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2017-10-17 30页 doc 137KB 29阅读

用户头像

is_624976

暂无简介

举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中国现行税制 1(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和关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中国现行税制 1(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和关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内容 200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4219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同比增收859765亿元增速比2007年的增速回落了149个百分点 2007年税收收入增长337 2008年企业所得税累计收入1117305亿元增收239380亿元同比增长273比上年增速379回落了106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061 总体要求24字 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 1分行业管理 2 分规模管理 3特殊企业和事项管理 企业合并分立改组改制清算 4非居民企业管理 管理类型4种 1一般企业查账征收管理类型 2核定征收管理类型国税发200830号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3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类型国税发200931号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4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管理国税发〔2009〕3号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优化服务 优化服务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 1创新服务理念 2突出服务重点 3降低纳税成本 核实税基 核实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核心工作 1税源基础管理 2收入管理 3税前扣除管理 4关联交易管理 5清算管理 完善汇缴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 1预缴申报 2加强汇算清缴全程管理 做好汇算清缴事前审批和宣传辅导工作按照减免税和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审批事项审批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批准的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告知企业原因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申报辅导等工作帮助企业理解政策了解汇算清缴程序和准备报送的有关资料引导企业使用电子介质网络等手段有序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着力加强受理年度纳税申报后审核控制工作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重点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表纳税调整明细表特别注意审核比对会计制度规定与税 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发现申报错误和疑点后要及时要求企业重新申报或者补充申报提高按时申报率和补税入库率及时办理退税 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汇总和认真分析汇算清缴数据充分运用汇算清缴数据分析日常管理税源管理预缴管理等方式及时发现管理漏洞研究改进措施巩固汇算清缴成果 3发挥中介机构作用 强化评估 纳税评估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夯实纳税评估基础完善纳税评估机制建立联合评估工作制度创新纳税评估方法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1夯实纳税评估基础 2完善纳税评估机制 按程序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经评估初步认定企业存在问题的进行税务约谈要求企业陈述说明补充举证资料通过约谈认为需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实地调查核实疑点问题经以上程序认定没有偷税等违法嫌疑的提请企业自行改正发现有偷税等违法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 3完善评估工作制度 防范避税 防范避税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内容 1加强反避税调查 2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3拓宽信息渠道 4强化跟踪管理 核实税基 核实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核心工作 1税源基础管理 2收入管理 3税前扣除管理 4关联交易管理 5清算管理 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 税基管理 税基是课税基础的简称指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具体到企业所得税来说税基是指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财税[2008]1号 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 7(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 8(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 9(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财税[2007]80号 10(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 11(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12(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2(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 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 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其中新办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新办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出资的经有资质的会计 审计税务 事务所进行评估的以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出资金额未经评估的由纳税人提供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当日或最近月份的市场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 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新所得税实施前所得税文件 的法律效力问题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 新所得税实施前所得税文件 的法律效力问题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 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 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 付凭证等 新所得税实施前所得税文件 的法律效力问题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 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 文件为准 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取代了分来利润补税率差政策 汇算清缴的总体政策要求 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 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备案的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减免税等事 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如何理解税收管理员的答复 税总的宋兰副局长说税收管理员对咨询税收政策的答复只是个人对 税收政策的理解所以这些的答复只能供纳税人参考咨询行为是不发 生法律后果不能替代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得出的结 论纳税咨询的建议也不能同等于税务机关检查稽查的结论 税前扣 除的一般框架 按照企业所得税的国际惯例一般对税前扣除进 行总体上的肯定性概括处理一般扣除规则辅之以特定的禁止扣除的 