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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芝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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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芝的艺术形象刘兰芝的艺术形象 刘兰芝是《孔雀东南飞》中的女主人公。《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民歌中的第一首、也是最长的一首长篇叙事诗。最早见于南朝陈代徐陵编的《玉台新咏》,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近人一般将其归入汉乐府。该诗大体成于汉末,而在流传的过程中,经过文人的加工润色。它与其后的《木兰诗》并称为我国诗歌史上的“双璧”。刘兰芝婚姻悲剧,历史上所持有的态度颇为复杂:惋惜者有之,责备者有之,礼赞者亦有之„„在刘兰芝身上,有人看到的是处世不善、“礼义未至”,是“未闻孝道”;有人看到的是“情深”,而且赞美她“贞烈”;有人看到的是人格的尊严...
刘兰芝的艺术形象
刘兰芝的艺术形象 刘兰芝是《孔雀东南飞》中的女主人公。《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民歌中的第一首、也是最长的一首长篇叙事诗。最早见于南朝陈代徐陵编的《玉台新咏》,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近人一般将其归入汉乐府。该诗大体成于汉末,而在流传的过程中,经过文人的加工润色。它与其后的《木兰诗》并称为我国诗歌史上的“双璧”。刘兰芝婚姻悲剧,历史上所持有的态度颇为复杂:惋惜者有之,责备者有之,礼赞者亦有之„„在刘兰芝身上,有人看到的是处世不善、“礼义未至”,是“未闻孝道”;有人看到的是“情深”,而且赞美她“贞烈”;有人看到的是人格的尊严和不可侮,是对封建专制、封建礼教的蔑视和反抗[1]~所有这些,也许正是这首长诗千百年来感人肺腑、历传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深入剖析造成这一悲剧的各项因素,对深刻认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2]的汉乐府精神,准确评价刘兰芝的艺术形象及其社会意义,都是很有必要的~ 一、刘兰芝人物形象分析 《孔雀东南飞》着意刻画了刘兰芝这一反抗封建礼教的光彩夺目、映照千秋的女性形象。刘兰芝从小学习女红,“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具有良好的素养和品德。嫁给郡府小吏焦仲卿,平日与丈夫见面很少,只得厮守空房:“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不仅如此,焦家上有老母下有“始扶床”的小姑,这一老一少,无疑都需要刘兰芝服侍。她还要早起晚睡:“鸡鸣入机织,夜 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但辛勤劳动换来的却是焦母的故意挑剔和刁难:“大人故嫌迟”,并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等恶语相加,执意要赶她出门,拆散这一对恩爱夫妻,“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面对封建礼教的压迫,刘兰芝没有屈服,她有理有节,从容同焦母、小姑告别,最后与焦仲卿山盟海誓,挥泪而别,现出坚强的性格。回到娘家,厄运接踵而至,县令、太守轮番逼亲,阿兄蛮横催婚,阿母委屈求全,强大的宗法势力一步步把孤苦无依的刘兰芝推向黑暗的深渊。而生性贤良、倔强的刘兰芝,虽竭尽全力与残酷的命运作斗争,终因势单力薄,寡不敌众,抵架不住黑暗势力的重压,为了忠贞的爱情,为了不可践踏的尊严,不惜以死抗争,“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表现了一个普通女性对封建礼教的最强烈的抗争。 刘兰芝这一形象体现出的个性美,有着多方面的内涵。她既有古代劳动妇女勤劳善良、刚烈不屈的反抗性格,还表现了封建时代有文化素养的女性在思想裂变压抑中痛苦的挣扎与呐喊,表现了超越礼法的规矩,追求潇洒自如的风度容止。诗篇渲染了她在焦家被休、行将离家前的着意盛装:“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装。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腕素,耳著明月裆。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诗人以无声的语言赞美了刘兰芝至纯至真至情之美,渲染了焦刘爱情的悲壮。太守备礼迎娶,在母亲催促下,刘兰芝始做嫁裳:“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她表面顺从,但内心已怀死志。 刘兰芝这一形象是丰满的,性格是多方面的。诗人既表现了她个 性的刚烈之美,又表现了性格中的阴柔之美。这主要表现在与小姑的告别:“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这里刘兰芝的至柔至善之美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而言之,刘兰芝的可爱,就在于她为了爱情,不惧专横,不畏强暴,不为荣华富贵所动,甚至不惜以死来捍卫崇高的爱情。