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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技术方案(模板)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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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技术方案(模板)_[全文]1、技术方案 11>.1服务内容简要说明 本次服务为沅陵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标段)辖5个镇、1个乡、135个行政村、1281个村民小组,土地面积约1629.10平方公里全区域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野外实地测量权属调查和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数据库等工作。 1.2技术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土地确权技术方案(模板)_[全文]
1、技术方案 11>.1服务内容简要说明 本次服务为沅陵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标段)辖5个镇、1个乡、135个行政村、1281个村民小组,土地面积约1629.10平方公里全区域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野外实地测量权属调查和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数据库等工作。 1.2技术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从而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全面启动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技术方案。 1.2.1 地理概况 沅陵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沅水中游,东与桃源、安化为邻,南接溆浦、辰溪,西连古丈、泸溪,北与张家界交界,素有“湘西门户”、“南天锁钥”之称。总面积5852平方公里,是全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县。全县辖23个乡镇,有汉、苗、土家、回、白等25个民族。 1.2.2已有工作基础 湖南省于2007年至2011年间实施了全省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和县区级以上城关镇城镇地籍调查,并建立了相应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城镇地籍数据库,为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2.3主要工作内容 此次沅陵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标段)辖5个镇、1个乡、135个行政村、1281个村民小组,土地面积约1629.10平方公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为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社区)。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的规定,本次发证工作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1.2.4工作技术依据 1.2.4.1法律法规及行政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 《土地登记办法》(2008,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的意见》(湘发[2010]1号) 1.2.4.2引用技术及文件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实施细则》(2007年8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TD/T1014-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93)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2010) 《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GB/T 14912-2005)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怀化市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怀化市国土资源局) 1.2.5技术路线 1.2.5.1资料收集与分析利用 ?市土地利用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其中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变更数据可用来套合权属数据制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和宗地图,进行宗地地类面积汇总; ?部分区域有高分辨率、大比例尺正射影像数据或现势性较强且符合标准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如1:500、1:1000、1:2000),可以用来替代1:5000正射影像。对于无图区域,可购买分辨率优于0.5米的卫星遥感影像或通过航空摄影获取影像来制作工作底图。 ?在影像清晰的地方,所有权界址点坐标直接在图纸上图解获取。在影像不清楚的部分区域, 可采用亚米级手持GPS、全站仪、GPS-RTK或HNCORS、地方城市CORS等方式实测。 ?全省的省、市、县、乡镇行政界线及村权属界线,上述界线大部分都有详细的界址说明及附图,在本项工作中可以利用; ?部分区域已有的权属调查资料。 1.2.5.2底图制作 工作底图制作数据来源已有数码影像或卫星遥感影像,地面分辨率(GSD)优于0.5米,通过坐标转换及数据处理,制作成1:5000工作底图。 1.2.5.3权属调查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权属调查时,在封闭的村界范围内,以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权属单位(宗地)进行界线调绘和界址确认。 省、市、县、乡镇行政界线及村权属界线直接调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其中省、市、县、乡镇行政界线原则不动,但涉及行政界线上的土地权属界线以及地类图斑界线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村权属界线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发生变化时,需实地进行调查、确认、修改处理。对于原飞地无文书说明的,必须实地依界线补充调查,并编制权属界线文书和附图。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原则上不再进行地类调查,而直接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后的成果,将变更地类图斑和地类符号套合所有权权属界线,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和宗地图的制作,以及地类面积和宗地面积汇总。涉及土地权属界线的地类及地类图斑界线要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进行核实并修改。 沅陵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原则上要求采用实地调查的工作方式,也可视其具体情况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采取其它切实可行的辅助办法。 