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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_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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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_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1]第二章__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1] 第二章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专门讨论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功能问题。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音乐教育实践活动质量与儿童发展质量之间的真实关系。理想的音乐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就是要尽力追求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目标和途径,同时也要尽力避免任何可能阻碍儿童健康成长的目标和途径。 教学重点和难点: 1、熟悉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目标,并掌握学前音乐能力的培养和发展。 2、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与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 教学环节和方法: 本章内...
第二章__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1]
第二章__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问[1] 第二章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专门讨论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功能问题。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音乐教育实践活动质量与儿童发展质量之间的真实关系。理想的音乐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就是要尽力追求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目标和途径,同时也要尽力避免任何可能阻碍儿童健康成长的目标和途径。 教学重点和难点: 1、熟悉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目标,并掌握学前音乐能力的培养和发展。 2、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与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 教学环节和方法: 本章内容主要以讲授法为主,辅助使用多媒体,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目标的解读,充分让学生领会其含义。 教学时数:2学时 第一节 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发展 一、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身体发展 (一)促进大脑发展 1、促进大脑两半球机能的发展。大脑两半球的功能并不相同,有一定的分工。一般左半球主要掌握语言学习、数字理解、概念构成、时间连续性感受以及分析性思维活动等;右半球则主要掌管音乐、图形感知、面孔识别、空间知觉、距离判断以及综合性思维活动等。大脑两半球的功能虽然各有侧重,但他们并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整个大脑也只有在两半球机能同时高度发展并能够很好地协同活动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整体功能。 近年来,美国脑科学家对爱因斯坦的脑组织进行了切片观察,发现其“棘突触”比普通人多。他们推测,这种现象可能与他从小就开始学习音乐并长期坚持练习从事音乐活动有关。可能是由于这些音乐活动发展了爱因斯坦的音乐脑——右脑,扩展了他的左脑的工作能力,给他创造了最佳思维能力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物质基础(如更多的棘突触),也同时增加了他的科学灵感出现的机会,因而使他能够做出独创性的伟大成就。 2、促进大脑皮层重要中枢的发展。人在从事不同的音乐活动的同时,大脑的各个不同中枢所接受的刺激量各不同,因而其获得的锻炼和发展也是不同的。(1)在音乐表演活动中,运动及运动感觉中枢将担任更多的控制、调节工作;(2)在欣赏和创作活动中,更多的中枢将参与信息的收集、加工、输出的过程;(3)只有丰富的活动和全面的训练才能使大脑各部分都有机会经常处于积极的活动状态之中,才能使大脑各个中枢都有良好的发展。学前阶段是人脑生长发育最快的阶段,在此时,大脑各部分所获得的积极活动的机会越多,脑的发育就越有可能获得充分的发展。 学前期是人的身体发展最迅速的阶段之一,运动对于处在这一时期的儿童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学前期儿童的音乐学习很少有完全脱离身体运动的。在各种伴随音乐进行的动作表演活动和乐器演奏活动中,儿童可获得锻炼身体各相应部分的大小肌肉、骨骼和韧带,提高神经系统反应 1 的速度和协调能力,增强心肺等器官的耐受力。 (二)增进身体健康 、“情绪”这一心理状态总是伴随着一系列生理变化的。如肌肉、血管、内脏及内分泌器1 官的机能,都会随着情绪的变化而变化。目前有些研究成果已经开始被应用于慢性病治疗、身心康复等领域。可见,通过音乐调整情绪进而调节生理状态以达到促进或维护身体健康是完全可能的。 2、科学的音乐教育活动会给学前儿童提供更多获得积极情绪体验的机会。如:(1)学前儿童天生好动的需求容易在音乐活动中得到满足;(2)音乐中的节奏要素能够节省体力消耗,使机体内部环境形成最佳状态,使生理上的自我需求容易得到满足;(3)音乐活动中容易产生更为密切的人际关系,使心理上希望获得接纳的需求容易得到满足;(4)音乐活动可以获得更多的自由想象、自由表现的机会,使得希望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容易得到满足。 二、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语言发展 音乐教学对学前儿童的语言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一首好的歌曲往往又同样是一首好的诗歌。学前儿童在大量接触优秀歌曲和有节奏的诗歌朗诵的过程中,不仅积累了音乐语汇,而且也扩大了词汇的积累,增加了对文学语言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1、教师在教儿童唱歌时,坚持要求正确地咬字吐字,会帮助儿童养成口齿清楚的语言表达习惯。 2、音乐与口头语言同样具有高低、强弱、快慢、音色变化等表情因素,在音乐活动中,教师可以有许多机会促进儿童认识这些表情因素,这对提高学前儿童的口语表达能力也是很有益的。 3、学习唱歌还能够在喉部形成一种肌肉运动的模式,这对说话能力的改善会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作用。 三、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认知发展 (一)促进感知能力的发展 由于音乐活动主要是借助听觉器官来进行的,音乐认识活动首先要建立在听觉感知的基础上,所以在这里仅着重讨论有关音乐与学前儿童听觉能力发展的关系。人类的听觉器官是在长期自觉使用的过程中获得高度发展的。音乐像有声语言一样是人类听觉发展的促进因素之一。 教育者应更多地为学前儿童提供参与音乐活动的机会,并在活动中有意识地引导他们集中注意进行听觉探究,学前儿童听辩声音的能力和自觉性是可以得到提高的。 (二)促进记忆力的发展 记忆能力是人们进行认识活动时所不可缺少的基础能力之一。音乐是在时间持续过程中展开其形象的,因此,音乐记忆能力更直接影响到个人感知音乐形象的能力。一个人只有在能够对音乐进行记忆的基础上,才可能追踪音乐的发展,对音乐的形象进行审美感知。同时,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活动,也都不可能脱离对音乐表现的记忆、再认和再现。 举例:阿部桂是接受铃木镇一才能教育的一个普通日本小女孩,她刚出生不久,母亲就在她的卧室内播放莫扎特、海顿和其他大师的作品录音。6个月的时候,每当她听到熟悉的旋律时,就会发出格格的欢笑。这说明她对音乐不但已经记住而且已经能够再认了。有资料表明:在这种 2 “浸润”式的环境影响下,许多10岁以下的接受铃木教学法指导的儿童都获得了惊人的音乐记忆能力,他们能够准确地再认和再现具有相当规模的著名乐曲的全部乐章。这些事实都证明;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儿童音乐记忆的发展潜力是很可观的。 (三)促进想象、联想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 想象、联想能力是思维活跃的创造性人才所必不可少的一种能力。爱因斯坦也曾指出: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想象力可以概括世界上的一切,是知识进化的源泉。音乐活动往往离不开想象,而想象又是学前儿童从音乐活动中获得快乐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一个5岁的女孩,有一天在玩建构游戏时,因她把一块塑料板夹在脖子下面到处乱走而受到老师的批评,当她的母亲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她回答说:我是在用小提琴拉一支非常好听的音乐。而且还当着老师和母亲的面在教室大哭,以表示她的委屈和不满。又如一位3岁女孩听到教师弹奏的一首进行曲后说:“我 岁女孩在回答能不能慢慢地唱《我上幼儿园》这首歌的提问想甩着手臂大步往前走”;另一位3 时说:“不能慢慢唱,因为慢慢唱就像要哭的样子,要哭就是不想上幼儿园„„”。 四、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情感和意志发展 (一)促进情感的发展 情感虽然是无形的、捉摸不定的,但它却无处不在。一个有着深刻而热烈情感的人,对祖国、人民、家中的亲人会有发自内心的爱。这种爱会成为他积极投入生活的强大动力;他会热爱事业,热爱大自然;他会对未来充满信心,愿意努力奋发向上,时时抱有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在情感方面具有良好品质的人,生活也必然会更加富有目的性,更加富有生气。 学前期正是个人感情由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的重要阶段之一。在这一时期中,儿童的社会交往范围不断扩大;情感体验日趋丰富和复杂;情感自我调节能力不断提高;各种基本情感体验的分化也逐渐趋向于精细化。学前儿童越是能够有机会接触各种音乐作品,参加各种音乐活动,他们的情感也就越有可能逐步变得丰富起来。他们会逐步懂得爱、温柔、同情、自豪、集体精神,憎恨丑恶和追求美善。 有时侯,一首好的作品,一次好的音乐活动所产生的强烈情感之影响痕迹,甚至成为终生的精神生活的宝贵财富。在一篇名为“唱歌”的文章中,作者回忆起小时侯跟着一架破烂不堪的风琴学会了一首歌,中学毕业后突发奇想要去北京报考中央艺术学院,在各种压力困难接踵而至时,正是这首歌给了他最强有力的精神支持。他终于考上了,而且考了专业成绩第二名的好成绩。