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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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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中国伦理思想研究】 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张锡勤 [摘要]在宋元明清时代,随着三纲上升为"天理",君权,父权,夫权更加绝对化.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社套 出现了各种愚忠,愚孝,愚贞,愚节的行为.各种愚德的出现,反映了在宋元明清时代 封建道德日趋严酷,同时也 证明了孔子"过犹不度"的论断的正确,并有助于我们理解五四时的"礼教吃人"说. [关键词]三纲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
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中国伦理思想研究】 论宋元明清时代的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张锡勤 [摘要]在宋元明清时代,随着三纲上升为"天理",君权,父权,夫权更加绝对化.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社套 出现了各种愚忠,愚孝,愚贞,愚节的行为.各种愚德的出现,反映了在宋元明清时代 封建道德日趋严酷,同时也 证明了孔子"过犹不度"的论断的正确,并有助于我们理解五四时的"礼教吃人"说. [关键词]三纲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06)02—0020—04 自三纲在汉代出现后,忠,孝,节渐成为中国古 代社会最受重视的三项道德.宋明理学家们将三纲 上升为"天理",使之更加神圣,于是,忠,孝,节越来 越被全社会视为至高美德,以至"忠孝节义"的实际 地位与影响高于五常.在这一过程中,各种愚忠,愚 孝,愚贞,愚节的行为在中国社会日益普遍,自元以 后更是恶性发展,一些愚昧,野蛮行为达到骇人听 闻的程度.这一社会现象无疑值得我们重视,本文 拟对此作一简要的梳理与说明. 随着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不断强化,君权日益 神圣,忠遂成为最高道德.这便是所谓:"天之所覆, 地之所载,人之所履,莫大乎忠."(《忠经?天地神 明章》.《忠经》旧题汉马融撰,郑玄注,但清代学者 周中孚考证,此书为唐宋人作品,见《郑堂读书记》 卷三十六.这一说法是可信的.)忠既成为最高德 行,于是在这一时期,对君主的忠渐由臣扩大到民. 中国古代的观念是"主辱臣死",而在这一时期(特 别是到明代)则发展为"主辱"民也死.不仅"食君之 禄"的臣理当殉君,连未曾"食君之禄"的普通民众 也自觉殉君.1449年发生了历史上着名的"土木之 变".在与塞北瓦剌的战争中,明英宗在土木堡被 俘.事变发生后,"河州卫军家子"周敖闻变,失声大 哭,竞"不食七日而死"[】]."军家子"纯系底层民众, 但他竟因"主辱"而自尽.这类事例在明亡时更多. 1644年李自成军攻占北京,崇祯帝自缢于煤山.北 京的一位塾师汤文琼闻变竟自缢,并"书其衣衿日: 20量麓爻』2006年第2期 位非文丞相之位,心存文丞相之心"[2].一些京外民 众也有殉君者.如苏州人许琰,"闻京师陷,帝殉社 稷,大恸".先是在胥门外投河,获救后叉绝食.待 "哀诏至","稽首号恸"而死E引.在这一时期,忠君观 念业已深入于社会底层,普及于民间.至于后来谭 嗣同所说的"君为独夫民贼,而犹以忠事之",在这 一 时期则更普遍. 