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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机和挂机招标文件定

2018-08-29 31页 doc 57KB 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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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机和挂机招标文件定柜机和挂机招标文件定 江苏银行盐城分行新营业办公楼 冷、热两用分体式空调器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编号:YJZB -11-(建设),42 招 标 文 件 建设单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1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项目:江苏银行盐城分行新营业办公楼冷、热两用分体式空调器设备采购及 2 前 附 表 3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资格条件(资格后审): 1.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生产厂商必须...
柜机和挂机招标文件定
柜机和挂机招标文件定 江苏银行盐城分行新营业办公楼 冷、热两用分体式空调器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编号:YJZB -11-(建设),42 招 标 文 件 建设单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1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项目:江苏银行盐城分行新营业办公楼冷、热两用分体式空调器设备采购及 2 前 附 表 3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资格条件(资格后审): 1.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生产厂商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企业。 1.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可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或提供虚 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5 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 关服务、独立完成整体项目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6 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提供的货物出现重大质量问,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 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1.7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始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实施过程中,或发现以上问题,或发现卖方名不符实,或为联营、挂靠性质,买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合 同投标人投标时的企业名称与报名时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注: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 4 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投标委托 2.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无 效。 2.2 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以携带的有效身份证明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其身份以投标书中《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其携带的有效身份证明为准。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5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次招标文件由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招标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表式、条件和规范。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 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将投标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送至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盐城机电招投标网(www.ycjdzb.com)上“招标答疑和最高限价”栏目下公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布在盐城机电招投标网(www.ycjdzb.com)上“招标答疑和最高限价“栏目下公布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4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语言及币种 8.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都应使用中文,如有关所有投标报价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 7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8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二)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三) (4) 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四 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分别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原件); (5) ISO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五) 9.1.3 评标办法规定审查的其它资料。 以上9.1.2项资料须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人在上述投标文件中如提供投标产品的正式产品印刷样本,可将其直接放入标书封袋中(份数不限),也可和投标文件一起装订成册,但其印刷样本中所述产品必须有投标产品。 10、投标文件的格式及规定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0.2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宣传册、说明书等印刷产品样本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签署)。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封面及有实质性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袋的封口处密封并加盖章印。 9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计价方式:采用清单计价,由各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资料要求,进行计算,并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公司实力、施工水平等因素,按要求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对投标报价中细微偏差引起的漏项或缺项部分,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酌情调整其评标价。中标后,执行其原投标报价金额,其漏项或缺项部分视为已包含在其投标总价中,结算时除变更外,一律不预调整中标价;对投标报价中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废标处理。 12.2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填报投标报价含以下所有内容的综合单价和总合价: 投标综合单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的单价 (2) 配套及辅助设备、材料价格 (3) 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 (4) 包装、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及上下力支费 (5) 招标代理费、交易费、配合费 (6) 资料费 (7) 安装调试、检验费及检测费 (8) 售后服务费(包括培训费、维保服务费等) (9)利润、税金等其它一切费用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设备供应后与施工单位的安装、配合调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2.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12.4 投标总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 10 该本工程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并在开标前三天在盐城机电招投标网(www.ycjdzb.com)上“招标答疑和最高限价“栏目下公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看)。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南环支行,帐号:2。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18室开具保证金收据(电话:)。开标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3.2 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予以退回;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支付工程交易费后并办理合同备案后退回,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至原保证金汇出帐户。 13.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定标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形式转至指定帐户。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无违约情况下履约保证按合同约定方式退还(不计利息)。 本工程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定标后由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存为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13.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和支付担保的缴纳和退还方式,应通过投标人或中标人的自身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进行缴纳或退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1 13.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收到综合服务费及招标代理公司收到代理费用后退还。 13.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5)中标人拒付入场综合服务费和招标代理综合服务费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 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 14.3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改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须相应延长,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4.4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4.5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封套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再密封在外层封套中,内外封套封口处均应加盖启封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15.2 为便于开标,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优惠条件应单独密封提交,有关资质文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使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副本中可使用复印件。 15.3 内外封套均应按下述写明: (1) 招标人: (2) 项目名称: 12 (3) 招标文件编号: (4) 标明“请勿在 时之前启封”字样。 (5) 投标人名称: 15.4 内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交”的投标文件,或不被接受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5.5 如果外封套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6. 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 16.2 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以补充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17. 逾期的投标文件 1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并退还逾期的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撤回和撤销,但必须使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撤回和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8.