规定禁止扣除规则同时又规定了允许税前扣除的特别规则特殊扣除规则在具体运用上一般扣除规则服从于禁止扣除规则同时禁止扣除规则又让位于特殊扣除规则例如为获得长期利润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是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相关的支出原则上应允许扣除但禁止扣除规则规定资本性资产不得"即时"扣除同时又规定了资本性资产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允许在当年及以后年度分期扣除的特别规则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对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则同时明确不得税前扣除项目的禁止扣除规则又规定了允许扣除的特殊项目这些一般扣除规则禁止扣除规则和特殊扣除规则构成了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税前扣除的一般框架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采取税前扣除一般框架的安排可以避免将企业所有的支出项目一一列举同时给纳税人税务机关和司法部门提供一个合理的框架简化了对扣除项目的定性工作 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相关性和合理性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条件实施条例规定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性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对相关性的具体判断一般是从支出发生的根源和性质方面进行分析而不是看费用支出的结果如企业经理人员因个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诉讼虽然经理人员摆脱法律纠纷有利于其全身心投入企业的经营管理结果可能确实对企业经营会有好处但这些诉讼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分析属于经理人员的个人支出因而不允许作为企业的支出在税前扣除 同时相关性要求为限制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支出不得扣除提供了依据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 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由于不征税收入是企业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与企业的应税收入没有关联因此对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支出不符合相关性原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规定支出税前扣除的合理性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合理性的具体判断主要是发生的支出其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例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业务的利润水平是否相吻合工资水平与社会整体或同行业工资水平是否差异过大 一般扣除原则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收益性支出是指企业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纳税年度的支出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支出的效益及于本纳税年度和以后纳税年度的支出比如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支出支出的效益仅与本纳税年度有关应作为收益性支出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会通过固定资产的不断使用逐步回收支出的效益不仅与本纳税年度相关也与以后纳税年度相关 一般扣除原则 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确定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前者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后者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 除应当分期扣除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 合法性原则非法支出不能扣除 扣除凭据问题发票 购销业务必须依据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 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扣除凭据问题发票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国税函[2010]79号 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把握 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观点对合理的把握由于合理与否无法量化和规章制度化个人认为首先应合法合法又合理税务扣除应认可而合理不合法的情况无论是否存在税务扣除均不应认可 由这种观点实施条例的规定实际是对工资的扣除进一步严格要求了也将是税务机关汇算清缴的重点 同时将工资薪金支出进一步界定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雇员的职责过去的报酬情况以及雇员的业务量和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把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把握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 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个人理解由于劳动保险已立法也可参考是否交养老保险费否则是劳务应由地税发票证明 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把握 雇佣关系 条件 第一必须与本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 第二劳动合同必须报劳动局备案劳动法第16条 12月的工资薪金一般在次年1月份发放只要能够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已经支付的不需要调整 支付给与本企业没有雇佣关系的人员的费用属于劳务费不属于工资薪金应当凭地税局代开的劳务费发票据实扣除并应当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中必须分别注明管理费和转付的工资薪金将管理费用计入期间费用扣除将工资薪金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不得直接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把握 仅凭工资表可否列支工薪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作为工资核算扣除的费用应是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具有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并享受相应的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的人员报酬如果仅提供人员工资表是不足以证明相关工资薪金支出的 摘自《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实施条例对工资薪金支出定义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二是与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全部支出包括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报酬 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把握 所谓任职或雇佣关系一般是指所有连 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雇员的主要收入或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并且这种收入基本上代表了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所谓连续性服务并不排除临时工的使用临时工可能是由于季节性经营活动需要雇佣的虽然对某些临时工的使用是一次性的但从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体需要看又具有周期性服务的连续性应足以对提供劳动的人确定计时或计件工资应足以与个人劳务支出相区别 职工在企业任职过程中企业可能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为其支付一定的养老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缴款按照劳动保障法律的要求支付劳动保护费职工调动工作时支付一定的旅费和安家费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的要求支付独生子女补贴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职工承担一定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离退休政策现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支出等这些支出虽然是支付给职工的但与职工的劳动并没有必然关联实施条例专门作出规定将其排除在工资薪金支出范围之外 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把握 工资薪金支出的合理性管理因任职或雇佣关系支付的劳动报酬应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关这是判断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企业的职工除了取得劳动报酬外可能还持有该企业的股权甚至是企业的主要股东因此必须将工资薪金支出与股息分配区别开来因为股息分配不得在税前扣除特别是私营企业或私人控股公司其所有者有的可能通过给自己或亲属支付高工资的办法变相分配利润以达到在企业所得税前多扣除费用的目的企业支付给其所有者及其亲属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应推定为股息分配 