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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讲义

2017-09-19 36页 doc 438KB 6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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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讲义第二章 增值税法讲义(2014版)     内容介绍——共12节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四节 增值税的计税办法   第五节 一般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   第九节 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第十节 税收优惠   第十一节 征收管理   第十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1.增值税类型 类型 税务处理 (...
增值税法讲义
第二章 增值税法讲义(2014版)     内容介绍——共12节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四节 增值税的计税办法   第五节 一般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简易计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   第九节 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第十节 税收优惠   第十一节 征收管理   第十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1.增值税类型 类型 税务处理 (1)生产型增值税 不得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 分期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消费型增值税 购入时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我国2009年1月1日改为消费型增值税)   2.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流转环节多少不影响税负;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3.我国营改增的整体介绍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有形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进口货物。   1.销售或进口货物   2.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范围   2014年1月1日营改增:“2+7” 征税范围 税率 征收率 交通运输业 11% 3% 邮政业 11% 部分现代服务业 有形动产租赁 17% 物流辅助服务 6%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税率 具体征税范围解释 交通运输业 11%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航空运输的湿租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 邮政业 11%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不包括邮政储蓄业务。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物流辅助服务 6% 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 17%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不动产租赁仍旧征收营业税。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信息技术服务 6%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6% 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6%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含代理记账、翻译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6%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例1·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下列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销售电力产品   B.加工服装   C.修理机器设备   D.销售房屋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销售房屋征营业税,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   【例题2·多选题】下列应税行为中,应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是( )。   A.会议展览服务   B.装卸搬运服务   C.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   D.航空运输的湿租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C按“有形动产租赁”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7%;D按“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1%。   (二)具体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增值税与营业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的划分   (2)有形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   (3)公用的税务处理   (4)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   (5)印刷企业的税务处理   (6)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7)销售二手车的税务处理   (8)营改增的影响     (1)增值税与营业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的划分 情 形 税务处理 ①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缴纳增值税 a.开票方纳税——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 b.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 ②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应当征收增值税 ③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应当征收增值税 ④邮政储蓄业务 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   (2)有形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   ①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 类 型 税务处理 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 增值税 凡属于不动产的 按 “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②电梯 类 型 税务处理 销售电梯(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 一并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产电梯并负责安装 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 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收取的收入 征收营业税   ③资产重组过程中所涉及的增值税问题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④纳税人提供矿山服务的税务处理 情 形 特 点 税务处理 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 与有形动产有关的劳务 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 与不动产有关的劳务 营业税   (3)公用事业单位的税务处理 情 形 税务处理 ①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增值税 ②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 增值税 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 不征增值税 ③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征增值税 ④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 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征收增值税   (4)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 类 型 税务处理 ①执罚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程序取得的罚没物品的拍卖收入、变卖收入以及按收兑或收购价所取得的收入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财政 不予征税 ②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 照章征收增值税 ③国家指定销售单位将罚没物品纳入正常销售渠道销售的   (5)印刷企业的税务处理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印刷的产品 纸张的来源 适用税率 印刷图书、报纸、杂志 纸张由印刷厂提供 13% 纸张由出版单位提供 17% 印刷资料、信纸等 无论由哪方提供纸张 17%   (6)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7)销售二手车的税务处理 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 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①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②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③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不征收增值税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 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8)营改增的影响   ①增值税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的划分 不动产租赁 营业税 有形动产租赁 增值税   ②营改增对邮政业的影响   税务处理 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与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 增值税 邮政部门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增值税   ③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征收增值税;   ④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安保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   ⑤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A.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B.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C.企业资产重组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   D.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ACD都不征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②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例题·计算题】某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本月实现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20000元,另外收取手续费3000元,已经收到甲公司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税款17000元。该商场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多少?    『正确答案』   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0×17%=20400(元)   进项税额17000元   应纳增值税=20400-17000=3400(元)   应纳营业税=3000×5%=150(元)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B.向购货方收取款项;   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注意: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总结4~8项视同销售行为 货物类型 用 途 税务处理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购买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 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注意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其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无需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做转出处理   (2)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   营改增的“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例题1·多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   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A属于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应税劳务,不应视同销售;B是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应视同销售。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将自产摩托车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B.将自产钢材用于修建厂房   C.将自产机器设备用于生产服装   D.将购进的轿车分配给股东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以物易物业务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用自产货物抵偿债务     增值税征税范围总结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   (二)具体规定   1.特殊项目(8项)   2.