用解决农民的病痛,能切实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也有利于降低新农合基金的风险,可以解决农民因医药费昂,贵吃不起药、住不起院的具体困也降低医疗资源浪费并遏制医疗成本不断攀升。在此前提下,中医药作为新农合的依托一定程度上激发广大农民的参合积极性,逐步健全和完善新农合体系。为农村全面奔小康和创建“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保证,同时进中医药的振兴和发展,并为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积累经验、拓展思路。 2.2 商业保险参与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政府是推动民生工程的主力军,在建立新农合的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极解放思想、转变思路,将商业保险管理机制引入到新农合中体现了政府创新的主观能动性也正是由于政府主导观念上的不断更新与创造,才使得我国新农合的管理上更加科学,体制上更加完善,从而实现政府、参保农民、保险公司三方较为满意的结果,形成一条有特色的成功之路。此外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的引入,成就了新农合的新机制,使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承办新农合的业务管理,节省了大量社会资源、降低了政府的运行成本,降低了基金运行与管理、风险实现了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有利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转变和提升农民满意度,让新农合的实施更加顺畅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2017年至今,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和存在诸多困难,有些甚至影响了合作医疗的进一步推行。 3.1 政府 3. 1.1 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投入不足在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主要出自农村居民个人,而中央政府在财政紧张的约束条件下,勇于社会保障的资源比较有限。而政府也往往把有限的社会保障资源又重点头投向了城市而不是农村。目前,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实质上是自‎‎我保障。 3. 1.2政府职责不明 (1) 政府热情大力操办,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超出当地,直接影响该制度下农村医疗保障的可持续性。 (2) 对医疗基金、医疗机构、社保机构监管不严,导致出现基金的收支失衡管理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差、药费和医疗费用飞涨以及医疗服务的不公平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原有信心和支持,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 3. 1.3政策落实不到位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不尽如人意。在农村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在很长时间被看成是次要政策。国家财政政策对农民合作医疗政策的不利影响。从分税制改革以来,财力向上级政府集中,基层政府财力变弱。相当数量的基层政府都是负债运转,在教育支出、工资支出和养老金等领域尚不是宽裕,更不用说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了。 3. 1.4政府信用缺失 政府信用缺失现在也有些地方受不正之风的影响,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没用充分贯彻民主 原则,少数人以权谋私,多数群众没用得到实惠,大大地降低了合作医疗在农民心中的威信。 3.2 制度 3.2.1 经济支撑的缺失 失去集体经济的强力支持,导致资金筹集困难我国农村初期合作医疗的盛行就是得力于公社、村集体和生产队的强力支撑,但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村集体经济迅速解体,农民医疗保健费用也相应得主要由集体支付转变为主要由于个人和家庭支付,但由于农民较低的收入水平和增收困难,是合作医疗面临着直接缴费困难的局面。 保障不到位失去对农民的吸引力,目前的农村合作制度一般是以 3.2.2保障不到位 村、乡为单位进行筹资管理,如此低的统筹范围必然导致其较差的抗风险能力和较低的保障水平,也因此导致有较高保障需求的高收入农民有转而投保商业保险的可能。其次,对于生活贫困、无力缴付合作医疗费用的农民而言,在现行的合作医疗制度下,也自然落入了合作保障的空白区。 3.2.3经济力量薄弱 由于合作医疗的经济力量的薄弱,只能对农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给与一定的经济照顾。 农民一旦患有疑难重病,巨额的医疗费用将对其本人及家庭造成重大威胁,合作医疗对此提供的帮助是非常有限的。 3.2.4基金缺乏管理 合作医疗基金缺少计划和管理,往往免费项目过多,无形中鼓励农民争相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使有限的基金入不敷出。 3.3 农民 因为农村合作医疗知识普及不够,农村信息不农民不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足导致部分农民观念落后,在面临选择时没有最大化自己偏好的能力或知识。有部分经济条件好的家庭认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太低,不愿意参加。年轻人、家庭成员身体较好的家庭,认为交了钱也不会花到自己的头上,只是白做贡献,也不愿意参加。只有那些家庭成员年龄比较大、健康状况比较差、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才是合作医疗的积极参与者。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改革对策 4.1政府 4. 1.1 加大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的支付力度, 突出公共部门的责任 医疗卫生属于混合公共产品,对其发展的投资应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而多年来,国家及地方财政主要支持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将绝大多数农民排斥在医疗保障体 系之外,农民又无力投资支持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使农村医疗发展处于半停滞状态。因此,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投入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所在。 4. 1.2 借鉴和推广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思路,在筹资的某些环节探索合适的准强制措施。 4. 1.3 加强农村医疗保险的立法目前,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已经下发,但是,具体的用于指导实践的法律还没有颁布出来。政府应该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规,以规范该实施办法。 4.2 制度 4.2.1 建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提供医疗保障为目的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以建立农户、保险公司、医院、政府部门四方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 4.2.2 加强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国家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克服管理上的松散、粗放等缺点。 4.2.3 确定合理的筹资水平政府应放充分考虑当地财政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 支付能力), 并由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提出较为适当的筹资标准。 4.2.4 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发展中总结经验,注意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4.3 农民 4.3.1 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和教育,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4.3.2 鼓励建立私人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但政府要注意提高从医农民的文化素质和 专业素质,对人员进行培训,在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允许的前提下给与相应的物质支持。 5、对进一步研究的思考 5.1 补偿的设定问题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摘 要: 通过调查分析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与发展前景,探讨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取得的一些成绩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比较分析利与弊的情况,从而针对如何更好地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一些建议。【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关键词: 农村合作医疗;现状;问题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仅直接关系我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而且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从部分省份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 在中国农村,随着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渐退出,造成了农村人口看病贵和看病难等现实问题,甚至一些农民因此而致贫和返贫。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满足医疗和卫生保健的需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应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大病实现统筹,个人账户可以累积转存,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保障意志,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二)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比如贵州省参保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10元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就能得到国家、省、市、县财政共计40元的补贴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得到补偿。这一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民大病治疗问题,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三)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统筹层次高,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以贵州省为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缴费都要交由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模式建立了县级协调委员会、县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根据贵州省三个乡镇的无结构访问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比较满意,只有个别农民认为服务需要改进。 二、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17年开始试点到现在,从制度设计到运行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不到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志不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是农民,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志和接受程度至关重要,也就是说和农民的主观期望效用有很大的关系,主观期望效用能否达到要求或者能够达到多大的要求指标,这就决定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意愿。因此,如何通过宣传使农民从思想上意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重要性便成为一大问题。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合作医疗,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随机的,主观期望效用值偏低,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志,没有一种固定的医疗、消费投入意志。再加之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政策缺乏深度认志,工作方法简单,对合作医疗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许多农民产生不满情绪,担心重蹈覆辙,对制度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加上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产生了理性农民在合作医疗中的“不理性行为”,以至于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效应。 (二)农村医疗条件落后 1.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简陋。由于资金的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基础设备损坏无力维修,医疗设备使用率较低,不能满足卫生医疗的需要,严重影响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进度。 2.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就农村与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来说,城市占据了大量的卫生资源;而农村配置的比例极少,造成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低下、质量偏低、部分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的局面,有些地区由于乱办医、盲目扩张地方医疗机构,使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突出。 