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广州摇号细则

2017-09-02 7页 doc 21KB 50阅读

用户头像

is_594886

暂无简介

举报
广州摇号细则广州摇号细则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冼伟雄向媒体介绍《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有关情况。陈霄 摄 人民网广州7月31日电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日开始正式实施。按照试行办法规定,广州市将试行 “环保+摇号+竞价” 新模式,按1:5:4比例分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在广州全市12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中,有1.2万个指标分配给节能与新能源车,并以摇号方式配置,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 日前,广州市在7月1日零时起实施《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广州摇号细则
广州摇号细则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冼伟雄向媒体介绍《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有关情况。陈霄 摄 人民网广州7月31日电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日开始正式实施。按照试行办法规定,广州市将试行 “环保+摇号+竞价” 新模式,按1:5:4比例分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在广州全市12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中,有1.2万个指标分配给节能与新能源车,并以摇号方式配置,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 日前,广州市在7月1日零时起实施《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引发各方关注,公众普遍呼吁出台配套细则。为了确保政府通告有效执行,广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试行办法》,将其作为执行政府通告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实施,《试行办法》着力从有效解决城市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三个方面研究制定,创新性的提出了“环保+摇号+竞价”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新模式(分配比例为1:5:4)。 据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冼伟雄介绍,《试行办法》共分为8章,48条,明确了试行期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分配方式,指标申请及审核、摇号、竞价、指标更新、指标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试行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 试行 “环保+摇号+竞价” 新模式,按1:5:4比例分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 目前国内城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要模式有二种:一种是北京的“无偿摇号”的模式,一种是上海的“有偿拍卖”模式。而广州在参考了上海拍卖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和北京摇号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方法后,创新性提出了“环保+摇号+竞价”新的增量指标分配模式。也就是在《试行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万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试行办法》提出“环保+摇号+竞价”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新模式,并按照1:5:4的比例配置,主要从有效解决城市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三个方面考虑,体现了广州市“低碳广州”的新型城市化发展理念,有利于实现倡导低碳环保、社会公平,解决刚性需求的三者共赢。 10%的增量指标用于新能源车,财政补贴助力“天更蓝” 《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12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中,有1.2万个指标分配给节能与新能源车,并以摇号方式配置。 广州市将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单列指标配置,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车的政策要求的具体行动;另一方面,也符合广州市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广州市有效推广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对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很有帮助。同时,《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购置符合国家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市财政按照每辆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这项政策,在一定程度可以鼓励市民和单位选购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从而有效引导更多的市民参与环保交通行动。另外,对于未成功配置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指标管理机构将调整为普通车增量指标纳入摇号配置,从而提升指标利用效能。 50%的增量指标用于普通车摇号,体现社会公平和低碳出行 《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12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中,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 方式配置”,将普通车以摇号方式配置指标的比例设定为50%,在一定程度上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同时,还规定,普通车增量指标用于中型、微型载客汽车和排气量不超过2.5升的小型载客汽车登记,是广州落实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倡导低碳出行又一重大举措。 同时,为了全面提高申请人的摇号中签率,《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期内,只能选择参加环保、摇号或竞价的其中一种增量指标配置方式。提前选定获取指标的方式,对众多摇号申请者而言,有利于提高摇号的中签率。 40%增量指标用于普通车竞价,解决单位和人刚性需求 《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12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中,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40%的普通车配置指标以竞价方式分配,可以较好的解决单位和个人对拥有车辆的“刚性需求”,此外,通过竞价配置增量指标,其所得收入将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让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更大社会群体受益,进一步推动我市公交优先发展,满足更多市民的公交出行需求,也充分体现了公交优先的战略思想。 为了使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机会平等,《试行办法》还规定,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占增量指标总数的12%,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占增量指标总数的88%。单位和个人增量指标分别配置。 自愿选择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增量指标,摇号指标对车型有要求 单位和个人可自主选择新能源车摇号、普通车摇号、普通车竞价三种方式申请获得增量指标,其中,单位和个人可自主选择新能源车摇号、普通车摇号、普通车竞价三种方式中的一种申请获得增量指标,其中,申请通过摇号方式取得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在提出申请时应作出符合个人意愿的选择,兑现申请中的有关约定条件,取得的新能源车增量指标用于符合国家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办理登记,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用于中型、微型载客汽车和排气量不超过2.5升的小型载客汽车办理登记。