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2015年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与2015年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范文合集

2017-09-02 9页 doc 22KB 18阅读

用户头像

is_614050

暂无简介

举报
2015年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与2015年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范文合集2015年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与2015年军 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范文合集 2015年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 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 (一)离休费 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 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
2015年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与2015年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范文合集
2015年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与2015年军 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范文合集 2015年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 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 (一)离休费 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 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离休,是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 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 (二)退休费 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 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军衔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二、各项补助补贴标准 1.交通费:从2004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规定发给交通费。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退休志愿兵保留福利补助25元、伙食补贴35元。 3.军人职业津贴:从1999年1月起离退休干部各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 每月180—380元。退休志愿兵军人职业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服装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服装费标准,从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调整为:寒区50元。 6.荣誉金:荣获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0元。随工资逐月发放。 7.房租补贴:从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补贴标准调整为:正军职(含相当职务等级的专业技术和文职离退休干部,下同)120元,副军职105元,正师职65元,副师职58元,正团职50元,副团职45元,营职以下40元;六级退休士官45元,五级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35元,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的离退休干部遗属35元。自购自建住房和维修扩建私房的军人离休退休干部,不交纳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8.防暑降温费: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每年80元,退休志愿兵每人每年40元。 9.军粮差价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的食物定量标准为:每人每天粮食550克,黄豆80克,植物油50克。军粮补贴标准,仍按1999年的标准执行。 10.政府特殊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护理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护理费标准,按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800元。 享受条件: (1)军队离休干部中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战前期参加革命的,以及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且年满70周岁的。 (2)副军职以下离休干部因战因公伤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或因瘫痪、双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 (3)退休干部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或者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 扶助的,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护理费。 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上述五项均需护理,为生活不能自理。 审批机关: 移交政府安置前,军队离休干部享受护理费由军队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队退休干部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审批。移交政府安置后,由省级民政部门批准,从批准之月起发给护理费。 报批程序: 军队离休干部年满70周岁享受护理费的,由安置地市以上安置部门审批,报省备案,从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享受护理费;军队离退休干部因病因残享受护理费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干休所审核,市地以上安置部门审定,报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审批,由省批准之月起享受护理费。 军队离休干部在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经医院证明,由县级民政部门报请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停发护理费,改发公勤补助费。 军队退休干部,凡享受护理费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由当地县属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停发护理费 2015年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 作为国企改革之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已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会否随之而“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明确今年将推进所属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 根据各省区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所作统计显示,全国已有北京、上海等22个省区市明确将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其中,上海、广东等4省市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时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河南、广东、山西等3省提出规范履职待遇、职务消费或业务支出等。 上海、广东等4省市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时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 2015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改革后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加绩效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其中总的收入不超过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随着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中央部门所属企业以及省属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也将于今年年内实施,各地具体改革方案须在一季度末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各省区市在明确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的措辞不尽相同。 北京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为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市属企业与中央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发展,完善法人冶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健全国资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2015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为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稳步发 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任期契约管理全覆盖,统筹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 四川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为继续推进国企国资、财税金融、投融资和价格等领域改革,“要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选人用人机制和„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体现效率和公平原则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5年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加快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抓好企业子公司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制度,扩大市场化选聘比例。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事实上,一些省份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已经开始。广东省即已在2015年启动省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11月7日印发的《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合理确定并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是此轮广东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此轮改革将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情况和广东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形成 合理规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广东省将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来选聘国企高管。 广东省在其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示,“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职务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则通过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两个月后,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又现大动作。最新的消息称,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有望年底前对外公布。 在两个多月前的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16个字为这场改革定调。习近平在讲话中称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但从目前舆论对历次相关政策出台的反应来看,限薪似乎成了这场改革的唯一主题。大部分的报道和讨论,都将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直接等同于降薪。 从新闻传播规律来看,这本属意料之中。在一个追求注意力经济的时代,吸引眼球的才是好新闻。而这场改革中最能吸引公众眼球的非对国企高管限薪莫属。一直以来,国企高管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 年薪,颇受各方关注,也最易引起公众的争议和抱怨。尤其是国企高管亦官亦商的身份,让其两边得利,所谓“行政内解决级别,企业内解决待遇”,更让公众多有不满。这也是中央不遗余力推动国企高管薪酬改革的重要初衷。然而,如果将这场改革仅仅视作一场国企高管的降薪运动,无疑就偏离了中央改革的初心,或者说至少没有全面理解当初国企薪酬改革的目标。 对于一些国企高管不合理的过高收入进行规范,是这场改革的应有之义。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国企高管薪酬的高低,只是表面现象,其本质还是权力是否能受到有效约束。 如果国企高管的权力不能受到有效约束,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没有配套的制度和约束体系,即使国企高管的薪酬一时降了下来,也难以长远。近年来一些国企高管薪酬“越限越高”的尴尬现实便是明证。在这个意义上,探索相应的规范和监督体系,走出这种尴尬的怪圈比对国企高管一时的降薪要重要得多。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16个字中不仅强调“水平适当,结构合理”,还特别强调“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重要原因所在。 事实上,仅就国企高管的薪酬来看,其之所以饱受争议,并不仅仅在于薪酬过高,而是国企高管在享 受着市场化带来的高薪的同时又享受着行政级别带来的特权,所有的好处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是社会公众最不能忍受的地方。此外,这种身份的双轨制还让一些国企高管薪酬脱离了企业经营的实际,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与高管薪酬水平关系不大,甚至还有一些国企高管自定薪酬水平,自我分配,自我监管,坐拥天价薪酬。正是这些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管理和监督上的失效,在消解以往改革所取得的成绩,降低国企自身的活力,让公众对国企的误会和偏见越来越深。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公众来说,央企高管的薪酬不在于是低还是高,而是这种薪酬拿得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近年来一些已经实行了混合所有制的国企,尽管高管的薪酬也很高,但是,舆论和公众并没有多少负面意见。因为这些薪酬高低是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结果。 平心而论,除了少数行业的国企,当前一些高管们的薪酬并不算太高,与一些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还很低。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薪酬的获得是否合理,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有效。如果高管们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且其薪酬获得符合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拿高薪也是情理之中。不拿高薪,进行行政性的限薪,才违背了市场的规律。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尽管目前来看,对一些国企高管进行限薪降薪不可避免。但这种限薪不是单纯人为的限制或降低,而是理顺国企高管薪酬,完善薪酬分配监督体系,让国企高管回归国家雇员或企业雇员的本质,该降的降,该升的升,走出由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造成的模糊地带,建设更具活力的国企。如果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国企高管降薪上,无疑偏离了改革的最初目标。这是我们在讨论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时必须意识到的
/
本文档为【2015年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与2015年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范文合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