3.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据有关部门调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 员中,中级以上职称所占比例为11.5%,专科以上学历为19.3%。在大多数的农村卫生队伍中,简单的跟师学徒仍存在于基层卫生室,就是在县级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中,仍存在着一些没有过硬技术的医务人员,而这些医务人员根本没有进修学习的机会,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得不到农民的认可,基层卫生人员素质令人担忧,这也使得农民的主观期望效用值降低,从而影响了参保意愿。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存在不足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由于农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志不够、理解不透彻,再加上农村居民比较分散,乡镇人员采用挨家挨户上门收费的方式,在收费困难的同时,也增大了工作量。在筹资原则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财政适当支持为辅,但部分地方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专项医疗拨款迟迟未见。最终,合作医疗资金就落到了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身上,农民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主力。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目前,合作医疗的监管在乡一级的工作主要是由乡卫生院承担,日常监管只能靠卫生院的自我约束,这很容易给合作医疗管理带来隐患,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运行。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运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形成对合作医疗经费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四)制度不完善 1.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这就要求合作医疗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经济,把握好市场经济的规律,做好合作医疗的管理。然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中,没有完全应用科学管理程序,不少地方政府缺乏高素质的人才及管理经验。 2.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存在缺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合作医疗,两者有一定的联系,其最大不同是传统合作医疗立足于预防、保健生活中的多发病、常见病,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立足于大病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政府、社会和个人的筹资都是用于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重点放在了大病治疗上。这在多发病普遍存在的农村似乎有些不太合适。 三、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意义 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 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 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投资与健康》指出》,提出了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贫困农民实行医疗救助。2017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之后,全国各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到2017年上半年,已经覆盖了全国84.9%的县和82.8%的农村人口。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已经表现出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预示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方向。我们有必要对这些经验和做法进行进一步归纳,形成相对统一的稳定模式,通过法律将其定型化、制度化,然后结合各个地区、不同类型农村的具体情况,由点及面地推广,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因此,我们有信心让新农合制度更加完善,并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利益。 五、结语 虽然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它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崭新、健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到全国农村,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造福广大农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三):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之后,全国各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到2017年上半年,已经覆盖了全国84.9%的县和82.8%的农村人口。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已经表现出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预示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方向。我们有必要对这些经验和做法进行进一步归纳,形成相对统一的稳定模式,通过法律将其定型化、制度化,然后结合各个地区、不同类型农村的具体情况,由点及面地推广,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因此,我们有信心让新农合制度更加完善,并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利益。 五、结语 虽然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它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崭新、健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到全国农村,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造福广大农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三)》明确指出: 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17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 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17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17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 2、6%。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以至中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必将起到推动的作用。 第2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经济文化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 一、 中国现行的医疗保健制度,有四种: 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人和职员身体健康而实施的一种福利制度; 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三是商业医疗保险制度; 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四种制度都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对卫生保健的需求,不断地改革、完善和发展,将逐步趋向一种社会平等、公平和人人基本获得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制度是在三种制度的基础发展而来的。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 1、有利于用较低的费用,保障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减少患病农民因经济条件所限不敢或难以就诊及住院问题。 2、有利于减轻患重病农民的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再发生。 3、有利于大多数轻型病人在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就近就医,调整病人合理流向,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发挥卫生院、村卫生所的作用,方便群众就诊。 4、有利于卫生资源流向农村卫生机构,加强乡镇、村基层卫生组织,改善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功能,稳定农村卫生队伍。完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减少灾害伤亡。 5、有利于农村推行初级卫生保健,组织群众积极参与( 6、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有效保护劳动力,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7、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关系,缩小城乡差别,保持社会稳定。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和特点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不同时期表现的形式不同。分为二个时期: 在2017年以前称之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17年以后称之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性质的共同点是: 农民群众依靠政府和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力量,按自愿互利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过去的合作医疗因基础差,政府投入少,农民出资少,管理不够科学,机构不健全,抗透支能力差。群众爱益不多,合作方式只是保小病不保大病,惠及农民福利性很低,农民积极性不高。实践多年,没有很好的解决"因病致贫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合作医疗停留在低水平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作出明确的界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加大了政府对农民健康保障的职责,在筹资机制、管理机制、补偿机制上均有了新的突破,向高层次的合作理念运行。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 1、互助性: 新农合基金一部分来源于农民个人的缴费,用于少数参合患病的农民进行治疗的费用,具有共济互助性。对一个地区的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年轻人共济老年人,无病的共济有病的,少病的共济多病的。对个人而言,年轻时,无病时帮助别人,年老时,有病时被别人帮助。 2、福利性: 新农合基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是政府财政对农民健康的直接投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福利,体现了社会在卫生保健方面的公平性,是干部、职工、居民、农民全员都享有卫生保健的基础。 3、公益性: 新农合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不同于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在资金征集上,有农民个人缴交,也有集体扶持,各级政府资助。新农合是一项公益事业,体现了农村全体居民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受益的公益本质的特征。 4、保险性: 凡参合的农民,2017年由政府资助70元,个人出资10元,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和发生重大疾病时,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遵循互助共济的原则,采取合作组织的形式,解决参合成员的保险保障问题,保险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展开、实施和受益,因而具有一定的社区保险性。 5、救助性: 凡参合农民,在患病治疗后都得到一定比例的医药费报销补贴。在基层,个人出资25%,国家给予补偿75%,有病能住院,大病有救助,费用有补偿,有效地防止或缓解农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与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17年10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决定》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决定》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全部给予核算按等级医院的补偿比例给予报销。规定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紧急抢救的项目内的项目,个人付费20%,列入报销补偿80%。青秀区新农合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套用干部医保的软件项目,具有项目基本相同,个人自费低,报销率高的特点,新农合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多于干部医保、报销率优于干部医保。 并且在一些慢性病,重大疾病住院出院后的门诊大型检查,一年内药费或检查费 0%,封顶线为2017元。对慢性病,大病恢复期的医疗服务提供人性用给予报销6 化和合作医疗基金的扶持。减轻慢病超限的经济负担。 产妇住院分娩每例补助200元,(降消项目100元)。使用中医中药治疗的,报销中医药部分提高10%。 八、青秀区新农合的特别优惠政策 根据青秀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民特殊群体的经济状况,青秀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对特殊群众的农民给予优待,免交新农合个人统筹金的好政策。