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里加急”的来由
“八百里加急”的来由
桂花树
在文艺作品中,常能见到这样精彩的一幕:一卷黄尘滚滚,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跳将下马。大喝:“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阻者死,逆者亡~”话音未落,烟尘滚滚中,骑者已如箭一般飞驰而去。
这是古人用快马传递紧急公文,有点像现代的邮政特急件。
古代没有邮局,传递文件靠的是驿站,一般每隔二十里设一个驿站,一站一站地往下传。文件传递时间则由紧急程度来定,紧急的要求每天三百里,特别紧急的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所谓的“八百里加急”,就是特急件。遇到这样的信件,就要用最快的马,差不多可以日行千里。每到一个驿站换一次,吃喝全在马上。
除非是万不得已,一般不会启用八百里加急送信。因为这样的送信方式基本上是要跑死马的,如果送信人体质差一些,也会劳累过度而亡。历史记载,南北朝的北周宣帝曾亲自驾驭驿马日行三百里。而唐朝最紧急的通信要求日行五百里,其用的无疑是御马。比如,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唐玄宗则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可六日之内唐玄宗就得到了消息,这样算下来日行速度达到了五百里。
那么,对于这样紧急的信件,如果被强盗劫去了怎么办,
对于这一点,唐朝律法也有规定,如果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一旦延误时机导致战事失败则处以绞刑。《唐国史补》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一个负责签发公文的员
外郎,本来应该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因夜间疏忽,只发了岭南一地。事后,这个员外郎就被免了职,而泄露机密的人则被处以绞刑。可见,如此严厉的法律,一般强盗是不会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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