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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山医院-第十四章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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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山医院-第十四章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浙江萧山医院-第十四章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2009年版 第十四章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规程„„„„„„„„„„„„„„„„„„„„„„„„1 二、计量实验室工作制度„„„„„„„„„„„„„„„„„„„„„7 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8 四、物资领用管理制度„„„„„„„„„„„„„„„„„„„„„„9 五、库房管理制度„„„„„„„„„„„„„„„„„„„„„„„„9 六、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0 七、后勤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制...
浙江萧山医院-第十四章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浙江萧山医院-第十四章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2009年版 第十四章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规程„„„„„„„„„„„„„„„„„„„„„„„„1 二、计量实验室工作制度„„„„„„„„„„„„„„„„„„„„„7 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8 四、物资领用管理制度„„„„„„„„„„„„„„„„„„„„„„9 五、库房管理制度„„„„„„„„„„„„„„„„„„„„„„„„9 六、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0 七、后勤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0 八、层流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1 九、中央空调管理制度„„„„„„„„„„„„„„„„„„„„„„12 十、明火作业管理制„„„„„„„„„„„„„„„„„„„„„„„13 十一、设备层管理制度„„„„„„„„„„„„„„„„„„„„„„13 十二、节能管理制度„„„„„„„„„„„„„„„„„„„„„„„14 十三、电梯管理制度„„„„„„„„„„„„„„„„„„„„„„„14 十四、被服管理制度„„„„„„„„„„„„„„„„„„„„„„„15 十五、食堂管理规定„„„„„„„„„„„„„„„„„„„„„„„15 一、设备管理规程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严把医疗设备的论证、采购、验收、建档和维护关,确保所需设备符合实际需求和性能要求,确保在用设备运作正常和数据正确,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维护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 第三条 设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为医院设备购置论证的决策组织,其主要职责为: 1 2009年版 1、每年年底组织2,3次讨论当年以及下一年度的设备采购供应及计划。原则包括: (1)工作必需,但本院没有; (2)院内虽已有同类仪器,但经统筹安排后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3)有相应的使用设备的技术力量; (4)有安装设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屋、水电、通风、防尘、恒温等条件); (5)对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须加强论证,填写统一的论证表。 2、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急需添置的设备。 3、指导、协调与监督全院设备购置的招标、投标工作。 4、负责开标、评标和决标,讨论并决定招标、投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 第四条 设备供应科为全院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医疗业务科室上报的设备需求报告、计划,回复报告及编制全院年度设备采购计划草案,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论证、确定后形成阶段及年度设备采购计划。 2、负责收集、提供所需购置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资料,组织编制标底、招标文件、调研、供方评价及发标、商谈、议标等招投标工作,并保管招投标文件资料。 3、根据招标结果进行采购,并会同使用部门一起对设备到货进行验收。 4、处理合同的订立、核查、履行、违约等问题。 5、组织新设备使用部门人员进行设备仪器的操作、维护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6、制定全院医疗设备管理,并根据工作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测试、巡查和预防性维护工作。 