与愚忠相比,种种愚孝行为更为常见.随着父 权的强化,在宋代出现了"天下无不是底父母"[3]的 观念.于是,对父母"不论曲直",绝对顺从遂成孝的 基本.这种无条件绝对顺从的孝原本具有愚孝 的性质,而随着这种孝被普遍视为美德后,不少人 又竞相以惊人之举相互攀比,显示自己的孝行超过 他人,于是愚孝更愚,越发畸形,出现种种怪诞,野 蛮以至残忍的行为.有人为疗父母之疾而自残肢 体;也有人为疗母疾,竟然杀子祀神;更有甚者,个 别人为尽孝道,竟随父同死.上面说到的那个因明 英宗"北狩"绝食殉君的周敖之子周路便是这么一 位孝子.当他"闻父死,恸哭奔归",到家后竟"以头 触庭槐"而死E. 在宋元明清时代,随着父权强化,夫权也同步 强化.而随着夫权强化,"从一而终"的观念逐渐获 得更广泛的认同,贞节被普遍视为与忠,孝并列的 崇高美德,是女性的最高德行.从历史资料看,北宋 与前代相似,"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尚不很浓.一 个基本事实是,那时寡妇改嫁者甚多,社会舆论并 不以此为耻.连一些有很高社会地位的家庭,年轻 寡妇也有改嫁者,或娶寡妇为妻者.随着理学兴起, 三纲上升为"天理",所谓"名教重丘山"的观念日益 深入人心,这种情况逐渐发生变化.特别是程颐提 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Z43之说后,影响所及, 寡妇本人以及社会舆论对贞节更加重视.在理学的 正统地位确立后,纲常礼教的控制力更加强大,"从 一 而终"的贞节观念遂急剧强化.据统计,从元代 起,贞女,节妇人数呈直线上升之势,其发展速度之 快,达到惊人程度. 在上述大的社会环境下,首先是青年寡妇本人 将所谓贞节看作是比自己生命更为宝贵的东西,以 守节为最大荣耀.为坚持从一而终,无数年轻寡妇 "守节"终生,足不出闺门,过着极端艰难凄凉的非 正常生活.不仅寡妇本人以"守节"为荣,而且社会 舆论也普遍以守节为荣,改嫁为耻.明代某位改嫁 女子,好意赠人以"茶饼",竟被人当面抛弃[5].甚至 连亲生女儿也羞辱想改嫁的母亲.也是在明代,江 宁黄氏女"父死,母欲改节"."一日,母来省",黄氏 女竟"闭门不与相见",使其母"惭去"[5].在这种社 会氛围中,寡妇除终生守寡外几乎无路可走. 此时由于荣辱观普遍畸形,社会上遂出现了越 来越多的愚贞,愚节现象,其愚昧,野蛮,残忍,不近 人情的程度更甚于种种愚孝行为.比如,许多青年 寡妇为拒绝改嫁,坚持守节而采取各种方式毁容, 如"自刺其面","自割其耳","自髡其发"等等.有人 甚至以沸汤"渍面",再"以烟煤涂伤处",使自己"成 狞恶状";有人竟以石灰弄瞎自己的眼睛_5].较之毁 容更甚者则是自杀殉夫.这类事也多得不胜枚举. 在元代,有几位女子在丈.夫病危时即"命匠制巨 棺","夫殁即自经死",与夫"同棺共穴"-6:在明代, 还有人因怕被迫改嫁,在夫死后"举火自焚"以殉 夫[7].到了清代,自杀殉夫的事例更多于元,明,不 少人分别采取"绝食","吞金","仰药","自缢","投 水"等不同方式殉夫_8].在个别家庭,甚至连妾也殉 夫.如名臣张廷玉死,小妾冯珊儿才十几岁,竟也 "仰药殉节"_8](.?".更有甚者,即使其夫不肖,也自 杀殉夫.如明代宣氏女嫁张某,张"素狂悖",是个不 肖之徒.张死,宣氏女却"誓身殉".他人认为不必 殉不肖之夫,苦劝她改变主意,而她却说:"予知尽 妇道而已,安论夫之贤不贤."I7真是愚不可及.更 不近人情的是,在这一时期尚有一些少女殉未婚之 夫.如清代同安少女洪许娘,七岁时由父母做主许 林某为妻.林某"未婚而殁","许娘闻讣,勺饮不入, 卧五日而殁"I8](鲫.虽然那时也有人指出"未嫁守 节,非礼也",但仍有诸多少女"未嫁守节"终生. 与"从一而终"观念的畸形强化同步,在这一时 期,"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贞女不出闺 阁","义不见门外人"等观念也畸形强化,由此而引 发的惨剧也很多.