单位和个人使用竞价方式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办理中小客车登记,可以不受上述车型限制。 政策鼓励黄标车提前更新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更新指标的单位和个人,按《试行办法》要求,取得的更新指标只用于排气量不超过更新前车辆排气量的中小客车办理登记。在试行期内,个人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只能有一次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的机会,再次转移、报废的,应当申请增量指标。为鼓励我市黄标车提前更新,《试行办法》规定,个人转出本市、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在本市环保部门取得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俗称“黄标车”),申领更新指标不计入规定的申领次数。 已在工商部门登记、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车,明年3月31日前可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 据介绍,前期广州市有关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已组织对全市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和登记造册,在《试行办法》中对在本市工商部门登记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转移登记问题进行了明确,即《试行办法》规定,经营 单位已在本市工商部门登记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后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通过提前摸查登记造册,以及设定了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过户转移的8个月交易过渡期,既可以保证二手车经销商手中的库存车辆进行交易销售,又可以避免二手车市场出现哄抬车辆价格的行为,确保二手车交易有序进行。 8月1日零时起可以网上申请和电话预约申请指标,按有关证件尾数号对应单双日网上申请是首选 《试行办法》规定了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请和窗口申请指标,但为了避免申请初期申请人扎堆申请,维护社会管理有序,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申请办理中小客车指标初期的经验和做法,《试行办法》规定, 8月、9月设为缓冲期暂停窗口直接申请受理,网上申请将按组织机构代码或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尾号对应采取单双日受理(尾号是0或者非数字的双日受理),网上报名可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远程报名申请服务,8月1日零时起,申请人可直接登陆指定网址(jtzl.gzjt.gov.cn)办理申请。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申请人,在《试行办法》生效之日起的两个月缓冲期内,将采取电话预约后再按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的方式提供受理申请服务。广州市96900交通服务热线、11185邮政热线、12580中国移动热线、114中国电信热线及116114中国联通热线等5个预约热线也将于8月1日正式向申请人提供电话预约申请服务。预约确认基本信息后,工作人员将按照就近办理原则以短信形式指引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到全市24个服务窗口办理。这24个服务窗口分别设在我市(十区两市)各个区(县级市)交通部门政务窗口和有关年票征收点。缓冲期结束后,窗口恢复正常受理申请业务。 在8月8日24时前,成功申请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将进入指标审核程序,并有望参加首次摇号或竞价。考虑到申请初期,申请报名的人可能较多,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8月4日、5日(周六、日),全市各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将继续办公。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全市12万个年度中小客车指标是每月均衡向社会投放的,在申请期内,任何时间申请其效果都是一样的。网上申请与电话预约申请相比,申请人不受受理窗口服务时间的限制,也不必前往窗口排队等候办理。从时间及便捷性方面考虑,网上申请是首选。 多部门联审、权威机构公证、社会广泛监督,确保指标申请审核过程公平公证 《办法规定》规定,指标管理机构、公安、国税、地税、工商、人社、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同时,为了确保摇号和竞拍过程公平公正,摇号和竞拍的全过程将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办法规定》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指标配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机关将会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从而有力保证我市指标分配过程公平公证,阳光运行。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或转让指标的申请人,指标管理机构将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并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指标申请。另外, 对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广州将出台对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 限制非本市籍中小客车在一定范围内通行,是确保总量调控取得实效的重要配套措施。按照政府通告精神,广州将出台对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措施,作 为执行政府通告的配套措施,适度限制外地车在广州市内的行驶,以避免在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后,出现在广州购车外地上牌以规避调整政策的行为。具体措施也将在近期公布。 20天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3750条 试行继续广听民意民智 据了解,自7月10日起至29日共20天时间,广州市有关部门通过网站、电话、传真、来信、电子邮件等5种渠道对《试行办法》等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天共收集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计3750条,其中采纳和部分采纳的共3172条(占84.5%),特别是针对有市民提出应增加摇号指标比例及大力鼓励使用新能源车等方面的意见,在正式出台的《试行办法》中均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完善。同时,正式出台的《试行办法》还将原来征求意见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合二为一,统一为一个文件,正式出台的《试行办法》已涵盖原《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全部内容范围,更加有利于实际工作操作,也便于市民理解。 另外,广州市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将抓住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试行一年的机会,广泛听取意见。交通工作将以“建、增、管、限”为抓手,通过“五步走”(即第一步发布《广州交通发展白皮书》晒交通家底,第二步组织广州交通“大家谈”活动征集市民对交通治理的意见、第三步制定系统改善交通征求各方意见,第四步向社会公示方案进一步完善,第五步审议确定最终的系统改善交通方案)系统改善广州交通环境,在接下来的广州交通“大家谈”活动中,还征集市民对交通治理的意见,就市民较为关心的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差异化收费、对高峰时段及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路段)进行流量控制或收取交通拥堵费等交通治理问题进行研究,制定系统改善交通的方案,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发展。同时,也欢迎市民在《试行办法》实施过程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本文档为【广州摇号细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