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生产成本如何计算
选矿厂产品设计成本各项费用的计算办法如下:
(1)原料费:原矿开采成本加原矿从采矿场至选矿厂的运输费用。
(2)辅助材料费:设计的辅助材料消耗定额乘当地材料价格,或按国家材料单价(如运距较远,应考虑材料的运杂费。)乘设计消耗定额求得。
(3)选矿耗用的水、电费:设计的水、电消耗指标乘其单价即得(水、电指标应扣除修理和行政福利设施的用电、用水量)。
(4)生产工人工资:系指从事选矿生产的直接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不包括机修、维修和非生产人员的工资)。可按下式计算:
C=N×D×(1+d)?A/12 (1) 生生生年
式中 C——单位产品生产工人工资,元/t; 生
N——计算的生产工人人数,人; 生
A——年产量,t; 年
D——生产工人平均基本工资,元/人?月; 生
d——辅助工资系数。
选矿厂生产工人月平均基本工资等级一般为3,4级,“辅助工资”系数取0.25,0.3。
(5)生产工人工资附加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的11%提取。
(6)大修理费及维修费(包括大修理及维修用的材料、工资、动力、折旧等费用):分别按单位产品固定资产投资额(扣除机修、检修、行政生活福利设施费用)乘大修理费率和维修费率求得。
大修理费率一般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2.5%提取,维修费率一般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6%提取。维修费也可按固定资产原值中的设备和建(构)筑物费用分别乘其相应费率计算。各地区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费率均有规定,可参照执行。
(7)基本折旧费:一般按企业服务年限提取基本折旧或按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建(构)筑物的服务年限分别提取。选矿厂设计一般按直线法进行折旧计算,计算式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形成率+建设期利息 ,元/t 基本折旧= (2) 服务年限×年产量
或
(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形成率+建设期利息)×折旧率 ,元/t基本折旧= (3) 年产量
当企业的服务年限很长时,计算基本折旧一般取20年作为企业的经济计算年限。
固定资产形成率应按设计概算,扣除固定资产中机修、维修和行政、生活福利设施的费用计算。如无设计概算,可按投资总额的0.85,0.9计算。
(8)管理费(包括车间经费和企官费):由于项目很多,设计时要详细计算是繁杂困难的,可根据类似企业的实际指标进行选取或按下式近似计算:
(1-0.2,0.25)×D(1+0.6)+N×B N非非保
?AC= (4) 管年 K
式中 C——单位产品管理费,元/t; 管
N——全厂非生产人员数,人; 非
0.2,0.25——非生产人员中由修理费、工资附加费、营业外支出等费用项目开支的非生产人员比重;
D——非生产人员平均工资,按900,1000元/人年计算; 非
0.16——工资附加费率及企业基金费率;
N——计算劳动保护费的人数,按全员人数减机修、维修设施的生产工人数和由修保
理费、工资附加费、营业外支出等费用项目开支的非生产人员数计算;
B——每人每年平均的劳动保护费(包括劳动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等费用);推荐值为南方80,105元/人?年,北方125,165元/人?年;
A——年产量,t。 年
按规定,流动资金利息进入成本,包括在企管费中,但应另行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