凡在青秀区注册,属于青秀区农民的特困户、残疾人,特困残疾人由民政救助金中支付。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由政府财政支付个人统筹金。共11833人由有关部门出资代交个人统筹金。 2017年5月20日,青秀区执行新的新农合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修订),将给参合农民更大的受益,更大的实惠,有效的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种有效途径。青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会产生比其他县区有特色的应有的效果。为稳定社会,促进农村发展,促进城区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向上级业务部门咨询并转告各位领导和代表。 第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 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及社会多方筹资,以住院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参保缴费办法 一、参保缴费时间: 西宁市新农合参保缴费为自然年度,实行一年一缴费,医保待遇一年一享受 。 每年度参保缴费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下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期截止后将不再办理当年农牧民参保缴费。 二、参保对象: 凡户籍在本市的农民,均可参加西宁市新农合。农牧民参加新农合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成员同时参加,不能选择性参加。参加新农合农牧民家庭成员因去世或中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不退还。新增家庭成员除出生6个月以内已报户口的新生儿可随时参保,其余人员只能参加下一年度新农合。 三、参保流程、地点: 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民,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并由村委会出具参合缴费发票后,领取合作医疗证。 新生儿参保的由家长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区社保局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由区社保局出具参合缴费发票后办理参保、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当年新农合待遇。 四、参保缴费标准: 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400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40元,其余360元由各 级财政补助。 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的参保金由民政部门代缴;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的个人参保金由区财政代缴。 新农合普通门诊、住院报销办法【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参保农牧民必须自觉遵守新农合各项规定,就医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才能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省内就医的医药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 一、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办法 参保农民普通门诊就医只能在定点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 门诊医药费在家庭账户内报销,不设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按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报销,年报销封顶线为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每人每年4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用完为止。如有剩余,可以在下年度继续使用,也可继承给子女,但不能抵交下年度个人缴费。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办法 起付线分别为: 省级500元、市级350元、区(县)级100元、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50元。产妇住院分娩不设起付线。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乡级90%、市(区县)级80%、省级70%。 年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农村产妇正常产住院分娩费用新农合不报销,属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在扣除500元(由其他部门报销)后按普通住院病人报销。 参保农牧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的,可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给予二次大病补助。 新农合住院就诊、转诊相关规定 一、省内就医: (一)市级及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农民可自主选择就诊,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因病情需要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病人,必须凭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证明,出院前到参保所属区社保局审核办理转(急)诊审批手续。 (三)报销办法: 在省内就医的医药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 二、省外就医: (一)转外就医: 必须凭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到参保所属区社保局审核办理转诊审批手续,方可转外治疗。 (二)外出务工、探亲、异地居住期间需住院治疗的: 必须在当地乡级以上(含乡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时需出具外出务工证明或异地居住的社区(村)委会证明。 (三)报销办法: 参保农民持医疗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案首页、出院证明、合作医疗证、转院和转诊手续、外出务工证明或异地居住的社区(村)委会证明等相关住院资料到参保地区社保局报销。转外就医按省级比例报销、外出务工、探亲、异地居住期间的住院费用按住院医院同级比例报销。 三、未办理转诊手续: 到市级以上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治的,医药费用按30%的比例报销。未办逐级转诊手续到省外就医的医药费用及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审批、报销办法 一、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22种): 慢性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宫颈炎、耐药性结核病、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盆腔炎、慢性肾炎、慢性胰腺炎、中风后遗症、慢性胆囊炎、痛风、癫痫、重性精神疾病和终末期肾病透析。 二、审批办理时间、地点: 凡患有以上相关慢性病病种的参保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到有就诊记录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所申请疾病相关资料(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参保农民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周 一、三到市社保局新农合管理科审批,审批后即可享受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三、审批申报材料: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所申请疾病相关资料(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参保农民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周 一、三到市社保局新农合管理科审批,审批后即可享受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 待遇。 三、审批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合作医疗证、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 四、报销办法: 只有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与审批病种相关的费用才能予以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比例为: 1000元以内部分报销60%,1001元以上部分报销50%。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17元,终末期肾病透析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000元。合并多种慢病的,按最高定额的病种报销。报销费用先从家庭账户余额中支出、剩余费用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 五、报销时限、地点: 参保农民持医药费用发票、处方每季度末到参保地区社保局进行报销。 第4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改革发展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全国9亿农民的利好政策,是探索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从2017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已有不少农民从中获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新农合作为一种涉及人口最多的制度,它的改革发展和完善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国家、地方和农民个人三方筹资、卫生行政机构统一管理的新农合,在资金的筹集、管理、支出以及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环节,尚存一 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参合、如何又快又好地帮助农民拿到报销金额,是值得卫生管理部门深思的问题。 一、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和演变 (一)"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发挥过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范例"。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一制度历经曲折,几起几落。 1、概念 这里的"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于新农合而言的,是在合作化运动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按照互济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集资医疗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一项低补偿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对应,其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从而实现健康人群和病患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 2、形成与演变 在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是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时期,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互济。1960年2月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报告及其附件,并要求各地参照执行。从此,合作医疗便成为政府在我国农村实施医疗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60年代以后,该项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在全国逐步推行。合作医疗‎‎大面积普及是在1966年以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这期间有两项措施促进了农村医疗保健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一是恢复振兴中医,强调使用中医的草药和技术; 二是赤脚医生的培养。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从而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在医疗保健方面缺医少药问题。在此基础上,1979年有关部门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医疗,被世界银行认为促进了"中国卫生状况的显著改善和居民期望寿命的显著增加",被誉为成功的"卫生革命"。 但是,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滑坡,农村合作医疗逐步退出历史舞台。9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着手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经过1992年和1997年两次推广,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只回升到10%以上,国家两次尝试"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告失败。 (二)新农合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医疗,被世界银行认为促进了"中国卫生状况的显著改善和居民期望寿命的显著增加",被誉为成功的"卫生革命"。 但是,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滑坡,农村合作医疗逐步退出历史舞台。9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着手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经过1992年和1997年两次推广,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只回升到10%以上,国家两次尝试"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告失败。 (二)新农合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中明确了具体办法,从2017年开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部分县开展了农民自愿参加,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共同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试点之初,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地方财政亦以人均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为标准,农民个人再缴10元,共30元。从2017年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0元,农民个人10元的标准不变,这样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同时将东部地区中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县市也纳入中央补助的范围。2017年至2017年,各级财政累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189亿元。其中2017年为150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 2、7亿元,地方财政补助10 7、8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合作医疗筹资总额的70%。 在此基础上,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17年基本覆盖全国县市区的目标,比原来规划的时间2017年提早两年。进入2017年,中央决定将"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搞得更快一些。2017年是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比去年增加了58亿元。为了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督管理,省及省以下的zhèng fǔ 部门都设立了管理机构或经办机构,而县市和乡镇也成立了专门的督办机构。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全国已有2319个县(市)开展了新农合试点,占全国县(市)总数的8 1、03%,覆盖农业人口 7、99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9 1、93%,实际参合农民 6、85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7 8、78%,参合率为8 5、7%。从受益情况看,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受益74 18、19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55 3、40万人次,门诊补偿582 2、80万人次,其他补偿12 2、28万人次,体检9 19、71万人次。截至2017年6月底,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 13、94亿元,占筹资总额的4 6、14%,其中,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有2 7、25%得到报销。试点三年多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筹资、支付和管理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全国各地相继试点成功。试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开始形成,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是试点地区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 三是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二、新农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据7月16日《新京报》报道,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采取伪造住院病历及住院收费单据等手段,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增加个人和单位收入。经查,该院多个科室的33名职工参与了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共伪造了86份假病历和住院患者收费单据,总金额为38万元,报销了17526 6、68元。目前,该院院长刘兴彬已被撤销院长和支部书记职务;违规收入全部被没收上缴财政后重新划归合作医疗基金账户。事实上,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恶劣做法并非个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被当作"唐僧肉",挤占、挪用、贪污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用药,造成基金的浪费;有的不合理检查,导致基金的有效使用率降低;甚至有的"引导"农民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结果"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凸显了新农合在运作过程中尚存漏洞。 (一)管理环节 1、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及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支持。例如在山西,由于对医疗机构应如何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可以参照执行,对于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监管人员即使有发现,也不能对其依法进行处置,采取的办法只是对医疗机构应补偿部分不给予补偿。此外,对一些违规做法,处罚时掺杂人为因素,处罚力度也较小,达不到应有的惩戒目的。如这次洋县妇保院伪造住院病历和收费单据,套取本来就不敷使用的农民医疗基金,已涉嫌伪造证据、合谋诈骗罪,但见诸媒体的"处分"仅是对相关责任人撤职了事,没有将他们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不大,不足以令当事人和观望者产生敬畏。 2、管理和监督不规范 监督管理的好坏是新农合能否取信于民,保障基金公平、安全的关键。 (1)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地方存在着为追求参合率而夸大宣传的现象,导致一些农民对医疗合作制度的保障功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假如农民知道合作医疗基金是他们的救命钱,知道医院的这种行为将严重地伤害那些真正需要住院看病的农民患者的利益,并有可能危及自身利益时,他们就不会那么"配合",让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做法无法进入操作阶段。 (2)信息系统成摆设。不少地方利用全国联网的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就诊证、家庭医疗账户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都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能有效避免"病后参保"及借用他人医疗证报销的漏洞;各定点医疗机构把 每天本单位医疗兑付情况及新增住院病人登记情况,通过网络上传给当地的合管办,合管办对每天的兑付费用情况也就一目了然。但由于新农合管理软件的开发者往往不从事业务流程的管理,具体经办人员又没有能力进行软件开发,致使研发与使用信息不对称;参合人口的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印刷证件和修正信息的工作量大,出错率高,且发现错误后不能方便修改;软件的开放性和安全性不强;兼容性差,缺少资源共享的机制;致使网络投入大,利用率低;管理中报销后的数据监督多于在院数据监督。另外,政府各部门未能将信息共享。 (3)监督管理有盲区。按理说,合作医疗是为农民服务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全部公开,接受患者监督,每月减免补偿情况还应张榜公示到村,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在运作流程上一般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也就是说收钱的人不管钱,管钱的人不审钱,审钱的人不碰钱,让资金在封闭状态下运行。可在洋县,医院和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在既不见农民本人,也没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只凭"借来"的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就完成了大笔资金的报销。 (4)经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新农合经办人员的来源很杂,多数地方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有人无编或无人无编的问题普遍存在。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一些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把握随意性大, 亲厚友现象。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流动性大;管理经费和日常经存在损公肥私,优 费不足,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解决渠道不多;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将是新农合政策运行中需要解决的关键环节。 (5)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的合作医疗管理模式多为管理机构挂靠在当地卫生局,各乡镇管理机构多设立在卫生院,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黑哨"现象难以避免;参合家庭身份核定难度大,如何有效杜绝冒名住院仍待探索;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以及保护性医疗的问题突出,监督不完善,致使一些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比不参合者的费用高,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同级别的医院使用一个药品目录,不便于急危重病人的治疗;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转诊手续麻烦,参合患者自主选择高一级医院的随意性较大,未形成良好的双向转诊鼓励和制约机制;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实行先行垫付制度,农民须首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统一申请报销;医疗服务监督不完善,如何利用起付点、共付比等技术方法来引导病人合理"消费"不到位;新农合缺乏投诉及仲裁机制,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有待加强。 (二)筹集环节 1、全国性难题:新京报》报道,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采取伪造住院病历及住院收费单据等手段,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增加个人和单位收入。经查,该院多个科室的33名职工参与了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共伪造了86份假病历和住院患者收费单据,总金额为38万元,报销了17526 6、68元。目前,该院院长刘兴彬已被撤销院长和支部书记职务;违规收入全部被没收上缴财政后重新划归合作医疗基金账户。事实上,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 恶劣做法并非个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被当作"唐僧肉",挤占、挪用、贪污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用药,造成基金的浪费;有的不合理检查,导致基金的有效使用率降低;甚至有的"引导"农民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结果"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凸显了新农合在运作过程中尚存漏洞。 (一)管理环节 1、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及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支持。例如在山西,由于对医疗机构应如何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可以参照执行,对于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监管人员即使有发现,也不能对其依法进行处置,采取的办法只是对医疗机构应补偿部分不给予补偿。此外,对一些违规做法,处罚时掺杂人为因素,处罚力度也较小,达不到应有的惩戒目的。如这次洋县妇保院伪造住院病历和收费单据,套取本来就不敷使用的农民医疗基金,已涉嫌伪造证据、合谋诈骗罪,但见诸媒体的"处分"仅是对相关责任人撤职了事,没有将他们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不大,不足以令当事人和观望者产生敬畏。 2、管理和监督不规范 监督管理的好坏是新农合能否取信于民,保障基金公平、安全的关键。 (1)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地方存在着为追求参合率而夸大宣传的现象,导致一些农民对医疗合作制度的保障功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假如农民知道合作医疗基金是他们的救命钱,知道医院的这种行为将严重地伤害那些真正需要住院看病的农民患者的利益,并有可能危及自身利益时,他们就不会那么"配合",让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做法无法进入操作阶段。 (2)信息系统成摆设。不少地方利用全国联网的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就诊证、家庭医疗账户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都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能有效避免"病后参保"及借用他人医疗证报销的漏洞;各定点医疗机构把每天本单位医疗兑付情况及新增住院病人登记情况,通过网络上传给当地的合管办,合管办对每天的兑付费用情况也就一目了然。但由于新农合管理软件的开发者往往不从事业务流程的管理,具体经办人员又没有能力进行软件开发,致使研发与使用信息不对称;参合人口的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印刷证件和修正信息的工作量大,出错率高,且发现错误后不能方便修改;软件的开放性和安全性不强;兼容性差,缺少资源共享的机制;致使网络投入大,利用率低;管理中报销后的数据监督多于在院数据监督。另外,政府各部门未能将信息共享。 (3)监督管理有盲区。