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表

2017-09-29 50页 doc 195KB 18阅读

用户头像

is_562397

暂无简介

举报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表 附件1 行 政 执 法 主 体 资 格 依 据 表 填报时间:2006年10月22日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第三款‚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表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表 附件1 行 政 执 法 主 体 资 格 依 据 表 填报时间:2006年10月22日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法》第五条第三款‚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年4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1993年9月1日~2000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技术监督局 机关 年7月8日修订 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第三部分 ‚,一,进一步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 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明确责任。……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确保2005年1月1日顺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年10月30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利实施。? 《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2004]35号,第三段‚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 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 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要将生 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1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年1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4年1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 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保护、、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年1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6年10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年10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质量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起行2000年4月24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局 政复议申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办法。?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十六条‚各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独组织或者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对产品的国务院 1986年7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生产、储运和经销等各个环节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抽查~并定期公布抽查产品的质 量状况。企业必须如实提供抽查样品~并在检测手段和工作条件方面提供方便。? 2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国务院 1987年2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国务院 1987年7月7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 务。?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国务院 1990年4月6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国务院 2002年3月15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国务院 2003年6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 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年11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 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249项实施机关:质检总局、县国务院 2004年7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工业产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 2005年9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4号,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二‚实行生产备案制度。生产加工企业凡在液态奶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国务院 2005年9月17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必须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如实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吉林省第六届人民《吉林省计理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1987年9月21日发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代表大会发布~第府主管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布~1997年9月26技术监督局 机关 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乡,镇,人民政府应负责本乡,镇,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日修订 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是产品质 量监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吉林省第八届人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产品质量稽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1997年7月25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代表大会 产品质量稽查工作。 工商行政、卫生、劳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 《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代表大会发布~第200年9月27日发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区域内贸易计量监督工作。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布~2006年5月26技术监督局 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贸易计量监督工作。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日修订 七次会议修订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为了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0年8月24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4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全国示范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区进行布局、审批、考核和验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和有关地,市,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年9月19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示范区进行初审、指导和检查,有关县级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示范区的标准制定、实施和示范区日常工作。?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部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门对违反食品标签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依据本规定予以处罚。国家技术监督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年10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局对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五条‚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由农业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2002年4月29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验检疫总局 ‘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工作。?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职能开展2005年7月15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2005年10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进口计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 1989年11月4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二条‚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1989年11月6日 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国家技术监督局 技术监督局 机关 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5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0年8月25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部门负责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执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国务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的进口计量器具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6年6月24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进口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制造、修理许可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城内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质量技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年2月14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监督部门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 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年3月12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对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本规定。 2002年5月25日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集市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总局 2003年2月1日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技术监督局 机关 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总局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3年12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的行政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2004年12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总局 6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5年7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总局 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新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产品的~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2005年8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6年1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总局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 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依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遵卫生部 1997年3月15日 守《行政处罚法》和卫生部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第三部 分‚,一,进一步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国务院 2004年9月1日 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能~明确责任。……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确保2005年1月1 日顺利实施。? 《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2004]35号,第三段‚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 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中央编办 2004年12月14日 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要将生 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7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7年11月7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二条‚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8年3月12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2000年9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技术安部 防范产品质量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对防伪技术产品质量实施国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2002年12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施。?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下简称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5年3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源效率标识的总局 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国家质检总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局负责统一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5年9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生总局 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三款‚县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技术监督局 机关 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总局 2005年9月15日 8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 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年10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 全监察。?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国家质量监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各地质量监督部门对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2001年11月15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理、改造、维修保养、化学清洗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本规定。? 2001年11月15日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第六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应当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 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和地2003年1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 实施。?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2003年6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瓶实施安全监察。? 9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县以上质量技术监2005年7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权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国务院 2003年11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八条‚各地质检行政部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按照法定职责~对所辖地区《目录》中产品实施监督,,二,对强制性产品认证2002年5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002年12月15日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出入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地区的认证行政处罚工作。? 总局 2004年8月1日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认证证书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2004年8月1日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地方质量技术监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的认证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2005年4月1日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查。? 10 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规法律、法规、规单位名称 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性质 章的制发机关 章的颁布时间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市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4年1月7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作 《吉林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四条:代码的赋码、颁证和监督管理~由县级 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2年4月28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质量技术监督行 政主管部门做好代码的应用工作 《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白山市质量法定行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的认证培训活动进行监2005年11月1日 技术监督局 机关 总局 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 白山市特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 设备检测中授权组织 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国务院 2003年6月1日 心 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 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白山市特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2003年6月1日 设备检测中授权组织 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国务院 心 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白山市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1996年10月1日 技术监督稽委托组织 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查分局 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第三条‚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将下列职权交由白山市质量受委托组织办理:,一,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的行为实施现场处罚,技术监督稽委托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6年9月18日 ,二,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三,执行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决定,,四,查分局 执行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其他事宜。? 11 附件2 行 政 处 罚 职 权 梳 理 表 单位名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报时间:2006年10月22日 一、(计量部分)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1 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 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 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 七条 责令停止制造、销售该种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四条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款 器具新产品 2 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 可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条 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 3 属于强制坚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 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 4 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 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 5 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并对个人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八条 6 具 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诈骗罪或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改正,属出版物~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1000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 违法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7 罚款 三条 12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四条规定~制造、销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没收计量器具和 8 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的罚款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 9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 10 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以及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责令其停止出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出厂 的~可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责令其停止销售~封存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合格而销售 所得~可并处其销售额10%至50%的罚款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其停止经营销售~没收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 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14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 照。 