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缴纳(扣缴)义务人名称
缴纳(扣缴)义务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件
名称
证件号码
财务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经办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隶属关系
登记注册类型
注册地址
中央投资比例
%
地方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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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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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扣缴)义务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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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缴纳(扣缴)义务人名称
缴纳(扣缴)义务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件
名称
证件号码
财务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经办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隶属关系
登记注册类型
注册地址
中央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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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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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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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扣缴)义务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缴纳义务人 □是 □否
扣缴义务人 □是 □否
对应税目:□广告业 是否允许差额扣除 □是 □否
□娱乐业 是否允许差额扣除 □是 □否
纳费期限:
申报期限:
征收率: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一份。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负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和扣缴义务的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税务机关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时使用。
三、表中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一)“缴纳(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缴纳(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即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上注明的名称。
(二)“缴纳(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扣缴)义务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号码。
(三)“身份证件名称”: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四)“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时填报的“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
(五)“隶属关系”:若缴纳义务人隶属关系确定和清晰,则填写本栏。缴纳义务人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则本栏填写“中央”,“中央投资比例”栏填写100%;缴纳义务人为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则本栏填写“地方”,“地方投资比例”栏填写100%;缴纳义务人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个人等,则本栏填写“无隶属关系”,“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栏填写100%。
(六)“中央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若缴纳义务人由多种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组成,无确定和清晰的隶属关系,则不填写“隶属关系”栏,分别填写各投资主体在缴纳义务人中的投资比例。其中,“中央投资比例”填写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缴纳义务人中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填写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缴纳义务人中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填写无隶属关系主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人外商等)在缴纳义务人中投资比例。
(七)税务机关填写信息,按有关税费政策进行判定后填写。
(八)若仅具有扣缴义务人身份,则不填写隶属关系、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
三、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四、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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