由此可见,以音乐为手段更容易收到良好的长期的情感教育的效果。 (二)促进意志的发展 良好的意志品质是个人成材的重要非智力因素之一。音乐活动也具有促进儿童意志发展的潜力。如在由铃木镇一创建的早期小提琴课程中,利用克服技术困难的大量艰苦练习来达到意志锻炼的目的,实际上是铃木本人和许多日本家长更为看重的教育价值。 五、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个性发展 (一)促进个性意识倾向性的发展 个性意识倾向性是人进行活动的基本动力,它表现在对认识和活动对象的趋向和选择上,主要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 兴趣是人积极探究某种事物的认识倾向。兴趣有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暂时兴趣和稳定兴趣 3 之分。由事物或活动本身引起的兴趣为直接兴趣。产生于某种活动中,随着活动的结束而消失的兴趣称为短暂兴趣。由活动的目的、任务或活动的结果所引起的兴趣称为间接兴趣。不会因某种 活动的结束而消失的兴趣称为稳定兴趣。 (二)促进自我意识的发展 成熟的自我表现为:能意识到自己的身体、身体特征和生理、心理状况;能认识并体验到自己在社会和集体的地位和作用。教育者应该把促进学前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作为音乐教育的重要目标来看待。儿童在感受和表现音乐时需要有意识地认识到自己身体的活动状况,并需要有意识、有目的地控制相互协调一致。学前儿童在理解和享受音乐时也需要不断地反省音乐引起的想象联想和情感体验。学前儿童在集体音乐活动中可以获得来自教师、同伴的各种评价,而这些评价都会在个人的自信心、自尊心、自我评价能力、自我态度的形成方面祈祷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 六、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 (一)促进交往、合作能力的发展 学前儿童的社会性是在与周围人群的交往中发展起来的。音乐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提供给儿童人际交往的机会,满足他们的交往需要。成人与儿童,儿童与儿童之间的音乐交往,可以给学前儿童提供大量的交往机会和经验。教育者也应有意识地利用音乐教育活动来促进学前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在一些积极的音乐交往活动中,学前儿童与人交往的需要和信心也得到了不断的加强。 (二)促进纪律性和责任感 音乐活动是一种有秩序的社会活动,它要求参加者学会按照一定的规则来活动,同时也要求参加者明确认识并自觉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在学前儿童教育机构的集体音乐教育活动中,这些要求被进一步明确: 第一,学会遵守音乐活动的常规;第二,初步养成对作品负责,对观众负责,对乐器、道具和其它有关设备的负责,对活动场地负责的基本观念和行为习惯。 第二节 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 一、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唱歌能力的发展 (一)歌词 3岁前的儿童已经能够部分地重复再现一些歌曲的片断。但是他们对歌词含义的理解十分有限,只是把歌词当作一种声音来加以重复。3岁儿童的语言发展已有了一些进步,他们已经能够较完整地再现一些短小的或歌曲中的比较完整的片断。4—6岁的儿童掌握歌词的能力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他们一般已经可以比较完整准确地再现熟悉歌曲的歌词,在这个阶段中儿童所接触过的歌曲篇幅较长,内容也较复杂,因为这时他们一般对歌词的听辩、理解、记忆的能力已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音域 2岁以前的儿童还处于嗓音游戏阶段,歌唱和说话正在慢慢从嗓音游戏中分化出来。2岁以后,儿童开始逐步学会较完整地唱一些短小的歌曲或歌曲的片断,一般情况下这一阶段的儿童可以唱 4 出3—4个音,大约在d1—g1范围之内的音。3—4岁的儿童,一般可以唱出5—6个音(c1—a1),其中听起来最舒服的是在d1—g1之间。4—6岁的儿童的音域会稍有扩展,向上一般可以达到b1 c1,向下一般可以达到b或者a。在4—6儿童中,音域发展的个别差异仍然存在。有个别儿童或者 能唱出很高的音,如d2甚至e2,f2。但也有个别儿童连唱a1都有点勉强。 (三)节奏 一般由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所构成歌曲的节奏,3岁儿童是比较容易接受的。4—6岁的中、大班儿童在唱歌的节奏表现能力方面可以有较大的发展。他们对歌曲中的二分、四分、八分音符的节奏已掌握得较好,甚至也能够较好的掌握带附点的节奏和切分节奏。3拍子歌曲的节奏,弱起乐句的节奏虽然对儿童来说比较困难,但在正确方法的指导下,有可能在大班阶段逐步掌握的。 (四)音准 音准是学前儿童在唱歌活动中最难掌握的一项技能。在学前阶段,儿童最容易掌握的是歌词,节奏第二,速度第三,呼吸第四,最难掌握的是音准。音准把握能力是学前儿童唱歌能力中发展最慢的一种能力。即使在进入小学以后,仍然会有许多儿童没法解决基本的音准问题。 3岁儿童在没有乐器伴奏的情况下,独立歌唱时的“跑调”现象相当严重。4—6岁儿童在音准把握的能力上有了一定的进步,如有琴声伴奏,加上唱的歌曲难度适宜的话,一般儿童都能够基本唱准音高。在适宜的音域范围内,比较容易掌握的音程首先是小三度、大二度,其次是大三度、纯四度、纯五度。小二度音程和六度以上的大音程比较难以掌握。另外,下行音程一般来说要比上行音程容易掌握。 (五)呼吸 3岁前,儿童的肺活量很小,呼吸很浅,因此往往一句歌词没有唱完就要换气,有的儿童甚至会一字一顿地歌唱。3岁以后,他们常常会不顾歌曲的乐句,通常是根据自己使用气息的情况来换气,所以因为换气而中断句子、中断词意的情况时有发生。4-6岁儿童经过良好的训练,一般在呼吸时自然而迅速,不耸肩,不发出很响的吸气声,能有节制的消耗气息,能按照音乐的意思来换气,不中断音乐的句子。 (六)表情 与声音表情有关的歌唱技能主要有速度、力度及音色变化,咬字、吐字和气息运用等。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已有了一定的表现意识;已能较熟练地应用一些简单的表现技能。同时,他们对歌曲的形象、内容、情感的体现理解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 (七)独立歌唱 3岁以前,儿童在家庭中或在托儿所里的歌唱活动比较自由,歌唱的能力较弱,多数情况下有成人或同伴陪伴一起歌唱。进入幼儿园以后,大多数3岁儿童都愿意在集体中跟着大家一起歌唱。在班级气氛比较宽松的情况下,到5岁末期,大多数儿童都愿意独自面对大家演唱,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差异。 (八)合作协调 在进入幼儿园以后,集体歌唱活动中会出现有人唱得慢,有人声音特别响,有人音色特别突出的情况,但在良好教育的影响下,儿童能逐步开始注意自己的声音是否与集体相一致,并会自 5 己找出一些调整的方法,例如:降低自己的音量,以便于听到他人的歌声;中途放慢或加快速度以求与集体一致。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合作歌唱的经验;已经有较强的合作协调意识和技能;已能从合作歌唱中体会到更多的愉快感。 (九)创造性表现 3岁儿童进入幼儿园以后,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他们初步形成创造性表现的意识,创造性 表现的技能会逐步获得发展。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歌曲作品和创造性歌唱表达的经验;发展起了一定的创造性表现意识,能较熟练地应用一些简单的创造性表现技能,创造性表现的兴趣和自信心也逐步增强了。 二、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韵律活动能力的发展 儿童在进行韵律活动时,不仅需要一定的体能,一定的动作技能和一定的对音乐的感知及理解能力,而且也需要有一定的运用动作进行创造性表现的意识和能力。 (一)动作 第一,随意身体动作可以分成非移位动作和移位动作两种。非移位动作是指那些在不移动身体位置的情况下做出的动作。移位动作是指那些在移动身体位置的过程中做出的动作。 第二,随意的身体动作还可以分成单纯动作和复合动作。单纯动作是指那些只由身体的某一部位参与而做出的动作。复合动作是指那些由身体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位联合所做出的动作。 第三,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3-4岁的儿童能逐步学会自由地运用手、臂和身躯来做各种单纯动作;能逐步用稍快的速度做动作。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可以获得较大的进度,他们可以学会做比较精细的腕部动作;可以比较随心所欲地根据需要变化上肢和躯干的动作速度和幅度。可以做出比较复杂而且协调的联合动作,如在做摘果子的动作时,腰部、胸部、头部和眼睛都能协调地配合臂和手的动作。 (二)随乐能力 随乐能力在此是指在进行韵律活动的过程中使动作与音乐协调一致的能力。 3岁儿童用动作跟随节奏的能力一般会经历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儿童不注意音乐的进行,只是把音乐作为一种做动作的信号或者背景。 第二阶段,儿童初步懂得注意音乐的进行,并能努力地使自己的动作与音乐的节奏相一致。 第三阶段,儿童逐步从注意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解脱出来,动作逐步变得更合拍、轻松、自然,节奏的均匀性、稳定性也慢慢提高。 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韵律活动的随乐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在这个阶段儿童能较敏锐地用动作反应音乐速度和力度的变化,而且还能对音乐的结构做出比较细致的反应。如乐段和乐句的开始与结束、乐段与乐段、乐句与乐句之间的重复或变化关系等,他们都能用动作的重复或变化来表示。 (三)合作协调 韵律活动中的合作协调主要是指运用动作与人配合、沟通。构成韵律活动中合作协调能力的基础主要是:动作关系的判断、调节能力;情感关系的判断、调节能力;空间关系的判断、调节能力。进入幼儿园以后,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3岁儿童能够很快学会“找个伙伴一起来跳舞”。他们一般都会通过观察对方的脸部表情和体态表情,判断对方是否可以成为共舞的伙伴,他们还 6 会运用和调整自己的脸部表情和体态表情,邀请对方与自己共舞。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可以获得更多的合作表演经验。他们能够主动追求和同伴一起跳舞的快乐。他们能够完全不借助语言而迅速地找到共舞的伙伴,而且能够用一种宽容的态度对人,一般不挑剔和拒绝邀请。 (四)创造性表现 创造性表现在此是指在进行韵律活动的过程中运用动作创造性地表现自己的想法和对音乐 的理解及感受的活动。3岁以前,儿童已经有了许多运用动作进行表达交流的经验,但这种经验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与儿童语言表达的活动有关,是一种辅助于语言表达方式。3岁末期,大部分儿童能够学会用自己想出的,并运用动作表现自己的日常活动和自己所熟悉成人的日常活动。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不仅能够获得更多的创造性表现手法,而且还能学会一些最基本的舞蹈语汇和创编舞蹈的基本方法。如同样是走步,他们能用动作区分出小朋友还是老爷爷;同样是跳舞,他们能用动作区分出是汉族舞蹈还是新疆舞蹈。 三、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打击乐器演奏能力的发展 由于打击乐器演奏主要使用大肌肉动作,而对于精细的小肌肉动作能力尚处于发展初期的幼小儿童来说,它们是最自然的音乐表达工具,也是最容易从中获得快乐的源泉。