1) 调查方法及措施 ?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含该集体的建设用地、宅基地)划分为一宗地。 ?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面状国有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对线状地物(参照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规定,实地宽度小于20米)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在调查时应界定线状地物的归属(国有、乡镇属集体、村属集体),并在宗地面积汇总时相应扣除其面积。 权属调查时应对宗地范围内属于不同权属主体(国有、乡镇及村集体所有)的线状地物进行调查核实,对二调数据库中没有的新增线状地物要进行补充调查。线状地物要调查权属单位名称、地类、面积等,并由本宗地指界人及线状地物权利人签字予以确认。本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暂时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线状地物要填写线状地物记录手簿,进行登记造册,并在面积汇总时进行相应的扣除。 外业调查时,线状地物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编号,编号方式为“XZ”+3位顺序号。内业数据库正式编号为24位,具体组成为“线状地物所在宗地编号(19位)+XZ(2位)+*(顺序号3位)”。 ?有争议的土地,应在调解、处理、确权后再划入相关宗地,无法达成调解处理的,应单独立宗。 ?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有多块不相邻地块时,按独立宗地处理,编号按独立宗地编号。 ?对于农村宅基地各小组交叉分布难以准确划分界线时,可按历史习惯划分宗地权属界线,而不必细分。 ?对于由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山地或水域界线不能细分时,可划为共有宗,并注明各个权属单位名称,如能细分面积的,还需注明各权属单位的所有权面积。共有宗以地籍子区为单元与其它宗地共同按宗地顺序号进行编号,共有宗在属性段内需对相关内容进行备注。 ?宗地不论面积大小均需调查。当划定的宗地地类为耕地、园地、水域且实地面积小于500米2,林地、草地且实地面积小于2500米2时可按“零星宗地”处理。本次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对暂时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零星宗地不编宗地号,不作文书和附图,而以宗地为单位填写“零星宗地”记录手簿,进行登记造册。“零星宗地”要调查权属单位名称、权属性质、地类、面积等,并由本宗地指界人及“零星宗地”权利人签字予以确认。零星宗地外业调查时要在底图上按实地位置标绘范围界线以便内业量算面积,面积太小不能标绘的打0.3mm红点表示,并野外调注面积,在零星宗地记录手薄中如实登记。对不属于本宗地的“零星宗地”,其面积要从本宗地扣除。 外业调查时,“零星宗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编号,编号方式为“LZ”+3位顺序号。内业数据库正式编号为24位,具体组成为“零星宗地所在宗地编号(19位)+LZ(2位)+*(顺序号3位)”。 ?集体土地确权时,乡村属集体土地如学校、卫生院、敬老院、水库、沟渠、农村道路、乡镇及村属企业等要分别调查清楚。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资料的乡镇、村属集体土地,要按建设用地界线范围进行所有权确权。 ?省、市、县、乡镇行政界线、村权属界线可以调用原二调界线与文书,但当界线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发生变化时,需根据套合工作底图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进行确认、修改处理。 在各级行政界线上开展权属调查时,行政界线数据原则不动,村、组权属界线按实际情况确权。对涉及权属界线上的变更调查地类及地类图斑线进行核实,与实地不一致的按变更调查的有关规定处理。对跨越行政界线的图斑按飞地处理。 对村界数据因规划征收、村组合并产生与实地明显有出入的,要重新据实调查;原村界线无文书的要补充调查;原村界线文书有错误的要据实修改;原村界线文书描述无误,但影像不 套合时,当原村界线走向明显有错误时,要据实修改,当原村界线与底图影像有偏离时,在误差范围内(如1:5000比例尺工作底图界线偏离误差为实地1.5米)可以不修改,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外要据底图影像修改。 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调查时,涉及土地权属界线的原土地调查成果中的地类图斑界线和线状地物,与调查工作底图影像偏离图上超过0.3毫米时,要根据工作底图影像标绘并修改,修改时应注意保持线状地物和图斑的相对位置关系不变,确保图、表、文字说明三者一致。 ?界线符号 采用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一致的界线符号。 省 界: 地区、州、地级市界: 县、 区、 县级市界: 乡、 镇、 街 道 界: 村 界: 土 地 权 属 界: 土 地 权 属 争议界: 界 址 点 符 号: ? 直径1.5?,0.2? 1.1界址点、界线段编号 外业权属调查时,以权属界线交叉点之间的每节权属界线段为编号单元进行界址预编号,权属界线交叉点统编为“0”,各界线段内界址点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由“1”开始往下顺序编号。 界线段以村为编号单元进行预编,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由“L+*(3位顺序号)”开始往下顺序编号。 当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被国有宗地分割时,构成宗地的国有图斑线段要用土地权属界线标绘,当国有图斑权属界线需实地指界确权或修改时,国有图斑线段需设置界址点,新编界线段号,需补作文书和附图。当国有图斑权属界线直接引用原规划红线或协议界线时,国有图斑线段可不设界址点,不作文书和附图,国有图斑界线段用“G+*”编号,其中“*”表示3位顺序号。 当集体土地权属界线位于省、市、县、乡镇行政界线(或村权属界线)上时,构成宗地的行政界线段(或村权属界线段)要用土地权属界线标绘,当土地权属界线与原行政界线(或村权属界线段)数据有出入且进行了修改时,该段土地权属界线需设置界址点,新编界线段号,需补作文书和附图。当土地权属界线直接引用原行政界线数据时,所在界线段可不设界址点,不作文书和附图,土地权属界线所在行政界线段处村级用“C+*”,乡级用“Z+*”,县(区)级用“N+*”、市级用“X+*”,省级用“S+*”编号。其中“*”表示3位顺序号。 用上述预编号方式进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界线走向文字说明编制和附图编制,及宗地(界线段)接合表编制。 界址点的正式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宗地入库后在数据库内自动编排。界址点的正式编号为19位,其中前6位为省市县行政代码,接下来3位为“JZD”识别码,后10位为界址点顺序号。 界线段的正式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当区域内权属调查完成时,在数据库内从西北角开始,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的顺时针方向,对组成宗地的权属界线段进行编号。界线段的正式编号为19位,其中前6位为省市县行政代码,接下来3位为“JZX”识别码,后10位为界线段顺序号。 1.2宗地编号 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宗地编号采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进行编制。湖南省行政代码为“43”,市县乡级行政代码参照湖南省民政厅下发的行政代码对照表执行。地籍区按乡镇(街道)一级行政界线划分,地籍子区按村(街坊)一级权属界线划分。 