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吞怒踢取款机,一男子故意毁坏财物获刑银行卡被吞怒踢取款机,一男子故意毁坏财物获刑
?银行卡被吞怒踢取款机,一男子故意毁坏财物获刑
发布时间: 2008-09-10 09:56:26
24岁的北京人张某,一次在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因银行卡被吞,怒火中烧的张某将自动取款机踢坏,修复费达人民币8330元。因此,张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毁坏财物抓获。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8年4月2日晚上11点多,刚与朋友吃完饭的张某来到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的“民生银行”,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张某将银行卡放入取款机后,取款机...
银行卡被吞怒踢取款机,一男子故意毁坏财物获刑
?银行卡被吞怒踢取款机,一男子故意毁坏财物获刑
发布时间: 2008-09-10 09:56:26
24岁的北京人张某,一次在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因银行卡被吞,怒火中烧的张某将自动取款机踢坏,修复费达人民币8330元。因此,张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毁坏财物抓获。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8年4月2日晚上11点多,刚与朋友吃完饭的张某来到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的“民生银行”,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张某将银行卡放入取款机后,取款机不仅没有吐出人民币,反而将银行卡给吞了进去。张某又气又急,遂用脚踢自动取款机,造成取款机椭圆形用户操作台、后加钞前门损坏。自动取款机向监控室发出警报,保安当即出来对张某进行劝阻,并向张某解释取款机之所以吞卡是因为其超过28秒未进行任何操作造成的,当时有些微醉的张某根本听不进去解释,不但又踢了取款机一脚,还拉扯保安的衣服。见此情况,银行保安只得报警处理,民警将张某带走。后经鉴定取款机的修复费用价值人民币8330元。
开庭审理时,张某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张某没有提起上诉。
本文档为【银行卡被吞怒踢取款机,一男子故意毁坏财物获刑】,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