按理说,合作医疗是为农民服务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全部公开,接受患者监督,每月减免补偿情况还应张榜公示到村,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在运作流程上一般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也就是说收钱的人不管钱,管钱的人不审钱,审钱的人不碰钱,让资金在封闭状态下运行。可在洋县,医院和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在既不见农民本人, 也没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只凭"借来"的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就完成了大笔资金的报销。 (4)经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新农合经办人员的来源很杂,多数地方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有人无编或无人无编的问题普遍存在。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一些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把握随意性大,存在损公肥私,优亲厚友现象。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流动性大;管理经费和日常经费不足,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解决渠道不多;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将是新农合政策运行中需要解决的关键环节。 (5)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的合作医疗管理模式多为管理机构挂靠在当地卫生局,各乡镇管理机构多设立在卫生院,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黑哨"现象难以避免;参合家庭身份核定难度大,如何有效杜绝冒名住院仍待探索;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以及保护性医疗的问题突出,监督不完善,致使一些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比不参合者的费用高,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同级别的医院使用一个药品目录,不便于急危重病人的治疗;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转诊手续麻烦,参合患者自主选择高一级医院的随意性较大,未形成良好的双向转诊鼓励和制约机制;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实行先行垫付制度,农民须首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统一申请报销;医疗服务监督不完善,如何利用起付点、共付比等技术方法来引导病人合理"消费"不到位;新农合缺乏投诉及仲裁机制,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有待加强。 (二)筹集环节 1、全国性难题》、《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允许的。 4、检查、用药不合理。检查项目不依病情所需,只要医院可以开展的项目,不管是否对诊断有帮助,一概全面检查。处方用药严重违反对症、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不分病情,均使用价格昂贵的新特药,不分病名,抗生素治疗包罗万象,不分参合农民能否享受补偿,价差大利润多的就用。 5、计价、收费不合理。擅自抬高收费标准,肢解收费项目,同一名称不同产地不同价格的药品及检查,计价均按最高产地品种就高不就低,对国家物价明文规定不准计费的项目进行收费,另立名目、巧立名目收费,按照医院等级收费标准该下浮的不下浮。 6、医疗文件、软件资料质量差。住院病历不完整乃至无病历,病历记录与病情、处方用药不吻合,伪造、篡改医疗法律文件,上报资料与单位存档资料不合。 在新农合中,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合理治疗是关键,上述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超科非法行医,一旦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就可能导致一个医院倒闭;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参合农民得到的补偿小于多收的费用,不但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损害了参合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资料失真则有违制度的公正与公平。 (五)参合农民有五大困惑 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有欢喜,更有困惑。 一是限制太多,一些常用药没列入补偿目录。 二是报销比例太低。 三是基层卫生机构条件差,缺少医生和设备。 四是补偿手续繁杂,五是"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目前新农合的普遍做法是只管大病住院,致使参合农民收益面低。而对广大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来说,更需要的是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治疗。 三、完善新农合的对策建议 1、尽快出台新农合方面的法规 国家应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建设。这部法规应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村合作医疗法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适合本地特点的实施办法。 2、建立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 为使新农合基金筹集科学化、规范化,应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量,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通过确定适宜的补偿比例,测算人均基金筹集标准;新农合基金的筹集,要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制,以体现政府的责任意识,集体的参与意识和个人的费用意识。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比例,把以往重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扶持逐步转变到加大对农民群众医疗服务利用需方的支持上,提高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使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新农合专项资金制度。在集体扶持方面,要在村提留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新农合,必须保证连续的投入;在乡镇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鼓励增加对新农合经费的支持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将乡村医生的报酬纳入集体经济分配范围,使乡村医生的收入与业务工作脱钩,以避免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新农合的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新农合保险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也要进行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要制定保证资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探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的新路子。要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医疗账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把以往基本医疗服务以村、乡为单位改为以户为单位结算,家庭账户年终结余的费用在账户内储存,并转下年使用,超支部分由本户自理。 4、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农民参与新农合的意愿要靠社会方方面面去引导,要大力宣传新农合的重大意义,使其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后参加新农合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新农合的行动;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又要辅以必要的 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但决不能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或搞简单化的"一刀切"。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参加新农合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受益,要使新农合参加者消除思想疑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5、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制度 由于传统合作医疗目标定位低,举办形式以村、乡办为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不具备抗御大病重病的能力。因此,必须引入保险机制,通过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并逐步向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国家应把新农合明确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建立面向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之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从而保障和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运行和持续地发展。 6、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政府要把对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卫生扶贫作为促进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 一、这是完成"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更是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需要。中国实施的扶贫计划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且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对于区域内、地区内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应当把卫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7、管好医疗服务是建立新农合长效机制的根本 定点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者,又是直接服务于参合农民的前沿窗口,据统计,60%以上的农民住院,都在当地的乡镇卫生院,这一级卫生院大多从管理到临床业务,与农民对健康的须求尚有差距,这将会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因此,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摆正医疗市场供方与需方的位置关系,在管理与服务上主动适应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如果医院把这项工作视为挣钱的契机,就会挫伤参合农民的积极性和该制度长效机制的建立。 第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这项工作制订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与处罚力度,一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行业管理,从新认识医疗市场供需关系,主动去适应、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准确及时为参合农民办理补偿等方面赢得参合农民的信认与支持,才能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取得双赢,医院也会逐渐步入良性循环。 第三,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合管人员业务工作指导,在审核工作中要做到对象准确、事实清楚、数据科学、资料齐全、范围合理、质量保证、审核及时。 第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领导,把对业务单位的宏观管理模式,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体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医疗机构在当地的社会效益。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允许的。 4、检查、用药不合理。检查项目不依病情所需,只要医院可以开展的项目,不管是否对诊断有帮助,一概全面检查。处方用药严重违反对症、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不分病情,均使用价格昂贵的新特药,不分病名,抗生素治疗包罗万象,不分参合农民能否享受补偿,价差大利润多的就用。 5、计价、收费不合理。擅自抬高收费标准,肢解收费项目,同一名称不同产地不同价格的药品及检查,计价均按最高产地品种就高不就低,对国家物价明文规定不准计费的项目进行收费,另立名目、巧立名目收费,按照医院等级收费标准该下浮的不下浮。 6、医疗文件、软件资料质量差。住院病历不完整乃至无病历,病历记录与病情、处方用药不吻合,伪造、篡改医疗法律文件,上报资料与单位存档资料不合。 在新农合中,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合理治疗是关键,上述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超科非法行医,一旦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就可能导致一个医院倒闭;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参合农民得到的补偿小于多收的费用,不但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损害了参合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资料失真则有违制度的公正与公平。 (五)参合农民有五大困惑 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有欢喜,更有困惑。 一是限制太多,一些常用药没列入补偿目录。 二是报销比例太低。 三是基层卫生机构条件差,缺少医生和设备。 四是补偿手续繁杂,五是"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目前新农合的普遍做法是只管大病住院,致使参合农民收益面低。