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宜春中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城市雕塑
展
“2008宜春?中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城市雕塑方案展”
征 集 公 告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唐代大诗人王勃所著《滕王阁序》中的千古佳句~所引之典其人其事均出自“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的宜春。
为了继承和弘扬历史文化~积淀和塑造城市地域特色~宜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建设具有地域标志特征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文化雕塑园。
为了寻求优秀的设计方案~宜春市人民政府和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将共同举办“2008宜春〃中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城市雕塑方案展”。为此~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案地点和内容
1、地点:宜春市中心城区文化艺术中心~规划用地约40亩。雕塑建设地点分别为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角。,详见附件平面图,
2、内容
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为主题~在四角各设计一座主题雕塑~并配置若干小品雕塑。
二、设计方案要求
1、设计风格、形式、材质、规格、
现手法和技法不限~提倡创新。
2、提交方式:彩色效果图或模型照片, 统一用A3纸打印并注明设计方案名称及方案说明。另须附以CD-ROM为存储介质的电子方案。同时提交方案登记表,详细填写设计人及联系方式,。
交时间和地点:于2008年9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 3、提
将稿件邮寄至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方案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三、评审及奖励
1、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进行评选。
2、入围以上方案参加本次雕塑展。获奖作品如制作小样~每件补偿作者三万元人民币,含税,。
3、奖励办法:入围以上方案颁发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宜春市人民政府的荣誉证
。
4、优秀方案编辑画册。
四、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2、设计人必须是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雕塑的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法律。宜春市人民政府及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主办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610室 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100037,
联 系 人:陆京、孟满平,北京,、 聂明高,宜春,
联系电话:(8610)88082256 ,0795,3230987
传 真:(8610)88082757
E-mail:mmp0415@126.com
附 件:请到全国城雕网站,www.diaosu.com.cn,下载
1、《宜春市情简介》
2、“宜春中心城区文化艺术中心”平面规划图
3、《“2008宜春〃中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城市雕塑方案展”雕塑方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