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15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和个人 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 17 责令其停止检验~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 供公证数据 13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 18 仿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 责任 ,一,非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 改正。 19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六条 ,二,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停 止销售~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 20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八条 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取得 21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九条第,一,项 有关人民政府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而开展检定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计量标 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22 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未经原发证机关复查合格而继续开《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九条第,二,项 查的~由远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展检定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合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 23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九条第,三,项 格投入使用的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 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获得计量授权的单位~被授权项目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责令其停止检定、测试~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 24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条第,一,项 件 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授权机关撤消其计量授权 获得计量授权的单位~超出授权项目擅自对外进行检定、责令其改正~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25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条第,二,项 测试 吊销计量授权证书 获得计量授权的单位~未经授权机关批准~擅自终止所承 26 责令其赔偿损失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条第,三,项 担的授权工作~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 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责 27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一条 定、测试 令其赔偿损失 14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各项最高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 28 计量标准~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或超过检定周期而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 继续使用的 元以下罚款。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 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29 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二,项 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 元以下罚款。 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自行定期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200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 30 定或者送其他有权对社会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500元《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三,项 机构定期规定的 以下罚款。 31 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 没收该计量器具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四,项 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 32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五,项 处2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 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33 处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六,项 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任。 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进口、销售国务院规 责令其停止进口、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34 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国务院禁止《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三条第,一,项 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 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 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封存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35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三条第,二,项 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而销售的 可并处其销售额10%至50%的罚款 进口、销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封存计量器具~责令其补办型式批准手续~没收全部 36 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进口额或销售额30%以下的《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三条第,三,项 型式批准的 罚款 未经批准制造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 37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一,项 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 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 15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 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38 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二,项 器具的 至50%的罚款 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擅自使用许可证标志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 39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三,项 和编号制造、销售计量器具 得~可并处相当违法所得20%至50%的罚款 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其制造、修理条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要求的~由原发证 40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四,项 件已达不到原考核条件 机关吊销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 41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五,项 新产品的 违法所得~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责令其停止出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 42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六,项 或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 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或者重修、重检~没收全部违 43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六,项 合格而销售或交付用户使用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 44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七,项 具或者不按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 500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 45 制造、修理、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五条 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取得制造许可证的计量器具~在销售时~没有产品责令其停止销售,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没 46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六条 合格印、证或没有使用制造许可证标志 收该种标准物质和全部违法所得 责令其停止经营销售~没收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及组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使用残次计量器具零装的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47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七条 配件组装、修理计量器具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 业执照 16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未取得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责令其停止检验~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48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八条第,一,项 书~新增检验项目~未申请单项计量认证~为社会以下罚款 提供公证数据的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已取得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 49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八条第,二,项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经检查不符合原考核条件的 关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停止其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失去公正地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停止其使用 50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八条第,三,项 位 计量认证标志 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 51 伪造、盗用、倒卖检定印、证的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七条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对实施,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有关 责令其停止出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52 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的 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二,项:可比照适用处3000元以下罚款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四条第,六,项 对未取得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 53 以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名义为社会提供计量检测责令其停止检验~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 数据的单位和个人 五十五条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用于计量检测的计量器具~54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条~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未按有关规定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国务院禁止使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55 第十九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 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 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责令其停止销售~封存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56 第二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而销售的 可并处其销售额10%至50%的罚款 则》第五十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7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进口或销售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型式批准的计量行政部门有权封存其计量器具~责令其补办型式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57 计量器具 准手续~并可处以相当于进口或销售额3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第十由颁发证书的部门撤销其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 58 三条、第十四条~情节严重的 证合格证书~并吊销有关操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条 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进口或者销 进口或者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者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实施59 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其违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 细则》第四十一条 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 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封存计 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实施60 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其销售额10%至50%门委托的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而销售的 细则》第四十二条 的罚款 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封存其计量器具~责令外 进口或者销售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型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实施61 商或者其代理人补办型式批准手续~并可以处以相当于的计量器具的~ 细则》第四十三条 进口或者销售额30%以下的罚款 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 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62 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四条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 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63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 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商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 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64 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六条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罚款 器具极限误差 18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责令改正~给被收购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 65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七条 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 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罚款 集市主办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 五条第,四,项规定[第五条第,四,项:对集市 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当地66 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 作。] 集市主办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 五条第,五,项规定[第五条第,五,项:国家明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没收淘汰的计量器具~并处67 令淘汰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计量《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器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未申请检定、超过检定 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集市主办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 五条第,六,项规定[第五条第,六,项:集市应 当设臵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保管、维护和监 68 督检查~定期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法定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公平秤是指经营者和消费 者之间因商品量称量结果发生纠纷具有裁决作用 的衡器。] 经营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项规定[第六条第,二,项:对配臵和使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没收计量器具~并处以100069 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接受质量技术《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元以下的罚款 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 强制检定。] 19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经营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三,项规定~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第六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 70 条第,三,项: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签究其刑事责任 封。] 经营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给予现场处罚~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71 第,四,项规定~应当使用计量器具测量量值而未《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元以下罚款 使用计量器具 按照《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72 经营者销售商品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不相符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处罚 经营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五,项规定[第六条第,五,项:现场交易时~ 73 应当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给予现场处罚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值,如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 显示量值。] 经营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项规定第六条第,六,项:销售定量包装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74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规条的规定处罚 定 经营者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 ,三,项规定[第五条第,三,项:使用属于强制 75 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登记造册~向当地质量技术监责令改正~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 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作好强制检定工作。] 20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经营者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责令其停止使用~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 ,四,项规定~使用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处2000元以下罚款。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质量技 出厂产品合格证不齐全或者无进口计量器具检定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即76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 证书的计量器具。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质量技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 格即投入使用 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 ,五,项规定[第五条第,五,项:需要维修燃油责令改正和停止使用~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给消 77 加油机~应当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5000元以《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 修后的燃油加油机应当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放可重新投入使用。] 经营者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 ,六,项规定[第五条第,六,项:不得使用非法责令其改正和停止使用~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78 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 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 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 计量器具用于成品油贸易交接。]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 经营者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 ,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 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79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 ,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情 批准而改动加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节严重的~提请省级经贸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 者造成损失。 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经营者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八,项规定:进行成品油零售时~应当使用燃油罚款,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之差超过国家规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并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定允许误差的~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80 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不得估量记费。