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婚纱摄影店外景协议书

2017-09-02 1页 doc 10KB 20阅读

用户头像

is_281650

暂无简介

举报
婚纱摄影店外景协议书婚纱摄影店外景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上海市蓝湾公园 乙方:上海市红盖头摄影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因业务经营需要,就租用蓝湾公园景点作为外景婚纱摄影场 地一事,经与甲方商量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园内景点,作为乙方外景婚纱摄影场地,同时乙方 不得干预甲方与其它商业婚纱摄影店业务协议。 二、协议期限为10年,200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止。 三、场地租金为每年肆千元整。交费方式: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 方应一次交清场地费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园内只是借用景点进行婚纱摄影,车辆不得入内,工 作人员应...
婚纱摄影店外景协议书
婚纱摄影店外景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上海市蓝湾公园 乙方:上海市红盖头摄影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因业务经营需要,就租用蓝湾公园景点作为外景婚纱摄影场 地一事,经与甲方商量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园内景点,作为乙方外景婚纱摄影场地,同时乙方 不得干预甲方与其它商业婚纱摄影店业务协议。 二、协议期限为10年,200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止。 三、场地租金为每年肆千元整。交费方式: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 方应一次交清场地费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园内只是借用景点进行婚纱摄影,车辆不得入内,工 作人员应凭工作卡入园,不得摆摊设点,服从公园管理,爱护公园公 物和花草树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在公园经营中应自觉维护公园和本企业形象,不得与游 客发生矛盾,如乙方在园内发生任何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 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09 年7月1日
/
本文档为【婚纱摄影店外景协议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