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包括哪些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包括哪些?如何编
写?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08年12月4日 | 浏览6911 次] 【大 中 小】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描述为实施质量体系要素所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的活动,因此,提出如下要求: (1)编制的文件化程序必须与本
要素和质量方针相一致,并且与实际运作严格配合; (2)有效地实施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3)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应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进行全面策划和管理;作为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 (4)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每个文件,应是逻辑上独立,针对一个质量体系要素,或涉及一个以上质量体系要素,但这些要素必须是相互关联的;
(5)程序文件都应回答"5W1H",即:做什么(What);什么时间或时机(When)去做;什么地点或什么场合(Where)去做;由谁(Who)做;为什么(Why)这样做;以及如何(How)做,确定地体现了"为进行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
(6)每一个程序文件应有相同结构和统一格式,以便使用者易于理解和掌握;
(7)程序文件着重对管理环节的描述不应涉及技术性的细节,后者通常用作业文件来规定,如有必要,在程序文件中可以提及关键技术或工艺的名称和与管理的衔接要求。
程序文件的编制方法:
(1)从现行文件分析入手
现行的各种企业标准、
和规定等文件中,很多均具有"程序"性质,但也有其不足之处,故须以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为前提,以程序文件的要求为准则,对这些文件进行检查和修改; (2)编制程序文件明细表
根据质量体系总体设计和对质量体系要素逐级展开的质量要求,拟定程序文件明细表。以此对照现行的各种文件,确保需新编、改造和完善的程序文件,制定计划按轻重缓急逐步编制。 (3)每个程序文件的结构和格式
化
a.标题和文件编写:说明开展的活动及其特点;
b.目的:说明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活动;
c.适用范围:活动涉及哪些方面;
d.职责:明确由谁负责实施,职权、接口及其相互关系;
e.工作程序:按5W1H列出开展此项活动的细节;
f.相关支持性文件:引用的或与本程序相关联的文件;
g.记录:使用该程序时所产生的记录和报告;
h.表格。
程序文件应得到本活动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为所有与其作业有接口关系的人员所理解,必须经过审批,注明修改情况和有效期。
iso9000中三层次文件和三级文件都指的是那类文件,请简单说明。谢谢~
最佳答案
文件的层次大概区分是这样:
第一层是质量手册;
第二层程序文件和支持程序文件的规程、规定等等;
第三层是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等作业性文件;
第四层是各种记录
三级文件没有什么具体规定,按惯例,例如不合格控制程序、文件控制程序等标准要求的文件叫做程序文件,程序文件的补充性文件就是三级程序。
外来文件要识别,一般是三级文件,也可能是程序文件。
公司红头文件如果和质量体系有关的应该算三级文件吧。
另外,2008版的体系对文件的形式很层次更加模糊,所以三级文件和程序文件的概念越来越模糊了
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最佳答案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吧,(按
要求应该有:)
基本要求
? 申请方法律地位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 拟获证组织的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资质和许可证的行业) ? 具有多现场的企业或从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企业需填写:《多现场清单》,并加盖企业公章
? 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手册、程序文件等)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补充材料 ?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 主要污染物监测报告(适用时)
? 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活动区域和管网示意图(至少包括污水、雨水管网)并注明各排污口(必要时)
? 主要污染物处理流程示意图/处理方法(需要时)
? 新、改、扩建项目需提交“环评”“批复”“三同时”竣工验收的证明(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役运)(必要时)
以下是赠送资料劳动合同,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
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