不存在 劳动关系的股东的分红不能视为工资扣除这些合理性分析因素所要分析的重点一是防止企业的股东以工资名义分配利润二是防止企业的经营者不适当地为自己开高工资 具体检查方法看是否有利润而长期不分红是否股东工资畸高 职工福利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职工福利费 《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 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 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职工福利费 关注计提与计算扣除的差异 计提是会计范畴是为将来不时之需做准备提了当前不一定用当前能直接耗用就不是计提计提一般与实际发生数有差额也就可能有借方或贷方余额计算扣除是税收范畴对于一些税务机关不易掌握真实性有可能被纳税人滥用的税前扣除项目划定统一的标准也便于纳税人的公平竞争如招待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等 分清了以上两个概念后解决职工福利费过渡期如何进行财务与税务处理就有了统一的标准即会计处理时强调是否允许计提税务处理时关注计算扣除 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要点 1关注以往年度余额企业一般都有以往年年度未使用完的余额尤其是私营企业2008年发生的福利费如果以往年度有余额先冲减以往年度余额也就是说2008年发生的福利费不一定就允许当年扣除2008年发生的可能是用的以往年度的结余的额度 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 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函[2009]98号 职工福利费 二关注职工福利费的归集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了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要逐一对照范围可能和具体的行业财务会计规定有差异尤其是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企业一般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中列支 需要在汇算清缴中找出这些项目归入职工福利费范围按职工工资额的14进行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关注项目1必须是已拨缴以工会拨款单为准只提取未没有单据不能扣除 2考虑权责发生制看票据所属期今年缴去年的也不能在当年扣除 3关注工资薪金总额2的比例 职工教育经费 《条例》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是 指 1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教育经费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是指 1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国税函[2009]202号 2自2009 年1 月1 日起至7>2013 年12 月31 日止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 职工教育经费 关注部分一注意相关费用交叉同时发生的问题如培训过程发生的餐费问题等 二关注培训费的列支范围《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 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职工教育经费 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七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八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 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十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十一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 关注范围的意义 在职工教育经费超支的情况下企业有可能将本应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项目列支到管理费用的其他明细科 目造成多扣除职工教育经费 关注必须是实际发生不是计提计提而未发生的不行 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关注范围的意义 在职工教育经费超支的情况下企业有可能将本应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项目列支到管理费用的其他明细科目造成多扣除职工教育经费 关注必须是实际发生不是计提计提而未发生的不行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收入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是计算广告费宣传费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国税函2009202号 业务招待费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国税函[2010]79号 业务招待费 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必须为申报的业务招待费准备足够有效的证明材料尽管这些材料税务机关可能并不要求提供但一旦要求提供而纳税人无法提供的将失去扣除权需要说明的是此条款的实质在于保证业务招待费用的真实性有关凭证资料只要对证明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是足够的和有效的即可这也为纳税人的经营管理留有一定的余地凭证资料可以包括发票被取消的支票收据销售账单会计账目纳税人或其他方面的证词越客观的证词越有效 业务招待费 比如给客户业务员的礼品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取得发票等特定凭证但只要有接受礼品者的证明并且 接受礼品者与企业确实存在商业业务关系即可承认该项支出的真实性一般情况下税法并不强迫企业在送给客户业务人员礼品时要求有关人员签字但是如果税务机关要求证明真实性企业也可以事后追补证据 应特别注意这里涉及的企业有关职能部门的商业贿赂的问题灵活掌握 业务招待费 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A(餐费 B(接待用品如香烟茶叶食品饮料等 C(赠送的礼品 赠送 的礼品应当根据增值税细则第4条第8款缴纳增值税 还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D(正常的娱乐活动 F(旅游门票土特产品等 G(高尔夫会员卡 如果属于本企业老板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并应当计入老板的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属于与本企业没有关系的人员消费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或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问我们房地产公司2008年1月开发建设电梯公寓10万平方米预计2009年6月竣工交付使用2008年我们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收入2亿元当年实际开支业务招待费120万元请问2008年开支的业务招待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的5‰ 国税发〔2009〕31号文 第六条规定 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九条 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 或月 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从国税发〔2009〕31号文的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 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通过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在税务处理上也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这一部分收入实质上是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 也就是说新31号文改变了旧31号文关于预售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基数的规定在新31号文中已经没有了预售收入的表述而是被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所代替 由此可见对贵公司2008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收入是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税依据的 因此贵公司应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计算2008年应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1最多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20万元×60,,72万元 2按照销售收入计算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亿元×05,,100万元 因此贵公司2008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72万元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8万元120万元,72万元 