特殊行为——9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划分标准:核算是否健全;年应税销售额   一、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三、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一、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企业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生产企业(含加工、修理修配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上 2.提供应税服务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以上 3.其他企业 (流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以下 80万元以上 4.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5.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旅店业和餐饮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注意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其中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年应税销售额的有( )。   A.预售销售额   B.免税销售额   C.稽查查补销售额   D.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2.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程序   (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5.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2·单选题】某百货商店直接从服装厂购进各种服装销售,2013年销售额100万元,但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2014年3月份购进各种服装价款4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金为68000元,该店当月销售收入(含税)702000元,该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   A.34000   B.33960.23   C.136000   D.102000   三、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类型 具体范围 期限 按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注册资金≤80万元、职工人数≤10人的批发企业 3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①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②骗取出口退税的; ③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个月   管理具体规定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每次发售数量不得超过25份。增购前按3%预缴增值税。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三、零税率   四、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17%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外:17%   注意2009年1月1日起将部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     二、低税率   (一)13%的低税率   (二)11%的低税率   (三)6%的低税率   考核方式:计算题或综合题中先判断适用税率   (一)13%的低税率***  1.生活必需品类 (1)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花椒油,但不包括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17%) (2)鲜奶、符合国标规定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调制乳:17%) (3)食用盐 (4)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2.文化用品类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3.农业生产资料类 饲料、化肥、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有机肥免税 4.(初级)农产品 (1)干姜、姜黄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免征增值税;(3)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淀粉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5.其他 如二甲醚、密集型拷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等   (二)11%的低税率   (三)6%的低税率  交通运输业 11% 邮政业 11%   部分现代服务业 有形动产租赁 17% 物流辅助服务 6%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适用税率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产品适用13%低税率的是( )。   A.酸奶   B.鱼罐头   C.茶饮料   D.玉米胚芽   三、零税率——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1.纳税人出口货物   2.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 3.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4.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设计服务 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5.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6.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程租、期租、湿租服务时,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放弃适用零税率的规定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四、征收率   (一)一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3%   (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征收率为2%、3%、4%或6%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的规定***   2.其他规定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背景知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 分类 税务处理 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7%或13%)×17%或13%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4%)×4%×50% 销售自己使用过除固定资产外的物品 按适用税率征税   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前提条件:购入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自产转为自用未按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3)销售属于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未取得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而未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1)销售增值税转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   (2)销售增值税转型前资产转为自用的并按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3)销售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购进或自产转为自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4)销售纳税人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时购进或自产转为自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5)销售纳税人“营改增”前购进的固定资产;   (6)销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或游艇;   (7)销售专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 分类 税务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增值税 备注: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例题1·单选题】某交通运输公司系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16日销售一辆运输用卡车,取得销售收入60000元,该卡车为2011年5月购入,则该项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为( )。   A.0元   B.1153.85元   C.1200元   D.2307.69元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该企业销售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该设备2009年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5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销售此设备应纳增值税( )万元。   A.0   B.1.2   C.2.4   D.10.2   2.其他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6%征收率计算纳税   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它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⑥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⑦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依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暂按4%征收率计算纳税   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例题1·多选题】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   A.销售干姜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销售音像制品   D.销售麦芽 第四节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类型 适用范围 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特定 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扣缴计税方法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第五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销项税额(价外税)   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确实没有形成销售方的收入,收取款项时不应该开具纳税人的发票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费;   3.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其他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折扣折让方式   2.以旧换新   3.还本销售   4.以物易物   5.包装物押金   6.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见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7.直销企业   8.营改增   9.视同销售   1.折扣折让方式(1) 类型 税务处理 举例 (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价格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否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产品不含税售价100元/件,购买10件以上8折优惠。一次销售10件,请计算其销项税额。 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 某企业采用买五送一的方式销售货物,单件产品不含税售价245元。计算销项税额。  (1)折扣销售 价格折扣   实物折扣:视同销售   (2)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现金折扣额。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销售价款500万元,购货方及时付款,给予5%的折扣,实收475万元。请计算销项税额? (3)销售折让 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额     2.以旧换新 类型 税务处理 一般货物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 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见例题   【例题·计算题】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   【例题】甲企业为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乙企业为钢材生产企业,现在甲企业将市场售价为50万元的机器设备换取乙企业售价为50万元的钢材。双方各自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包装物押金 具体类型 税务处理 一般货物 ①如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①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②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 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例题1·计算题】某饮料厂为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1日向某小卖部销售果汁饮料,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65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1000元,计算该饮料厂4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例题2·计算题】某白酒厂为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1日向某小卖部销售白酒,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65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1000元,计算此业务酒厂4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7.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 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 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8.