7、为五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建档,内容包括财产登记号、请购单、购买合同、验收记录、随机技术资料、维修记录、设备报废报告、使用部门等。 8、对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均应登记在册,列出清单,每年作一次清查。保存设备记录档案,并至少在该设备停止使用后再保留四年。 9、确认设备故障的原因,及时修理并记录,并对设备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上报设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讨论。 10、及时将医疗设备的危险性及需要采取的改正措施通知相关使用科室或使用者。 11、辐射设备发生辐射故障应及时启动《浙江萧山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 2009年版 第五条 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应做到: 1、确保科室人员掌握基本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某些特殊医疗设备的适用范围、设备故障时的报告步骤及紧急处理。 2、指定一名科室设备管理员,以配合设备供应科的相关工作(如年度设备清查、定期检查等)。 3、对本科室所拥有的设备做好定期清洁,检查各附件是否缺失损坏等工作,做好常规的检测和保养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4、对于新设备,应与设备供应科一起在病人第一次使用前完成安全性能的检测。 第六条 各使用科室员工应负责: 1、安全地使用设备,使用前检查,使用后保持良好状态。 2、熟悉设备说明书放置的地方。 3、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假如发生故障的设备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拖离服务区并贴上标签; (2)通知设备维修科及时修理,紧急情况下应通知其立即到现场抢修; (3)如因设备故障造成病人伤害甚至死亡,应填写“意外事件报告表”。 (三)购置管理条例 第七条 购置审批 1、每年10月底前,由各医疗业务科室根据实际需要经分管院长签具意见后上报下一年度的购置计划,要求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评估、需货日期等。 2、医院设备委员会(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年度计划,经医院领导班子会议、医院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计划。 3、设备供应科对计划内所需购置的大型医疗设备编制可行性论证,按要求上报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特别情况下,由于业务发展所致的急用设备,需请示分管领导,院长批准,优先办理(对未能及时购置的设备,设备供应科应及时与所需医疗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告知预计购置时间)。 第八条 采购控制 医疗设备采购可通过委托招标、与供方直接面谈、自行招标等多种形式来选择合 格供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需设备既符合性能要求又能节约投 3 2009年版 资成本。 1、招投标 (1)委托招标:适用于必须经行政部门批准的设备;必须有机电证明书的设备;必须由海关跟踪监督的设备。 a.由设备供应科、使用部门提供采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必要时聘请院外专家进行技术参数、性能论证;设备供应科编制论证后的资料,经分管领导、院长初审后交招标机构。 b.招标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抽调专家再次论证修改,修改后由设备供应科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确认,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后再交招标机构实施招标。 c.招标会参加人员: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 (2)供方直接面谈:适用于国内独家代理、生产及无可比性的设备不实施招标,采用与供方直接面谈形式采购。 a.由设备供应科在面谈前做好合格供方评价工作,并索取该设备以往销售合同,作谈价依据。 b.使用部门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经审核、审批后实施面谈采购。 c.设备直接面谈参加人员: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 (3)自行招标:适用于单台或单价较低且数量较多的设备,低值器械及耗品不实施委托招标,由院方自行招标。 a.使用部门提供技术资料,设备供应科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招标前做好供方评价。 b.招标文件经审核、审批后实施招标。必要时聘请外院专家参与招标。 c.招标会参加人员: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 2、采购 (1)查验供方《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有必要,查验产品委托代理证。 (2)采购方式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集中、分散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 (3)自行采购的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 4 2009年版 素: a.产品质量、相关配件和使用性能; b.供货价格; c.供货厂家的信誉、维修服务能力及零配件、试剂的供应能力等。 (4)采购合同由院方与厂家(商家)签定。