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能否一路“绿灯”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能否一路“绿灯”
教育部于今年8月31日发布的新的助学贷款政策,
兼顾了参与助学贷款各方的利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更容易产生吸引力.然而,在各项还贷保障系统没有建立
之前,在多重制约因素的影响下,”新政策”能否顺利贯彻
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尚需时间验证.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
今年8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
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的助学贷款政策
(以下简称”新政策”)并开始实施,引起全
社会的广泛关注.较之原国家助学贷款政
策,新的政策规定要延长还款年限,改革
贴息方式,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等.然而,
在教育部对新”助学贷款政策”的解读和
新闻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之后,人们是否
会接受这项政策?”新政策”到底新在何
处?它能否一路”绿灯”顺利实施并达到预
期效果?
助学贷款
一
波三折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贯彻实施多少
年来可谓障碍重重,一波三折,始终处于
“红灯多,绿灯少”的境遇之中.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贯彻实施主要
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从1987年到
1999年4月,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酝
酿时期,表现为政府为之动议和酝酿筹划
的特征.在这个阶段,基于教育经济学人
力资本和成本补偿理论,以及为实现我国
教育均等理想的考虑,国家颁布了(普通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高教所副所长,教育学博士施晓光
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
的办
法的通知>《1987年)等文件.然而,由于
当时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并不太大,市
场经济体制尚未确立,贷款市场还不具备
发育条件,因此第一份政策文件基本上只
具有政策象征意义,一出台就被束之高
阁:第二阶段是从1999年5月到1999
年12月,这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启动
试验期.在这个阶段,国家颁布了(关于国
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1999),
并选择全国8个城市的若干所高校作为
试点进行试验运行,发放了第一笔贷款.蠢
国家之所以选择此时启动助学贷款政鑫量
策是与国家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政策会
和’’并轨收费’政策的背景分不开的.凝
由于高校急剧扩招和缴费上学政策的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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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贷款市场供求之间的矛盾骤然凸显.
因此,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国银行经过
共同研究之后,正式出台了1999年的助
学贷款政策.当时政策
的理念是”商业
运作,以担保条款及学校,助学中心的连带
责任转移贷款风险”.这种设计理念,体现
了商业银行作为助学贷款市场供给方的理
性,也是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保护自身
利益的政策性体现.但是,由于银行掌握着
制定国家助学贷款
的权利,从而
导致助学贷款政策在具体实施中出现严重
失衡,利益的天平明显倾向于早已市场化
的经办银行一边,整个政策的运行模式是
完全商业性的.这种纯粹商业性的贷款政
策显然是贷款者和责任连带者不愿意看到
的,也是不能接受的:即使被动接受了,他
们选择的也只能是以”逃避”和”变通”方式
予以沉默的对抗和排斥合作.为此,银行付
出惨重代价,出现许多”死账”.试验结果证
明:由于各方利益不能平衡,因而难以创造
出市场的有效需求,1999年的助学贷款政
策仍然没有摆脱政策象征意义的命运,缺
少实际应用价值,一些媒体将之比喻成”雷
声大,雨点小”的政策:第三阶段是从2000
年1月到2004年6月,这是国家助学贷款
政策的全面实施时期.在这个阶段,国家首
先颁布了<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对原来的贷款政策条款进行了调
整,取消了学校的还贷连带责任,变其”经
济责任为信誉责任”,目的在于调动高校的
积极性,推进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与
此同时,国家从2000年8月开始把助学贷
款工作在全国范围推而广之.之后,国家还
针对助学贷款问题连续召开了若干次工作
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实
际问题.
在我国,助学贷款制度毕竟属于新生
事物,风险问题始终是最令人头痛和棘手
的问题.有报道说,上海先后有5O所高校
申请助学贷款业务,除10所尚未进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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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程序,剩下40所中有37所不良
贷款率超过20%,其中超过50%
的有10多所,最高的甚至超过60%,其
他省市也出现这种情况.为此,一些银行
紧急”叫停”助学贷款业务,致使这项利国
利民的政策再次亮起”红灯”.
然而,问题的关键并不是贷款风险本
身的问题,而在于利益分配的问题.利益
“偏好”成为制约助学贷款政策顺利实施
的瓶颈性因素.因为利益的多少决定利益
主体在多大程度上选择风险.由于旧的助
学贷款政策始终没有摆脱商业贷款属性,
过多体现银行贷款供给方的理性选择权
和利益最大化,而
忽视了贷款受益
人——学生和间接
受益者——高校的
切身利益,从而导
致后者主观的”逃
避”和拒绝接受助
学贷款.因为面对
商业味道十足的贷
款担保条件,繁琐
的借贷手续,完全
不合理的还贷期限
和贷款学生要承担
在学期间50%利
息负担的压力,加
之传统观念以及心
理定势等因素的影
响,学生不得不质
疑自己的还贷能
力,面对助学贷款
政策都三思而后
行.与此同时,经办
银行方面恰恰没有
给学生创造方便之
门,也缺少必要的
预警和防范措施.