南宋初,抚州临川涂某妻陈氏为 盗所掠,被"幽之屋壁",作为人质.数日后,家人以 金帛来赎,盗得金释之,而陈氏却说:"吾闻贞女不 出闺阁,今吾被驱至此,何面目登涂氏堂!"竟自 杀[9].明时,某地为避战乱,"乡人悉窜山穴中"躲 藏.周某妻庄氏却认为,男女混杂同居一穴是"男女 无别"的"无礼"行为,而"无礼不如死",竞"引刀自 裁"[1.还有人因坚守寡妇"不逾阈"的道德训条, 以至在家中失火时宁肯被烧死也不出户[7].更不近 人情的是,明正统年间吴县女子王妙凤,竟因歹人 "戏纱其臂"而"拔刀斫臂",未断,"再斫乃绝"【7]. 从明末到清初,中国曾经历了数十年的战乱. 先是李白成,张献忠起兵反明,继而清兵入关,南下 征伐,镇压各地的反清斗争后来又爆发"三藩之 乱"以及平定三藩的战争.在长期战乱的年代,更有 不少女子为抗拒强暴或免遭强暴,维护贞操而自 杀,或因受强暴而自杀,甚至为了坚守男女有别, "授受不亲","不可混杂"的原则而自杀.在这一非 常时期所发生的这类惨剧则更多.在中国历史上, 战乱时有发生,伤亡也很大,但女性死亡之多当以 这一时期为最. = 在宋元明清时代,各种愚忠,愚孝,愚贞,愚节 行为所以层出不穷,且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原因是 多方面的,但以下几点更值得我们重视. 第一,这是三纲被进一步神圣化,君,父,夫三 权进一步强化,臣,子,妻的地位更加卑下的结果. 从董仲舒提出三纲起,即对三纲予以神化.但 董所作的论证具有明显的神学色彩,理论上显得粗 鄙.待理学兴起,其理论体系日益成熟完备之后,三 纲的神圣性终于获得精致的理论论证.理学的理论 基点是:"未有这事,先有这理"],"有是理,方有 这物事"[1,万事万物乃是这先验,永恒之理的显 现,物化,是由它所规定的.就社会领域而言,"未有 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 童戈』2006年第2期21 理"[1引,一切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都是按这种先验 之理建立起来的,是由它所规定的他们叉通过蜂 蚁有君臣,虎狼有父子,鸦反哺,獭知祭等等自然现 象来证明,以三纲为核心的一套道德准则,不仅是 人类社会的最高准则,也是自然界的最高准则.它 不仅是人类社会的"古今共由"之道,也是自然界的 "当然之则".三纲一旦被上升为"天生自然,不待安 排"的"天理",它就更加神圣,永恒,统摄,控制力就 更加强大.正如后来谭嗣同所说,这时三纲不仅"能 制人之身",而且"兼能制人之心",使人"不敢涉 想-E133o这样,它的威力就更大了.理学家们不仅从 理论层面神化三纲,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严苛要 求,如"委质为臣,身非我有矣,,EIZ3,"天下无不是底 父母","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等等,这就使三 纲落到实处得以保证.随着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不 断强化和三纲的进一步神圣化,臣,子,妻的地位自 然更加卑微,完全成为君,父,夫的附属品,失去了 自己的独立人格.五四时陈独秀谴责体现三纲的 忠,孝,节乃是"以己属人"的道德是有道理的.既然 自身是从属于君,父,夫的,自然会做出上面所列举 的种种愚昧,野蛮,残忍的行为. 第二,是这一时期封建教化空前强化与普及的 结果. 这一时期对教化高度重视并收到实效现在 各个方面.首先是朝廷大兴学校,地方广建书院,并 在乡镇广泛建立社学,村垫,将教化普及于广大农 村.其二,乡规民约和家范,家训,家规普遍出现,使 道德教化落实到基层乡里和诸多家庭.其三,明初 太祖朱元璋颁发《教民六谕》,清初康熙,雍正年间 形成较六谕更为详备的《圣谕广训》,又使对民众的 教化有了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纲领,并通过官府运用 行政手段有效地予以推行.