业务招待费 上述处理的依据还有以下两个可供参考 其一2009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在线访谈有了明确答复 房地产当年预售收入是否可以作为招待费广告费的依据 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企业与客户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包括预售合同应为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前所发生的招待费广告费应该累计待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年度起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广告费扣除比例 其二苏国税发[2009]第079号 明确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后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但开发产品完工会计核算转销售收入时已 作为计提基数的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重复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是指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 准备金 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外企业计提的其他准备金不得扣除 坏账准备不再允许扣除 关于固定资产标准和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 关注固定资产的判定很关键特别是企业列入低值易耗的部分也是检查中的重点如果是所得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则不能在当期全额扣除 关于固定资产标准和折旧年限 某企业购买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办公桌椅计算器和模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1年以上请问是否属于固定资产 应该属于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的衔接问题 基于实体法从旧的原则为减轻纳税调整的工作量2008年1月1日前已购置的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及折旧年限的确定按老税法执行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调整 关注新法实施后 企业不得自行调整以往账面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残值 利息项目的扣除 利息支出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向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的利息可以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的利息不得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利率 税务检查关注重点一必须有发票才能扣除无论是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关注是否为高息 二关注权责发生制当年的利息支出部分才能在当年扣除支付往年欠息不行 养老保险费等的扣除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关注企业承担部分企业替个人负担的不行 养老保险费等的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 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注意特殊工种所涉及的 强制性法定性 〔即一般而言商业保险是不能扣除的〕财产保险除外 〔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本人平均工资的12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保险费用的扣除原则 第一只要具有强制性和基本保障性的保险费用都可以据实扣除 第二企业在商业保险机构为本企业的财产购买的财产险可以扣除但为投资者个人或其职工个人购买的财产险和人寿险一律不得扣除 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险原则上不得扣除属于随同交通票一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作为差旅费的杂费税前扣除 注意问题 1扣除对象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的保险费支出都不能纳入本项范围予以税前扣除 2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扣除范围和标准 扣除的范围和标准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超出这个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3只有实际缴纳的金额方可扣除 对于提而未缴的五险一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本期实际缴纳数超过了提取数的部分允许在实际缴纳的年度扣除即前期调增的金额允许在本年作纳税调减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本期及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本期提而未缴的不得扣除提取数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允许在实 际缴纳的年度扣除 4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补充医疗保险可税前扣除的部分应作调减金额 公益性捐赠 所称公益事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公益性捐赠 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 含 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财税[2009]124号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财税[2008]160号 注意原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基数纳税调整后所得国税发[2006]56号 公益性捐赠 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1 依法成立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2 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并不以营利为目的 3 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 4 收益和营运节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 5 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能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6 不经营与其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 7 有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8 具有不为私人谋利的组织机构 9 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分配也没有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 10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益性捐赠习题 某企业2008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28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35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20万元 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公益性捐赠习题 答案 1会计利润 300050-2800-35 215万元 2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 215×12 258万元大于10万元公益性捐赠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3直接捐赠不得扣除纳税调增5万元 4非广告性赞助支出20万元需要做纳税调增 5应纳税所得额 215520 240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 240×25 60万元 公益性捐赠 注意 企业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0号等相关规定可以据实全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其他捐赠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条的规定计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 公益性捐赠 2008年某企业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一批成本价格8万元的库存 商品公允价值10万元按税法有关规定其捐赠行为视同销售应该计提销项税1万7千元地方各税017万元那么计算企业捐赠额是8万元还是10万元还是1187万元还是117万元还是97万元还是987万元 答这个问题涉及内容较多 