营改增   (1)差额计税的规定   ①融资租赁企业   ②客运场站服务   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   ④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差额纳税可以扣除项目总结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其他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 客运场站服务 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   (2)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9.视同销售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或同类应税服务平均价格;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或同类应税服务平均价格;   (3)按组成计税价格。 类型 组成计税价格 只征增值税的 成本×(1+成本利润率) 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注意:   (1)核算的顺序;   (2)组价的应用;   (3)售价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也按上述顺序确定销售额。   【例题1·计算题】某糕点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份将自产的月饼400盒分发给本企业职工。每盒月饼成本价90元。    (1)如果产品不含税售价158元,如何确定销售额?    (2)如果为新产品,无产品售价,如何确定销售额?   【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增值税销售额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B.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应该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C.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D.销售折扣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11%、13%或17%)   价格是否含增值税的判断   (1)发票——普通发票销售额含税;   (2)行业——零售行业销售额含税;   (3)业务——价外费用含税。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类型 规定 以票抵税 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算抵税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从201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先比对、后抵扣,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进行比对;   (2)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进农产品——(1)四种购进渠道的税务处理 扣税凭证 进项税额 采购成本 进转 ①从国外进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含增值税的购入价格 采购成本×13% ②从农产品流通企业购入 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从农场、农民合作社处购入 农产品销售发票 买价×13% 买价×87% 采购成本/(1-13%)×13% ④从农民处购入 农产品收购发票   (2)购进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买价包括价款和烟叶税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②购进烟叶可抵扣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     【例题1·计算题】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80000元,为运输该批货物支付运费,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运费1000元。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和采购成本。   4.接受境外提供的应税服务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信托资金融资   自2010年10月1日起,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开发,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允许其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予以抵扣。   6.资产重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至新纳税人处抵扣。   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后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扣税凭证不合格: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除凭证。   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与销售发票、从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   没有销项税额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①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②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外购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具体解释   ③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1)非正常损失管理的三个阶段     第三阶段: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自然灾害的损失不再规定为非正常损失;   合理损耗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2)资产损失: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所得税:可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企业的损失,经专项申报后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注意事项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规定***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二)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三)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出   (四)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五)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进项税额的处理   (七)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的处理   (八)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   (九)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规定   (十)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2.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   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销售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三者中较早一方 其他视同销售行为 货物移送的当天 提供应税劳务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180天 情形 时间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013年7月1日起,“先比对、后抵扣”——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稽核比对   通过“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核算     (二)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三)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转 进转方法 情形 进项税额转出 1.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1)以票抵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凭证) 采购成本×税率(17%、13%、11%、6%) (2)计算抵税 用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农产品 农产品采购成本/(1-13%)×13%   【例题1·计算题】 某超市2014年4月末盘点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蛋糕、面包15万元(含运输费用0.93万元)发生霉烂变质。   【例题2】 某企业由于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损失了一批小麦,该批小麦系从农民手中购进,账面成本为86500元(包括运费成本640元)。    进转方法 进项税额转出 2.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3.利用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非应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例题·单选题】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8.5万元,应税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7万元      B.11.33万元   C.10.20万元     D.8.5万元   (四)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1.销售方或提供方 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应税服务中止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2.购买方 发生应税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回、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如未扣减,造成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认定为偷税行为   (五)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情形 税务处理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 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 按收费的具体名目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   【例题1·多选题】企业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   B.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供电企业收取的逾期未退的电费保证金   D.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例题2·多选题】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其供货企业达成协议,按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5月向供货方购进商品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供货方向该商场支付返利4.8万元。下列该项业务的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   A.商场应按120万元计算确定销项税额   B.商场应按124.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C.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   D.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9.7万元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进项税额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总结:应纳税额的计算——购进扣税法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规定 价款+价外费用 特殊情况 折扣、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以物易物、包装物押金、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营改增影响(差额计税) 视同销售 销售额确定的顺序;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 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 以票抵税;计算抵税 不准抵扣 不计入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1·单选题】某配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釆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配件,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当月应收取60%的货款。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本月实际收到货款50万元,配件厂按照实际收款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厂房装修,购进中央空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当月该配件厂应纳增值税( )万元 。   A.3.6   B.5.1   C.13.6   D.15.3 【例题2·计算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4年2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假设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含增值税价格,与销售货物不能分开)。   问题(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问题(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13年10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每辆取得销售额1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5):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问题(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7):计算该企业2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例题3·计算题】问题:   1.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多少?   2.