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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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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项目招标文件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项目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建设指挥部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项目) 工程名称: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区块三通一平临时道路及围墙工程 招标人: 盖章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5-6 二、投标须知 一 总则 l、工程说明 2、招标范围 3、资金来源 4、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6、踏勘现场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项目招标文件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项目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建设指挥部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项目) 工程名称: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区块三通一平临时道路及围墙工程 招标人: 盖章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5-6 二、投标须知 一 总则 l、工程说明 2、招标范围 3、资金来源 4、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6、踏勘现场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垃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 、投标货币 14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担保 16 17、投标预备会 18、投标人的替代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投标截止日期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 25、开标 26、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 六 评标 27、评标会议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9、资格后审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2、错误的修正 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七 的授予 34、合同授予 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中标书 36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履约担保 38 附:资格后审评标办法 三、合同条款 四、合同格式 略 五、工程技术规范 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七、图纸及其它资料 一、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区块三通一平临时道路及围墙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奥体博览城核心区块内 3 1(1 建设规模 及工程类别 水泥道路总长847.97米(其中宽7米为644.96米,宽4米为203.01米), 砖围墙总长3015.43米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 减。(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7 2(2 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9 (1 4 投标人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总承包叁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市 政公用贰级或项目经理市政三级 注: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在杭投标资格。2.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杭州市建委 等相关部门备案,并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10 4(2 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1 13(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项 号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15(1 投标有 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保金额 人民币肆万圆整的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6.投标担投标担 保 14 6(1 踏勘现 场 自行踏勘现场 15 17(1 投标预 备会 (答疑 会)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于2009 年8月 18日16时前登陆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本工程招 标公告中的提疑区提交疑问。招标人将在开标前5天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16 18(1 投标人 的替代 方案 不允许 17 20(1 投标文 件份数 1 份正本, 2 份副本,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 装订成册,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中标人中标后另行提供6份副本给招标人) 18 21(1 投标文 件递交 地点及 截止日 期 收件单位: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滨江建设指挥部 地 址: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江区江南办事大厅二楼)开标室 间:2009年 8月27日9时00分止 时 19 (1 25 开标会 地 址: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江区江南办事大厅二楼) 开标室 时 间:2009年8月27日9时00分 20 33(3 评标标 准及方法 按投标须知第 33.4 款选择B,详见附:资格后审评标办法。 22 38(3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5%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5% 履约担保金额与支付担保金额须对等 最高限价 216.7191万元 二、投标须知 一 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以下简称“前附表” 第 1 项――第 5 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 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及工期 (1 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 6 项所述; 2 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 7 项所述。 、资金来源 3 3(1 本工程立项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8 项所述的方 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 9 项所述;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 送资格后审的资料; 4(5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 合第 4.1、4.2 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 力; 2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 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 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 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 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 绝; 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5、投标费用 (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5 论投 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 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 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 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一、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三、合同条款 四、合同格式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五、工程规范 六、 工程量清单编制 图纸及其它资料 第三卷 七、图纸及其它资料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 八、 投标函格式 九、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 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 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 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_7天登陆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_5_天前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 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_5_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 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原因,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招标办备案的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 答疑 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 或纪要 或修改文件为准; 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_5_日前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 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和技术部分格式三 部分文 件组成。 11(2 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复印件) 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 用文 字提出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报价统一格式。 1、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不得随意修改) (1) 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 (2)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3) 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 (4) 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 (5) 投标总价封面 (6) 表 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7) 表 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8) 表 1-3-1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 表 1-3-2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 1-3-3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 1-3-4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2)表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3)表 1-4-1 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 (14)表 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5)表 1-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6)表 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 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 2-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3) 表 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 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 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 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1、2―2投标时提供纸质文件,表2-3和表2-4在投标时以光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档,待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文件。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组织设计 a(主要施工方法; b(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c(劳动力安排计划; 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h(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2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b(项目经理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3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4 替代方案和报价 如允许提交 。 11(5 投标人资信情况 投标人资信情况包括: 1 投标人一般情况(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 年营业额数据表; 3 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4 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5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6 联合体状况表; 7 类似工程经验; 8 现场条件类似的合同的施工经验; 9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 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 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须如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 报价;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 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 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 价或合价内; 13(5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3(6 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 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 有费用; (7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13 装卸限 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 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8 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 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 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同等投标保证金额的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重新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手续。