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然动力社区文体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
美然动力社区文体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
本团体由党员、群众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遵纪守法、宣传国家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三间房地区文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活动场所在三间房美然动力社区居委会活动中心,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包括参加公益性演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服务广大居民群众,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1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负责人的工作
和经费使用情况,
,三,决定会员入会,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团体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二,热心为会员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员大会通过注销决议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四条 本团体经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后即为终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