本月应转出多少进项税额?   3.本月应纳增值税是多少?   某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采用直接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2014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为8000元,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已取得销货款,但货物尚未运到购货方。     (2)把20台乙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没有同类产品价格。     (3)基本建设工程领用外购材料1000公斤,不含税单价为50元,共50000元。    (4)改建、扩建幼儿园领用外购材料200公斤,不含税单价为50元,共10000元,扩建幼儿园领用乙产品1台。    (5)本月丢失钢材8吨,不含税购进价为2000元/吨,作待处理财产损失处理。   第六节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含税销售额换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1.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税额、含价外费用的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2.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购进税款收款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3.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含税销售额÷(1+3%)×2%   营改增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含税销售额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例题1·单选题】某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3月份购进各种零配件价值5000元,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850元。该商店当月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为80000元,另外销售糕点的零售额为8050元,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   A.3386.54     B.3350     C.2564.56     D.1714.56   【例题2·单选题】某小规模电器修理部2014年4月取得修理收入20600元,当月出售一台使用过的进口旧设备,收取价税合计数123600元,当月应纳增值税( )元。   A.600    B.2953.85    C.3000     D.4200   【例题3·单选题】某食品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3月购进一批模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4000元;以赊销方式销售一批饼干,货已发出,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60000元,截至当月底收到50000元货款。当月该食品厂应纳增值税( )元。   A.776.31   B.1067.57   C.1456.31   D.1747.57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一、混业经营***   二、混合销售行为***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一、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纳税人生产或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1.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不同税率:从高适用税率   不同征收率:从高适用征收率   税率VS征收率:从高适用税率     二、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依纳税人的主业判断 情形 税务处理 举例 一般规定 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 建材商店销售木地板的同时负责安装 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营业税 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务时销售美容产品 特殊规定: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2011年23号公告)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分别纳税 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 利用购进货物提供建筑业劳务 营业税 购入建材,包工包料建筑房屋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装修公司提供辅助材料为客户进行房屋装修服务   B.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务时销售美容产品   C.建材商店销售木地板的同时负责安装   D.中国联通公司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   兼营行为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2.税务处理   (1)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2)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3.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比较 1.相同之处 都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不同之处 (1)混合销售行为是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而兼营行为是多种经营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不同 除建筑业外的混合销售行为——以主业确定纳哪种流转税 兼营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餐厅既提供现场消费的餐食,也提供外卖服务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海关代征)   一、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1.征税范围   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二、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13%或17%)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仅指进口环节增值税本身)。   进口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注意: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口货物应纳税款的计算顺序   (1)确定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到岸价格)=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   (2)缴纳关税   (3)如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计算缴纳消费税   (4)缴纳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商场10月进口货物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40万元,另该批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20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假定货物进口关税税率15%,增值税税率17%。请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问题(1):计算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2):计算进口环节应纳的进口关税; 问题(3):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问题(4):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问题(5):计算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问题(6):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第十节 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四、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五、其他有关减免税规定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例题1·多选题】(2010年)下列各项中,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A.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B.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C.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过网费   D.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例题2·多选题】下列业务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生产销售电视机   B.热力公司销售热力   C.提供建筑业劳务   D.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    小微企业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四、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限于个人,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 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应税服务的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 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上述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第十一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征收机关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 销售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 销售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 销售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三者中较早一方 其他视同销售行为 货物移送的当天 提供应税劳务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B.企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C.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D.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征收机关   国税局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主表 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第1~10栏 差额纳税的,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1)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2)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3)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4)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税款计算 第11~24栏 (1)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第11~20栏) (2)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21~22栏) (4)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3栏) 税款缴纳 第25~38栏   第十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确定。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开具的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三、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六、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   由购买方或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单,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章小结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具体规定,尤其是视同销售行为、营改增的影响、资产重组的税务处理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划分标准;应税销售额的含义;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处理措施;辅导期的规定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掌握低税率(13%、11%、6%)和零税率的适用范围;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的规定;熟悉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中6%和4%征收率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扣缴计税方法 注意营改增过程中租赁合同的过渡措施 第五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销售额中不包括的4项内容; 折扣折让、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以物易物、包装物押金、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等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营改增中差额计税的规定;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以票抵税;计算抵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类;4项);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全额抵减的规定;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混业经营;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 ;成品油销售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 组成计税价格;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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