院方由项目部门负责人、设备供应科长、分管领导负责把关审核,院长签名加盖医院印章后生效。 3、验收 (1)设备供应科会同使用科室一起对设备到货进行验收。首先进行外包装检查,发现破损应立即拍照记录,然后对照合同、装箱单检查设备及配件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与厂方(或商方)联系解决,可退货、换货、补货、索赔。 (2)设备供应科负责安装调试及质量验收。验收应按产品技术指标、功能及厂商技术承诺进行,做好记录。如有必要,可委托上级部门、质检部门、商检部门进行。 (3)法定商检产品通知商检人员参加验收。 (4)验收单应有设备供应科、使用科室和厂商代表签字确认。 第九条 入库出库 1、无试用期的设备在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记入财产帐目。建立设备台帐,粘贴计量标识或财产标识,由使用科室办理领用出库手续。 2、有试用期的设备验收合格后,建立设备台帐,待试用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再办理入库手续,记入财产帐目,使用科室办理领用出库手续。 (四)操作、维修培训 第十条 对新安装的医疗设备由设备供应科或设备供应商负责对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日常保养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受训人员独立操作考核。受训人员应及时根据培训内容制定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负责对新员工和未参加培训但又需要操作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十一条 对十万元以上设备,设备使用科室的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保养。 第十二条 设备供应科应尽量争取对新购设备的维修培训。参加维修培训的设备维修人员,应负责对本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有相应的培训记录。 第十三条 所有设备维修组新进人员必须接受上岗前基本技能及安全常识的岗前 培训。 第十四条 设备供应科应对设备维护中人为故障率过高的仪器,在进行分析 5 2009年版 的基础上,对设备使用科室进行针对性的设备使用方面的培训。 (五)维护、巡检制度 第十五条 任何医疗设备第一次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测,以后根据厂家要求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定期检查、测试,所有检查、测试都应有记录。 第十六条 设备供应科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设备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维护的内容包括设备内部清洁、润滑、电器安全检查、性能检测、过滤网清洗等,时间应根据该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上的厂家建议及该设备的维护记录和风险等级综合考虑(一般为18个月、12个月、6个月)。 第十七条 完成预防性维护后,及时做好相应记录并输入计算机系统,在被维护设备上粘贴相应标签,注明下次维护日期,确保设备符合使用。 第十八条 对新安装的医疗设备,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对同种类型的设备,则按以前的时间间隔进行预防性维护;对新类型的设备,首次预防性维护工作原则上以6个月为间隔,以后则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对于预防性维护工作中发现的有故障的医疗设备应按维修程序进行相应的维修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设备供应科的维修组人员应按时进行预防性维护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对预防性维护工作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预防性维护工作的内容和时间间隔。 第二十一条 每周一、三、五下科室进行巡视检修(周一、五重点检查医疗设备,周三检查辅助设备如床、推车等),因工作忙或人员紧当天不能巡检,可在次日按排巡检。巡检过程中要到各医疗科室仔细检查询问,同时需检查设备标识、操作规程是否完整,发现问题需及时修理。当发现需修理的工作不属本职范围内时,应立即报告给其他维修人员。 第二十二条 在巡检中发现设备有重大隐患或故障存在,应立即告知操作人 员或科室负责人,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自己无法修理的,与供方联系维 修,并报告科长。 第二十三条 做好巡检记录。巡检本上有未修复设备的记录,待修复后须在巡检本原记录处作补充记录,并做好验收、签字工作。 (六)维修管理 第二十四条 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及时报告设备维修组,维修组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尽快到现场维修(如设备处于保修期,应及早与厂家联系),并根据故障情况请使用科室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对危及生命的急救设备应 6 2009年版 立即赶到现场抢修。 第二十五条 维修中所用的零件应及时填写“领料单”,交科长审核,登记所用备件;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并在“设备维修申请单”中填写审核意见或在“维修记录本”上记录,每季度进行汇总统计。 第二十六条 对需要购买备件或请公司维修时,应先请公司报价再通报设备所属科室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在设备所属科室负责人同意负担相应费用、分管领导或院长签字同意的情况下,通知公司前来维修。 