1.3宗地编号代码结构 宗地代码采用五层19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省市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所有权类型及土地特征、宗地号。宗地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 ??? ??? ?? ????? 第一层次为省市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第二层次为地籍区(街道、乡镇一级),代码为3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街坊、村一级),代码为3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四层次为土地权属类型及土地特征,代码为2位。其中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第二位为宗地特征码,宗地特征码用“A”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 第五层次为宗地号,代码为5位,用00001~99999表示。宗地号在相应的宗地特征码后顺序编码。 以地籍子区(街坊、村)为划分单元、按宗地所在位置从左至右,从上至下按顺序进行宗地编号。宗地编号结构为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特征码+顺序编码,如“JA00001”。 本项工作只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进行确权编号。 2) 权属调查 2.1指界人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指界人为该国有土地使用者,可以是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2.2指界通知 按调查工作,分片公告通知相关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国有土地使用者到场指界。 2.3界线调查 ?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中核定的权属界线,经复核无误的,可不再重新调查、指界和签字。手续不完善的,应补办相关手续。未签权属界线协议的,要对权属界线进行补充调查。 ? 调查时须由调查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须由双方指界人在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后)上签字盖章。 ? 确定土地权属界线时,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者应由法人代表亲自出席指界,若不能亲自出席指界时,必须由其指定委托代理人出席指界,并提交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指界委托书。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没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指界、签字,根据有关法规和实地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有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和国有土地使用者共同指界、签字。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双方有边界协议或正式文件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者已办结土地登记手续的,可直接引用协议、法定界线、界址,不再调查、指界。 ? 因依法征用、调整土地等引起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已核定的土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直接引用征用、调整土地的法定文件、图件,不再办理指界、签字手续。若图上界线不明确或与实地不一致的,应进行补充调查,补办必要手续。 ?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 土地权属性质及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 ? 权属调查时要详细问明本宗地内是否有飞地存在,或本权属单位在别的宗地内是否有飞地存在,并作好记录以防错漏。 飞地可由飞入方单方指界,调查结果通知飞出方,若双方无异议,则认可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则由飞出飞入方共同重新指界。 飞地单独划宗、编号。同一地籍子区的飞地按顺序编号,不同地籍子区的飞地在其坐落的地籍子区内按宗地最大顺序号续编,跨地籍区、跨县、市、省行政区的飞地宗地编号按上述原则依此处理。飞地编号时同时要要注明权属单位名称。 ? 土地权属界线原有争议的,按照争议原由书进行调解处理后确定权属界线;没有争议原由书或不完备的,应进行必要的举证和补充调查后,再进行调解和处理。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争议界线经现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先确定没有争议的土地权属界线,争议部分按双方(或多方)指界人确认的两条(或多条)争议界线,在权属界线协议书里对争议部分分别编制文书说明和界线附图。整条界线有争议的按界线段编制,如只是界线段的一部分,要注明争议界线的起点和终点。争议界线要在“权属争议界线记事”栏里说明争议原由,并在“权属争议界线记录簿”里注明权属争议界线所在地点、争议界线段号、所涉及宗地号、争议双方(或多方)权属名称等。最后将权属争议界线文字说明、附图、争议记事、争议记录手簿一同交付有关部门进行调处。 权属争议界线按界线段所在顺序号编为“ZL+*(顺序号)-1,-2(或-3)”。争议调处后界线段号仍改回编为“L+*(顺序号)”。 涉及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宗地编号为“ZA+*(顺序号)”,争议调处后宗地编号仍改回编为“JA+*(顺序号)”。 ? 在界址调查过程中,对不易判读、容易产生错误的界址点应进行点位注记。 ? 如一方指界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指界,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应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由申请人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经公告15日后,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 ? 指界人若无正当理由不在权属界线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则视同缺席,参照第(12)条的规定处理。 ? 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应及时处理后再行办理登记手续。对短时间内难以处理的,可先行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手续,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违法用地的内容。待违法用地处理后,再办理有关更正或变更登记手续。 2.4界址设置 在宗地权属界线调查时,特征点位要设置界址点。 界址点设置不受距离限制,所设界址点要能准确说明界线位置,控制界线走向。 ?权属界线相交处; ?界线明显转向处; 界线经过山顶、鞍部、山脊、山谷、塘角、田角、道路(水渠) 交叉、房角等明显特征点处; ?界线穿过居民点的出入口的合适位置; ?界线穿过水沟、道路等线状地物的交点; ?界线穿过塘、河流、湖泊上下水位置等。 在权属界线调查时,要注意界址点位置、密度设置的合理性, 需要实测界址点坐标的要设置临时界标。 2.5界址点、界址线测设方式及精度要求 ?