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号措施方案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2013‟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天津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
4和9、5和0, 3和8、
,二,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
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上机动车车牌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公共汽车、班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为拥有同组和相同
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左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个人名下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二,属夫妻双方名下各有1辆或多辆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三,属同一家庭,一个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四,单位名下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咨询网站: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www.tjlegal.gov.cn,
咨询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电话:23394637,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特此通告。
201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