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强烈反封建意识,是闪光的人性觉醒,是对崇高爱情的追求,具有超越时代的审美价值。 二、分析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 焦仲卿与刘兰芝原本是一对恩爱幸福的夫妻,焦仲卿与刘兰芝都深深爱着对方、珍惜对方。“幸复得此妇”,焦仲卿认为能够娶到刘兰芝是他的福气。焦仲卿与刘兰芝更是“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海誓山盟死了以后都要在一起。这样的一段姻缘何以演变成一场爱情的悲剧, 细读《孔雀东南飞》长诗不难看出,刘兰芝是自请遣归的。刘兰芝为什么自请遣归呢,“君既为府吏,守节志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这是第一个原因。已和焦仲卿“结发同枕席”,“共事二三年”的刘兰芝,却因焦的在外为吏,遵守府里的规纪,不移情于家,而“相见日稀”、“常留空房”。十八九岁的年轻漂亮的刘兰芝怎受得了这空房寂寞,痛苦的煎熬呢,焦仲卿出外为吏,给刘兰芝带来“伶俜萦苦辛”的痛苦,刘兰芝在开头的自叙中把它摆在前面,不是没有道理的。《孔雀东南飞》产于汉末建安时期,当时,男子出游(或讲 学、或求学、或为官),常久留不归,给家中妻子带来的痛苦,这时期前后的文学均有反映。如鲍照《拟行路难》其三,反映了富贵家庭妇女爱情得不到满足的愁怨。曹植的《七哀》也写了思妇的怀念:“君行踰十年,孤妾常独栖。君若清路尘,妾如浊水泥。浮沉各异势,会合何时偕,”曹植的诗,不仅写出了妇女们的的思念,哀怨,而且也写出了她们的苦悲和发自内心的沉痛叫喊。最典型的要数曹丕的《燕歌行》:“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委婉真切地写出了妇女在家守空房的孤单和痛苦。魏文帝都敢直言无讳地写出当时社会中妇女的悲苦,身受其苦的刘兰芝自己为何不能说, 刘兰芝自请遣归的第二个原因是焦母的恣意虐待。在等级森严、尊卑殊异的“人伦纲常”里,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三纲五常”便引而为“三从四德”:“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3],谨习“妇德、妇言、妇容、妇功。”[4]封建礼教还规定了压迫妇女的“七出”条文:“妇有七去(即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5]可见妇女不但在社会上没有地位,而且在家庭中也是被奴役、被驱使的对象;只有听从、孝顺的义务,容不得有丝毫的逆拂,更不要说有自主的个性和独立的人格了。正如五四时期妇女解放运动先驱者们所指出的:“女子这两个字,包含着一段极长的悲哀历史。”“我们中国是讲纲常名教的礼仪之邦,关于怎样去限制女子的自由,怎样去使女子不能发展她们的能力,同时剥夺她们人格的种种法子,总算完备极了。”[6] 这种封建礼教专制,反映在家庭关系上,则是家长宗法制。家长 独断专横,掌握着一家的生杀予夺大权,是封建势力的代表者和执行者。在《孔雀东南飞》中,焦母和刘兄正是这样的角色。封建规定了他们在家庭内的绝对统治权;而兰芝、仲卿,则是他们屠刀下的牺牲者。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的刘兰芝,嫁到刘家后,“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焦母故意挑剔,刘氏“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但焦母偏说“此妇无礼节,举止自专由。”焦母硬说她无礼节,并将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非遣去不可,仲卿求情,焦母坚决不允。“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当仲卿跪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她槌床大怒:“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正是焦母极端的蛮横无理,独断专行,刘氏“不堪驱使”,感到“君家妇难为”,不得不自请遣归。 焦刘悲剧的第三个原因是焦仲卿的软弱无能。假若焦仲卿能在遵守府里的规则,专心不移的同时,并能处理好家务,悲剧可能不会发生。当他还家时,刘氏向她诉说“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的痛苦,他竟然没有一句安慰之语,当刘诉说“夜夜不得息„„君家妇难为”时,他虽然敢去问阿母,并提出“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以示反抗,但阿母槌床大怒后,他只好妥协让步,劝刘氏先回家,还怕刘不去,淳淳叮嘱“慎勿违吾语”。当此之时,就是刘氏不想走,也不得不走了。焦仲卿表示“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刘氏则回答:“勿复重纷纭,„„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 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刘兰芝第二次向他说明自己受不了焦母的虐待,受不了沉重家务的折磨,受不了孤孤单单,留守空房的痛苦,希望他拿出主意或解决的办法来,但焦仲卿竟拿不出自己的办法和主意,他确实软弱无能。