当界址位置在工作影像底图上能清晰判读时,界址点坐标采用图解法获取,即直接在影像数据或图形数据上提取坐标,界址精度为图上?0.8毫米。 ?当界址位置不能准确判读时,需利用HNCORS系统、地方城市CORS系统或全站仪、GPS-RTK、亚米级手持GPS或钢尺交会等方式采用解析法进行测定。 当采用亚米级手持GPS测定时,亚米级手持GPS需能接收到日本的增强差分改正信息(日本MSAS卫星增强系统),测前需用周边已知控制点进行校正和检核。 ?界线位置按实地调查结果准确标绘。当界线沿堤、坎、道路、沟渠等线状地物行走时,应分清是沿中线还是边线,调查清楚界标物的归属(国有、双方共有、一方所有);当沿河流中线走时,要分清河中岛屿、沙洲的归属。 明显界线位移不大于图上?0.3毫米,不明显界线位移不大于图上?1.0毫米。 界址坐标取位到0.1米。 2.6权属界线协议书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权属界线协议书包括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图和文字说明两个部分,以权属界线段为单元编制。 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图可以利用正射影像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已有成果,采取手工或计算机绘制。 界线清绘依影像蒙绘时,要注意细部名称的实地调注。界线依实地情况手工绘制时,要注意图形比例尺的大致准确。当采用高分辨率的大比例尺影像图或大比例尺地形图作工作底图时,权属界线附图(宗地附图)亦可直接在工作底图上裁切生成,界线附图上要标注地名、界址点与明显地物之间的相关间距、权属界线走向说明等相关属性。 权属界线文字说明按界线段号命名,权属界线附图亦按界线段号命名,其中宗地附图按宗地编号命名。 权属调查完成后,权属界线双方指界人以及乡镇、村相关负责人需对确权资料(文字说明及附图)进行签字盖章。 宗地权属资料整理后,集体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资料电子数据以宗地为单元按村、组、宗地树型目录逐级存放,纸质资料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统一存放。 以村为单位提供宗地(界线段)接合图。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样式见附件1。 权属争议界线记事样式见附件2。 权属争议界线记录手薄样式见附件3。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零星宗地记录手薄样式见附件4。 农村集体土地调查线状地物记录手簿样式见附件5。 3)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宗地图编制 根据权属调查和权属界址测量结果,以标准分幅的1:5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去除面状填充)为基础,以图幅为单位编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地籍图基本内容:各级行政界线及行政区域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和地籍编号;各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界址点;图斑线及地类符号、线状地物(采用变更调查后的图斑及地类);图廓线、图名、比例尺、图例等。 地籍编绘主要以航空或卫星遥感影像套合变更调查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定位基准,实测了界址点的以展绘的界址坐标为定位基准,在软件平台里依据权属调查时各宗地的相关位置,对宗地权属信息包括界址位置、走向、权源信息等进行编绘和录入。地籍信息编制录入时,各宗地界址点位置、面积及相关属性必须准确,要注意逻辑拓扑关系,以防止权属界线交叉重叠。 当利用大比例尺地形图或高分辨率的大比例尺影像图作工作底图时,首先在原比例尺数据里将权属界线的走向、位置编绘好,再提取权属界线数据,缩放成1:5000比例尺,套合标准分幅的1:5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再经编辑、裁切,制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地籍图的编绘要按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宗地图是土地权利证书的附图,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上裁切,宗地过大或过小时可调整比例尺绘制。 宗地图的基本内容:所在图幅号(1:5000)、宗地编号、本宗地的权属界线及编号、界址点位置及编号、界址点坐标;宗地权利人名称;宗地内图斑线、地类符号(采用变更调查后的图斑地类)、宗地总面积;相邻宗地的权利人名称、宗地编号与本宗地相接的权属界线位置等;比例尺、指北方向、绘图者、绘图时间等。 4) 面积统计汇总 在数据库内以权属性质和权属名称作识别指针,对乡镇、村、组各级集体土地宗地进行面积汇总。 以宗地为单位进行各地类面积汇总,将宗地内各地类面积汇总到宗地,包括零星宗地、乡镇 属集体土地线状地物的面积汇总。 以组(权利人)为单位进行面积汇总,将各宗地的面积汇总到组(权利人),包括飞宗地的面积汇总。 以地籍子区(村)为单位进行面积汇总,将各宗地的面积汇总到地籍子区(村)。 以地籍区(乡镇)为单位进行面积汇总,将各地籍子区(村)的面积汇总到地籍区(乡镇)。 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面积汇总,将各地籍区(乡镇)的面积汇总到县(市、区)。 宗地内其它性质的土地面积要进行相应的扣除。 将汇总后的各地类面积进行统计。 面积采用椭球计算方式,汇总统计取位到0.01平方米。 1.2.5.4信息系统建库 总体流程图 1)基本要求 (1)基础地理信息:包括定位基础、境界与行政区划等。 (2)土地权属数据:包括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 (3)底图数据:包括正射影像图数据和地形图数据(地形图仅作为叠加底图,对属性不作要求)。 (4)专题图数据:主要包括区(区)级农村集体土地分布图、镇(乡)级农村集体土地分布图等。 (5)元数据:指各种数据自身的描述数据,包括数据库元数据、DOM元数据等。 2)外业资料接收 (1)外调工作底图的资料(纸质); (2)所有权CAD格式成果数据或符合建库要求其他格式数据; (3)权属界线认定书签字表、附图及文字说明(纸质)。 (4)权属界线认定书签字表、附图及文字说明扫描件,并按“地籍号@相邻地籍号#001.JPG”,按村放置。 (5)宗地草图(电子格式和纸质),电子形式命名方式宗地号.DOC,按村放置。 (7)因面积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发生变化,村权属界线有调整时,填写的相关表格及文书。 (8)外业检查报告和说明。 3)外业资料的检查 1(所有权成果数据属性检查 (1)权属界线编号正确性检查; (2)所有权拐点编号正确性检查: (3)所有权宗地的宗地号及宗地名正确性检查: (4)零星权属地块编号正确性检查; (5)使用权如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单位性质地块的所有权正确性检查; (6)沟渠、农村道路所有权性质检查; 2(所有权成果数据图面检查 (1)界址线几何检查:界址线要封闭,没有悬挂线和小于0.2米的微短线。 (2)以二次调查的地类界线或线状地物为小组界、飞地界或争议界,是否严格拷贝二次调查的地类界线或线状地物为相应的界线的检查。 (3)每个宗地的宗地编号及宗地名表面注记唯一性检查。 (4)每段界址线的界址线编号表面注记唯一性检查。 (5)每个界址点的界址点号表面注记唯一性检查。 4)外业成果数据预处理 (1)按村级以上行政界线、小组界、飞地界、争议界、零星权属、小组名、争议名、飞地名、界址点、界址点号、宗地号、零星权属块编号、拐点、界址线编号分层放置数据。 (2)没有村级行政界线调整应删去村级以上行政界线;有村级行政界线调整应删去没变化村级行政界线部分。 (3)以村为单位制作一个行政区名称和行政区代码对应的EXELS表格格式为二次土地调查的权属代码表格式。 5)入库数据转换 (1)原基础数据的转换 主要转换图层为地类图斑、零星地物、线状地物、基本农田图斑、基本农田图块、行政区、行政界线、注记、其它注记、界址点、符号等图层。 (2)外业成果数据的转换 主要转换图层为小组界、飞地界、争议界、小组名、争议名、飞地名、界址点、界址点号、宗地号、界址线编号等图层。 