原件在开标时递交招标人。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 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经杭州高新区(滨江)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后两天,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即可退付或办理投标保函退回手续。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 不计利息 ; 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3 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预备会 17(1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 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 标预备会; 17(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 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7(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提疑截止日前在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提疑区提交疑问; 17(4招标人将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澄清和解答,答疑 (3、9(4款规定执行; 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 17(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8 18(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 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 本技术设计 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 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 18.2 款的规定; 18(2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 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满足评审所需的全部资 料,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及 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招标人只考虑根据基本技术要求提交了符合评标标准的投标人所 提交的替代方案 如已提交 。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 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 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 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 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 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0(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编号; ??a?? ??b??工程名称; 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c?? 20(3 除了按本须知第 20??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 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 22 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 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20(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20.1 款、第 20.2 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 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 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 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如采用暗标,将另行明确要求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21(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 的截止日期,均以延 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 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 返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 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形式补充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0 条有关规定密封、23 标志和递 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 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 2 具有本须知第 20??2 款所要求的标注; 3 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4 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23(4 根据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5 根据本须知第 16??6 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 五 开 标 25、开标 25(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 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5(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附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应携带IC卡到场核验,萧山、余杭等尚未领到IC卡的企业应携带交易证,尚未领到IC卡的拟派项目经理应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到场核验,到场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25(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25(4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 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 25??2 款规定; 2 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 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 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 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6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 26(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 评标 27、评标会议 (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27 由评标委 员会负责。 27(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 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 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资格后审 29(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审查其是否有能力 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 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 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 32 条,凡 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1(1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6.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 进行评审; 31(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 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以评标 办法中列举的废标条件为准; 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 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错误的修正 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 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 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 合计 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 合计 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 累计金额及总报价。 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 0.5%时,将认 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3 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 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 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33(4 评标方法和标准 招标人按照工程项目不同情况,应在前附表第 20 项内选择下列两种方法和标准之一。 A(综合评估法:即是最大限度地满足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 评价 标准的投标。衡量这一标准需要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 保证、业绩与信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或折算货币的方法,评出 中标候选人。 B(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即是能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经 评审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为中标候选人。 33(5 中标人的确定 A(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 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施 工 招标, 确 定中标 人 须严格 按 照国家 计 委等 7 部 委第 12 号令、 建 设部89 号令和市政府杭政(2001)18 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B ( 对 非 国 有 投 资 的 工 程 项 目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向 招 标 人 推 荐 不 超 过 3 名 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在 7 家(含 7 家)以上的,招标 人可在排序前三名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人在 5 家(含 5 家)以上 7 家以下的,招标人可在排序前二名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人在 3 家 含 3 家 以上、5 家以下的,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侯选人为中标 人。 七 合同的授予 、合同授予标准 34 34(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3.3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5(1 尽管有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 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 或拒绝任何投标。 36、中标通知书 36(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 投标人。 36.3 办理中标通知书时,外地进杭、萧山及余杭区属企业中标项目经理资质(格) 证书原件、工作手册应交市招标办保管,办理工程竣工销号手续时退还。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7.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 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 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 转让 转包 给他人。 、履约担保 38 38(1 履约和支付担保应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提倡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的保函 和担保合同示范文本; 38(2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 天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21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担保; 38(3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8??1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 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38(4 招标工程如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金额在前附表第 21 项内规 定。 39. 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 作出廉政承诺。 40(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附:资格后审评标方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法评标程序和要求 第一条 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前准备; (三)资格审查; (四)初步评审; (五)技术标评审; (六)投标报价评审 (七)完成评标报告。 第二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两人。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前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第三条 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 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四条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予以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 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企业停止市场活动, 3、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4、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5、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 证), 6、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 证)过期,7、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8、建造师资格不 符合要求,9、注册建造师资格过期,10、单项合同额超过企业注 册资本金 5 倍以上的投 标人。)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确定评审区间 (一)、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 5 家的,所有投标单位按投标报价从 低到高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 (二)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 5 准价。