成品油零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项 其赔偿损失~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量的结算值应当与实际值相符~其偏差不得超过国30000元的罚款 家规定的允许误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 其偏差不得超过所使用计量器具的允许误差。] 经营者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拒 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81 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使违《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罚款 法所得难以计算 从事加油站计量器具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 82 检定人员有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加油站计量监按照《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督管理办法》规定 眼镜制配者配备的计量器具不具有制造计量器具 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进口的计量器具《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83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项 法》的有关规定 眼镜制配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 84 责令改正 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项 眼镜制配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 85 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申请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 项 眼镜制配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检定《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 86 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项 眼镜制配者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 87 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照规定定期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项 22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 88 眼镜制配者使用非法定的计量单位的 责令改正 项 眼镜配臵者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 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89 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处2000元以下罚款 项 的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没有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90 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计量检测设备 项 执照 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 91 眼镜制配者出具的眼睛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 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项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92 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没责令改正 项 有建立完善的进出货物计量检测验收制度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没《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93 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有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项 执照 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 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不配备与经营业务《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 94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 项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 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95 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出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项 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 眼镜制配者违反《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 96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定~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 罚款 23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其整改~停止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可处 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5000元以下的罚款,整改后扔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拒绝整《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97 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改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一款 能力评价规范》要求 保证能力证书》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 98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处30000元以下罚款 能力合格标志 二款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责令改正,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99 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未《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定量包 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批量定量 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价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100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净含量。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过30000元的罚款 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 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4的规定。,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101 展须经授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或超过授权期限继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项、第,二,项 续开展授权项目工作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 102 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 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一,项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违反下列行为中一项的,一,伪 造数据,,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103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二,项 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四,指派未取得计 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24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 104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证的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1000 105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 《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建106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千元以下的罚款 《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器具~必须按国家规 定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对违反《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十四规定: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等级 的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吉林省强制检定工属于使用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 107 作计量器具实施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使用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准使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300元以下的罚款 用。吉林省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实施目录由省人 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批发布。对本条前款规定以 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必须自行定期检定或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 对未取得或擅自涂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108 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 50%的罚款 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109 法所得~可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人身伤亡或《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具新产品的 者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其停止出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110 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合格而出厂的 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 111 《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的单位和个人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 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向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封存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112 《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申请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可并处其销售额10%至50%的罚款 门申请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对违反《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凡国家和我省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无产品113 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合格印、证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的计量法追究刑事责任 器具~一律不准收购和销售, 对违反《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规定:使 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114 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器具和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度或出具假数据~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 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或检定规程要求的,(二)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可吊销制115 《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产设施、修理设备以及检测条件不适应需要~不能造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保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质量的 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 116 责令其停止检验~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 没收其非法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117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 《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由发证机关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责令 《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118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失去公证地位的 限期改进,逾期仍不能达到原考核水平的~ 由发证机关注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营者未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项目相 责令其停止使用计量器具或者限期改正,不适应的计量器具的,(二)集贸市场主办者未设臵符合规定标119 停止使用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并处200元《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 准、供消费者复测商品量的计量器具的,(三)使用超过检定周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期的计量器具的 违反《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批量使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轻微的~处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其平均偏差应当趋于零~不得在《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120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单件允许的范围内~人为普遍调整为正偏差或者负偏差~损害 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的利益 违反《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者用于贸 易结算的电话计时计费装臵(含电信企业程控交换机中计时计 费系统)、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气)机、衡器、电能表、水表、责令改正~处每台(件)200元罚款~罚款总121 《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 燃气表、,热(流)量表(均含其所配臵的计量软件)~安装使用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 前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授权机构)进行检测~并加贴检 测标记 违反《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第,二, 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项、第,三,项 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破坏防作弊装臵,122 以下罚款~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二十九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伪造或者破坏计量器具检定标记、封缄,损失 规定的 违反《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经营者使用本条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情节《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三十条 例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不得估量计费,、第十五轻微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23 条,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含蒸汽)等经营者不得分摊户外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能源损耗~不得改变计量数据,规定的 罚款 27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违反《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五, 项,擅自改装计量器具~改变计量性能,、第十二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轻微的~处条,经营者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124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三十一条 量或者服务量的准确。计量允许误差必须在国家和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省规定的范围内,不得伪造数据~损害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规定的 违反《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经 营者在接受计量行政部门检查和处理期间~不得隐处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125 《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 匿、转移、变卖、损毁被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停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止使用或者登记保存的有关物品,规定 违反《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十七条,法定出具的检测结果无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 计量检定机构(含授权机构)不得伪造计量检定、检情节轻微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126 《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 测数据,不得出具虚假检定证书和检测结果,不得重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相 擅自更改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 应的资质证书 二、,质量部分,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 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129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 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 执照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 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130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131 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产品标识不符合下列规定:,一,有产品质量检验 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 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 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第,四,项、第,五,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132 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著位臵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 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 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 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 品标识 29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133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 吊销营业执照 五十六条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34 具虚假证明的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五十七条第一款 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135 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 资格 五十七条第二款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 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36 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五十七条第三款 证标志资格的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37 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五十八条 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38 五十一条所列的产品或者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应当予以没收 六十条 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收入~并处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39 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六十一条 件~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 任 责令停止使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使用的产品属于《质量法》规定 服务业的经营者将《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40 禁止销售的产品的~按照违法使用的产品,包括已使用和尚未使用的二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 六十二条 产品的货值金额~依照《质量法》对销售者的处罚规定处罚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封、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141 扣押的物品的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六十三条 30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违反《质量法》第二十五条的规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收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142 定~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质量检验资格 六十七条第二款 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 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 143 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入目录产品的 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限期办理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 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144 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款 手续的 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中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 145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 办理变更手续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款 取得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146 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许可证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 