6)数据入库 所有权入库标准是参照二次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并根据《长沙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对行政区、行政界线、农村权属、界址点、界址线等文件属性结构作了相应的修改,使用权入库标准主要是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执行。 (1)入库数据的分层 表1 各层名称及各层要素 序号 层名 层要素 几何特征 属性表名 约束条件 说明 1 影像数据 数字正射影像图 Image SGSJ O 2 基础数据 接合图表 Polygovnetn JHTB M 行政区 Polygon XZQ M 行政区界线 Line XZQJX M 行政要素注记 Annotation ZJ M 3 土地利用 地类图斑 Polygon DLTB M 地类图斑注记 Annotation ZJ O 线状地物 Line XZDW M 线状地物注记 Annotation ZJ O 零星地物 Point LXDW M 零星地物注记 Annotation ZJ O 4 土地权属 农村权属层 Polygon QSDW M 权属层注记 Annotation ZJ M 界址线 Line JZX M 界址线注记 Annotation ZJ O 界址点 Point JZD M 界址点注记 Annotation ZJ O 注:约束条件取值:M(必选)、O(可选)。 (2)入库数据属性结构描述表 A.行政区 表2 所有权数据库行政区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XZQ) 序号 字段 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位数 值域 约束条件 备注 1 标识码 BSM Int 10 ,0 M 2 要素代码 YSDM Char 10 见表26 M 3 行政区代码 XZQDM Char 19 见GB/T2260 M 见本表注 4 行政区名称 XZQMC Char 100 见GB/T2260 M 5 控制面积 KZMJ Float 15 2 ,0 C 单位:平方米 6 计算面积 JSMJ Float 15 2 ,0 M 单位:平方米 注:行政区代码在现有行政区划代码的基础上扩展到村民小组,即:县以上行政区划代 码+乡级代码+村级代码+村民小组代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采用GB/T 2260中的6位 数字码,乡镇级码为3位数字码,村级为3位数字码,村民小组级位2位数字码。以下行政 区代码同。 B.行政界线 表3 行政区界线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XZQJX) 序号 字段 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位数 值域 约束条件 备注 1 标识码 BSM Int 10 ,0 M 2 要素代码 YSDM Char 10 见表26 M 3 界线编号 JXBH Char 10 根据外调 填写 4 界线类型 JXLX Int 6 见表28 M 5 界线性质 JXXZ Int 6 见表29 M 6 界线说明 JXSM Varbin 100 非空 O C.农村权属层 表4 农村权属层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NCQSC)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位数 值域 约束条件 备注 1 标识码 BSM Int 10 ,0 M 2 要素代码 YSDM Char 10 见表26 M 3 宗地号 ZDH Char 19 非空 M 4 地籍号 DJH Char 19 非空 M 5 权属性质 QSXZ Char 4 表30 M 6 权利人 QLR Char 100 非空 M 7 权属单位代码 QSDWDM Char 19 非空 O 8 权属单位名称 QSDWMC Char 100 非空 O 9 座落单位代码 ZLDM Char 19 非空 M 10 座落单位名称 ZLMC Char 100 非空 M 11 宗地面积 KZMJ Float 15 2 ,0 C 单位:平方米 12 计算面积 JSMJ Float 15 2 ,0 M 单位:平方米 D.界址线 表5 界址线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JZX)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位数 值域 约束条件 备注 1 标识码 BSM Int 10 ,0 M 2 要素代码 YSDM Char 10 见表26 M 3 界址线长度 JZXCD Float 15 b ,0 M 单位:米 4 界址线编号 JZXBH Char 6 采用外业编号编号 M 5 界址线类别 JZXLB Char 1 见表31 M 6 界址线性质 JZXXZ Char 6 见表29 M 7 界址线位置 JZXWZ Char 1 见表32 M 8 权属界线协议书编号 QSJXXYSBH Char 30 非空 C 见本表注 9 权属界线协议书 QSJXXYS Varbin 非空 C 见本表注 10 权属争议原由书编号 QSZYYYSBH Char 30 非空 C 见本表注 11 权属争议原由书 QSZYYYS Varbin 非空 C 见本表注 本表8、9和10、11两组字段,其中一组字段的值为必填。 E.界址点 表6 界址点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JZD)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位数 值域 约束条件 备注 1 标识码 BSM Int 10 ,0 M 2 要素代码 YSDM Char 10 见表26 M 3 界址点号 JZDH Char 10 非空 M 4 界标类型 JBLX Char 2 见表33 M 5 界址点类型 JZDLX Char 2 见表34 M 6 界址点描述 JZDMS Char 200 非空 M (3)数据入库分层预处理 1.基础数据的预处理 1)接合图表生成 按照所有权入库范围,根据入库数据所在中央经线,生成西安1980坐标系,1:5000的接合图 表 2)权属界线的生成 ?权属界线的几何处理 原基础数据的村级和村级以上的行政界线与外调所有权成果数据的小组界线及小组争议界 线拼成完整的权属界线,检查并修改拓扑错误,并将线形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权属界线的属性处理 建好属性结构,录入权属界线的界线编号。 3)行政区的生成 ?行政区的几何处理 将完整的权属界线拓扑构区,形成完整的行政区,并检查和修改拓扑错误。 ?行政区的属性处理 建好属性结构,录入行政区属性的行政区代码、行政区名称。 4)行政要素注记的处理 将外业数据的小组名层数据,建好属性结构,命名为行政要素注记,并将注记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2.土地权属数据的预处理 1)界址线的处理 ?界址线的几何处理 行政界线复制一份作为界址线,添加飞地界后,检查并修改界址线的拓扑错误,并将线形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界址线的属性处理 将修改界址线属性结构,补录飞地界线的界址线编号。 2)界址线注记 将外调数据界址线编号命名为界址线注记,,并将注记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3)界址点的处理 将原基础数据的界址点添加入外调的界址点,生成完整的界址点,补录入外调的界址点的界址点点号、界标类型、界址线类型。 4)界址点注记 将外调数据的界址点号和原基础数据的注记中的拐点号合并,形成界址线注记,并将注记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5)农村权属的处理 ?农村权属的几何处理 界址线拓扑构区,检查并修改它的拓扑错误。 ?农村权属区的属性处理 建好农村权属的属性结构,将行政区的行政区代码维护到农村权属的座落单位代码、权属单位代码,将行政区名称维护到座落单位名称、权属单位名称,再将飞地的权属单位代码和权属单位名称修改正确,录入宗地号和权利人,填好权属性质。 7)权属层注记 将外业数据的小组名、争议名、飞地名、宗地号四层数据合并,形成权属层注记,并将注记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3.