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关闭(责令停业关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关闭(责令停业关
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
“阳光政务”
材料报送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关闭(责令停业关闭有政府决定)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9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2)《...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关闭(责令停业关
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
“阳光政务”
材料报送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关闭(责令停业关闭有政府决定)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9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2条:
“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倍以上的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
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企业事业单位停业或者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或者关闭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2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42条:
“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处以罚款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5)《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55条:
“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6)《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奖惩实施办法》第7条:
“依照《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处,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7)《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
》第12条第1款第2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规定的管理权限,予以处罚:(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治理或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完成的,责令停业;”
本文档为【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关闭(责令停业关】,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