一营业外支出是97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97 贷库存商品 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营业外支出为什么不是987万元因为城建税等要视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才能确定且依据了重要性原则 2008年某企业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一批成本价格8万元的库存商品公允价值10万元按税法有关规定其捐赠行为视同销售应该计提销项税1万7千元地方各税017万元那么计算企业捐赠额是8万元还是10万元还是1187万元还是117万元还是97万元还是987万元 二视同销售 1(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上面已解决了 2(所得税的视同销售 一是视同商品销售收入1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二是视同商品销售成本万8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相应地产生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3(视同商品销售收入10万元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基数 三捐赠扣除 根据财税[2008]104号文对于企业为汶川地震灾害的捐赠允许全额扣除 企业为汶川地震灾害的捐赠不论企业是否盈亏均可以全额扣除不受税法规定的比例限制 这里涉及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额的确定问题依据财税[2008]160号财税[2009]124号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因此企业只要提供了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开具的公 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均可全额税前扣除扣除额是117万元即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8行捐赠支出的第1列账载金额是97万元第2列税收金额 是117万元第4列调减金额是2万元 综上该捐赠业务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是0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一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二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财税[2008]160号 如何界定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问题 新法取消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实务操作中比较难以掌握如有些工具价值较低二三百元左右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究竟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计入低值易耗品建议从价值标准上适当规定界线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予以明确区分以规范和强化财务会计核算 按照《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新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判定固定资产的主要标准一是使用年限二是是否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在实际工作中如企业能够预计某项非货币资产使用时限超过12个月且与生产经营有关无论其 价值多少均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违约金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违反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扣除问题 问新法未对违反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租入房屋装修费的扣除问题做出明确目前应如何掌握 答复意见如下 1违反经济合同支付违约金的扣除问题企业签订经济合同一般是由于经济业务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者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违反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支付的违约金罚款诉讼费也是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支出因此可以从税前扣除 2开办费的扣除问题目前新法未将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参照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对开办费的规定允许企业在开办费发生年度一次性扣除对新法实施以前年度企业未摊销完的开办费2008年度可以一次性扣除 3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房屋装修费的扣除问题按照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规定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参照新法第十三条和《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因此对符合经营常规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房屋装修费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与车辆有关的费用扣除 股东自己使用的车辆所有费用都不能扣除 但如果股东与本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其使用 费用可以扣除如燃油费路桥费修理费美容费财产险等 但其他费用不得扣除折旧车船税强制性保险道口费养路费等 租赁费凭地税局代开的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属于本单位固定资产车辆油费扣除是否合乎逻辑数额巨大有疑问可查验车辆累计行车里程考虑百公里耗有无虚列多支情况 开筹办费的扣除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对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开筹办费的扣除 注意会计上的开办费支出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交际应酬费咨询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开业典礼费等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损失扣除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 [2009]88号 如何理解新的资产概念有4个条方面值得注意一是企业拥有的二是企业控制的三是用于经营管理活动四是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 企业拥有的也就是法律上的所有权属于企业 企业控制的这是《企业所得税法》明确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具体应用即从法律上看某项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企业能通过各种手段实际控制该资产并能获取经济利益那么这个资产也属于税法确认的资产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假租赁等手段实行非商业目的避税而且这一规定也是具有排他性的例如某资产被1个以上纳税主体所共同控制就不能把该资产确认为某一个企业的资产 如何理解新的资产概念有4个条方面值得注意一是企业拥有的二是企业控制的三是用于经营管理活动四是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 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的规定排除了企业用于职工食堂医疗等各方面的资产这些资产既然不属于税法确认的资产其折旧也就不能作为正常费用在税前扣除只能作为福利费进行限额扣除 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这一规定要求形成资产的支出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系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能构成税法意义上的资产例如企业购入免费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就不能构成税法确认的资产 资产损失的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 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的扣除 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损失扣除 规范财产损失税前扣除落实好总局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的扣除条件标准需报送的证据材料和办理程序审核审批对企业自行申报扣除的财产转让损失合理损耗清理报废等损失要严格依据证据材料实行事后跟踪管理并加强实地核查 关于账载金额 小于 税收金额 关于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 1利息支出 2社会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的差额即会计核算中未列入当期费用按税收规定允许当期扣除的金额 