土地利用数据的预处理 1)地类图斑的处理 ?地类图斑的几何处理 将原基础数据弧端转线与权属界线合并,拓扑构区,重新生成地类图斑区。 ?地类图斑的属性处理 建好地类图斑属性结构,继承原基础数据地类图斑的所有属性。 2)地类图斑注记 用地类图斑的图斑编号和飞地的权属名称生成地类图斑注记,并将注记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3)线状地物处理 ?将外业新增的沟渠和道路补充到原基础数据的线状地物中来,并填入相应的属性。 ?将原来的线状沟渠、农村道路外业调查核实为村集体或乡集体的权属性质分别改为33和32,其它权属性质按原权属性质升级到小组级。 4)线状地物注记处理 将原基础数据的注记分离出来线状地物注记与新增的线状地物的注记合并,生成线状地物注记,并将注记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5)零星地物的处理 直接使用原基础数据的零星地物,只是将属性维护到小组级。 7)成果图件制作 (1)以村为单位的权属界线分布总图 将村行政界线及行政区域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界址线编号和地籍编号;各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界址点;界址点点号;图廓线、图名、比例尺、图例等要素整饰好,形成以村为单位的权属界线分布总图。 (2)分幅地籍图 将级行政界线及行政区域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和地籍编号;各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界址点;界址点点号;图斑线及地类符号、线状地物(采用变更调查后的图斑及地类);图廓线、图名、比例尺、图例等要素整饰好,按比例输出分幅地籍图。 (3)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 将本宗地的权属界线、地籍编号、界址点位置和编号、界址点坐标;宗地权利人名称;宗地内图斑线、地类符号(采用变更调查后的图斑)、宗地总面积;相邻宗地的权利人名称、地籍编号与本宗地相接的权属界线;比例尺、指北方向、绘图者、绘图时间等要素整饰好,以合适的比例输出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 8)报表成果 (1)到乡(镇)、村、组各级集体土地宗地进行面积汇总的宗地面积汇总表。 (2)以宗地为单位一级分类面积、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 (3)按权属性质以宗地为单位一级分类、二级分类面积面积汇总表。 1.2.6登记发证 全省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总登记的模式,集中开展工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采取依申请发证的模式开展工作。 1.2.6.1土地总登记通告 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人民政府的委托,发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有: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土地登记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等。 1.2.6.2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人按照政府通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登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规定的相关资料。土地登记机构受理并审查土地登记资料,确认无误的,进行登记、编号向申请人出具《土地登记收件单》。 1.2.6.3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地籍调查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出具初审意见和审核意见。 1.2.6.4土地总登记公告 经初审和审核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准予登记的土地坐落、面积、用途、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和使用期限;(3)土地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等。 1.2.6.5政府批准 经公告无异议的宗地,由人民政府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登记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中填写批准意见。 1.2.6.6注册登记制证 土地登记机构对批准登记的土地,根据对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卡,组装登记簿;根据土地登记卡的相关内容,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编制土地归户册;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证书。对共有一宗土地的,还应当为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分别填写土地权利证书。 1.2.6.7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注册登记结果,代表人民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利证书。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的程序是:通知—验证—发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发证前向领证人发送领证通知,领证人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明、《土地登记收件单》等证明文件办理领证手续。土地登记人员对领证人提交的证明文件验证无误后,收回领证人的《土地登记收件单》,经领证人在土地权利证书签收簿上签字确认后,向其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1.2.7 项目组织与实施计划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一项严密的、系统性的工作,为保证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必须要制定科学、合理、确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一方面要从组织上进行落实,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经验丰富的项目实施队伍;另一方面要制定严格的时间进度表,明确各里程碑的时间;同时还要制定工作原则,以指导项目的全面实施。现就有关项目组织、生产、质量、安全等管理及配合与服务响应说明如下: 1.2.8 项目组设立与管理 1.2.8.1组织机构的设置 为保证本项目能够按期、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我们将成立专门项目管理机构来管理、实施 及监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项目部由骆忠爱(注册测绘师)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由潘晖(高级工程师)担任,下设项目管理人、技术管理人、后勤管理、安全管理人,分设6个调查组,3个测量组,2个内业组,各组数量由项目部经理根据工程情况的需要及时调整。项目的组织框架见下图: 1.2.8.2项目管理的分工及职责 1)项目部的职责 1(项目部对工程的工期负责。确保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作内容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2(项目部对工程的质量负责。