学前儿童打击乐器演奏需要一定的使用不同乐器的能力、一定的对音乐感知和理解的能力;需要有一定的运用节奏和音色进行创造性表现的能力;在集体的演奏活动中,还需要遵守集体演奏活动规则,努力与集体协调一致的意志和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在集体的打击乐器演奏活动中,音乐能力的发展与后天的教育有着很密切的关系。 (一)乐器操作 乐器操作能力主要指运用乐器演奏出想要听到的特定音响的能力。进入幼儿园以后,3岁儿童可能接触到一些专门为儿童制造的打击乐器,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他们能够逐步掌握一些主要用大肌肉动作来演奏的打击乐器。如铃鼓、碰铃、圆弧响板、大鼓等。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能熟悉多种打击乐器,并能更熟练地掌握熟悉乐器的各种不同的演奏方法,他们能够逐步学会使用小肌肉动作演奏乐器。4-6岁儿童能够并喜欢用多种方法来探索同一种乐器的不同演奏方法。在控制、调整用力方式和用力强度,奏出所需要的音量和音色方面,中、大班儿童也会更有意识地做,而且做得更好。 (二)随乐能力 随乐能力在此是指在演奏打击乐器的过程中使奏出的音响与音乐协调一致的能力。进入幼儿园以后,3岁儿童在刚开始时,他们的随乐意识和随乐能力都很差,大多数儿童都不能做到基本合拍地随音乐演奏,而且有部分儿童还会只顾玩弄乐器而忘记演奏的要求。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演奏打击乐器的随乐性水平会有比较明显的提高,在这一阶段中,儿童不但能够自如地用简单的节奏跟随音乐合奏。他们会更加自觉地注意倾听音乐,并努力使自己的演奏能够与音乐的速度、力度变化相一致。他们能够学会随着节奏较复杂的音乐演奏乐器,甚至在这一阶段的末期,还能学会看指挥手势的即兴变化随乐演奏。 (三)合作协调 乐器演奏活动中的合作协调主要是指在演奏过程中注意倾听自己、同学、集体的演奏,并努力使每一个人、每一声部的演奏都能服从于整体音乐形象塑造的效果。构成乐器演奏的合作协调 7 能力的基础主要是:对各种音响关系(个人演奏音响、声部音响、整体音响)的倾听、判断、调节能力。4-6岁儿童,在良好的教育的影响下,能进一步学会:在许多声部合奏活动中主动地关注整体音响,并努力保持整体音响的协调性;能迅速理解各种指挥手势并积极准确地做出反应,在担任指挥时,能以明确的手势对演奏者做出指示,能以脸部表情和体态表情与演奏者进行积极的情感沟通,以唤起全体参加者的合作表现热情。 (四)创造性表现 创造性表现在此是指在进行打击乐器演奏的过程中运用节奏、音色、速度、力度的变化设计配器和进行演奏表现的活动。进入幼儿园以后,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3岁儿童能够学会为熟悉的、性质鲜明的音乐形象选择比较合适的乐器和演奏方法。如为表现下大雨的音乐选择铃鼓的强奏,为表现下小雨的音乐选择串铃等。4-6岁儿童,在良好教育的影响下,不仅能够积累一定的打击乐作品,而且还能够学会一些最基本的节奏型和用各种不同的音色配置方案“装饰”这些节奏型的方法。 事实上,在良好教育的影响下,学前儿童通过打击乐演奏活动,不仅能逐步发展起对打击乐演奏活动的比较稳定的积极态度,积累一定的打击乐作品和节奏、音色语汇、而且也能初步掌握一些简单的、基本的运用打击乐器进行自我表现的知识。 四、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音乐欣赏能力的发展 音乐欣赏,是饶有兴趣反复倾听音乐的活动。人们欣赏音乐,首先要有欣赏的兴趣和愿望,其次要有感知音乐的音响并从中获得积极体验的能力。 (一)倾听 倾听的态度、习惯与能力,不仅是欣赏音乐的重要基础,而且也是积极的个性倾向性的重要组成部分。4-6岁儿童,在良好教育的影响下,倾听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听辩能力可以获得很好的发展。他们除了能够认真地按要求倾听和进行听辩、描述以外,还会较多地主动倾听环境中的声音和音乐。如在专门组织的音乐活动中 ,他们不但能够听出音乐的速度、力度、节拍和节奏型的变化,而且还能够听出乐段、乐名之间的重复和变化,他们不但能够听出音乐在情绪性质方面的差异,而且还能够听出某些明显的风格差异。 (二)理解 理解是音乐欣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入“欣赏”境界的重要基础。音乐欣赏中理解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对音乐所引起的情绪、情感的理解;对音乐所引起的想象、联想内容的理解;对音乐所传达的思想内容的理解;对音乐的形式结构本身的理解。 进入幼儿园以后,在良好教育影响下,3岁儿童可能初步获得以下的发展:学会理解他们所熟悉的歌曲的歌词内容和思想,学会理解乐曲或歌曲中性质鲜明的音乐情绪。4-6岁儿童,在良好教育影响下,不但能够较好地理解歌词内容稍微复杂的歌曲,而且对器乐曲的理解能力也有了大幅度地提高。 (三)创造性表现 由于学前儿童音乐能力发展的特殊性,欣赏和创造性表现活动尚处于不分化的状态之中。因此,在学前儿童的欣赏活动中,经常伴随着创造性表现活动。4-6岁儿童,在良好教育的影响下,可能学会比较自由地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创造性表现,而且在表现过程中还能努力追求让自己的表现更具有个性和创造性。 8 (四)兴趣与爱好 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不仅是音乐表演活动的重要前提,而且对于音乐欣赏活动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3岁以前,随着音乐经验的不断增加,大多数儿童逐渐发展起个人的对一种音乐的特殊爱好,并逐渐形成最初的个人对音乐价值的看法。3-6岁期间,儿童比较喜欢他们所熟悉的音乐。-6岁期间,在良好教育影响下,儿童一般都可能发展起比较广泛的音乐兴趣,也能够经常主动3 地发起音乐活动或参与由别人发起的音乐活动。 