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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窝藏。谓沿海势要之家,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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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窝藏。谓沿海势要之家,为其一曰窝藏。谓沿海势要之家,为其 一曰窝藏。谓沿海势要之家,为其渊薮,事觉则多方蔽护,以计脱免。一曰接济。谓黠民窥其乡道,载鱼米互相贸易,以瞻彼日用。一曰通番。谓闽粤滨海诸郡人驾双桅,挟私货,百十为群,往来东西洋,携诸番奇货,因而不靖肆抢掠。[嘉靖《潮州府志》卷1,地理志。] 只有真正了解当时潮州地方社会这种民盗难分、甚至民盗“合一”的情势,才可能深刻理解自明代中期开始的乡村军事化过程,及同时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变革的性质和意义。 鉴于“民”、“盗”难分的实际情形,加之“官府苦于地方多事,兵力不暇”,[ 《潮中杂记》卷11,国...
一曰窝藏。谓沿海势要之家,为其
一曰窝藏。谓沿海势要之家,为其 一曰窝藏。谓沿海势要之家,为其渊薮,事觉则多方蔽护,以计脱免。一曰接济。谓黠民窥其乡道,载鱼米互相贸易,以瞻彼日用。一曰通番。谓闽粤滨海诸郡人驾双桅,挟私货,百十为群,往来东西洋,携诸番奇货,因而不靖肆抢掠。[嘉靖《潮州府志》卷1,地理志。] 只有真正了解当时潮州地方社会这种民盗难分、甚至民盗“合一”的情势,才可能深刻理解自明代中期开始的乡村军事化过程,及同时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变革的性质和意义。 鉴于“民”、“盗”难分的实际情形,加之“官府苦于地方多事,兵力不暇”,[ 《潮中杂记》卷11,国朝平寇考下。]地方官府对于盗贼往往采取“招抚”的做法。许朝光、曾一本、林道干、魏朝义、朱良宝、许瑞等当时最有名的“海盗”集团都先后受过“招抚”。其时之所谓“招抚”,就是不再追究为首者和协从者的法律责任,甚至对为首者封官赐爵,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在沿海地区指定适当地点“安插”这些“抚民”,使之成为王朝的“编户齐民”。这就意味着成千上万没有解除武装的有组织的“海盗”、 “山贼”上岸或下山定居,他们进入正在迅速开垦、地方社会秩序开始形成的韩江三角洲,势必与当地社会产生严重的矛盾与冲突。就是采取“围剿”的办法对付“盗贼”,即使官兵获胜,贼首伏法之后,也还是存在安插“胁从”民众的难题。如嘉靖四十一年平定张链之乱,在“生擒张链磔于市”,又“斩级六千六百余颗”之后,仍然要“招降安插男妇一万五千一百余名口”。[ 《粤大记》卷3,事纪类。] 这是一个极为艰难、充满矛盾的过程,安插者希望通过这个过程使被安插者成为“抚民”,但并无足够的政治、军事和经济资源使他们心甘情愿地这样做,结果,就出现了许多“抚民”继续为盗,成为“抚贼”的情况。地方文献中将受抚的“盗贼”称为“抚贼”或“抚盗”的记载很多,如《东里志》描述了嘉靖四十年饶平县大城所被海盗攻破事,其中提到海盗撤退之后的情形:“次日,抚贼许朝光至,将残民擒杀报功,资械搬载而去”。[陈天资《东里志》卷2,境事志,灾异。]许朝光受抚安插于澄海之东湖寨事在嘉靖四十二年,大城所失陷之时许朝光尚未受抚。《东里志》为万历二年东里士绅陈天资等所编,“抚贼”云云,当代表当时本地人对许朝光等的看法,擒杀残民是为了报功的理由,也只可能是万历年间的传说。万历十三年成之《潮中杂记》记其受抚事,则称之为“抚盗”。[ 《潮中杂记》卷10,国朝平寇考上。]《粤大记》记载隆庆初年苏继相之乱时,提到被称为“抚贼”的其它“山贼”: 继相纠其党三千余徒,据揭阳之黄寨为巢,号‘天一大王’。胁抚贼吴成龙扎汤田,刘兴策扎赤秋溪,黄瑞扎大顺乡。互出为盗。