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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

2017-09-02 3页 doc 13KB 5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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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布洛芬颗粒 【药品名称】 英文名称:Ibuprofen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药品名称】 英文名称:Ibuprofen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 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 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对于1-2岁的小儿,如24小时症状不见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生;对于2岁以上的儿童,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不能同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可导致溃疡。 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血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贮藏】 密封保存。有效期24个月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209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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