有效运行公司质量体系ISO9001:2000,宣传并认真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落实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3(项目部对工程的安全负责。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公约,项目部负责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的监督执行,对项目全体员工和季节性临时工的安全负责;对设备财产的安全负责。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确保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4(在施工期间,与用户和监理单位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催收工程进度款。 5(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检查验收工作,必要时负责检查或验收意见的认真整改。 6.搞好人员、仪器设备管理,搞好项目成本控制。 7.项目部负责对所有员工进行事前指导和过程检查。 2)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对项目的生产任务、工期、效益、安全、质量目标负责。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制定项目管理措施并付诸实施。严格按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控制。严格按规范、规程和合同书、设计书的要求开展工作。 2(项目经理对负责的项目应负全面责任,在接到项目承包书后,负责组织编写设计?组织施工?施工项目自检?协助公司级验收?技术报告和资料提交和及时提交。 3(负责施工期间与甲方的联系和工程款的催收。市场信息等问题也应全面的进行处理和及时向上级汇报。 4(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5(项目经理不得兼管会计、出纳,原则上项目经理不得脱产(大型、特大项目除外)。 6(项目经理对项目承包费用有直接支配权,对承包后的收益有按第十章规定的条例进行分配的权力,但分配时应公正合理,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查。 7( 项目经理对参加项目工作的正式工和临时工原则上有选择的权力,但是主要技术人员和主要临时工应同公司领导协商,对于项目施工期间所需的短期临时工,项目经理可自行视工程情况录用。人员的组成成分应正式工和合同工合理搭配组成。对于在项目中表现不好的职工和临时工有辞退回公司的权力。被辞退回的职工和临时工,经公司领导核查情况后,另行处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岗位职责 1(主持项目技术、质量工作,确保按规范、规程和合同的要求进行,确保产品质量优良,确保产品合格率100%。 2( 主持工程项目技术设计书、施工方案和技术成果报告的编写,检查督促作业组严格按规程和技术设计书作业,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并提出改进措施。 3(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或领导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5(其他交办的工作。 4)质检员岗位职责 1(按照不同检查任务的分工,负责按有关质量标准完成所承担的检查任务。 2(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检验检查细致,操作符合规范要求,收集证据客观、公正,数值计算准确,分析有理有据,评价得当,结论清楚。 3(认真填写质量检验记录,整理检验材料、统计有关的数据、编写检验意见或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4(负责完成由本人实施检验提出不合格后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5(要善始善终完成每一次检验任务,保证应该提供的检验材料齐全。 5)设备、材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设备仪器的出入库、保管、运输和督促使用者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掌握使用状况,协助调查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责设备台帐及有关的质量记录的填写。 2(负责项目主要物资、材料的采购计划、采购实施、物品鉴定和运输保管等工作,负责有关的物资台帐及记录的填写。 3(加强学习,努力掌握设备、仪器和常用物资材料的性能、用途。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外业调查组长岗位职责 1(调查作业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按项目划定的作业范围进行作业。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组调查工作并承担野外作业任务。按期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确保工作质量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保证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服从项目统一安排并与内业组及其他作业台组密切配合,搞好工作衔接,负责对本组提交的资料、数据进行仔细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下一道工序。负责组内承包费的合理分配。 1.调查作业组工作内容包括: 的外业调查; 标注界址点点号、原始记录和绘制权属草图; 质量自检; 配合测量组收测界址点; 原始资料整理;草图整理; 指导内业人员建库(属性录入); 对检查图进行室内审查和外业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配合项目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开始调查前,应对探查仪器按要求对仪器的性能和各项指标作全面检验;各作业组应在项 目部的统一指导下对仪器进行一致性检验;还应选用不同的仪器和工作方式在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方法试验。 4.作业组长可以雇用季节性临时工,也可以通过项目部雇用。作业组负责支付新雇工人的费用,并对其安全负责。因作业组雇用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作业组支付(安全保护用品费用由公司支付)。因技术力量和精力不够时,可以委托其他同志协助处理部分工序业务内容,应付给协助工作者的报酬由作业组协商支付。 5(正确维护和使用仪器,定期进行校正与保养,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6(各作业组对本作业区片的工程质量负责。各作业组须按“规范”与“规程”及甲方技术要求,务实、认真地开展工作,切不可心存侥幸,放松质量。因而作业组造成返工、补测时,所有的返工费用均由原作业组支付。 7(调查组要主动配合测量收点工作。各调查组的工作量考核,最终以成果表中统计的工作量为准。 8(调查作业组对使用的仪器、工具、仪器配件负责。在新的使用权出售办法颁布之前,谁使用的仪器谁负责,发生的毁损、丢失由责任者自负。 9、调查作业组应妥善处理与测绘和内业工序之间的关系,积极配合,严禁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给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并注意相邻组的接边工作。 10. 调查作业组应提交的成果:外业标志+调查草图+原始记录;即界址点外业标号(标记和点号)、标绘连接关系的权属草图和记录界址点数据的原始记录。 