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5条规定编写,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16.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18.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和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13 17、开标 17.1 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7.2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查身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 17.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14 19.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属重大偏差,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19.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看其是否有技术参数引用错误及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投标文件中引用技术参数与其所附制造商正式印刷产品样本中标明的参数不一致时,以制造商正式印刷产品样本中标明的技术参数为准。 (2) 如果大写(文字)金额与小写(数字)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的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相关技术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接受询标时应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询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4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0.5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以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20.6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只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需要而可能进行的工作,并非是评标的必要程序,也并非每个投标人都需要进行澄清。 21、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5 21.1 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重大偏差: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人对细微偏差拒不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详细评审时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2、废标 22.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被确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22.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废标 16 处理: (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22.3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19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3.2 详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比较经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 23.3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评分方法和标准”。 23.4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确定中标人。 23.5 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在宣布中标人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4.2 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判为废标。 24.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指定联络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六、重新招标 17 25、重新招标 2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 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或投标文件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否决所有投标的; (3) 评标委员会对一部分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七、定标及签约 26. 定标 26.1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否则中标结果无效。 26.2 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及其投标设备作最终审查,进一步核查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信誉和同类设备的使用情况等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的变化。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 招标人保留在定标之前任何时候出现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向投标人解释其理由的义务。 28. 在定标时变更采购设备数量的权力 28.1 招标人在定标时有权对第五章“招标设备清单与技术要求”中所述设备在适当幅度内变更其数量。 29. 中标通知 29.1 在评标结束后三天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29.2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签订合同,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指定时间、地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请公证机构对合同进行公证。合同副本报盐 18 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0.3 中标人如不能按期签订合同,则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 标人如无法按照投标承诺按期供货,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提取银行保函,终止合同,已进场的货物按60%结算。 30.4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天 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支付入场综合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其费率如下: 32.2招标代理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98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5%缴纳招标代理费。 32.3如果中标人不执行第32.1条和第32.2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其它 33、其它 19 33.1 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须知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 33.2 本投标人须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33.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九、监督和投诉处理 34. 监督和投诉处理 34.1 招标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监督和投诉处理机构为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投标办公室和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F 邮编:224005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址:盐城机电设备招投标网(www.ycjdzb.com) 20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 1、招标内容 1.1分体式空调器 21 注: ? 制冷、供暖能力是指标准工况下的制冷、供暖量; ? 均需可摇控控制。 1.2 与上述室上述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含室施工中设备的增减以及接管执行投标时综合单价。 2、质量保证 2.1 质量保修期限: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为2年,保修期包括出厂合格证、供货清单、设备及电气使用说明书、操作维修手册及各类相关技术文件。提供设备外形接管图、安装基础图等资料。所有资料均为中文。 3.2 技术服务:投标人应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到货开箱验收,设备调试、日常维护及故障排除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售后服务方案、维修保养、维修保养各投标人应对设备进行运行费用分析。 4.2 投标产品如为进口件均应有我国海关、商检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原产地证书。 22 4.3 投标文件应注明设备的型号、数量、产地等。 4.4 投标文件中须详细说明所投设备的主要生产、加工、检测设备和质量保证手段,安装进度及安装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技术培训等。 23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 1.1 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价格 2.1 该投标价格为中标价,主要包含有设备价格(含全套设备、主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含土建施工配合费)、入场招标综合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培训及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 3、专利权和设备相关的更改要求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 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2 本招标的设备应为完整的设备及所相关的功能,卖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它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由于买方要求删除部分设备、功能及其服务,卖方应予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买方就部分设备及其功能作修改时,卖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3.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应的技术规范作出调整,或设备的技术有了较大的更新,卖方应相应地更改所供设备的相应部件,所发生的费用应予以相应的增减。 4、工期 4.1 生产周期:接到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生产,产品生产周期不超过二个月(按日历天计)。 4.2 交货时间:卖方在完成生产的前一周,应书面通知买方,在买方书面 24 通知卖方可发运时,卖方将合同规定的产品全部发运至规定地点。 4.3 安装周期:现场组装20天(按日历天计),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4.4 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之日三日货到盐城市解放南路269号现场(即本工程安装现场),买方组织监理、总承包方有关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清点和检查外观质量,仅为买方确认卖方履行合同如期交货,但买方不承担其保管责任。 5.2 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待合同所供设备由卖方按期、按质、按量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经过验收合格(达到买方可投入运行条件)并提供相关文件后,买卖双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并以次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修期。 6、延期交货 6.1 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6.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履约保函,加收违约损失赔偿或终止合同。 7、付款方式 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买方提供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 7.2 卖方送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1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 25 同总价的60%,且退还履约保证金。 7.3 提供完善的竣工资料,工程审计结束后15日余款5%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满2年后15日付款日期以买方通知银行付款日期为准。 7.6 付款一律通过银行结转。 7.7 买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承担与安装、调试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吊装费及其食宿等费用)。 8.2 安装完毕的设备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 8.3 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有详细的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9、检验与验收 9.