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在高校定点收取大学生医保报销材料的通知
关于福州市医保中心
在我校定点收取大学生医保报销材料的通知 各系(院):
我校学生可以通过就诊时刷卡或就诊后到福州市医保中心递交报销材料实现医保费用结算。为了方便学生,2012年9月起,我校学生无需到福州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在校内固定地点投递医保报销材料就可以完成报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递时间:2012年9月起
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3:30;晚上 6:30—9:30
周 末: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晚上6:30—9:30
二、受理箱地点: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校勤工中心”)“有勤”服务站内(宿舍楼二区二号楼底层)
二、投递材料:报销材料清单内容已简化,现仅需投递以下三种材料
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详见附件一):该表务必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网点的
全称,以免造成退款;属于“无需填写”以外栏目均需填写;本表盖系(院)公章有效;异地报销学生无需再填写《异地住院核对表》,填写本表即可。
2、医疗收费票据(盖医院公章)。
3、医疗就诊费用清单(盖医院公章)。
四、投递流程:
1、收集就诊材料。即医疗收费票据、医疗就诊费用清单。
2、到系(院)领取《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填写并盖系(院)公章。
3、到校勤工中心“有勤”服务站填写《大学生参保学生医疗费用报销
》(一式两份),并领取受理袋,把材料装入,封口,投入受理箱中。
4、医保中心每周安排专人收取受理箱内报销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系(院)要对报销材料定点收件这一事项进行大力宣传,做好医保后续服务工作。
2、认真审核学生的报销凭证并提醒学生保证材料齐全,以免被退回,造成费用结算延误。
3、投递时间务必以校勤工中心的值班时间为准,以免给学生造成不便。
福州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7876457 联系人:陈君(手机)
附件一:《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附件二:《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样本) 附件三:《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附件四:《在榕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简介》
闽江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一:
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就诊医院名称 就诊类型 ?门诊 ?住院 ?意外伤害门诊
发票张数 银行账号
备注1 开户银行网点标准全称
疾病主要症状: 疾病诊断:
异地住院就诊原因:
意外伤害经过:(时间、地点、经过)
(非意外伤害无需填写) 申请人承诺:所报医疗费用确系本人所发生的费用,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请务必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网点标准全称,以免造成退款。
2、属于“无需填写”以外栏目均需填写。
附件二:
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范本)
姓名 张小乔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就诊医院名称 省立医院 就诊类型 ?门诊 ?住院 ?意外伤害门诊 发票张数 3 银行账号 0
备注1 开户银行网点标准全称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闽都分理处 疾病主要症状:
?发热,咳嗽2天(门诊) ?摔伤后右腿不能活动,伴疼痛3天(住院) 疾病诊断: ?上呼吸道感染(门诊) ?髋关节脱臼(住院)
异地住院就诊原因:
放假回家
(如在福州定点医院住院就诊无需填写) 意外伤害经过:(时间、地点、经过)
2012年6月15日由于本人不小心,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池塘旁摔倒,从而导致手臂摔
伤,在校医院缝了3针。
(不是意外伤害事故无需填写) 申请人承诺:所报医疗费用确系本人所发生的费用,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张小乔(不可打印,应手签)
2012年6月1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签章:
系(院)签章即可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请 务必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网点标准全称,以免造成退款。
2、属于“无需填写”以外栏目均需填写。
附件三:
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附件四:
在榕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简介
(2012-2013学年度)
一、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时间
在榕高校大学生首次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53.3元,保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续保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保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政府补助26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补助对象认定~按闽教学【2007】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住院、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医保目录内和物价部门规定的费用限额为限。
,一,住院、门诊大病起付标准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结算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费用6万元,含起付标准、医保目录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以下同,以内的~首次住院、门诊大病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以下标准支付:
三甲,不含专科, 三乙、二甲及二甲二乙、 社区卫生服务中医疗机构 以上专科 一级 心、乡镇卫生院 起付标准 400元 200元 150元 75元 支付比例 60% 70% 80% 90%
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
,二,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参保学生在我市市级统筹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年度内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为10元~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
,三,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意外伤害全年赔偿限额为5000元,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烧伤~根据伤残程度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赔付金额为1.5万元,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5万元。
,四,报销
大学生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全部采取现金结算事后报销方式,持有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的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大病可直接刷卡结算。大学生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请填写《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加盖院系公章)~同时提供就医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各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收件~市医保中心定期派专人至学校收取报销凭证~并在限定时限内将报销金额汇入参保学生的银行账户。
相关医保政策可登录医保网站www.fzyb.gov.cn或拨打咨询电话:87876457。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