而对广大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来说,更需要的是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治疗。 三、完善新农合的对策建议 1、尽快出台新农合方面的法规 国家应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建设。这部法规应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村合作医疗法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适合本地特点的实施办法。 2、建立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 为使新农合基金筹集科学化、规范化,应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量,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通过确定适宜的补偿比例,测算人均基金筹集标准;新农合基金的筹集,要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 制,以体现政府‎‎的责任意识,集体的参与意识和个人的费用意识。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比例,把以往重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扶持逐步转变到加大对农民群众医疗服务利用需方的支持上,提高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使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新农合专项资金制度。在集体扶持方面,要在村提留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新农合,必须保证连续的投入;在乡镇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鼓励增加对新农合经费的支持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将乡村医生的报酬纳入集体经济分配范围,使乡村医生的收入与业务工作脱钩,以避免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新农合的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新农合保险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也要进行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要制定保证资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探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的新路子。要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医疗账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把以往基本医疗服务以村、乡为单位改为以户为单位结算,家庭账户年终结余的费用在账户内储存,并转下年使用,超支部分由本户自理。 4、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农民参与新农合的意愿要靠社会方方面面去引导,要大力宣传新农合的重大意义,使其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后参加新农合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新农合的行动;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又要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但决不能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或搞简单化的"一刀切"。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参加新农合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受益,要使新农合参加者消除思想疑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5、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制度 由于传统合作医疗目标定位低,举办形式以村、乡办为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不具备抗御大病重病的能力。因此,必须引入保险机制,通过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并逐步向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国家应把新农合明确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建立面向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之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从而保障和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运行和持续地发展。 6、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政府要把对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卫生扶贫作为促进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 一、这是完成"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更是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需要。中国实施的扶贫计划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且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对于区域内、地区内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应当把卫 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7、管好医疗服务是建立新农合长效机制的根本 定点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者,又是直接服务于参合农民的前沿窗口,据统计,60%以上的农民住院,都在当地的乡镇卫生院,这一级卫生院大多从管理到临床业务,与农民对健康的须求尚有差距,这将会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因此,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摆正医疗市场供方与需方的位置关系,在管理与服务上主动适应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如果医院把这项工作视为挣钱的契机,就会挫伤参合农民的积极性和该制度长效机制的建立。 第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这项工作制订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与处罚力度,一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行业管理,从新认识医疗市场供需关系,主动去适应、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准确及时为参合农民办理补偿等方面赢得参合农民的信认与支持,才能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取得双赢,医院也会逐渐步入良性循环。 第三,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合管人员业务工作指导,在审核工作中要做到对象准确、事实清楚、数据科学、资料齐全、范围合理、质量保 证、审核及时。 第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领导,把对业务单位的宏观管理模式,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体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医疗机构在当地的社会效益。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四)》明确指出: 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17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自2017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浦东周南村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在笔者的维持一周的调研中,笔者也对“新农合”的影响以及周南村新农合推行过程中可借鉴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了思考和总结。 一、调研点选择: 1、xx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xx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时间安排: 1、7月21日上午及下午。 2、时间安排上可以按调研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三、目标研究成果 本次实践将走访浦东新区各级街道及镇政府卫生部门的主要领导,深入大部分街道及镇卫生服务中心,采用对社区及乡村医生及就诊市民进行实地采访等方式,系统地了解当地市民的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状况,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当地的实施情况,力争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农村医疗体系的现状并给出建设性意见。 一、农民: 实惠与关注 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9 1.2%以上的市民认为,新农合是一项惠民政策,市民从中得到了实惠。目前周南村的新农合参合率已经达到99.3%以上,市民看病能根据医院层级和费用类别得到不同比例的报销,且在社区及乡村卫生室看病实行现场报销,十分便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市民的负担。 新农合报销便利现场回传 现场回传 与新农合几乎同时实行的是卫生室“一体化” 017年,每个街道及镇建立起多个农村卫生社区服务站,周南村也对卫生政策。2 室进行了整改和合并,归市卫生院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医疗卫生的更加规范化。不少市民提及,社区服务站距离家里不远,环境非常好,医生态度也很好,为市民就医带来很大方便。 新农合所带来的,更多是市民对自身医疗健康的关注。一位医生向笔者提及,近年来,市民的健康意识在逐步提升,病人看病时会主动提出测量心跳、血压等。市民在农村医疗体系中扮演的角色正在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这将会给国家未来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二、基层医院: 更多的病源,更少的竞争者 对社区卫生室、街道及镇卫生,新农合给市民带来的实惠意味着医院病患的增加。原先看不起病的一些农民在新农合的帮助下也走进了医院,为医院创收和经营提供更多保障。此外,新农合规定,在越基层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越大,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小病也往市医院跑的状况,基层医院的医疗资源得到了更多的利用和开发。 新农合还意味着更少的竞争者。在周南村各地,卫生室实行“一体化”后,个体卫生室(赤脚医生)已经越来越少,尤其受新农合的影响,更多市民选择了能够报销40%药费的村卫生社区服务站。 三、我们的期望 在新农合的施行过程中,还有药价不太明细、医药报销的限制太多比例不高、医生收入较低等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新农合的实施为村医疗卫生的发展的确带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不断增加,新农合将会得到不断的完善,市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终能得到解决,我们也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四、是结束,也是开始 今天,笔者已经完成了维持一周的调研。 在这短短的一周里,笔者走访了浦东新区的各级街道和镇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15份医生问卷和近259份市民问卷。短短的7天,有疲劳,有欢笑,有思考,有冲击。本着对村医疗卫生现状和发展产生了许多的认识和思考,也在合作中收获了友 谊。 调研结束了,但这正是一个新的开始。 医疗卫生改革,这是一个关系到国民生计的重要方面。然而在政策施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必然或者随机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的挖掘与修正,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而这也是这次实践的主要目的之一。 就这次实践过程中来说,笔者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策制定与实地发展情况相脱节: 举例来说,体现在药品相关政策和镇卫生院定位的转变上。在前文中也有提到,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业务收入一大重要来源,零差价使得这块完全不存在,然而相应地,其配套措施(如补偿机制)并没有跟到位,导致了医院的尴尬处境。另外,镇卫生院也普遍存在基本药品目录很难满足患者医疗需求。对于镇卫生定位向基础公共卫生服务的角色的转变,就其目的来说,是非常合理的,但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也听到了不少 “其他措施没有跟上,转变太早,面对需求量很少”这样的声音。 2.市民缺乏对合作医疗政策的了解: 在对市民的采访过程中发现,很多人对于这些政策本身并不是非常了解,甚至存在对合作医疗的误解,比如鲜有人知道报销的起付和封顶线、可报销的医疗服务类别等等。这种政策作用对象不了解政策的情况,对于政策的推行和完善是极为不利的,也就是说,他们只是作为一个被动的接受者,却很少发出自己的声音,作为政策完善的参考依据。 3.基层医疗从业人员待遇有待提高: 这点集中体现在非编制医生。当地的非在编的医生的工资的计算方法为: 无基础工资,完全根据业务收入乘以某百分比得到(一些医生的月收入仅在1700余元),没有保险等福利,“工作量大,报酬低”成了很多医生的写照。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药价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未实施零差价的卫生服务站,并且有人觉得存在药品经新农合报销后还不如原药价便宜的情况)等。 一路走来,笔者看到了一个又一个领导紧锁的眉头和无奈的神情,除了被动地等待市政府优惠和扶持政策的出台,缓解目前紧张的财政经营状况以外,卫生院又该如何在有限的资源和空间内寻觅发展之路,改善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和管理效率,在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的同时,拓宽收入来源优化资金运转呢,总结各家医院的经验和尝试,我认为镇医院不能因为资金、人员和设备等各方面的局限就放弃对业务范围的拓展和结构的优化。