当学生超期还贷或
逃避还贷问题愈加
严重时,它们所能
做的就是对学生贷款说”不”.当然,银行
的做法无可非议,违约的责任也完全在学
生,但恶意违约者毕竟是少数,主要原因
显然是制度本身的问题.正像人们质疑的
那样:”原有的助学贷款政策合理吗?”
“
新政策”的
兼顾与”其赢”
助学贷款”新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
的最大优点就在于,它兼顾了参与助学贷
款各个方面的利益,实现了他们之间利益
的平衡.
从银行方面看.由于”新政策”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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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信息报》报道,教育部,财
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新近下发了《关
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千意
见》,对助学贷款政策作出重大调整.
靳政策出现的五大变化为:
原来学生所借贷款利息由财政姑息和学生个人各负担50%的
规定改为,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姑,
毕业后全部自付
原来贷款本患必须在毕业后4年内还漓的规定改为6年内还漓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不再指定,而是由政府按隶一关系
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t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按隶一关系,由财政和蕾叠毫校按贷款当年发生曩的一定比
例t立罾象叻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顶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透当
补偿,天体比饲在招投标时确定.专顶资金由财政和蕾叠矗
校各承担5O%;每所蕾叠?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
还款慵况挂钩
周咏缗编制(新华社发)
.儿
助学贷款的商业性原则,继续沿用市场
运作模式.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引进竞
争机制,采取投标方式,允许多家银行
参与.并建立风险保障系统等措施,这
为业已市场化的银行机构提供了潜在
的商机,降低了投资风险.此外,由于
“新政策”增加了强化和约束贷款人行
为的条款,规定了政府和高校的经济责
任,从而为银行盈利提供更大可能性和
空间,当然,银行本身也必须承担一定
的风险,出让部分利益,在保障自己的
利益和风险统一的同时,保障相关利益
主体的利益和风险的统一,实现”共
赢”.
在高校方面.”新政策”明显加强了
高校的贷款责任,规定了高校与政府一
样承担50%的经济责任风险.从表面上
看,”新政策”并没有予以高校过多的关
照,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新政策”旨在
使助学贷款政策顺利实施,使越来越多
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这种需要与高校的需要本身具有高度的
,
致性.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才是”新
政策”博弈中的最大赢家,是未来市场竞
争中最大获利者.因为”新政策”将保障
大批大学生源源不断地走进大学校园,
缴纳更多的学费.有资料表明,我国高等
教育学生人数急剧增长,到2003年底,
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接近1200万
人(其中研究生65万人).与此同时,我
国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的数量也有较大
增加.据调查
,截至2003年底,在全
国普通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约占2O%,
人数在240万左右.经济特别困难的学
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至10%.人数
在6O万至12O万之间.设想一下,如果
越来越多的学生没有经济能力上大学的
话,高校招收工作将受到很大影响,这关
系到高校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在2O世纪
7O年代初的美国,许多大学就因生源紧
张,银根紧缩而被迫”关门”.因此,助学
贷款政策不仅可以满足学生求学的要
求,也是满足鬲校生存的需要.倘若大砒
才华出众的优秀学生因为经济原因而无
法实现自己”大学之梦”的话,那将不仅
是学生的人生悲剧,也是学校的办学悲
哀.
从学生的角度分析.学生是”新政
策”的直接受益者和贷款偿还人.他们不
仅享受助学贷款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好
处”,帮助其摆脱经济窘境,顺利完成学
业.同时他们也必须为此履行义务和责
任,承担贷款风险.但是,由于已往的政
策过于商业性,没有充分考虑学生贷款
群体的实际状况和偿还能力,导致学生
在商业银行贷款面前望而却步,或面对
难以逾越的贷款技术沟壑束手无策,即
使已经贷款者对于苛刻的还贷条件,也
表现出”无奈”或”逃避”,这虽非其主观
愿望,却是不得已而为之.相反,”新政
策”分析了学生实际的还贷能力状况,充
分考虑学生的利益.一方面,国家负担学
生在校期间的全部贷款利息,直到他们
毕业参加工作有一定经济实力后才取消
贴息,从而大大减轻了学生的贷款压力:
另一方面,允许学生将还贷年限由原来
的4年延长到6年,也在一定程度上缓
解了学生经济上的压力,为提高还贷能
力创造了条件.
总之,新贷款政策兼顾了多方主体
的利益和利益需求,政策条款和规定设
计得更加合理,具有较强操作性,更容易
产生吸引力.
查::…:
高校是否……7
与已往助学贷款政策相比.”新政
策”无论在指导思想,设计原则,还是在
具体条款的规定上,都更加先进科学,更
加合理务实,体现出较强的现实可操作
性.一系列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如建立
学生借贷档案系统,信息查询服务和跟
踪系统,并对违约借款学生利用媒体和
网上进行曝光等,不仅考虑了贷款人的
要-A【lIIIIIIII同时
和约束了他们的贷款行为.这些都构成了”新政策”顺利实施的条件
和保障.在肯定”新政策”的同时,人们必须
息查询服务和跟踪系统等工程也需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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