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合肥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 欢迎来到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2010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落实“一法、两纲”,坚
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解放思想,改
革创新,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妇幼民生工程
建设,全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协调城乡妇幼卫
生发展,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和优质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
疗服务。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下达的免费婚前保健服务
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任务数,分级分解任务指标,并以民
生工程责任书形式下达各县区。二是制定婚前保健服务场所基本
标准,推进婚前保健场所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
流程。2010年末,全市80%的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婚前保健场所规
范化建设。三是严格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规范婚前保健
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2010年度,市妇幼保健所举办专项业务培训1期。四是加强妇幼民生工程宣传,提高市民主动参与
意识,促进妇幼民生工程主要指标全面完成。2010年度,各级
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的各种宣传不少于10次。五
是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协作,促进免费婚前保健服务项目实施。
2010年度,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与同级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席
会议不少于3次。六是加强妇幼民生工程的督导,确保项目实施
有序有效。2010年度,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市督导不少
于4次;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本辖区督导不少于4次。七是
加强妇幼民生工程工作的信息报道,扩大实施妇幼民生工程的社
会效果。2010年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关于妇
幼民生工程的各种信息报道各不少于10篇。
一是加快和规范推进“免费孕产妇保健
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的实施,完善和优化服务流程,确保
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服务。2010年度,办理保健
的孕产妇、儿童100%领取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券,并在
约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便捷地得到规定项目的保健服务;二是认真
组织实施叶酸的发放、服用和管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
及时掌握农村育龄妇女服用叶酸的需求,指导育龄妇女规范增补
叶酸;三是组织开展合肥地区育龄妇女叶酸水平抽样调查,掌握
本市育龄妇女叶酸水平基数,为规范指导我市育龄妇女合理增补
叶酸提供依据;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妇幼民生工程宣传,
提高促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社会知晓率。2010年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各种宣活动不少于
6次,居(村)民知晓率明显提高。五是加强项目实施的督导,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2010年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对承担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督导不少于4次。六是认真做好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工
作,准确、及时反映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社会效果。2010年度,在全面做好省卫生厅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填报基础上,结合妇
幼保健服务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进度。
一是调整2010年度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将妇幼民生工程和
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各级各部门
的责任;二是细化目标,量化指标,将目标责任由定性转化为定
量,并加大定量指标在目标责任中的比重;三是完善目标责任制
考核内容和方法,将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省卫生厅年度目标考核的
相关内容有效衔接起来;四是结合妇幼工作督查,加强目标责任
制落实情况的督导,促进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适宜技术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职
责、强化落实。2010年末,城市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100%乡镇卫生院能开展孕产妇和儿童基本保健服务;二是
强化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妇幼保健医师执
业水平和能力。2010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从
事妇幼保健在岗医师轮训一遍;三是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口
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加快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妇
幼保健工作的能力。2010年度,区妇幼保健站对本辖区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或技术支持每月不少于2次;四是结合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
卫生院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基础信息管理,提高基础信
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通过联网实行资源共享。2010年末,
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与所在县区妇幼保健机构
实行妇幼保健信息联网;五是强化业务督导,推进基层妇幼保健
工作有序、有效开展。2010年度,县区妇幼保健所(站)对每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现场督导不少于4次;六是开展农村乡镇卫生院“合格爱婴卫生院”和“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
复评工作,巩固“合格爱婴卫生院”和“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
创建成果。2010年度,按照20%的比例对已创建达标的机构进行复评。
一是按照“两纲”设定的妇女儿童健康指标,结合2009年妇幼卫生工作指标实际,组织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两纲”涉及妇女
儿童健康主要指标进行总结,有针对性地开展补缺补差;二是会
同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各县区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
婚前保健服务和农村孕产妇孕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三是组织
妇幼保健机构对“两纲”设定的妇女儿童健康指标进行调查,为
“两纲”终期评估提供基础,并作为新一轮“两纲”妇幼保健主
要指标设定依据;四是邀请人大、政协等对“两纲”有关指标妇
幼卫生工作进行调研,督促县区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做好妇幼卫生
工作。
一是强化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管理。2010年度,印发《合肥市医疗保健机构助产
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合肥市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
务基本标准(暂行)》等规范性文件,作为助产技术服务的准入
和监管依据。二是按照“分级管理、以县区为主”的原则,加强
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管。2010年度,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督导不少于2次;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督导不少于2
次。三是强化卫生部《常用
生育技术常规》的落实,加强医
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计生技术服务。2010
年度,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专项检查不少于
2次。五是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标准》,
组织卫监、疾控、妇幼保健等相关机构,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卫
生保健的日常监管。
一是结合妇幼民生工程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推进
包河区、肥东县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按时完成并达到省卫生
厅规定的建设标准;二是督导瑶海、庐阳区和长丰县妇幼保健机
构做好能力建设前期基础工作,为2011年度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做准备;三是按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要求,本着引进和在岗
培养并举原则,有针对性引进或培养妇幼保健人才;县区妇幼保
健机构引进本科以上专业学历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选送培养人
员不少于2人;四是积极拓展妇幼保健服务新技术,提升妇幼保
健能力。2010年度,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妇幼新技术或
新项目不少于2项,纳入能力建
划的妇幼保健机构拓展新技
术不少于2项。五是结合妇幼保健服务需要,积极开展有利提高
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学科研究。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执业人员的业务培训。2010年,由市妇幼保健所分别开展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管理、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新生儿复
苏等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按照50%的比例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服务质量,重点提高
乡镇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的识别能力,为及时转诊提
供保证。三是督导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孕产妇(新生儿)急
救绿色通道,重点健全县医院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基层机构上转
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得到及时、规范、有效的救治。
一是全面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儿童保健管理等妇幼保健基础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妇幼
保健服务覆盖率和系统保健管理率。二是继续推进新生儿疾病筛
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重点
加强对筛查出的阳性患儿的干预和管理。三是根据卫生部和省卫
生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和规范
产前筛查工作。四是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患病情
况基线调查,了解严重影响我市儿童身体健康先天性疾病的发生
情况,为制定我市开展新生儿相关疾病筛查提供依据。
一是按照《合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
化实施
》要求,加快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医疗卫生
机构妇幼保健信息管理能力。2010年,启动“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全市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医院100%
启用省卫生厅开发的孕产妇保健服务计算机管理系统,力争50%
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
并投入使用。二是进一步提高全市妇幼卫生“三网”监测质量与
水平,加强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提
高监测资料的
利用。2010年度,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分析报告书写规范和提交及时性作为年度妇幼保健工作考核的依据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