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音乐能力发展的关系,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首先,教育者创设具有丰富的、高质量的音乐环境,使得学前儿童音乐素质能够良好的发展。这就是说,教育得如果能让儿童有更多机会接触好的音乐,有更多机会接触丰富多功能的探索声音和进行创造性音乐表现的材料,学前儿童的音乐素质就可能获得较好的发展。其次,教育者提供适合儿童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音乐活动,有利于学前儿童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最后,教育者使用能够激发儿童主动投入音乐学习的指导方法,有利于学前儿童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三节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以音乐为内容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实践活动,它与其他学科教育存在着许多共同的属性;但是,它作为艺术教育的一个分支,又体现出其本质不同于其他学科教育的特性。这种特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指儿童音乐;另一方面指用音乐进行教育。因此,我们既不能把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理解成纯知识、纯技能、纯艺术性的音乐教育,也不能脱离了音乐艺术本身的特殊规律及儿童音乐心理发展的规律来实施音乐教育。 教育价值取向是人们在判断教育、选择教育、实施教育、评价教育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它决定人们对教育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带有强烈的实践意蕴。教育价值取向决定着教育发展的整体走向,并成为教育目标、内容的选择以及教育实施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以音乐本位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价值观 其强调以音乐为本位,以教育为手段,对学前儿童施以音乐的早期启蒙,以发展儿童的音乐潜能,使儿童获得音乐艺术内涵的教育。它旨在为音乐本身的内在价值及其音乐功能的实现打下基础。 二、以教育本位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价值观 是通过音乐教育,通过听、唱、跳、奏等音乐实践活动,来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培养儿童的审美情趣,引导儿童良好的个性及创造性的发展。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鲜明的音乐形象能主动地反映和影响人的思想感情,它不是以说教论理的方式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而是以音乐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来影响儿童,潜移默化地培养他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从而产生相应的行为力量。所以,音乐教育是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最佳方式之一。 音乐教育隶属于艺术教育,它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作为向儿童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富有培养儿童的审美兴趣,丰富儿童的审美情感,发展儿童的审美感知、理解和创造能力的重要使命。 9 伴随人们对生命化教育的不断探索,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非专业) 的变革与发展也在面临一种新的选择。长期以来,知识性和技术性的学习占据了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整个过程,无论是教育 内容及方法的确立,还是评价标准的选择都附着了浓重的理性主义色彩。儿童生命体目标的定位, 所具有的完整性、自主性、创造性被传统教育所禁锢。为此,从关注儿童生命发展的视角来确立艺术教育的价值取向,应成为当前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变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将从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价入手,反思传统艺术教育中的异化现象,分析和探讨其生命化价值取向的内涵及合理性。 一、以促进儿童生命和谐发展为艺术教育的目标追求 人的生命包括三个维度: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儿童生命作为人的初始样态同样如此。自然生命是指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所具有的生理肉体生命,它是人存在的物质载体和本能性 儿童的自然生命主要体现在自然的生理肉体、本能以及自然自在的顺序发展;人的自的存在方式; 然生命因其未特定化的特点以及深深打上意识的烙印而区别于动物的自然生命。精神生命是人和其他生物最根本的区别。社会生命是指人非单独存在而是生活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并承担一定的社会角色。社会生命更加强调人与人之间和谐稳定的关系。