其四,私人讲学之风大 兴,遂使理学的伦理思想得以普及于社会.最后,更 值得注意和重视的是,戏剧,小说,说唱艺术在这一 时期的发展,繁荣,为传统道德在广大民间的普及 开辟了更为广阔的通道.诚然,这一时期戏剧,小说 的内容相当丰富,多样,其中包括了一些要求冲破 礼教束缚,张扬个性等内容,但是,宣扬忠孝节义无 疑是主题之一.即使是诸多宣扬鬼神迷信,因果报 应的作品,也是要人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旨在 劝人为善,恪守纲常.自戏剧和说唱艺术兴起,普及 后,广大目不识丁的底层民众也能时时受到传统道 22量爻J2006年第2期 德的熏染,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可以这样说,这一 时期忠孝节义牢固树立统治地位,与这一时期戏 剧,小说,说唱艺术的繁荣,普及是有一定关系的. 概言之,宋元明清时代教化的加强与普及使以三纲 为核心的一套传统道德对社会的影响大大增强.在 此过程中,忠,孝,贞节越来越被人们普遍视为至高 美德,由此遂引发出种种愚德行为. 第三,是这一时期朝廷对忠,孝,贞节大力表 彰,提倡的结果. 诚然,在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无不表彰忠, 孝,贞节,但因宋元明清时代更重教化,更崇"名 节",对此更显重视.比如,为了倡忠,清高宗竟将那 些曾经帮助清朝打江山,有大功于清的明朝降臣, 降将列入《贰臣传》,予以羞辱,谴责,便是此前未有 的举措.为了倡孝,宋至明初朝廷对于不合正道的 "割股剖肝"等愚孝行为亦予褒赏,表彰.为报父母 之仇而杀人属于违法行为,但出于倡孝的需要,在 这一时期这类行为亦受到朝廷与官府的宽容.如宋 初李磷为报父仇而杀人后自首,宋太祖竞"义而释 之"E?3.太宗时,甄婆儿为报母仇而杀人,"太宗嘉 其能复母仇,特贷焉"[1引.这种不合法律的宽贷一 直延续到明代.如,崔镒因护母而杀人,"下刑部 谳",刑部尚书却认为"镒志在救母",故其杀人罪 "难拘常律",主张宽贷.最后,"帝亦贷其罪,,E13.明 朝对贞节的表彰也更甚于前代.不仅将其"着为规 条";令地方官"岁上其事",而且"待遇"亦优于前代 ("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有明一代"着于实录 及郡邑志"的贞女节妇竟"不下万余人"[7].在朝廷 的表彰,"褒赏","宽贷"下,种种愚德行为自然日甚 一 日.早在北宋时苏轼就曾指出:"上以孝取人,则 勇者割股,怯者庐墓.上以廉取人,则敝车,赢马,恶 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者无所不至."[16]统治者政 策导向的作用在古代是十分巨大的.显然,这一时期 愚忠,愚孝,愚贞,愚节现象所以如此普遍且不断上 升,与朝廷对忠,孝,贞节的表彰有很大的直接关系. 概言之,由于三纲业已成为"天理",由于教化 的加强与普及,以及朝廷的持续表彰,在宋元明清 时代忠孝节义业已深入人心,被社会普遍视为至高 美德.崇尚忠,孝,节既已成为社会风气,则势必相 互攀比,竞相以"至奇至苦为难能",于是遂"忽庸行 而尚奇激"E73,使愚忠,愚孝,愚贞,愚节现象日甚 一 日. 四 通过对宋元明清时代种种愚德行为的简单梳 理,不禁使人想起孔子的那句至理名言:"过犹不 及".强调"无过无不及",要求人们把握"中",这是 儒家的一贯思想主张.通过揭示这一时期的种种愚 德,再次证明儒家反过求中的思想的正确性.所谓 "中"即是适度.与任何事物皆有度一样,道德行为 也有度.一旦过了度,就势必会使原有的道德宗旨, 要求变质,甚至走向反面.古人云:"天下事,过则有 害"[1,这一结论是深刻的.在宋元明清时代,由于 上题所说的种种原因,不少人以"至苦至难"的"奇 激"行为为荣,为高,相竞做惊人之举,以为这样才 算更忠,更孝,更贞节,实则是以过为高,以过为荣, 其结果势必走向反面,成为畸德,愚德.