即 对所有投标报价在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和一个最低投标价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再对第 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的所有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 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 1、取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报价 5 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2、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不足 5 家的,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 最小的前 5 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第六条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 5 家投标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本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19.3 款规定加盖投标 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 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 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初步评审予以( 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其他投标人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点原则依次替补满 5 名(少于 5 名时全部选取),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达到 5 名,不足 5 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第七条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 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 的。 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 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 的技术标书,不 得随意废除。 第八条 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是指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 价,通过质询、判断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一)、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废除: 1、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 90%,否则,由评标委员 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 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 3 种规费 、税金等不规费 可竞争费 用低于相关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低于招标文件中依法规定的取费基数和费率计取的费用,作 废标处理。 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 描述); 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5、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6、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 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 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 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并在评标时拒绝补正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第九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 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十条 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评审 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 3 名的除外。 第十一条 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 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标记录; (二)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四)询标澄清纪要; (五)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建议。 三、 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 年 12 月 24 日建建[1999]313 号文印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通用条款(略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7、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 12、暂停施工 、工期延误 13 14、工程竣工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6、检查和返工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重新检验 19、工程试车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1、安全防护 22、事故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的确认 26、工程款 进度款 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30、其他变更 31、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3、竣工结算 34、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6、索赔 37、争议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不可抗力 39 40、保险 、担保 41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合同解除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6、合同份数 47、补充条款 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补充条款;(2)本合同协议书;(3) 本合同专用条款;(4)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5)中标通 知书;(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询标纪要、承诺书);(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9)施工图纸(含答疑中与此有关部分);(10)工程量清单 及调整清单;(11)其他有关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2适用法律和法规 3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按国家及省市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标及省市现行的施工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定后交付给承包人捌套 施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 得披露给第三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工程联系单及工程量签证、工程停 复工令等(详见监理委托合同相应条款)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及文明施工行使管理职能。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项目经理 7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工作 8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做好本合同 《通用条款》8.1项中的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 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三天按施工要求接至现场。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使用 与总包单位协调。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已提供给总包单位。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已办妥。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由总包单位提供。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由发包方配合监理组织施工图交 底。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含文物保护 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临时施工要地(设备布置、 材料堆放、制作棚及生活用房等)由承包人和总包方协商。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按总包协议提供分包单位办公室、 住宿以及提供用电、用水等,费用由承包人和总包协商,并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9(承包人工作 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按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每月20日提供总包和监理单位审 查合格的本月完成量和下月计划工作量报表。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相应条款执行,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财 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夜间施 工由承包人代办手续,其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支付,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 款由承包人负责。 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费用。若有特殊要求发生时,经发包人许可费 用由发包方负责,承包人做好具体保护工作。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 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发生时其费用发包方负责,但固定承包方保护措 施不力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8 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杭建城发(2002)189号文件办理。如发包方有特殊要求,由承包人 上报实施性方案,经发包方、监理批准后,在文明施工特备费中列出。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七天提交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总包审查核后报监理审 批。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日起七天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投标书的内容以及发包人询标时提出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未经监理和业主签证,工期不得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对于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间及范围,乙方需在进度计划或 验收计划中明确列出,届时甲乙双方及设计均须到场。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 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的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 部位、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附乙方自检记录,验收记录由乙方准备。验收合 格,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 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 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本条款之中间验收特指甲、乙及设计方的工程验收,不包括政府部门规定的专业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GF―1999―0201建设合同通用条款19条办理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 六、合何价款与支付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必要的技术措施费;?除需按(杭建市[2008]44号、杭财基[2008]211号)文件约定的调价范围、品种和调价方式调价以外的费用;?施工中应能预计到其他费用。 风险费用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工程材料调价范围、品种和调价方式按《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杭建市[2008]44号、杭财基[2008]211号)执行;调整的材料价差按中标材料价同比例优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工程修改施工联系单;2、招标暂定价调整;3、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建设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文件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不支 付。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0日前(含)提 交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的已完工程量报表。 26(工程款 进度款 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 进度款 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额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成、结算经审计确认后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 支付至95%;余款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承诺处理。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 下: 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 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重要材料设备的产地、规格、品牌须经 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签字后方可采办和用于工程。 八、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须经设计、监理发包人签证。其他按通用条款第 29、30、31条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按规定程序执行。 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承包方提供竣工结算和竣工资料,本工程最终价格的确认以 政府审计为准。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按通用。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24条办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26.4条办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33.3条办理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工期延误以每天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违约金,直至扣除违约金为止。 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15.1条办理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请 当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解; 采取第 (1)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 仲裁委员会提 请仲裁或向 杭州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规定,并经甲方批准同意。 