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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票注意事项

2018-06-28 2页 doc 12K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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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票注意事项增值税票注意事项 国税“营改增”培训总结 一、发票管理注意事项 1、增值税票管理将会非常严格,与地税发票管理不同的是增值税票如果管理不当,根据不同程度是要负相关法律责任的,其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最高刑法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2、“营改增”后,在收取上游客户开具的发票时要注意:被认定为“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将不得再开具原地税相关发票,如果收到此类发票,将会视为无效凭据。例如:北京公司向武汉公司提供相关应税劳务,如果北京公司开具原地税发票,将视同为无效凭据。 3、如果下游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不允许对其开具增值税...
增值税票注意事项
增值税票注意事项 国税“营改增”总结 一、发票管理注意事项 1、增值税票管理将会非常严格,与地税发票管理不同的是增值税票如果管理不当,根据不同程度是要负相关法律责任的,其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最高刑法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2、“营改增”后,在收取上游客户开具的发票时要注意:被认定为“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将不得再开具原地税相关发票,如果收到此类发票,将会视为无效凭据。例如:北京公司向武汉公司提供相关应税劳务,如果北京公司开具原地税发票,将视同为无效凭据。 3、如果下游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不允许对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允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时间为180天以内,从开票日期算起往后延179天内为认证有效期。超过时间的税票将不允许再进行认证抵扣。 二、公司相关部门注意事项 1、要求业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在购置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商品时,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降低经营成本。公司可以订制税号信息章,将公司名称、税号、电话及经营地址等相关信息刻在上面,在外出采购时,能准确的向对方单位提供我公司的开票信息,以便我公司能顺利进行抵扣。 2、“营改增”后,在签订时,必须要求对方单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纳税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作为签订合同时的附件,以便确认对方单位是否为合法有效的企业以及辨别对方单位其开具的税票是否为真实有效。 3、此次“营改增”后,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向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是具有地区优势的。例如:非试点地区的A企业(一般纳税人)向同为非试点地区的B企业提供应税服务,B企业开具的发票,A企业将不能抵扣,但如果B企业换成一家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那么开具的发票,A企业将可以抵扣,所以非试点地区的企业更愿意和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合作。 4、此次“营改增”后,为便于公司今后更好的经营,将改变以前由公司本部统一报税、购买发票的形式,将改为各分支机构独立核算,各自报税、购买发票,并拥有自己的国税管辖所。操作步骤为各分支机构到管辖的地税局办理相关的户管移交工作,然后到管辖的国税局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工作。此项工作必须在2012年11月1日之前完成。但企业所得税将延用以前的方式,由公司本部进行统一缴纳。 5、差额征税的优惠政策。由于我公司为物流试点企业,“营改增”后将仍然能享受到原税务总局颁布的差额征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向我公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仍然可以进行差额抵减后再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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