即使按古代 ,那时所出现的种种愚德行为也并不符合基本 道德原则. 即使在古代,也只讲国君死社稷,主辱臣死,并 未要求主辱民也死.试想,如果一旦"主辱"(如明英 宗被俘),广大民众也跟着死,那岂不是帮入侵外敌 的忙吗?孝的基本要求是敬养父母.试想,通过割 股,剖肝,探心,凿脑等野蛮的自残行为行孝,结果 必然是首先使自己成为伤残者(甚至死亡),又怎能 侍奉,赡养父母呢?而且,这些行为与"身体发肤受 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观念也是抵触的.至于自杀殉 父,杀子祀神更是直接违背了"不孝有三,无后为 大"的传统孝道殉夫一类的愚节行为同样与一些 传统道德相悖.首先,在父母公婆健在的情况下殉 夫,乃是放弃奉养父母公婆的责任,无疑是有悖于 孝道.其二,在已有子女的情况下殉夫,则放弃了对 子女的责任,有悖于为父母者对子女当慈的道德. 其三,在夫死后妻也自杀以殉,实际上是使家庭又 多死一人,无疑会更增加其他家庭成员的哀伤,使 业已残缺的家庭更加残缺.更重要的是,不论是哪 一 种自残,自杀行为皆有悖于仁的精神宗旨,实为 大不仁正因为如此,这类愚德行为在当时即受到 有识之士的非议,否定.早在宋代,有人便指出割股 到肝行为"非孝道之正".待明初发生杀子祀神事件 后,更是引发一场争议.当时的礼部官员认为;"人 子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医药吁 祷",是孝的正道,"至卧冰割股,上古未闻",假如父 母只有一子,其子若因割股,剖肝,卧冰而死,"反为 不孝之大,,E183.这些看法是正确的.总之,通过梳理 宋元明清时代的种种愚德行为,的确使我们加深了 对"过犹不及"的理解. 通过对这一时期种种愚德行为的梳理,揭示, 也自然会使人想起五四时期鲁迅,吴虞等人"礼教 吃人"的论断.在鲁迅,吴虞等人生活的时代,种种 愚德行为仍在中国盛行对此,他们是亲眼目睹的. 正是亲身经历了那个时代,目睹了那些愚昧,野蛮, 残忍的行为,出于"道德革命"的需要,他们才作出 了这样的揭露,控诉.他们对旧道德的批判,某些文 字言辞虽有偏激,片面之处,但基本结论是正确的. 一 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一旦三纲绝对神圣,君权,父 权,夫权随之而绝对化,则臣,子,妻势必成为君, 父,夫的"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陈独秀 语).三纲一旦深入人们的心髓,身为臣,子,妻者势 必认为自己是为君,父,夫而生,自己的最高价值即 在为君,父,夫作牺牲,从而忘掉进而放弃自身的价 值.臣,子,妻既认定"身非我有",则势必反复出现 种种愚德行为.因此,鲁迅,吴虞等人揭示,控诉"礼 教吃人"不为无因.今天我们可以批评他们的某些 过激言辞,但不应轻易否定他们的基本结论. (作者:张锡勤黑龙江大学哲学院教授,黑龙 江哈尔滨150080) 参考文献 [13明史?孝叉传二. [23明史?忠叉传七. [33宋元学案?豫章学棠. [43河南程氏遗书?卷---I"-'-T. [s3明史?列女传二. [63元史?列女传一. [73明史?列女传一. [83徐珂.清稗丧钞[M3.北京:中率书局.1996.3093. [93宋史?列女传. [1o3明史?列女传三. E1]]朱子语丧?卷九十五. [1z3朱子语类?卷十三. [133仁学三十,三十七. [14]末史?太祖本is--. [15]宋史?孝叉传. [16]宋史?选举志一. [17]袒文德?论学书[M]//明儒学案.卷十四. [1el明史?孝叉传一. 重笾爻J2006年第2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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