147 列入目录产品的 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148 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证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31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149 标志和编号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刑事责任 责令改正~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 《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150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 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理条例》第五十条 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 《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151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152 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做出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处理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153 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复《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154 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查仍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155 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 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 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156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 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 《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157 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的 的~撤销其检验资格 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中华人民共五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158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利用检验工作刁难企业 的~撤销其检验资格 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企业在试生产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 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以下罚款,仍不改正的~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罚,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159 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产品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委托企业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 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160 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备案或者擅自改变备案标注方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未改正的~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式~被委托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备案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 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已经被注销食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61 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仍继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细则,试行,》第七十九条 续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超出许可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范围擅自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限期 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未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62 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细则,试行,》第八十条第一款 重新申请审查手续的 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责令停止生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照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63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细则,试行,》第八十条第二款 行,》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法所得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照《食品生产加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64 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提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细则,试行,》第八十一条 年度报告的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65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标注QS标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细则,试行,》第八十二条 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食品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 166 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细则,试行,》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违法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67 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细则,试行,》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责任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到期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食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 168 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生产许可证 细则,试行,》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69 级监督抽查~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细则,试行,》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或者反映产品特征性能的项目连续2次不合格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由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 170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不合格等原因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细则,试行,》第八十五条 34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 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71 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 细则,试行,》第八十六条 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撤消生产许可~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在3年内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72 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品生产许可证的 细则,试行,》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事责任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给予警告。该食品生产加工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 173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细则,试行,》第八十七条第二款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质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74 技术监督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细则,试行,》第八十八条 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75 建议有关部门撤消相关行政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检验条件 细则,试行,》第八十九条 的企业撤消食品生产许可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活动中食品未取得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76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 细则,试行,》第九十条 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食品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按照《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取得食品生产许《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 177 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细则,试行,》第九十一条 按照《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取得食品生产 生产和在生产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78 许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品 细则,试行,》第九十二条 可证 按照《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取得食品生产 伪造食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79 许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细则,试行,》第九十三条 可证 35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委托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二,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 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施出 厂检验的,,三,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其他污染的食品或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80 止生产销售~处3万元以下罚款。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非食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四,利用新资源生细则,试行,》第九十四条 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产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的原材料生产的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不 能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五,未按本细则规定进行 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或者未按规定在委托加工生产的 食品包装上标注的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按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规定进行强制检验、对比检验或者加严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81 ,二,无标或者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三,未按本元以下罚款 细则,试行,》第九十五条 细则规定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的,,四, 未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备案或者未按国家规定进行 其他备案的,,五,无生产记录或者销售记录的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监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条,三,以处理。,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82 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细则,试行,》第九十六条 等生产食品,生产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 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的,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36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处理,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反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容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 183 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细则,试行,》第九十七条 剂的 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或者检验机构检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184 细则,试行,》第一百条 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处罚,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承担产品发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85 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细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所得,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实施食品质 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186 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生产许可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检验资格 细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证管理食品的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地方标责令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 187 准的产品的 20,至50,的罚款 款 37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得生产许 未按《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188 销售防伪技术产品~以及已获得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5%至20%的罚款,造成损七条 而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的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防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 189 伪技术产品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八条第一项 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做必要技术处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190 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八条第二项 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的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一,选用未获 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191 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品,,二,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九条 ,三,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伪造或者冒用防伪技术评审、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及防伪《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192 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注册登记等证书的 条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 销营业执照,处罚 产品防伪技术评审机构、检验机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结论与《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数据的 一条 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不符合地理 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194 称,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一条~第二十四条 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 38 三、,标准化部分,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严重,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195 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 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第二十条 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情节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 196 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 的~由认证部门撤消其证书 十一条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 197 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 售的 十二条 违反《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标准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 为组织生产依据,2、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将产品标准上报备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条例》,1990年4月6日中华人民198 案,3、企业的产品未按规定附有标识或与其标识不符,4、范围内责令限期改进~并可通报批评或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 共和国国务院第53号令发布,第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不符合标准化三十二条 要求,5、科研、设计、生产中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199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 处理,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20%至50%的罚款,对有关责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任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处以违法所得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 200 销售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认证部门撤消其认证证书 条例》第三十五条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处以违法所得3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 201 售 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第三十六条 39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5年5 202 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6号发 布,第三十四条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在商品包 203 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或者使用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 204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 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系统成员使用 商品条码不得一码多用、多码混用。系统成员应当在使用商 品条码前30日内~到编码管理机构备案。