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9.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初步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 26 出索赔。 9.4 产品的最终验收待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由招标人、工程监理和项目总承包单位共同负责验收工作。 9.5 产品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0、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0.1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目前最先进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修期(从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设备要求实行终身技术服务,设备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15年买方有权根据检验标准和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1.2 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 27 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误工费以及为保证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1.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1.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买方发生索赔通知后15天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按每迟交一日,承担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价的0.5%金额赔偿费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 28 理的时间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规定的时间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4.3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得到补偿。 15、仲裁 15.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5.2 仲裁机构为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5.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5.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6.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 29 提出的索赔。 16.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转让与分包 17.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要进行分包合同时,必须得到买方的同意,但不得解除卖方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8、其它 18.1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双方协商解决。 18.2 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三份。 30 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和标准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江苏省、盐城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江苏银行盐城分行新营业办公楼4-8层分体空调机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根据性能价格评审得分的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一、投标设备的性能、质量(25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备的性能、质量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审,评审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分值区间: 1、技术部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基本分10分):按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较大偏离的在基本分基础上扣3--4分,一般偏离的在基本分基础上扣1-2分,无偏离的不扣分(有重大偏离的,经评审可作废标处理)。 2、投标设备的先进性、实用性、美观性,得分区间4--5分; 3、投标设备的节能性、故障率、安全性,得分区间4--5分; 4、各部件配臵情况、技术参数说明,得分区间4--5分。 二、货物的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及备件供应(20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及备件供应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审,评审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分值区间: 1、安装、调试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分区间4--5分; 2、培训计划、维保体系等售后服务承诺,得分区间4--5分; 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在质保期内免费供应承诺及质保期外供应价格承诺,得分区间4--5分; 4、承诺本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得5分,未能作出响应的承诺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供货能力、资质信誉及业绩(15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供货能力、资质信誉及业绩等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审,评审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分值区间: 1、投标人的资质信誉情况,加分区间4--5分; 31 2、投标人的供货能力情况,加分区间4--5分; 3、投标人的业绩情况,加分区间4--5分。 四、投标报价(40分) 报价资料内容齐全且在评审中未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1、投标价格在评标基准价的102%(含102%)--96%(含96%)范围内,得基本分35分。 2、投标价格在评标基准价相比,高出评标基准价102%的,每高出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3、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出评标基准价96%的,每低出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多加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五、评标规则 1、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当评标委员会成员少于5人(含5人)时,取所有评委的有效票进行计分、汇总;当评标委员会成员多于5人时,在所有评委有效票中取消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进行计分、汇总;各项汇总时,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汇总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设区间加分或扣分项的,其加分或扣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 3、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分(即取消保底分值)。 4、当投标人总得分出现并列需要排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5、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6、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 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 3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 商务技术条款格式 格式一:投标书 格式二:开标一览表 格式三:报价明细表 格式四:投标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响应表 格式五:投标设备主要部件、外购件(含材料)明细表 格式六: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 格式七:交货一览表 格式八: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保修承诺文件 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格式一: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格式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格式五: ISO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3 一、商务技术条款格式 格式一: 投 标 书 :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设备及服务的投标邀 ,签字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包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设备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 4.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撤销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我方愿意向招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6. 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7.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完全理解招标人对此无解释的义务。 8.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 9. 我方承诺在此次招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在签订合同之后的 天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5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36 格式三: 报价明细表 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38 格式四: 投标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响应表 (须与招标文件点对点应答) 招标文件编号: 标段号(如果有的话):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9 格式五: 投标设备主要部件、外购件(含材料)明细表 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40 格式六: 随机提供备品备件表 (应满足质保期的需要) 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41 格式七: 交货一览表 注:本表和投标报价表的设备名称、数量应一致。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2 格式八: 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保修承诺文件 (包括培训、设备“三包”承诺、维保服务等)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 二、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一: 法人资格证明 (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复印件) 44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身份证号: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45 格式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原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 (姓名 职务)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 的名义参加 (单位) 的 投标。授权代表签署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性别: 年龄: 电话: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46 格式四: 制 造 商 专 项 授 权 书 (原件) (招标人) : 我们 (制造厂家名称) 是按照(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 的 (贸易公司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 我方制造的设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贸易公司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 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贸易公司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及部门: 签字人职务及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也可按制造厂家自己的格式) 47 格式五: ISO质量认证证书 (复印件)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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