第二十七条 当维修人员无法在现场完成维修任务时,对需带回或委外维修的设备,维修人员应与相应科室的负责人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填写“设备维修交接单”),并在设备完成维修任务送回时也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对不易搬动的设备,维修人员须做明显的禁用标识。 第二十八条 对刚完成维修好的设备,应根据维修部位的不同进行必要的性能检测;对计量设备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医疗设备必须进行相应的性能检测,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二十九条 设备供应科应建立基本的备件库,以保证维修需要。 (七)报废、降级管理 第三十条 设备如使用年限已久、无配件等情况,无法修复、无修理价值、无使用价值时,由使用科室填写“设备处理单”,设备维修人员做出书面鉴定,自己无能力鉴定的,请厂家出具鉴定意见,设备供应科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报废,必要时请设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核,报院长审批后予以报废。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维修组人员加贴报废标识,并在台帐上予以记录,财产会计做好帐户处理。报废的设备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继续使用,由设备供应科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转让或私自处理。 第三十二条 设备由于某种功能丧失,其他功能还可使用,经申请鉴定审核、审批后作降级使用。 第三十三条 降级使用的设备,由设备维修组人员加贴限用标识,并在台帐中予以注明。 (八)资料管理 第三十三条 设备供应科负责收集、整理各类设备的相关资料。万元以上设备资料统一于次年六月底前交入院档案室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万元以上设备(单件)存档资料包括“设备申购论证报告”或 7 2009年版 “物资申购表”、“供方评价表”各级审批资料、供方资质、注册证、代理证、合同、照片、“仪器设备验收记录单”、“设备试用质量反馈表”(无试用期设备除外);招投标的设备须有投标书及招投标纪要;计量设备需有首检合格证;办理免税的设备须有免税资料;独家代理和生产的设备或不实施招标的设备须有合同参考依据资料;参加政府、卫生局招标的设备资料还需有投标书、评标报告。 第三十五条 万元以下设备资料由设备供应科自行保存。需有“合同”或“申购表”、“说明书”、“验收记录”、“设备试用质量反馈表”(无试用期设备除外);计量设备首检合格证。 第三十六条 设备保养记录、巡检记录保管期为二年,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记录单保管期为永久,于年底前由设备维修组负责收集并按各使用科室分类保管。 二、计量设备,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医用计量设备(器具)应建立台帐,编制委外送检(自校、自检)计划表,严格按规定计划实施检测。 3、医用计量设备(器具)应严格执行周期检定,禁止超周期使用,由使用科室的兼职计量设备管理配合设备科计量管理员收集本科室的待检计量设备。 4、未到检定周期已损坏的医用计量设备(器具),经修理后后由设备科计量管理员负责集中送检。 5、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经修理后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 6、新购置的强制性医用计量设备(器具)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院内使用的强制性计量设备(器具)均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且在周检合格期内方可使用。 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员必须按批准的请购计划,组织货源,按规定进货。 2、除每月计划采购外,还必须完成临时性急需采购。 3、货到后应主动配合保管员验收入库,进货后如遇数量缺、质量 劣的应及时联系退货。 8 2009年版 4、采购工作必须按急用先购、质量第一和节约的原则进行。 5、各用物部门不许自行采购各类设备、家具及物资材料(抢修例外)。 6、对特殊设备、物资等,采购员应同有关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外出采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 四、物资领用制度 1、总务物资、卫生材料物品的发放领用须遵从“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 2、总务物资、卫生材料物品的发放由设备供应科负责管理。 3、各科室按实际需要申领物资,杜绝浪费和公物私用。 4、由科室负责人填写需用的物资“申领表”,每月25日前报至设备供应科,经审批后统一发放。 5、物品的领用发放采用集中时间办理,原则上每月一次下送到科室。 6、应急物品领用时,先领用再补填领用物资申请单审批。 7、特需物品的领用须由科室负责人填写“零星物资申购单”,经领导审批同意后采购发放。 五、库房管理制度 1、 该制度适用于存放在仓库里的一切医用消耗品、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印刷品、劳保用品、机械维修品、被服类用品及存放在仓库里的旧仪器(药品,化学试剂,X光片不在此列)。 2、货物均需进行入库管理,严禁无物入库。采购人员应在物品到达后,向仓 库保管交接,对耗材类物品入库时,库房保管员对型号、数量、有效期和生产销售合法性进行确认检查。对直接送货至使用科室或安装现场的,采购人员应核验物品,向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 3、各种库存物品应分类保管,存放有序,标识清晰可见。