使用其他国家或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205 地区商品条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使用商品条码前30日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条 内到编码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条第二款,经销企业使用店 内商品条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违反《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销企 业销售带有商品条码标识的商品应当查验生产企业的《系统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500元《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206 成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对超期使用商品条码或者伪造、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十二条 冒用商品条码的商品不得销售,规定的 违反《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系统成 员不得超期使用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七条,系统成员 应当委托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印刷 企业承揽印刷商品条码业务~应当查验并复印委托人的《系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000《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207 统成员证书》或使用其他国家和地区商品条码的证明材料存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条 档备查~存档备查期限为2年,委托人不能提供证书或证明 材料的~不得承揽印刷,规定的 40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违反《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3000《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208 品条码,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十四条 商品条码,不得将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印在其产品 的包装或者标签上,规定的 组织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按规定办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吉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9 理代码证书申领、变更、换发登记手续的,(二)代码证书毁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损或者遗失而未补办的 对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责 组织机构伪造、涂改、出借、转让代码证书或者使用他人代《吉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10 令其限期改正~收缴其伪造、涂改的代码证书~处以100元码证书的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经营性的违法行为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 其限期改正~收缴其伪造、涂改的代码证书~有违法所得情 节轻微的~处以5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组织机构伪造、涂改、出借、转让代码证书或者使用他人代《吉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11 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情节码证书的 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轻微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以5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食品标签应当标 注而未标注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辐照食品?,经电离辐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500《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字样任何一项的,,二,食212 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0%的罚,1995年6月20日国家技术监督品标签标注的项目内容齐全~但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款 局第40号令发布,第三条 规定的四条基本原则的,,三,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标签 通用标准》中规定的六条基本要求之一 41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一,食品标签缺少食品 名称、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分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 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二,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缺少食 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 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食用方法任何一项的,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213 ,三,饮料酒食品标签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销售~可以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以该批四条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食品货值金额15%的罚款 原计量、保质期、产品类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项的,,四,进 入流通领域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缺少中文的食品名称、净 含量~原产国或者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生产,分 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 存期任何一项的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处以3000 预包装食品有下列情况之一:,一,无食品标签,,二,无中《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214 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5%至文标签的国产或者进口食品 五条 20%的罚款 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一,伪造、冒用他人食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5000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215 品标签,,二,伪造、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 元罚款或者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六条 ,三,利用食品标签弄虚作假 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食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以5000元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216 销售超过保存期的预包装食品 罚款或者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七条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停止销售~并送法定质量比照第三条给予行政处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217 检验机构检验。如食品内在质量合格应当明示销售~未明示止生产、销售~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八条 销售 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0%的罚款, 42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比照《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七条给予行政处罚,第 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停止销售~并送法定质量七条: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食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以5000《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218 检验机构检验。如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或者拒不提供法定质元罚款或者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八条 量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形式责任, 按照《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四条,限期改正~并 违反《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其中预可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以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219 包装食品标签缺少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应当提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九条 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食品内在质量合格 15%的罚款,给予行政处罚 违反《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其中预比照《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七条,责令停止销售~ 包装食品标签缺少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应当提没收食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以5000元罚款或者该批食《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220 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食品内在质量不合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九条 格或拒不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 三、特种设备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221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 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布,第六十四条 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 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222 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五条 构坚定~擅自用于制造 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43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依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223 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条 者部件型式实验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 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224 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的制造、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七条 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 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225 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八条 明等文件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226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 九条 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 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227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市的特种设备安装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条 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 44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 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责令限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七十一228 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经国务院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吊条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 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 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229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二条 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按照《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二,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230 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条 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特种设备投入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 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四条 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三,未依照 231 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 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 件、安全保护装臵、测量调控装臵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 定期校验、检修、并作记录,,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 45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五,使用未经定期 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 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继续投入使用,,七,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 援预案,,八,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 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特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232 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五条 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233 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臵进行检查确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六条 认,,二,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以下罚款 事项和警示标志臵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依照本条例 规定设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234 管理人员,,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七条 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元以下罚款 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本条例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235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型式试验等检验检测活动 条 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检验检测 工作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二,聘用未经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236 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在进行特种设备检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一条 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所 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其 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触犯刑律的~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237 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照刑法关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二条 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 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 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 重失实~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238 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三条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 239 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其检验检测资格 四条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 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240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五条 违法所得 47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241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七条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充装非自有产权气 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 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装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 ,二,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三,充《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4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242 装前不认真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未按规定进行瓶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公停充装~直至吊销其充装许可证 内余气检查或抽回气瓶内残液而充装气瓶~造成气瓶错装或布,第四十八条 超装,,四,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五, 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六,负责人 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气瓶检验机构对定期检验不合格应予报废的气瓶~未进行破 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243 坏性处理而直接退回气瓶送检单位或者转卖给其他单位或《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九条 取消其检验资格 个人 气瓶或者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销售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或者销售未经许可 244 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二,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五十条 处理的报废气瓶或者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以及其他不 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 气瓶监检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监督检验质量保证 体系失控~未对气瓶实施逐只监检,,二,监检项目不全或245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监督检验资格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五十一条 者未监检而出具虚假监检报告,,三,经监检合格的气瓶出 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导致受检单位制造许可证被吊销 48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246 法》,2005年1月10日国家质检总人员证》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局令第70号公布,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 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二,持证作业 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三,持证作业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违反第,一,、,二,、,三,、 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四,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247 种设备事故,,四,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业人员证》,违反第,二,、,三,项规定~造成特大事故的~法》第三十条 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五,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终身不得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 核发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二,作 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248 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法》第三十一条 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 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249 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第三十二条 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50 考试机构未按规定程序组织考试 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其批准 同上第三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条~设备发生事故后不采取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 251 急救援措施~在人力能及的情况下未能有效防止事故灾害扩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罚款 备事故处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 大 ,一,项 事故发生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发生事故未按照 252 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 同上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规定报告或者隐瞒不报 49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253 销售、安装、充装、使用无许可证设备发生事故 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 同上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设计、 予以警告~暂停相应资格或者取消相应资格~并处10000元254 制造、销售、安装、充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造成同上第二十五条第,四,项 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事故 强令违章作业、管理混乱、对职工不进行安全教育~无证上 255 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同上第二十五条第,五,项 岗、违章操作或对事故隐患不进行处理造成事故 制造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产品出现严重安全性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使用《制造许可证》,暂停期不256 问题,,二,不再具备制造许可条件,,三,拒绝或逃避产品法》,2002年7月12日国家质检总超过1年,,拒不改正的~吊销《制造许可证》 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四,涂改、伪造监督检验证明 局令第22号公布,第二十六条 制造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转让、转借《制造许可 证》,,二,向其他企业产品出具《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257 吊销《制造许可证》 同上第二十七条 合格证明等虚假随机文件,,三,未经批准~超出《制造许 可证》范围制造产品 258 审查机构、监督检验机构因管理不严~造成工作人员失职的 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对其委托、授权 同上第三十条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处一千元以下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 应当取得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款,属经营性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2001259 维修保养、化学清洗许可~而未取得相应许可擅自从事有关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年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活动的 万元以下罚款。 号发布,第三条 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设计文件审批手续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定责令改正~处责任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 260 同上第四条 进行型式试验就投入制造 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吊销相应的资格证件 责令改正,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属经营 应当履行设备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程性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261 同上第五条 序而未按照规定履行的 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 款。 