[《粤大记》卷3,事纪类。] 许朝光受抚事,在当时的地方社会中是一件极富于象征意义的事件。许朝光为海阳县下外莆都东湖人(嘉靖四十二年设澄海县后,其地归澄海),本姓谢,被饶平县人、大海盗许栋收为养子后改姓许。嘉靖三十二年朝光杀许栋而尽领其众,[《粤大记》卷32,政事类?海防。]“分据潮阳牛田洋,算舟征赋”, “沿海焚劫日炽”。[《潮中杂记》卷10,国朝平寇考上。]嘉靖四十二年许朝光终于接受招抚,其过程充分展示了其时潮州地方“官”、 “民”、 “盗”之间的奇特关系: 嘉靖四十二年本府捕馆始倡招安策,朝光听招。欲召之入见,朝光要言曰:能听朝光即入,不听不入。朝光入毋闭诸城门,毋斥去左右,毋禁左右不得持兵器。诸城门俱守用朝光之人。入当宴以殊礼,陪以县佐首领官,宴罢即出,毋令谒府道。当事者一一许之。 乃驾船数十艘沂流上,旌旗蔽空,甲光耀日。舣舟老鸦洲,跨高马,佩长剑,其党数百人翼之入城,受宴出。 于是,朝光知官司之莫谁何也,遂为安居长久计。筑寨南澳山之隆澳,山久荒秽,多鬼怪,居之多病疫,乃内徙筑寨东湖。朝光虽听招,仍四出剽掠无虚日。分遣头目驾巨舰屯牛田洋,盘问船只,不问大小,俱勒纳银,然后给与票照,方敢来往生理,名曰‘报水’。 后以杀倭报效军门,加以镇抚名色。[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 可以见到,许朝光把被召入城见官变成一次大规模的武装示威行动,这些“海盗”接受招抚后的定居之所也是自己随心所欲选择的结果,而原来所从事的剽劫抢掠的勾当仍然得以继续,至于“分据潮阳牛田洋,算舟征赋”的举动,更由于接受招安而似乎有了一层合法的外衣。这样的“招抚”安排,对于“海盗”集团差不多是有百利而无一弊。据《明史?刘显传》载,嘉靖四十一年总兵张显与俞大猷、戚继光等破据守福建平海卫的倭寇时,曾得到许朝光的帮助:“平海寇宵遁,为把总许朝光邀败,乃尽焚其舟,仍退旧屯”。[《明史?刘显传》。]是为前引《澄海县志》所谓“以杀倭报效军门”事。可知许朝光被招抚后,就得到了“把总”职衔。嘉靖四十三年年该集团内讧,许朝光被手下头目莫应敷杀害。其众为莫应敷所领,继续占据东湖寨。[陈天资《东里志》卷2,境事志,灾异。康熙《澄海县志》系许朝光被杀事于隆庆元年。]“朝光死时,郡守为文祭之”,[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不但生前授以官职,而且死后仍要赠予哀荣。 许朝光征收船税的牛田洋在潮阳县境,当时潮阳士绅就对“招抚”的做法大不以为然: 邑诸生曰:我潮虽僻在海上隅,去雍州远,顾其民乐战斗,有无衣同仇之风焉。朝光虽横,诚出四乡之子弟并力攻之,犹足以制其命也。何至招抚以示弱耶,[隆庆《潮阳县志》卷2,邑事志。] 当时地方官员对“盗贼”基本采取“招降”策略,除了官府本身没有足够的军事和政治力量外,更重要的是,这些所谓“盗贼”基本上都是没有编入里甲的“化外之民”,随着明代后期潮州地方社会的转型(包括作为其重要内容的“一条鞭法”的实施),如何把大量的“化外之民”变为王朝体制下的“编户齐民”,已经成为所有地方官员都不能不面对的难题,对“盗贼”采取招安的政策,通过“安插”使之成为“抚民”,实际上一个是没有其它选择的选择。如前所述,就是被剿灭的海盗集体,对其成千上万的所谓“胁从者”,也同样有安插定居的问题存在。 动辄以千人计的集团性的海盗、山贼上岸或“下山”定居,不可避免地要对“安插地”原有的社会秩序造成巨大冲击,“抚民”与先前的居民对各种自然、社会和文化资源的争夺,一定会加剧地方社会的动荡与不安。所以,已经定居的“编户齐民”往往尽力抵御官府安插“抚民”的举措,不惜动用各种资源与“抚民”对抗。而拥有强大武装、原来已经习惯于反官府和反社会活动的新的“抚民”,也不见得一定居就会与新的环境相适应,往往继续保持亦民亦盗的生活方式,还常有再次反叛为盗的情况发生。隆庆年间安插曾一本和林道乾两大海盗集团的过程,充分展现了这个过程的复杂和困难所在。 曾一本原为海阳县薛陇乡人,早年追随大海盗吴平,嘉靖末年吴平在南澳的城寨被官军攻破,吴平逃到海外,曾一本集其残部,先侵寇广东西部的高州和雷州一带,扩张势力后再度回到潮州沿海,“四出剽掠,潮、揭受祸最酷”。