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
附2:
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样本,
甲方,借款人,:林**
乙方,贷款人,:2005、2006、2007年放款的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2008年和2009年放款的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放款时间以建行提供的“建行汇总名单”为准
在 ** 年 * 月 * 日,以
为准,~甲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 *** ,以合同为准,的《国家助学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的有关约定~甲乙双方达成本补充协议~以明确借款本息偿还等事宜。
第一条 借款金额确认
截至离校日~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共计向甲方发放国家助学借款,大写, 如:陆仟 元,其中~学费和住宿费 如:陆仟 元~生活费 零 元,甲方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以每次借款余额为准,元。
第二条 首次付息日和首次还本日
一、甲方离校日是 2009 年 6 月 31 日。,2005、2006年贷款的填写,2009 年 8 月 31 日,2007、2008年贷款的填写,
二、甲方首次付息日为离校日后的次月1日。甲方自首次付息日起~按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借款所产生的全部利息。
三、甲方首次还本日为离校日之后 1 个月。甲方自首次还本日起~按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偿还借款本金。
第三条 还款方式
甲方选取下列第 1 种还款方式归还应付本息:
1(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结息日前 1 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扣款账户户名: 林** ~账号:************,以签约贷款时提供的存折或卡为准, 。
2(柜台还款方式。即甲方在每月结息日前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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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柜台以现金、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
第四条 离校日后的联系方式
甲方离校日后的工作单位为 ,已就业的填写, ~单位地址 ,已就业的填写, ~邮编 ,已就业的填写, ~联系电话 ,已就业的填写, 。
甲方毕业后的联系人 ,必须填, ~联系电话 ,必须填, ~联系地址 ,必须填, ~邮政编码 ,必须填, 。甲方的其他联系方式 ,必须填, 。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2、3、4、 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委托扣款帐号与借款申请时所提供的建行个人存折(卡)号不一致,借款人须到贷款银行办理委托扣款帐号变更手续。(需要学生手写)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是对借款合同的重要补充。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以外~甲乙双方有关权利义务仍按借款合同执行。
第七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 贰 份。甲方、乙方各持 壹 份。
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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