50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制造、销售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设备~致使设备不能投 26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同上第六条第一款 入使用, 安装不符合安全质量的设备~或安装、修理、改造质量不符处安装、修理、改造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 263 同上第六条第二款 合安全质量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许可证 使用设备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未取得设备制造,组 焊,许可证,,二,委托没有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进 行安装、修理、改造、维护保养、化学清洗、检验,,三, 未经批准自行进行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四,未办理责令改正~属非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属264 同上第七条 使用,托管,注册登记手续,,五,超过检验有效期或检验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不合格,,六,气瓶及其他移动式压力容器不按规定进行充 装,,七,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八,未按规定办理停用、 报废手续,,九,已经报废或者非承压设备当承压设备 检验、检测及有关从事审查、型式试验等机构伪造检验数据 265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同上第八条 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266 使用无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检验等活动的 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同上第九条 267 转让资格许可证书~或给无许可资格的单位出具虚假证明 吊销相应的许可资格~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上第十条 责令其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无 268 制造、销售、使用等环节违反规定 同上第十一条 修理、改造价值的~予以判废、监督销毁 违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有 269 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上第十二条 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事故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 规定》,2000年6月15日国家质量制造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产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由发证部门吊销其制造许可270 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发布,第五或者提供的出厂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证 十三条 51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有本规定禁止的下列违法行为:,一,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 制造单位~采用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 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的锅炉设计文件:,二,销售未取得《锅 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三,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271 同上第五十四条 未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从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事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四,小型和 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单位~安装无资格单位制造的锅炉,五, 将常压热水锅炉安装或者改造成承压锅炉 小型常压热水锅炉使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使用未取 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锅炉,,二,未按规定责令其改正~属非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 履行锅炉安装报批手续的,,三,未按规定组织安装竣工验款,属经营性使用行为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属本条272 同上第五十五条 收,,四,未按规定输锅炉使用登记的,,五,未按规定进行第一项情况的~除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外~对不具备安全条件 定期检验的,,六,擅自超压使用锅炉,,七,对发生锅炉事的锅炉应当责令其做报废处理 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破坏事故现场的 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1999 未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273 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所年9月18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可证》~从事医用氧舱制造或者安装、修理、改造 制造的医用氧舱不得使用 卫生部联合发布,第六十条 医用氧舱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一,未经设计单位同意 274 而改换受压元件或材料,,二,未按规定对所制造的医用氧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上第六十一条 舱进行交收验收,,三,未按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应资料 由发证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可吊销其制造许 275 销售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的医用氧舱 同上第六十二条 可证 医用氧舱检验单位未按《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 276 医用氧舱制造、安装进行监检或对在用医用氧舱进行定期检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上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验 52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未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即提供用户使用本单位产品~并拒规定》,2000年6月29日国家质量277 绝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处5000元至20000元罚款 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发布,第六见通知书》进行整改 十一条第,三,项 对伪造、涂改、转借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资格 证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等有关证书和没收或者吊销其相应的证书和牌照~并处10000元至30000278 同上第六十一条第,九,项 牌照~并拒绝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元罚款 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进行整改者 监督检验机构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因管理不严~由授予其检验资格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视 279 同上第六十五条 造成工作人员失职 情节暂时停止或者取消其检验资格 (五)认证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280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 ,2003年9月3日国务院令第390的~没收违法所得。 号公布,第五十七条 境外认证机构未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 281 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上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构 经批准设立的境外认证机构代表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282 同上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内从事认证活动 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有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283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同上第五十九条 营销等活动~或者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任 关系的 53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 ,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序,,三,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284 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同上第六十条第一款 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 公布,,四,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 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 285 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同上第六十条第二款 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 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 认证服务~或者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 制条件的,,二,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文字和名称~286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与国家推行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妨碍社会管理~同上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的罚款 或者有损社会道德风尚的,,三,未公开认证基本规范、认 证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四,未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 记录~归档留存的,,五,未及时向其认证的委托人出具认 证证书的 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对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87 同上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的 的罚款 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288 同上第六十二条 实的 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认证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指定的认证机构~同时撤销指定 54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不在认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责令改正~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处罚~仍不289 同上第六十三条 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 改正的~撤销其执业资格 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经指定擅自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290 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同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的~没收违法所得 的 291 认证机构未经指定擅自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活动的 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同上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超出指定的业务范围从292 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指定直至撤销批准文同上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 件~并予公布 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前款规定: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 293 指定的认证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 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同上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重的~撤销指定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给予警告~并予公布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未向294 同上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的295 同上第六十七条 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的~没收违法所的 296 认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对不符合认可条件的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人员撤 构和人员予以认可,,二,发现取得认可的机构和人员不符职或者解聘。,被撤职或者解聘的认可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同上第六十八条 合认可条件~不及时撤消认可证书~并予公布,,三,接受有责任的人员~自被撤职或者解聘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认 可能对认可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可活动, 55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受理认可申请~向申请 人提出与认可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二,未在公 布的时间内完成认可活动~或者未公开认可条件、认可程序、297 责令改正,对主要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 同上第六十九条 收费标准等信息,,三,发现取得认可的机构不当使用认可 证书和认可标志~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消认可证书并予 公布,,四,未对认可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 298 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查处 同上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 已经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时采用的标准而使用299 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 一款 责令停止销售~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对该违 300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 同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法单位负责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对该违法单位负责人处 301 转让认证标志的 同上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302 《目录》中的产品~未按规定实施认证的 责令限期实施认证~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2001年1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 令第5号公布,第二十五条 同上第二十六条 303 《目录》中的产品获得认证证书、未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未经国家认监委《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 责令其停止相关活动~处3万元罚款,由国家认监委予以公304 批准或者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未按国家认监委要求获得,2002年11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告 认可机构认可~擅自从事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活动的 令第29号公布,第三条 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在设立过程中出具305 责令其停止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活动~处3万元罚款 同上第四条 虚假证明骗取批准资格 56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一,从事虚假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处3万元罚款,由国家认监委暂停或者撤销其批准资格~并306 活动的,,二,出卖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认证证明文件的,同上第五条 予以公告 ,三,超越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业务范围进行认证、认证培训、 认证咨询活动的 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一,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二,使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国家认监委暂停其批准307 同上第六条 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竞争或者从事损害认证公正性和有效资格~可予以公告 性活动,,三,其他违反认证工作基本准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给予处 罚,第五十七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 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308 产品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同上第七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 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造成 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办事机构,含外 责令其停止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活动~处3万元罚款~309 国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在华常驻代表同上第十条 并予以公告 机构,直接从事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活动 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被国家认监委暂停 按照《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第三条进行处罚,责令310 或者撤销批准资格的~自被暂停批准资格期间或者被撤消批同上第十一条 其停止相关活动~处3万元罚款,由国家认监委予以公告, 准资格之日起~不得从事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活动。 57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被暂停 按照《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第六条进行处罚,处1认证从业资格期间或者被撤消认证从业资格之日起~任何认311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国家认监委暂停其批准资格~同上第十三条第二款 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不得聘用其从事认证、可予以公告, 认证培训、认证咨询工作。 转让、买卖、伪造或者冒用批准文件、认可标志、认可证书、 312 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同上第十四条 认证证书以及其他认证证明文件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违反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 定第八条: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应当在1个认证机构执业 不得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在认证机构执业 的专职或者兼职认证人员~具备相关认证培训教员资格的~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 313 经所在认证机构与认证培训机构签定合同后~可以在1个认法》,2004年5月24日国家质检总 证培训机构从事认证培训活动~认证人员不得受聘于认证咨局令第61号公布,第十六条 询机构或以任何方式~从事认证咨询活动。第九条:认证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停止执业资格1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 训人员从事认证培训活动应当在1个认证培训机构执业~不 给予停止执业资格2年的处罚,逾期未改正的~给予撤销执 得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的认证培训机构执业。在1个认 业资格的处罚 证培训机构执业的专职或者兼职认证培训人员~具备相关认 证或认证咨询人员资格的~经所在认证培训机构与认证机构 或者认证咨询机构签定合同后~可以在1个认证机构或者1 个认证咨询机构从事认证或者认证咨询活动。第十条:认证 咨询人员应当在1个认证咨询机构从事认证咨询活动~不得 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的认证咨询机构执业。在认证咨询 机构执业的专职或者兼职认证咨询人员~具备相关认证培训 教员资格的~经所在认证咨询机构与认证培训机构签订合同 后~可以在1个认证培训机构从事认证培训活动。认证咨询 人员不得受聘于认证机构或者以任何方式从事认证活动 58 备注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违反《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 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第十四条第,三, 314 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给予撤消执业资格的处罚 同上第十七条 活动~禁止有下列行为:,三,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结论~ 编造或者唆使编造虚假、失实的文件、记录,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违反《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 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其他规定[第十四条:认证及认证 培训、咨询人员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禁止有下同上第十八条 列行为:,一,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或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1 单位~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二,不具备注册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2年直至撤销执 资格或者未经确认、批准~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业资格的处罚 315 ,四,增加、减少、遗漏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相关规则 规定的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程序,,五,作出误导性、欺 诈性宣传或者虚假承诺谋取利益,,六,接受认证及认证培 训、咨询客户及其相关利益方的礼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 ,七,在认证机构执业的认证人员与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咨 询活动存在或者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在认证咨询机构执业的 人员与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存在或者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八,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认证活动中与认证咨询机构的 工作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对认证公正性产生影响~未 进行回避,,九,对所在执业的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 隐瞒本人执业真实情况,,十,恶意诽谤或者诋毁其他认证 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十一,其他违反认证及 认证培训、咨询有关规定的行为。 59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对其执业人员未实施有效管理~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 316 或者纵容、唆使~导致其执业人员违法违规的 同上第十九条 元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违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混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4年6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317 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以2万元以下罚款 令第63号公布,第二十七条第一 款 未通过认证~但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广告等其他宣传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318 同上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中~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认证 为进行处罚 违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伪造、冒用认319 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 同上第二十八条 证证书 违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320 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 同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转让认证证书 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罚,撤销批准文件~ 并予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 321 认证机构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出卖或转让认证证书 员~撤销其职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同上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成损害的~认证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指定的认证 机构~同时撤销指定。