新填报说明将此修改为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时调增调减金额均不填这就意味着当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时大于部分要调增但当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时按账载金额扣除不允许作纳税调减 不得扣除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与 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1企业代替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扣除 2企业承担的担保连带责任支出不得扣除但符合国税函2007127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的在规定的限额内可以扣除签订贷款互保合同的一方担保企业为另一方被担保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在被担保企业为担保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之内含的部分应认为与其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 互保协议 3为股东或其他个人购买的车辆等消费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4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不得扣除 5因个人原因支付的诉讼费不得扣除国税函[2008]159号 不得扣除的有关规定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税函[2010]79号 不得扣除的有关规定 特别纳税调整加收的利息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这种特别纳税调整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 包括银行罚息 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六条 谢谢大家 资产损失的扣除 资产损失的扣除 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2号 现将企业以前年度未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条规定的精神企业以前年度包括2008年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的不能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 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2号 现将企业以前年度未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 二企业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审批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缴抵缴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三企业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如出现亏损首先应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然后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或抵扣的情形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7号 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7号 一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 2 117 97 8(捐赠支出 28 8 1(视同销售成本填写附表二 24 10 1(视同销售收入填写附表一 2 调减金额 4 调增金额 3 税收金额 2 账载金额 1 项 目 行次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的发票条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私自印制或者伪造变造发票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法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948号 近一段时间有税务机关反映在实施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中需要对查获的假发票进行真伪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4条的规定发票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执行中一般都是由发票监制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真伪的鉴定为了更好地 开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 二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三关注是否发放 各类与此有关的项目2008年起不是计提就可以扣除而是必须实际发生才能扣除在账务列支的基础上还应当查验实际发生的原始凭据如汇算清缴申报时尚挂应付项目则不能扣除 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国税函[2009]98号 例2009年初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为10万元2009年计提并使用30万元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1000万元 10 20 30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24 调减金额 4 调增金额 3 税收金额 2 账载金额 1 项 目 行次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熟练税收政 策的把握 财务知识 会计核算的精通 转化 转化 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 差异 差异分析 会计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估值日按照当日投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 即上一估值日投资公允价值 的差额确定计入损益 处置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税收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 额财税[2007]80号 中国现行税制 企业所得税管理 税基管理 中国现行税制 企业所得税管理 税基管理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 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 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和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票有关票据复印件 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关于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从2004年7月1日起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现行使用的普通发票代码统一为12位发票号码统一为8位 关于发票 《税收征管法》第21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第72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发票领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领购发票的单 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非法印制发票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答《税收征管法》第71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如何处理 答《实施细则》第91条规定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的发票条款 第十二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当逐笔如实开具发票取得发票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支出报销凭证不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欢 迎 参 加 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课程 一导入提出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三税前扣除项目纳税调整实务 四互动问题讨论与答疑 五学而习之测试题 提 纲 中国现行税制 中国现行税制 企业所得税管理 企业所得税管理 2009年全年完成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63104亿元 其中国内增值税18820亿元国内消费税4761亿元营业税9015亿元车辆购置税1164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2157亿元占193下降03个人 所得税3944亿元增长59证券交易印花税514亿元海关代征进口税收 7747亿元 企业所得税管理 企业所得税管理 企业所得税管理
/
本文档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