保持库房通风安全,确保物品不霉变,库房内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4、仓库内应保证合理的库存量,防止供应中断或积压浪费。如发现物品失效 期在三个月内或六个月不领用的物品,应通知部门负责人和财务总监。 5、保管员应及时向会计结帐,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保证帐物相符。 9 2009年版 6、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将出库的物品型号、数量、有效期进行检查,确保物品安全。做好物品领发日记和库房明细帐。档案管理人员应对需要进行管理的物资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7、每年需对帐面库存物品进行核对,计算出盈亏数量和盈亏金额(并说明原因,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生成盘存表,报部门负责人与财务总监,提高上级讨论。 六、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视为固定资产。 2.单位价值较低,不够固定资产标准或其总价值虽达到了固定资产的标准,但使用期限较短或易于损坏的物品,视为低值易耗品。 3、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审批,30万元以上由集团公司审批,10万元—30万元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批,1万元—10万元(含)由院长审批,1万元以下由分管院长审批,国有固定资产报废见财产报废工作流程。低值易耗品购置、报废审批,批量较大总价值在1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1万元以下由分管院长审批。 4(财产会计须按会计制度要求建立财产明细帐及使用部门台帐。 5(各类资产出库时须粘贴相应的财产标识,发现脱落、不全,及时补贴。 6(每年进行一次实地盘点核查,做到账物相符,发现账物不符,须查实原因,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七、后勤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每周一、三、五下科室进行巡视检修,因工作忙或人员紧张当天不能巡检,可在次日按排巡检。(电工:夏季来临时,重点检查各配电柜、配电箱、供电线路情况。管道工:雨季来临时,重点检查屋面排水沟、下水道,冬季来临时,重点检查外露水管保温情况。) 2、巡检过程中要到各部门仔细检查询问,发现故障需当场修理,当发现需修理的工作不属本职范围内的须立即报告给其他维修人员(填写《巡检交班记录表》。 3、巡检记录表(本)上如有未修复设备的记录,待修复后须在巡检表(本)原记录处作补充记录,并做好材料消耗记录及使用部门签字工作,发现特殊情况、 10 2009年版 重大故障立即报告科长。 八、层流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医院的层流设备是空气洁净设备。主要的功能器件有表冷器、加湿器、过滤器、离心风机、紫外线灯等,并使之相互连接成一体,极大程度的将空气介质中的悬浮颗粒除掉并使室内环境保持恒温恒湿。设备维修科专人负责层流手术室与层流病房的设备管理,职责如下: 1(建立机器、设备及操作使用档案。 2(负责设备、机器的清洗、养护、维修工作。 3(负责洁净室相关的技术方面的指导和与厂家的协调。 (一)空气过滤器的维护和保养: 1、初效过滤器: 粗效金属过滤网必须每周清洗一次,内存过滤网用吸尘器每周吸尘一次。灰尘较多时,清洗周期可适当缩短。目的确保和延长中效和高效过滤器的效果和寿命。内存过滤网每3-6个月更换一次。 2、中效过滤器: 是采用一次抛弃型,要求当系统压力允许时,对?1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50%为正常。当过滤器两侧压差大于等于250Pa时就应更换。一般每两年更换一次。 3、亚高效过滤器: 是采用一次抛弃型,要求当系统压力允许时,对?0.5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95%为正常。一般在连续使用2年时就应该更换。 4、高效过滤器: 是采用一次抛弃型,要求采用钠焰法效率不低于99.99%为正常。一般在连 续使用3-4年后更换。 (二)离心风机的维护保养: 1、每隔4个月调整传动皮带。并检查皮带是否老化、破裂或者其他损坏的地方。 2、每月检查皮带,新带运转50小时后应再拉紧。 3、检查带轮是否平行,以及带轮槽是否在同一平面上。 4、每月检查叶轮是否传动灵活、是否平衡、轴向或径向是否有窜动。 11 2009年版 5、每月检查轴承的工作状况。 6、每年更换润滑油一次。 (三)表冷器的维护和保养: 1、每半年检查表冷器翅片是否变脏,一旦发现变脏就应清洗。 2、每年冬季应对表冷器做好防冻保护或者加入适量的防冻剂。 3、根据冷媒水的水质适时的清洗水过滤器。一般每月清洗。 (四)加湿器的维护和保养: 1、每月需检查法兰和螺栓连接,以及管道上的电磁阀是否正常。 2、每年9月下旬检查蒸汽喷射孔是否发生堵塞,可用针将内部的赃物清除掉,然后通入蒸汽清洁管子内部。 3、每月检查维护蒸汽疏水器。 (五)其他项目的维护和保养: 1、每日巡视设备层组合空调箱和控制柜。 2、每月清洁组合空调箱箱门及检查箱体密封性。 3、每月检查灭菌灯并清洁表面。 4、每月清洁机组内表面,包括挡水板和积水盘。 5、每月清洁机组回风口回风过滤网。(注:上送上回的送回风系统的回风过滤网由空调机房工作人员清洗,而上送下回送回风系统的回风过滤网由使用科室工作人员清洗。) 九、中央空调管理制度 中央空调工作涉及到四组冷水机组系统、净化系统、板式热交换器、热交换房以及生活水泵房的日常运作管理和整个系统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 1、冷水机组系统开启时要有专业人员操作,每一小时记录,冷却塔每二小时巡视一次,还要有专业维修人员进行风机盘管和新风机的日常维护维修和整个 系统按保养计划做好保养工作并记录。 2、净化系统要求须每天24小时运转,中央空调机房提供冷热源和蒸汽,因此每天都需有专业人员巡视和维护,每天早晚两次巡视并记录使用情况,需对净化的进、回风系统,灭菌消毒系统以及除、加湿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并记录。 