39(不可抗力按通用条款第39条办理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40(保险 (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40 l 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工地自身人员和第三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 承包人投保内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l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市相关部门要求的保函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 担保,担保方式为:以银行无条件支付保函形式提交合同价的15%履约保证金。 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总额的40 %,工期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总额 的 4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10 %,项目班子到岗率站 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10 %。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一式十四份,正本二份,副本十二份,各执一正六副。 47(补充条款 1、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2、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 对于民工工资的发放。 3、本工绝不允许挂靠、一经发现作退场处理,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4、(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低下、进度迟缓、管理混乱,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按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工期节点目标考核,连续两个节点目标未完成,暂扣工期履约保证金的50%,连续三个节点目标未完成,暂扣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承包人项目经理到岗率不低于85%,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到岗率不低于95%,由监理每日考勤,如承包人项目部成员到岗率低于上述规定,项目经理每少一天罚人民币500元,其他人员每少一天罚500元。如承包人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两年内在本单位的投标申请,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4)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工人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人工资的发放。(5)在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 和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每次罚款 1000元,累计两次以上,除罚款外,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工地发生治安纠纷等事故,每一次罚款 1000元。(6)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使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设备、材料、软件、技术文件和接受服务提出有关专利权、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专属权利的侵权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甲方由此遭受的经济和法律上的损失。 5、6(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若对招标工程量有疑问,请在二个月内提出并进行核对,超过二个月我方将视无疑问,在结算时有偏差部分将不予调整。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 层数 跨度 米 设备安装内 容 工程造价 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 品 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四、合 同 格 式 一 廉政责任书格式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除法律认定的 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 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 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 盖章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位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位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预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保修期为贰年。 2、其他约定: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在保修范围内。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7天内完成。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当超过2小时未到达事故现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抢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包人确保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质量保 修金全部返还(无息)。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 工验收前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五、工 程 规 范 详见施工图 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 招标编号: 工程量清单编制 (封面)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中 介 机构: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造价工程师 (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及注册证号: 概预算人员: (签字及盖资格章) 制 时间: 编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编制单位(盖章) 第三卷 图纸及其他资料 七、图纸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资格后审项目示范文本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制 二00九年五月 目 录 七、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八、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九、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资格后审项目)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中介机构 如委托代理 :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 文字提出)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 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 名称) 的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日期: 开 标 委 托 书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 ,兹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共计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但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 元)的投标担保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函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准备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误期违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提前工期奖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施工总工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 质量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8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9 预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预付款保函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进度款付 10 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 保修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标文件要求 13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 )于 年 月 日参加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编号为 (招标文件编号)的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的投标。 本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银行” )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承担向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元(RMB,元)的责任。 本责任的条件是: 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只要招标人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则本银行在接到招标人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额之内的任何金额,无需招标人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只需要招标人在其要求中写明他所索的款额。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或招标人在这段时间内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28天(含28天)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银行,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到本银行。 银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银行保函复印件)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及补充、达到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定、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执业专用章。如投标报价单位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报价单位须附情况说明。 二、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包含的内容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费用定额确定。 管理费、利润的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 费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风险费的计算根据承担的风险范围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确定。 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四、措施项目清单是表明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清单。 措施项目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各项措施费用包括的内容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费用定额确定。 五、措施项目费用投标人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 ”和价格,投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充措施项目。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0计价。 措施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六、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七、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文件的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 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单位应根据杭建市发(2005)713号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90%。”计取相关费用。 夏季施工项目,建筑工棚安装空调费用 含运行费 在表1-3-4 临时设施措 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单列,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的要求,按照每间工棚安装一台空调的数量进行报价。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支付。 九、其他项目费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 招标人部分的项目如预留金,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和金额填报;投标人部分的项目如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项目内容和数量报价。 十、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十一、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另计。) 规费、税金不得竞争。 十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单列,按《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价的通知》杭建市发(2007)295号的规定计算报价,费用不得竞争。 十三、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 附: 1、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不得随意修改) 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 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 投标总价封面 表1-1-1 工程项目报标汇总表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采用工具软件的格式化表格)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1 表1-3-1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3-2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1 表1-3-3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1-3-4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1-4-1 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表1-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3、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 工程 (招标编号: ) 工 程 量 清 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或盖章)中介机构: (盖单位公章及成果章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 (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概 预 算 人 员: ?(签字及盖资格章)编制时间: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 (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概 预 算 人 员: (签字及盖资格章) 编 制 时 间: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元) 一 单位工程费合计 1 (单位工程1,如1号楼) 2 (单位工程2) 二 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四)+(五)] (一)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 (清单号)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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