人民的健康观念和医疗需求是在不断地变化的,作为基层的卫生机构,只有适应老百姓的需要,及时的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才能获得长期发展的活力。比如可以在居民中大力宣传体制检查的重要性,普及以预防为主的科学的健康观念,鼓励或组织居民参与查体工作,既能对该地区民众的健康状况有积极作用,又可以在低成本的前提下提高医院设备的利用率,创造 新的利润点。又比如保持医疗技术的提升和更新,调整医疗人员的结构,重点培养特色科室、开展高增收的业务,比如许多医院正准备建设但由于人才队伍不健全而还没实现的中医科,只有加大对重点科室人员的技术培养和业务更新,相应合并和减少一些技术陈旧落后、收入偏低的科室,才能实现人员的最有效配置,并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文 新农合确实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五): 2017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一)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指标,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摊派等做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但我省个别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工作方式简单,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对自己不会有好处,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由于工作方式简单或不到位,出现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和参合农户没有领到医疗卡的情况。据调查,在786户参合农户中,有73户没有领到医疗卡,占 9、3%。 (三)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要求都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树立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 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2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让农民心存疑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和推行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之 一是农民普遍存在的对政府的信任问题: 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担心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担心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和私分,担心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因人而异,等等。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有3个县(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当地的保险公司。报销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管理,群众乐意且放心;交给保险机构管理,农户心存疑虑。他们认为刚推行时为政府行为,到具体实施时变成商业行为了,农民对政府收费,保险公司赔付的脱钩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与保险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费率精算,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相违背,它将合作医疗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参合农民,政府仅承担有限责任(补贴部分),农民担心在处理赔付时,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参合补偿利益得不到保证。本次调查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保险公司代理的3个县(市,区)农户的满意率明显低于其他调查县(市,区),不满意率位居前3位,也说明了农户对这种运作方式缺乏信心。 四、几点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农活白干;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天灾人祸,疾病是"人祸"之首。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成为农民绕不开的怪圈。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但是对这一工作是否能长期坚持,不少人心怀疑虑。如何让这艘承载着农民群众厚望的大船顺利远航,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项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广,在农民和基层干部之间,可以作为一次接触沟通的契机来对待,而不是规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行政手段下计划抓参合率不是长远之际,只有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才能逐步实现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愿望,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强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各级卫生行政和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人员变动很频繁,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导致部分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够公开透明,赔付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存在有关系小病大报,没关系大病小报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日臻完善,也许今后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模式可以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托。但目前在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足够认识和信任度,参加意愿不十分强烈的情况下,将这项工作委托给经营性质的保险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们认为,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好,目前在试点起步阶段,应充分保证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确保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 (二)扎实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调查显示,8 2、1%的农民要求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农民的这一愿望非常强烈。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从试点开始到2017年6月30日止,农户结报的医药费总数仅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 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省,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 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四是建立家庭账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从调查情况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的难点和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民的"本钱"问题上。( (三)多方争取,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调查显示,只有3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 1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改革可以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完善对卫生服务,医疗收费监督管理等基础工作起步,直至将医疗机构分化成从事公共产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实行商业运营的私立医疗机构,只有将合作医疗基本就诊纳入服务型医疗机构中,才能彻底解决农民承担不起过高医疗费用的问题。 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 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目前部分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村级卫生所医疗设备简陋,加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卫生员素质偏低,无法对病人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据丽水市莲都区调查反映,该区一些卫生院已好几年没有添置新设备,偏僻的卫生院仍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老三件看病,严重影响了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服务的医疗服务环境,导致农村卫生院平均病床使用率仅为 17、3%、因此,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省,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也影响了新制度的推广,客观上延长了农民认同新政策的时间。在调查座谈时,乡村干部反映,一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虽然政府出钱解决了他们的参合问题,但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害怕上定点医院看病,调查数据也印 证了这一现象。在被调查的7个(不包括德清)县(市,区)中,只有6%的因病致贫农户报销过医药费。因此,必须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 (四)尽快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每一项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证透明,公开的问题,虽然敏感,但必须触及,因为它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让农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体的工作,还必须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畅通上。面对庞大的参合群体,靠几个人手工登记农民收支账本,汇总数据是很难保证资料的准确,规范,也难以提供取信于民的透明,畅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试点县(市,区)在报销方式上虽各有各的招术,由村干部收集代为报销的,由乡政府开设专窗的,委托保险机构代理的,等等,但由于管理手段原始落后,终究避免不了农民因此产生的结报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续烦等埋怨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这是解决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既可以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结报,减少农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网络来管理农民个人的缴费,就诊,报销等资金运作的各项资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作为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国实现全面小康。我们相信,只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有能力,有条件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国前列,也一定会走在全国前列。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三) 农民的医疗保健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说明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研究对合作医疗及现状进行专题调查,提出发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对策。 1、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须重细节 法规缺位、定位不清城镇合作医疗遭遇制度尴尬。 由于相关制度法规的不完善,这项新探索在推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一是由于合作医疗法规缺位,目前对医疗机构监管无据可依,这成为合作医疗工作推行的难点。一些基层经办人员说,有时明知医疗机构收费、处方有问题,也难以处罚。“因为没有处罚依据,也难以执行。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合作医疗就不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经办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处于两难境地。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替政府和群众管好“救命钱”,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而不是纯粹的出 纳,这就涉及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问题,如合理收费、控制大处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医疗费用增长等问题,如果不加以监管,群众就难以真正得到实惠。但目前县级经办机构隶属于卫生系统,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三是资金规模小,保障困难。据了解,目前金寨县城镇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由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县级财政配套组成。