3、板式热交换器系统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保养和巡视记录,换季时的保养工作。 12 2009年版 4、热交换器应有专人操作维护保养和巡视并每2小时记录运转情况,还须根据医院热水供应制度控制热水的使用。 5、生活水泵房应每天须巡视运转情况,并每2小时记录以及对每年生活水箱的清洗工作。 6、央空调机房工作人员还须根据中心供应室的要求按时提供蒸汽。 7、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及时做好各类报修任务,不得拖延和推脱。 十、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1、“明火作业”是指在维修工场(综合维修组、设备维修组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动用明火作业(包括电焊、氧焊、气割、氩弧焊等)。 2、对需明火修理的设备设施应移动到维修工场内进行明火作业,对不能移动的设备设施需明火作业,必须事前填写《明火作业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3、作业期间,监督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管,密切注意各种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明火作业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明火作业必须实行专人操作、专人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严禁私自动用明火。 5、根据明火作业的物品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前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的一切可燃物品。 十一、设备层管理制度 1、设备层内严禁烟火。如需明火作业,必须填写《浙江萧山医院明火作业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堆放物品。 3、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严禁随意挪动。 4、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如有#施工单#位需进内检修,必须由相应部门同意并派员陪同。 5、设备层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3 2009年版 十二、节能管理制度 1、节约能源,减少浪费。保护环境,提高全体员工节能降耗意识,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 2、不断总结节能工作经验、改进工作、结合实际、积极宣传节能工作的意义、要求,强化节能意识。 3、使用部门(人)必须按照医院节能要求,做好随手关灯、关水、关空调,下班后关好室内一切用电设备。使用空调要关好门、窗。 4、操作、维护部门必须严格按节能措施执行,定期检查用电设施。采用节能型灯具,使用新型节水用具,回收利用水资源,杜绝长流、跑、冒、滴、漏水现象。 5、夏天大厅、各办公室空调温度设置于26摄氏度以上,冬天在空调温度设置在摄氏26度以下,使用过程关闭门窗,离开工作场所随手关空调,下班提前半小时关空调。 6、采用楼宇自控系统,合理定时开关空调、照明。上班时间应尽量使用自然照明,确需开始要隔盏开灯。下班后管理人员要全面检查公共区域及工作场所电灯、空调,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7、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减少待机电耗,不用时及时关闭电源。 8、采购使用再生纸,纸张双面使用,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十三、电梯管理制度 1、医用电梯只负责运送病员、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 2、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危重病症急需作检查的病员随时接送。 3、凡乘电梯者要听从电梯管理员安排,不得超载运行。 4、严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确保电梯内的安全及卫生。 5、违反规定者,电梯管理员有权拒绝接送。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通知医院保卫科处理。 6、电梯必须年检合格后才用使用。电梯驾驶员应配合做好年检年审,日常 14 2009年版 维护工作,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上班前操作人员要先做试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7、乘客乘坐电梯遇故障时,应保持冷静,不要乱动,电梯驾驶员及时拨打 院内电话(10199)或83865636报警或大声呼叫等方式通知别人营救.并及时通知修理部门及时修理。 十四、被服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 2、病人入院时,责任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病人被服按基数(一个枕头/枕套,一条棉被/被套,一条床单,一套病员衣裤)分给病人保管,如被服被污染或病人/家属要求更换时应及时更换,出院时回收。 3、所有使用过的被服应装入不渗漏的手推车内,由洗衣房工人送至洗衣房指定区域,交洗衣公司清洗。清洁被服由洗衣公司完整打包送至医院指定的清洁区(使用清洁的车),由洗衣房每天一次送至各病区。 4、被血液污染或被传染性病人(如MRSA、梅毒、疑似SARS等)使用过的被服应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外贴隔离标志,送至洗衣房。遵循先浸泡消毒,后清洗的原则。被大小便污染的被服放置于黑色塑料袋内。 