无论是自然生命、精神生命,还是社会生命都是人完整生命不可缺少的三个组成部分,它们各自独立却又相互依存、相互融通而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一个健全完整的生命体。因此,教育在促进人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尊重生命的整体性和完整性,以促进生命和谐发展为目标,学前儿童艺术教育亦是如此。 其实,艺术与生命有着本质上的通合与联系,其个性、自主、创造、灵动的共同特性使二者互为促进、共同发展。一方面,艺术为儿童三维生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媒介,无论是儿童的大脑和身体,情感和意志,还是其社会性的交往合作能力,都能够在艺术活动中得以发展。另一方面,儿童生命的活力与生机,其生命中自主与创造的精神恰恰成就了儿童特有的艺术天赋和创造本能。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学前儿童艺术教育一度走上了唯理性的道路。艺术教育的目标不是立足于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而是追求对知识型、技术型艺术人才的塑造和培养。艺术活动只是为了传授给儿童艺术知识和技能,机械的绘画临摹, “鹦鹉学舌”般的唱歌训练,毫无表情的舞蹈练习等现象在艺术教育活动中随时可见。儿童从中或许学到了艺术知识,锻炼了艺术技能,但却失去了生命在艺术活动中本能的感受、体验和创造。久而久之,儿童天性中所具有的艺术天赋和潜能会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儿童慢慢失去了对艺术的兴趣,对艺术中美的追求,对艺术表现和创作的热情。这种单一片面的目标取向,忽视了知识技能之外的儿童自然生命在艺术活动中的自为生长,精神生命在艺术活动中的自由释放以及社会生命在艺术活动中的日益成熟,即忽视了儿童生命的完整性。因此,为了改变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面临的危机,就必须突破原有的价值观念,从促进儿童生命和谐发展的角度去建构和确立一种全面、多维的艺术教育目标体系。 二、从儿童的生活世界中挖掘艺术教育的内容 生活是生命的存在形式,作为生命体的人在生活中存在和发展,即人在生活中舒展着自己的生命,体验着自己的生存状态,享受着生命的快活和生活的乐趣。这意味着作为生命体的人只有在生活中才能汲取充足的营养,凸显生命的灵动与创造。离开了生活,生命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生活因主体的不同而具有一定差别,儿童生活和成人生活的不同则是其最明显的表现。儿童 10 生活是整体性的,而成人生活更多的是分割性的;儿童生活是审美—艺术的、感觉的、移情的、热情的,而成人生活更多的是科学的、理性的、客观的、冷静的;儿童生活充满了想象和创造,成人 儿童生活是不可预期的、有多种可能的,而成人生活是已经确定了生活更多的是工具理性和重复; 的、有标准答案的。因此,成人有成人的生活,儿童有儿童的生活,成人的生活不能代替儿童的生,教育也不应用成人生活的标准和来认识与理解儿童的生活。儿童的生活是其生命赖以成活 长的土壤,儿童只有在自己的生活中才能拥有生机和活力。因此,儿童艺术教育也应该以儿童的生活而非成人的生活为基础和源泉,艺术教育的内容应该来源于儿童真实、独特的生活时空,而非成人理性的、标准化的生活世界。 三、立足彰显儿童生命的自主与创造来实施艺术教育 人的自主性意味着生命的主动性,它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去主动选择和追求。人的创造性意 因为人总是不满足于现有的状况,所以不断地去追求和超越,以实现自身不断味着生命的超越性, 的发展和突破。艺术教育的生命化价值取向强调尊重儿童的生命特性,尊重生命的自主选择、自由地创造。艺术教育是一种极具个性化和创造性的活动,每一件艺术作品都蕴涵着艺术家独特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体现着艺术家独特的创造性元素。所以,不同的儿童在面对同一幅画、同一首音乐或同一件雕塑时,所具有的心理活动和情感体验是不同的,这正是“一千个人心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具体体现。由此可见,每个人在欣赏艺术、体验艺术和创造艺术时都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一个具有独特生活经历、思想和价值观的主动的建构者。因此,从艺术富于创造的特性来看,艺术教育必须尊重儿童生命的自主和创造,鼓励儿童成为艺术活动的主体,在自由、自在、自为的状态下主动地去感受、体验和创造艺术。 四、在尊重儿童生命个性的前提下进行艺术教育评价 在现实的生活中,每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具有不同的生理特征、需要、兴趣、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因此,人的生命具有独特性。首先,生命是唯一和不可替代的。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承载着先天遗传素质、后天环境以及个体实践活动所带来的不同影响,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其次,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时间的不可逆转决定了人生命的不可重复性。时间在流逝,生命在延展,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之中仍存在差异。再次,生命是自我的。人生活在社会共同体中,但他把共同体的因素融进了自己的行为之中,对社会的反映是通过自我独特和唯一的方式来完成。所以,同样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自己唯一的模式。