, 60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违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 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第十五条: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 证标志的式样,包括使用的符号,、文字和名称~应当遵守 以下规定:,一,不得与强制性认证标志、国家统一的自愿 性认证标志或者已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 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二,不得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322 ,三,不得将公众熟知的社会公共资源或者具有特定含义的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同上第三十条 认证名称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标志的组成部分,如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使用表明安全、健康、环保、绿色、无污染等的文字、符号、 图案,,,四,不得将容易误导公众或者造成社会歧视、有损 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 证标志的组成部分,,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 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处罚,责令改正~处5 认证机构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323 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或者不同上第三十一条 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及时撤销认证证书或者停止其使用认证标志 公布, 认证机构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机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 324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 同上第三十二条 志使用等相关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325 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标志 同上第三十三条 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326 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 缺乏必要的和程序区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 和实验室管理办法》,2004年6月 查、检测活动与自愿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查、委托检测活动, 23日国家质检总局第65号令公 ,二,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业务宣传、推广自愿性产品认证 布,第三十八条 61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业务,,三,未向认证委托人提供及时、有效的认证、检查、 检测服务~故意拖延的或者歧视、刁难认证委托人~并牟取 不当利益,,四,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予配合~拒不提供 相关信息,,五,未按照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者提供强 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检测信息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04 327 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低于95%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年11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疫总令第67号发布,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生产、加工、销售有机产品 的单位及个人和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按328 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同上第三十九条 照认证证书确定的产品范围和数量销售有机产品~保证有机 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的一致性, 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同上第四十条 329 违反《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 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二十九: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有机 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范围、数量内使用,获证单位或者 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加施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有机产品认证 标志印制在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材料上~并可 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第三十条: 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 同时~应当在相邻部位标注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标识或者机 构名称~其相关图案或者文字应当不大于有机产品认证标 志。第三十一条: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 62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或者产品包装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 ,‚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 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对伪造、冒用、买卖、转让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 330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上第四十一条 其他违法行为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04 年8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33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 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7号,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或 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332 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二,使用的能源效率标同上第二十四条 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识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由地方质检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 伪造、冒用、隐匿能源效率标识以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做虚333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同上第二十五条 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罚 《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05 334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培训活动 责令其停止认证培训活动~处3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 年9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1 号公布,第二十七条 责令其停止所分包的培训业务~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 未经批准擅自分包境外认证培训机构或者组织的相关课程335 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同上第二十八条 培训 公布 责令其停止认证培训活动~处3万元罚款,国家认监委应当 336 认证培训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 同上第三十条 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认证培训机构超越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业务范围进行认证培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 337 同上第三十一条 训活动 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63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证培训机构涂改、出租、出借批准证书或者以分包本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 338 同上第三十二条 认证培训业务、委托招生等形式非法转让认证培训业务 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认证培训机构在公开信息、网站和广告等宣传活动中进行虚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 339 同上第三十三条 假或者误导性宣传 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公布 违反《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同上第三十四条 340 十三条:认证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制定的认证培训以下罚款 基本规范、认证培训课程准则、规则等有关要求从事认证培 训活动。属于认证培训新领域~尚未制定统一认证培训课程 准则、规则的~认证培训机构可以自行制定相应的认证培训 课程准则和规则。第十四条: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公开认证培 训基本要求、收费标准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全面。第十五条: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完成认证培训机构和认 证培训课程准则、规则规定的课程设计、课程管理、学员管 理、证书管理和管理评审等基本程序~保证认证培训的完整、 真实、有效~不得减少、遗漏认证培训程序和内容。认证培 训机构应当对认证培训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并归档留存。第 十六条: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建立与认证培训课程准则、规则 相适应的培训课程管理和培训教师能力评价制度~必要时可 以取得认可机构的确认。第十七条:认证培训机构及其认证 培训教师应当及时作出认证培训结论~并保证认证培训结论 的客观、真实。经认证培训符合要求的~认证培训机构应当 及时办理认证培训合格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告知被培 训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八条:认证培训结论经培训教师鉴 定后~由认证培训机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署。认证 培训机构及其认证培训教师对认证培训结论负责。第十九 64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条: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对其认证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实施监控 和评价~至少每12个月实施1次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 评审。认证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国家认监委和所 在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1年度工作报告。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培训机构应当在发生变更之前向国 家认监委报告~并办理相关变更事宜:,一,认证培训业务 范围发生变更,,二,法定代表人、股东发生变更,,三,专 职教师发生变更,,四,认证培训机构名称发生变更。] 认证培训机构在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国341 其实施的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同上第三十五条 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公布 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境外认证培训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 342 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 同上第三十六条 机构未经国家认监委备案或者从事认证培训经营性活动 认证培训机构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或者确认的培训教师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 343 同上第三十七条 进行认证培训活动 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公布 认证培训机构在被国家认监委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继续从事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撤 344 同上第三十八条 认证培训活动 消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买卖、伪造或者冒用批准文件、认证培训证书以及其他认证 345 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同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培训证明文件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2005 346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咨询活动 责令其停止认证咨询活动~处3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 年9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2 号公布,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设立认证咨询机构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347 同上第二十六条 假材料 警告 65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责令其停止认证咨询活动~处3万元罚款,国家认监委应当 348 认证咨询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 同上第二十七条 撤消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国 认证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超越批准业务范围进行认证咨349 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消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同上第二十八条 询活动或者分支机构未经备案 布 违反《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同上第二十九条 350 [第十三条:认证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对认证咨询实施有效控止整顿~并予以公布。 制的质量体系和程序~并至少每12个月实施1次内部质量 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第十四条:认证咨询机构应当建立与 认证咨询活动相适应的认证咨询实施程序~并按照认证咨询 实施程序为认证咨询委托人提供认证咨询服务~保证认证咨 询活动的真实、有效。认证咨询实施程序包括:调研诊断、 体系策划、人员培训、文件编写、文件发布、体系运行,至 少要保证有3个月的运行期,、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符合 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特殊领 域的认证咨询还需要包括环境、危险因素识别、评价等程序, 产品认证咨询还需要包括产品符合性确认、设计等程序。认 证咨询机构应当对认证咨询实施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并归档 留存。第十五条:认证咨询机构应当建立专、兼职认证咨询 人员聘用、培训、考核及能力评价制度。认证咨询机构在聘 用认证咨询人员时~应当选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一定专业 知识和相关行业实践经验~并取得认证咨询师注册资格的人 员。第十六条:认证咨询机构应当对认证咨询过程实施管理、 质量和有效性。必要时应当将认证咨询过程情况和评价结果 66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向客户反馈。第十七条:认证咨询机构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 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 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上 年度本机构所咨询的组织名录、在本机构职业的专、兼职认 证咨询人员的咨询规范性和有效性评价情况、本机构内部质 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认证咨询机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变更事宜:,一,法定 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有关内容发生变更,,二,《认 证咨询机构组织章程》发生变更,,三,股东、负有执行职 责的最高管理者发生变更,,四,专职认证咨询人员不再符 合认证咨询机构批准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五,分支机构发 生变更。] 违反《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 认证咨询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不具备认证咨询 师注册资格的人员独立进行认证咨询,,二,向其他机构分 包认证咨询业务或者以其他合作方式从事认证咨询活动, ,三,认证咨询机构的办事机构从事认证咨询经营活动, ,四,干涉被咨询方自主选择认证机构的权利,,五,代收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国 351 认证费用或者接受对认证咨询活动产生公正影响的资助,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消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同上第三十条 ,六,介入认证机构的审核活动或者作为认证机构的分支机布 构及以其他方式从事认证活动,,七,为被咨询方编造体系 文件运行记录或者帮助、授意被咨询方隐瞒自身实际情况, ,八,作出误导、欺诈性宣传或者承诺,,九,向未经国家 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推荐经其认证咨询的单位进行认证, ,十,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行为。] 67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认证咨询机构在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国352 其实施的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同上第三十一条 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公布 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境外认证咨询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 353 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 同上第三十二条 机构未经国家认监委备案或者从事认证咨询经营性活动 认证咨询机构聘用被暂停或者撤销认证咨询执业资格的人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 354 同上第三十三条 员从事认证咨询活动 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认证咨询机构在被国家认监委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继续从事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家认监委应当撤 355 同上第三十四条 认证咨询活动 消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布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五条,生产、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停 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务院管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没收违法生产、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356 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售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 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规定~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 违反《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淘汰的用能设备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没收违《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 357 让他人使用的 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四十六条 违反《节约能源法》第二十六条,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358 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能耗指标,规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七条 定~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的~ 68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违反《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公359 人~不得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开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 证标志,规定~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四十八条 下的罚款 质量认证标志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一条,生产 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以及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 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360 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在产品的主体构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第三十七条 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规定~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 或者不如实标注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依照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民事、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361 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规定~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 的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或者未取得农药生产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 362 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擅自生产农药的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 未按照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规定~擅自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363 生产农药的 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项 批准文件 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364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 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69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及幅度 依据 备注 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365 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款,情节严重的~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吊销农药生产许 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70 附件3 行 政 许 可 职 权 梳 理 表 单位名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表时间:2006年8月22日 序 许可 发布时间及许可种类 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 号 项目 文号 1 计量标准器行政许可 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 具的考核 7月1日 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 核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 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 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 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2 发放制造修行政许可 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 理计量器具7月1日 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鉴定仪器设备~ 许可证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3 承担国家法行政许可 1986年7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 定计量检定日 以根据需要设臵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 机构任务的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授权考核 71 4 发放计量检行政许可 1987年1月1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 定,测试,人日国务院批检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证 员证 准~1987年2件。