5、各科室应将清洁被服存放于指定地点,未按规定存放或掉到地上的清洁被服,须送洗衣房重新清洗;所有损坏/破旧的被服应挑出,且置于单独的袋内,返送至洗衣房。 6、卧床病人住院期间必须穿病人服,医院员工禁止使用病人被服。 十五、食堂管理规定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顾客(包括内部顾客、外部顾客)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医院食堂就餐的顾客。 第三条 总务保障科、行政后勤现场管理小组、工会负责对食堂进行管理,接受就餐人员的投诉(顾客满意率必须达85%以上)。 (二)管理职责 15 2009年版 第四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医院分管领导、主要部门(总务保障科)负责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罚等。 第五条 主管部门(总务保障科)对食堂饭菜质量、饭菜价格、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开设窗口、供餐时间及工作人员准入、服务质量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当发生被上级或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时,应受医院加一倍处罚(扣奖)。 第六条 医院办公室根据来客通知食堂安排工作餐或招待餐(招待餐需经院领导批准),做好登记及承包者结算时的核实工作,并负责对食堂人员的服务礼仪培训、顾客的满意度调查。 第七条 食堂承包人负责为医院顾客“保质、保量、保时”地提供一日三餐、夜点心、误餐及营养餐。 (三)服务要求 第八条 食堂承包者须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者,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 食堂承包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服务协议。 第十条 食堂承包者应以服务医院广大顾客(内部顾客、外部顾客)为宗旨,根据医院的运行特点、需求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食堂承包者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服务,为顾客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总务保障科负责指导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食堂承包者要保证食品质量,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合理制定菜肴价格,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发生菜肴变质或份量不足问题,文明服务。 (四)食品与卫生 第十三条 食堂用膳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变质食物严禁使用。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 第十四条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十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洗手后操作,严格遵守操作常规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不符合从 16 2009年版 事炊事工作的带病者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待恢复健康后经批准方可上岗。非食堂 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违反者按医院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包厢”应经常通风、清洁,保持无异味。要有“兼职”包厢服务员,在需要时能专职为包厢就餐服务。 第十七条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八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九条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五)员工用餐管理 第二十条 除值班人员可提前半小时到食堂“员工餐厅”用餐外,其他员工一律按规定下班时间用餐。 第二十一条 员工统一在食堂“员工餐厅”用餐,不得在任何工作场所用餐,且食堂不准送餐到任何工作场所,特殊情况的科室(如麻醉科、手术室、介入治疗等)必须由科主任或护士长通知食堂并填写误餐“订餐通知单”。 第二十二条 员工进餐厅用餐一律不能穿着医疗工作服,并实行“刷卡”用餐。 第二十三条 总务保障科、行政后勤现场管理小组负责进行员工用餐管理的督查,发现违规者,按医院奖罚条例处理。 (六)附则 第二十四条 食堂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以备突发急须用餐。 第二十五条 食堂供餐时间根据春夏、秋冬的不同时季及内、外顾客的作息时间灵活调整早、中、晚餐及夜宵的供餐时间 第二十六条 营养餐(医嘱)供应时间原则上为: 1、普食:早餐7:20~7:40;中餐11:20~11:40 ;晚餐 17:20~17:40 2、半流汁:早餐 7:20~7:40;上午加餐9:20~9:40;中餐 11:20~11:40;下午加餐14:20~14:40 ;晚餐17:20~17:40 3、流汁:早餐7:20~7:40;上午加餐 9:20~9;40;中餐11:20~11:40;下午加餐14:20~14:40;晚餐17:20~17;40;晚上加餐19:20~19:40 17 2009年版 注:(糖尿病病人送餐必须及时、正确)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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