小吏之职难去,母命难违,刘兰芝的悲苦的根源仍在,刘怎能再返焦家,焦刘的悲剧必然不可避免。 悲剧的第四个原因是焦刘两个人矛盾的性格。两个人的性格都有逆来顺受的一面,又有对爱情忠贞不渝,反抗压迫的一面。刘兰芝受到焦母的刁难和折磨,便自请归遣;受到阿兄的训斥和逼迫时,便又顺从了她的阿兄。焦仲卿开始也敢向母亲抗争,但母亲大怒之后,他又逆来顺受了。为了忠贞的爱情和对压迫的反抗,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这是他们性格上的矛盾无法解决的结果。 总之,焦刘二人的爱情悲剧的原因是复杂的、多元的、立体的,既有社会的,又有家庭的,个人的,倘若因刘兰芝到焦家二三年未生一男半女,便联想到古代的“七出”,继而推出“焦刘爱情悲剧正是由于刘兰芝没有生子而产生的”的结论,虽不为妄断,但也失之偏颇。 三、刘兰芝爱情悲剧的社会意义 刘兰芝的婚姻悲剧,概括了封建社会劳动妇女的共同命运,暴露了封建婚姻制度、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罪恶,歌颂了青年男女忠于爱情的高尚品德和对封建恶势力决不低头、勇于反抗、宁死不屈的斗争 精神,变现了人们对自由幸福生活的热切追求与向往,因而具有十分深刻的社会意义。 刘兰芝的婚姻悲剧在封建社会具有普遍性,是封建社会婚姻家庭生活的缩影。如前述,封建社会的妇女,是根本没有独立的意志可言的。她们的婚姻及其命运,并不是由她们自己作主,而是掌握在代表封建势力的家长手里,取决于他们的好恶。因此,违背妇女意愿的强迫婚姻和遭人遗弃之事,是屡见不鲜的。而因婆媳关系不和酿成悲剧的也不在少数。南宋爱国诗人陆游与唐琬的《钗头凤》,即是这样一曲千古绝唱。古代的婆媳关系可从两首古诗中略窥一斑:“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婆)食性,先遣小姑尝。”[7]“作妇(媳)难,作姑易;姑常怒,妇常泣。寄语阿姑无大痴,今日当思作妇时。”[8]这种“婆尊媳卑”的地位,正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在家庭关系上的反映。即使今天,在某些封建残余思想浓重的穷乡僻壤,刘兰芝式的婚姻悲剧也时有发生。 更为重要的是,长诗通过刘兰芝的婚姻悲剧,充分揭露了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对青年一代特别是青年妇女的残酷迫害及其“吃人”的本质,对封建社会的罪恶进行了有力的控诉。刘兰芝本是个聪明、善良、勤劳的好女子,她与仲卿又是一对相亲相爱的好夫妻,但焦母却以“举动自专由”为名驱遣她回娘家,强行拆散了她与仲卿的美满婚姻;而执掌着家庭大权的刘兄更出于势力吝啬的目的,一再强迫兰芝改嫁,直至酿成悲剧。在这里已看不到半点婆媳的“恩义”和兄妹的情份,却暴露出封建家长的狰狞面目和封建礼教的冷酷无情。鲁迅 先生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9]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吞噬了刘兰芝的生命和她与仲卿之间纯洁的爱情,正说明了封建社会的“仁义道德”是假,而“吃人”的本质却是真~从而激发出人们对整个封建现存制度的怀疑与抗争。 这出婚姻悲剧的社会意义还表现在,刘兰芝是封建社会中卓尔特立的反抗者,她的倔强性格和毫不妥协的反抗精神,极大地鼓舞了后人为砸碎封建枷锁、动摇封建思想统治而斗争。可以说。刘兰芝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第一个具有彻底反抗精神的光辉妇女形象。她直接影响了后世戏曲小说中崔莺莺、窦娥、杜丽娘、林黛玉等女性,共同成为古典文学作品中不朽的艺术典型。前此的《诗经?卫风?氓》中的弃妇,虽然也曾愤愤不平地谴责“二三其德”的负心男子,但更多的是对自己盲目恋爱的悔恨,而感到“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表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消极情绪。而刘兰芝则不是这样,她面对的是以焦母、刘兄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要么屈从,要么反抗~她决绝地选择了后者。以“自请遣归”,维护了人格的尊严不可侮;又以“举身赴清池”的壮举,捍卫了“蒲苇磐石”的坚贞爱情~这就是我们读这出婚姻悲剧时“哀而不伤、悲而能壮”的原因所在。 最后,刘兰芝的死,使得封建势力对她的一切迫害完全落空,这对封建势力是一个有力的打击。它说明,愈是残酷的压迫,便愈将招致被压迫者的强烈反抗。同时也给人们这样一个启示:要真正获得婚姻自主和人身解放、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防止悲剧的重演,必须彻底推翻万恶的封建制度。这也是长诗作者一再告诫后人“慎勿忘”怀 的事情。 [1]参见王运熙《乐府讨论集》第79页,古典文学出版社。 [2]《汉书?艺文志》。 [3]《仪礼?丧服?子夏传》。 [4]《周礼?天官?九嫔》。 [5]《大戴礼记?本命》。 [6][美]埃?弗罗姆,康革尔译:《爱的艺术》,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7]唐?王建《新嫁娘》。 [8]清?宜少耕诗,引自《家庭》1988年第2期。 [9]《鲁迅全集》第一卷19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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