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人员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考核发证。无计量检定人员证 月1日国家计件的~不得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量局发布 5 建立社会公行政许可 1987年1月1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正证数据的产品 正计量行日国务院批准 质量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站,的审批 1995年7月5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第41号令《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申 日发布。 请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 交申请书及有关的技术文件。 6 特种设备使行政许可 ,1,2003年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 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用登记 月11日~中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大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人民共和国国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臵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臵。 务院令第373 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百四十九条 压 ,2,2004年6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由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 月29日~中华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百五十条 场 务院令第412,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由质检总局县级 号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72 7 特种设备作行政许可 ,1,200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业人员考核 3月11日~中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 华人民共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国国务院令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373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百四十九条 压 ,2,2004年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由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 6月29日~中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华人民共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百五十条 场 国国务院令,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由质检总局县级 第412号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8 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 ,1,200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及3月11日~中型式试验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定期检验 华人民共和督管理部门核准。 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百四十九条: 压 第373号。 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由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 ,2,2004年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6月29日~中《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百五十条: 场 华人民共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由质检总局县级 国国务院令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第412号 73 9 计量器具检行政许可 1986年7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 定 日 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 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来日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 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发放全国组非行政许可 2002年4月《吉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代码的赋码、颁证和监督管理~ 织机构代码28日发布 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10 证书 吉林省人民 政府第139号 令 发放商品条非行政许可 2004年1月7《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 码 日发布 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物品编码管理机构负责商品条码的日常监11 吉林省人民督管理工作。 政府第152号市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条码监督检 令 查工作。 地方标准计非行政许可 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 划项目的制29日中华人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12 定、审批、发民共和国主 布 席令第11号 发布 74 附件4 行 政 强 制 措 施 统 计 表 单位名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表时间:2006年8月22日 序号 行政强制对象及措施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一条款项内容)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一、行政强制对象: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 运输者、保管者和仓储者等 正,第十八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 二、行政强制措施: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 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职权:,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 1 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查,,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 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涉活动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三,查阅、复制当事 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 或者扣押 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 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 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五 一、行政强制对象: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十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 制造、安装、维修,者、使用者 涉嫌违反该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向特种设 二、行政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 2 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二, 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 者扣押 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 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75 序号 行政强制对象及措施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一条款项内容)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令 第440号公布,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一、行政强制对象: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 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活动中使用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 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管理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3 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二、行政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 了解有关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活动的情况,,二,查阅、复制有关生产、销售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账薄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 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一、行政强制对象: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 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公布,第一百一十六条:对违法企业实施吊销或者许可证目录管理产品、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 撤销生产许可证前~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暂扣生产许可证。4 二、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企业实施吊销或 暂扣生产许可证的期限为7日,产吕检验机构检测时间除外,。违法行为属实~者撤销生产许可证前~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 贪污应当员销或者撤销许可的~许可审批机关对暂扣的证书予以收回,经调术监督局~可以暂扣生产许可证 查取证决定不予员销或者许可的~对暂扣的证书应当及时退还企业 一、行政强制对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9月1日 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9号公布,第九十九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 二、行政强制措施: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认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存在应 5 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当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行为的~要立即暂扣其行产许可证。暂扣许可证 报~认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存在应期限为7日,生产检验时间除外,。对经依法调查决定不注销的~暂扣的证书 当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行为的~要立即应当及时发还企业 暂扣其生产许可证 76 序号 行政强制对象及措施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一条款项内容) 备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 一、行政强制对象: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发布,第五十二条:特种 制造、安装、维修,者、使用者和特种设备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 检验检测机构等 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7 二、行政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 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 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 者扣押 有关资料,,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 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附件5 行 政 确 认 统 计 表 单位名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表时间:2006年8月22日 序号 确认项目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 77 附件6 行 政 裁 决 统 计 表 单位名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表时间:2006年8月22日 序号 裁决项目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1 解 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规定和的职责:,四,进 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1998年3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51号发布,第 十四条:产品质量争议的调解由被申诉人所在地的县、市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2 产品质量争议调解 第十六条: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有权处理下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的产品质量 争议。下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的产品质量争议~认为需要由上级技术监督行政 部门处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 78 附件7 其 他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统 计 表 单位名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表时间:2006年8月22日 序号 行政行为项目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对计量器具质量的1 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 监督检查 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1999年2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 对制造、修理计量号发布,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制造、修理许可证工作。 2 器具许可证的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监督管 管理 理工作。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1991年9月1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4号发布,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方便生产、利 对专业计量站的监于管理、择优选定的原则~授权建立专业计量站。第十八条:授权的人民政府计量行3 督检查 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业计量站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会同专业 计量站的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或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授权的人民政府计 量行政部门吊销其授权证书和印章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发布,对定量包装商品的6 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 监督管理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2号发布,第十八条: 对计量标准的监督7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用量值比对、盲样检测和测量过程控制等方式~ 管理 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79 序号 行政行为项目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1987年7月10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 对计量标准物质的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造、销售标准物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 8 监督检查 本办法规定的~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行政处 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 对法定计量单位使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9 用的监督管理 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 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1999年3月12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 发布,第三条第二款: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本对商品计量的监督10 规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8月10日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 检查 理局令第66号发布,第九条:零售商品经销者不得拒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 《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11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号发布, 第十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11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作为生产和销售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应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县级以上技 术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管理办法由省技术监督部门另行制定 《吉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2005年9月9日吉质监标[2005]101号印发, 第十九条: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由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开展示范区工 吉林省农业标准化作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示范类型、示范区域、具备条件、拟达到的目标、标准覆 13 示范区审批、考核盖面、质量目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等情况~并填写《吉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 和验收 务书》~送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本办法第二章、 第三章规定~对县,市、区,提出的申请报告和填写的《吉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 务书》的内容~进行调查~组织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第二十条:各市、州质量技术 80 监督局初审通过的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由初审机关上报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内 容主要包括:主要申请县,市、区,申请示范内容和区域是否符合规定~已具备条件~ 尚有那些困难和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第二十一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 合评审~符合示范区总体布局和各项规定~即可组织实施 序号 行政行为项目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第373号令发布,第五十一条:1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 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01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 令第2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三款:重大事故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会同事故发 特种设备重大事生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重大事故调理~市,地、州,质量16 故、严重事故调查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加。第四款:严重事故由市,地、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会 同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市区质量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加。 《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十六交会议《关 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产品 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17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重要工业产品发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 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和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监 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 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81 序号 行政行为项目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1993年11月16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吉林省产品选题监督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修正,第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18 十五条: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实行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重 检验 点产品同时实行定期监督检验制度。第十七条:定期监督检验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技 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定期监督检验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由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 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定期监督检验按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1998年3月12日国家技术都督局令第51号发布,第三 19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条:各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设臵专门的工作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 量申诉 《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4年1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发布,第 商品条码的监督管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25 理 的物品编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编码管理机构,负责商品条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 《吉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2年4月2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发26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 布,第四条第一款:代码的赋码、颁证和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实施 82
/
本文档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表】,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