因此,以关注生命为价值取向的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应承认和尊重儿童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尤其在进行艺术教育评价的过程中,尊重儿童生命的个性尤为重要。 五、结语 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生命化价值取向以关注儿童生命为艺术教育的内核,也是对艺术教育更高的价值追求,它是艺术教育在其本体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基础上的进一步超越,是建立在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基础上,使学前儿童艺术教育迈向“人性化”的一个重要阶梯。因此,确立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生命化价值取向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体现了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且,在生命化价值取向的观照下,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需要实现一系列的变革,既包括艺术教育理念的转变,又包括艺术教育目标、内容、实施方法以及评价等方面的重新选择。 11 第四节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涵义 一、如何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为了更好地把握、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涵义,我们有必要分析和汲取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的音乐教育中的合理部分,加以相互的借鉴和有机的统一,正如后一种音乐教育价值取向所主张的那样,儿童音乐教育可以促进儿童的健全发展。以教育为价值取向的音乐教育旨在培养主体,以音乐为价值取向的音乐教育在于传递和发展音乐艺术文化本身,而两者实际上可以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达成统一。对于学前音乐教育而言,应以教育价值取向为主,以音乐价值取向为辅。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作为学前教育的一个方面和要素,既要遵照学前教育的总目标,遵循学前教育的一般规律,又要体现出自身的特殊规律——用音乐进行教育和教儿童音乐。 一方面,通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需要让儿童认识表现音乐的各种符号手段,掌握必要的演唱、演奏技巧,同时学会感受音乐、理解音乐和表现音乐,培养和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才能。另一方面,儿童学习音乐的过程,不仅是儿童逐步学会认识音乐、把握音乐、养成对音乐的积极态度的过程,更是儿童在身体、智力、情感、个性、社会性等方面获得全面、和谐发展的过程。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儿童健全的人格,促进儿童全面、和谐、整体的发展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根本的目的和任务。 以音乐为手段,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是指除了教给儿童一些基本的音乐知识、技能技巧、感受表现等音乐本身的东西以外,还必须使儿童在精神与心灵等方面获得更多有益的东西。 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这些特点如何运用在音乐教育活动设计上,如何让音乐活动的设计富有音乐教育的特点,) (一)形象性和感染性 学前期的儿童随着活动范围的扩大、感性经验的增加及语言的逐步丰富,其思维也有了一定的发展。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思维主要是依赖于事物的具体形象、表象以及对表象的联想而进行的。在学前儿童的音乐感受活动中,儿童对音乐的理解和把握也不可能脱离其本身认知、思维发展的水平。因此,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内容、形式及方法都较多地体现出形象性的特点。 形象性的特点还体现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上,从形式及方法的运用上体现形象性、直观性的特点可以更好地调动儿童的审美感官,使其领略到音乐的美,在为儿童提供感受、理解、表现音乐的具体方式时,可以引导儿童从音乐的直观形象入手。 音乐艺术还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以情悦人。儿童在接触音乐作品、学习音乐的过程中,通过感知音乐作品的艺术美,能使他们在情感上产生共鸣,从而培养他们对音乐作品及事物的是非、善恶、美丑的初步鉴赏和辨别能力。 (二)趣味性和游戏性 儿童音乐要具有娱乐性,儿童所追求的就是如何使自己的生活愉快欢乐,趣味成了他们参加一切活动的准则。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趣味性、游戏性最直接地体现在“音乐游戏”上。音乐游戏是借用游戏的形式以发展儿童音乐能力的一种音乐活动,它是一种有规则的游戏。 (三)技能性和综合性 音乐教育需要运用一定的音乐技能技巧去启蒙儿童,为儿童示范,演示,带领并指导儿童进 12 行练习。教师的音乐素养、音乐技术是保证音乐教育活动卓有成效达成的基本前提;儿童学习音乐,探索音乐,创作音乐,必须有一定的音乐技能技巧作为基础。综合性体现在形式上的综合、过程上的综合、方法上的综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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