其招安过程曲折而短暂: 隆庆元年七月赴府告招安,官司许之。又惧官司绐己也,欲得文官质,官司难焉。遂大举众,计欲薄府城取质。知县张璇不虞贼之入也,谒府,舟还至老鸦洲,被执去。于是招之下浍,仍释知县归,在贼近有三月云。既而一本复叛,之南澳,据吴平旧窠,杀掳参将缪印等官兵数多,屡年不能平。[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 曾一本是自己到官府要求招安的,为安插事绑架澄海知县为人质达三个月之久,被安插于潮阳下浍地方只有三个月,又再次造反。整个过程看来都出于曾一本的主动,官府似乎一直处于受制被动的地位。此事终于惊动朝廷,两年以后,在广东、福建两省会剿之下,曾一本蹈海死。其舅许瑞继续统领其残部,以后再次被招抚。 林道乾原“为潮州府吏,有罪亡命海上为盗”,与曾一本互为犄角,隆庆元年攻破溪东寨后,“诸寨风靡。于是拟饮马鳄溪,心窥府城。海、潮、揭、澄诸村落,皆其啖肉饮血区矣”。[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其时官军正忙于围剿曾一本,无力应付对林道干,故一开始就作姑息招安,冀图“以贼制贼”的打算: 今说者乃以一本名偶上闻,在所必诛。而道干宜在所后,不如姑且抚之,复割壤地以与之,冀其无为我患。万一幸为我用,或可并力西向,以从事于一本。[林大春《上谷中丞》,《井丹先生集》卷15,书。] 当事者准备安插林道乾于潮阳县的招收都下尾(一名“华美”)地方,遭致潮阳士绅的强烈反对。其时乡居在家的潮阳著名士大夫林大春,通过友人向当事者表达了不满这个安排的理由,事见《致萧安所书》: 年兄今夕杨公之会,切记为言招收、砂浦不可安插之意。若询其故,须陈利害。盖此地为一邑藩篱,切近诸澳,贼常出没。又其民可练为兵,亦易与为乱。往岁地方警急,辄从征调,多得死力。自道干一招,半为贼有,寻被残破,故土为墟。然使及今休养,犹可生聚,官府以义鼓之,或足以当东南一面门户。若复招安于此,则生聚者无几,见存者又复沦胥于盗。不惟自撤藩篱,抑且引盗入室而并据之。而欲求潮阳一夕之安,不可得矣。此已往之覆辙,近事之明鉴也。[林大春《井丹先生文集》卷15,书。] 信中与萧安所晤面之“杨公”,当为嘉靖四十五年至隆庆二年间任潮州知府的杨承闵。安插林道干事,在隆庆元年至二年之间,主其事者为总兵郭成和潮阳知县陈王道。林道干安插后,也曾有“遇有他盗窃发,听明文征调,截杀立功”之事,[隆庆《潮阳县志》卷6,乡都。]对地方社会似乎并非全无帮助。但潮阳士绅继续反对“安插”的安排: 乡士大夫书略曰:近来巨寇林道干安插下尾地方,实为潮人附背之痈。其未招,势既外溃,今曰招,势复内食。痈溃,其毒犹在外,内食,则腹心将朽矣。今秋敛甫毕,谷入贼仓,人家悬磬,钱入贼帑。曰为改岁,妇子无由而室处,豺狼在道,征夫何以自旋归。景象如此,海滨恶得而不坐毙耶,„„顷者道干徒党公行至掳掠居民,民不得已,严兵拒之。彼遂旅至城下,宣言中秋欲来屠城,城中震恐,道路相顾涕泣。县令仓皇,莫知所为。于是吾辈乃往见令,说以尹铎守晋阳之事,因请移书责之背盟,始得以暂弭。然而观其报书,辞甚悖慢,又安能保其不来乎,[林大春《上谷中丞》,《井丹先生文集》卷15,书。] 隆庆初年潮阳士绅力争制止朝廷安插林道乾集团,未能成功。几年以后,他们却成功地防止了另一帮“海盗”上岸定居,这就是许瑞集团。如前所述,曾一本死后,残部由其舅父许瑞继续统领,主要活跃与广州和惠州沿海,其时广州海面尚有林雄、许德之、程光诸股盗贼活动,官兵屡剿屡败,“乃招瑞杀贼立功,瑞邀击诸贼,大破之,无一生脱者。军门嘉赏瑞,遣回潮听招”,事在隆庆四年前后。初以安插许瑞于潮阳白土地方,结果“士夫、百姓控于其令,极言不便。其令为白道、府,遂罢”。[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乡绅们上 书后“前议遂寝”,当事者又议改安插许瑞于澄海县的夏岭地方,即天顺年间二十四村作乱之 处。澄海知县蔡楠亦上书痛陈利害,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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