作为国家重点贫困地区,全县财力捉襟见肘,配套资金只是靠县级财政多方挤来的,没有固定来源。而且整体资金规模小,风险大,补偿水平相对而言比较低,还只是一种高覆盖低水平的医疗保障,急须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此外,目前的个人筹资主要靠乡村、街道干部上门收缴,难度大,成本高。 安朝玉等基层干部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合作医疗机构的地位和职责,确定医疗机构的监管主体和统一的监管模式,从而确保管好用好百姓的“救命钱”。他们建议,在省一级经办机构目前仍隶属省卫生厅管理不变,县级的经办机构应当脱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经办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同时,鉴于目前医疗保障已全面覆盖,可以对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在一个地方建立一套管理机构,实行资源合理配置。 此外,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运行,实行同等国民待遇。形成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采取分类指导的资金配套办法,在个人筹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中央、省级可对贫困地区增加配套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如下: 1、住院费用平均补偿2 5、7,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只有2 5、7,,农民患大病住院,仍要自付很高的医疗费用,现有的筹资和补偿水平距离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不仅影响到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果,而且成为不同收入水平农民受益不均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有限,仅有15,的救助对象能够获得6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很多特困家庭连200,300元都难以自付。所以,即使参加合作医疗,在较低的补偿比例下也难以利用合作医疗所覆盖的医疗服务。 2、筹资工作难度最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 一是面临政府补助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而逐步提高问题。目前绝对数额的筹资方法,会导致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相对降低,保障水平难以提高。 二是面临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问题。由于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资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个别地区财政困难,农业人口多,资金压力大。 尽管农民筹资难度逐年下降,但筹资仍是工作难度最大的环节。参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筹资成本相对较高,其原因并非农民负担不 起。据调查,仅有5,的农民认为目前筹资水平过高。受农村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特点、农民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用农民自愿缴费方式筹资仍然会有相当大的难度。 3、一人管 5、44万参合农民管理资源缺能力差 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资源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 第一,包括人、财、物在内的管理资源数量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人员数量不足。据统计,每名管理人员要管理 5、44万参合农民,主要工作只能是审核报销单据和数据录入,其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不少地区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影响工作质量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管理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不足。部分试点县合作医疗日常管理经费投入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无法保证管理支出的需要。合管办只能开展最必要的审核报销工作,监管、宣传、数据分析等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地方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理效率不高。 第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只能承担最简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设计、对供方行为的监督、信息分析等方面能力较差。根据经验开展工作,通过“试错”积累经验。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 4、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难保规范执行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重了制度化建设,但是由于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在一些地区不能保证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尽管各试点县都成立了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监督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的动力不足,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此外,监督委员会缺乏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以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实行有效监督。由于地方监督力度较弱,在部分地区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5、来自供方“对策”的挑战医疗机构监管有待加强 合作医疗的管理规则受到了医疗服务提供方“对策”的强烈挑战,不少提供者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采取各种对策,谋求自身利益。调查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针对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评估组提出: 要逐步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强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基本制度统一,不同地区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提高管理效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外部环境。 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意识,改变农民就医观念,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参合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中真正体会到合作医疗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但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广大参合农民对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在解决参合农民能够就近就医,方便就医方面,凸 现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下与参合农民就医需求之间的矛盾,迫使参合农民看病舍近求远。 二、产生舍近求远的原因 1、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就医环境差。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病区房屋年代久远,甚至是破烂不堪。医疗器戒、诊疗设备不足,甚至根本就没有最基本的诊疗设备,多数是外援的淘汰设备,还有个别医疗机构长期借用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便携式b超机,用于临床诊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管理不善,不注重自身卫生环境的‎‎治理,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和不及时,导致就医环境恶劣,给患者在感官上以不好印象和刺激。 2、基层医疗服务专业人员少,服务能力弱化。基层医疗机构的从业者,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临床的主力军是过去各级卫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再经过外出进修培训或自学大专医学专业改行的。这些人的转行,在一定时期内,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他们的昨天加入、他们的努力和钻研,就没有今天的基层卫生事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农民看病治病积极性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医疗质量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愈来越旺盛,要求也随之愈来越高。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的缺乏,特别是相对较高层次的人才缺乏,是制约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人才的匮乏,在基层医疗行业里,医技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掺杂着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甚至是乱用药,特别是对抗生素和激素的滥用,使医疗事故的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给患者产生心理恐惧。 3、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价值相悖 基层医疗机构过去长期受到自身财力的困扰,多数医疗机构因收入不足,基本生存难以为继,加之群众看病治病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处在半瘫痪状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不仅给广大的农民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处在极不景气的基层医疗机构带来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客观的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试点实践中,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和效果,即参合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就基层医疗卫生行业来看,除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外,也伴随着对自身的挑战,如何应对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通过精湛的医技和优质的服务,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分得应得和必得的一杯羹,是摆在基层医疗机构面前一道苦涩难解而又必须要解的题。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我们基层从业人士的高度重视,采取的要么是怨天尤人,对合作医疗说三道四,消极等待,甚至消极抵抗,要么是利用患者的参合身份,以眼前利益为重,讲求短期经济效益,采取乱检查,乱用药,降低收治住院指征等,赚取眼前的不当利益,其结果,群众的钱多花了,病到是没有明显的好转,甚至恶化。这些不对称的医技和服务的价值与价格,最终伤害的是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和长期的利益,机遇也会随之消失。 三、对策与措施 1、改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把现有的设备和设施合理的利益好,让其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和应有的效益,除了能够解决群众看病 治病的需要外,作为医疗卫生行业,还要在一个地方起到卫生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良好的综合卫生形象。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在目前大专院校毕业生还不能充实到基层的现实状况下,要对现有的人才资源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加强,特别是对本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要不等不*,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出自己的人才队伍,更为重要的是要保证好人才的稳定和不流失。在注重个人技能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团队的精神的培养,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以弥补暂时的不足,此提升医技能力和服务水平,赢得群众的信赖。 3、摆正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推动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要以优良的服务,精湛的医技基础,通过合理的医疗活动,赚取合理的应得收入,以参合农民的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为出发点,克服只顾眼前利益的思想和做法,杜绝乱收费,乱检查和乱用药的现象发生,把长期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合作医疗和卫生事业健康长期的开展好。 4、提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很强的政策性,特别是对基金的管理,具体管理部门都有一套适合新农合运行的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要从过去在医疗活动中的没有人说“不”中解脱出来,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迎接全民医保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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