11(质量要求:外业标志要位置准确、设置合理、便于寻找,管线点号书写工整、清晰易辩;权属草图要关系正确、清晰易读、线条清晰、内容齐全、注记正确;原始记录要做到:内容齐全、正确,属性准确、书写认真、工整,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 12(服从领导安排,按时完成领导分派的工作任务。 7)外业测量组长岗位职责 1、测量作业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按项目划定的作业范围进行作业。测量组按仪器分组,组长必须是经院认可,具有操作使用仪器和测量基本知识的员工担任。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般每台全站仪配备两名有测量基本知识,有测量能力的员工。所需的其他辅助工人,由作业组在项目协助下雇用,并对其安全负责,支付报酬和因雇用工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测量作业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收集测区测绘成果资料,分析其可利用情况并向项目部汇报; 对测量仪器进行必要的检验,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等级控制、图根控制测量; 数字化地形测量、沿管线进行带状地形测量; 界址点测量; 配合内业人员进行内业编辑; 测量工作自检;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测量资料计算、整理。 3、测量组必须对自己施测的成果质量负责,并处理好组与组之间,本单位与外单位之间的接边工作(含控制、带状图及管线点等)。 4、因测绘成果成图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与返工,由测量组负责。 5、在进行界址点测量时,测量组要与调查人员积极配合,并处理好与内业人员的工序衔接。在进行带状地形测量时,测量组要与内业人员密切配合,及时检查地形、地物的连接关系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6、测量组要加强全站仪的检查和巡视检查工作,对地形测量与界址点成果质量负责。 7、测量工作量最终以计算机监理结果为准。 8、各测量组按本组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承包费。施测过程中应配合项目部作好责任区划分和工作量统计。 9、测量作业组应提交的成果:控制成果+测点坐标+测量草图,即准确可靠的控制测量成果(原始记录和计算成果);精确可靠的地形、地物点和界址坐标;清晰的地形草图。 8)内业组长岗位职责 1、内业组的主要工作内容: 数据库:根据权属草图将数据录入到计算机中,建立数据库。对数据进行检查、排错,做到图库一致,为内业数据处理做好准备; 2、内业工作由内业组长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作业计划,报项目部批准后执行;内业作业组内业成果、成图质量负责。 3、内业组应处理与外业工序(测量和调查)的工序衔接,严把数据质量关,对各种源数据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外业组,由外业组及时处理,对处理后的数据应进行复查,确保数据的质量。 4、内业作业时,除处理好项目内部的接边工作外,还应特别注意本公司与其他调查单位的接边关系,并应主动接边,防止被动接边给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5、内业组要保证数据的安全,做好数据的更新与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与图形的误用、丢失、严禁病毒入侵。 6、因内业人员操作失误而丢失数据造成的损失,费用由内业组承担。 7、内业人员对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安全负责,因操作不当引起的硬件损失或软件流失而造成的损失由内业组长负责。 8、内业组的工作量、工作质量以监理组确认的工作量和质量为准。 9、内业组应提交的成果:正确的数据库,合格的综合图、专业图,满足规程要求的成果表、电子文件等。 9)仪器操作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所所使用的仪器的维护、保养。使用中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和运输、保管规定进行操作和运输、搬迁、保管(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按要求填写《仪器使用登记卡》。 2(保证仪器安全和配件齐全,对电子仪器,需充电的要及时充电,用电池做电源的要更换电池,较长时间不用时要将电池取出,保证仪器能正常使用和不被电池腐蚀,确保再次使用时能正常工作。 3(在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仪器操作规程,保证精度达到规范和合同要求。操作员更应精力高度集中,要随时注意跟踪信号的微小变化,随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遇到复杂情况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反复论证、比较,力求获得符合实际的结果。要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校准,杜绝因使用仪器不当而损坏仪器的现象发生。 4.服从领导安排,按要求完成生产任务和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10)一般辅助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作业组作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输、包装、检查、校准工作。 2(服从作业组安排和指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主动自觉地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仪器设备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和摔打。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执行《安全公约》。 5.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怠工。 6.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1.2.9人员设备计划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学历 职称职务 从事该工种时间 备注 1 骆忠爱 男 工程测量 注册测绘师 19 项目负责 2 潘 晖 男 工程测量 高级工程师 17 技术负责 3 谢伟文 男 工程测量 高级工程师 20 项目管理 4 刘谷成 男 地形测量 高级工程师 28 项目管理 5 杨 璟 男 工程测量 工程师 18 技术管理 6 刘胜晨 男 工程测量 工程师 19 技术管理 7 潘 晟 女 地图制图 高级工程师 18 后勤管理 8 林 健 男 工程测量 工程师 21 安全管理 9 彭德宏 男 地形测量 工程师 27 组长 10 周炼红 女 工程测量 工程师 20 组长 11 刘省姣 女 工程测量 工程师 19 组长 12 匡桂荣 女 工程测量 工程师 19 组长 13 杨志军 男 会计 工程师 11 组长 14 白 兰 女 地图制图 工程师 19 组长 15 周锋萍 女 电子信息 工程师 9 组长 16 童雅轩 女 地图制图 工程师 21 组长 17 周名亮 男 工程测量 工程师 19 组长 18 衡小华 女 工民建 工程师 18 组长 19 郭建荣 男 建筑 工程师 16 组长 20 殷为民 男 工民建 工程师 16 组长 21 龙一林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21 组长 22 文 强 女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14 组长 23 欧阳 群霞 女 测绘工程 助理工程师 6 组长 24 王小军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18 组长 25 付小红 女 地图制图 助理工程师 11 组长 26 吴 嵩 男 计算机 工程师 9 组长 27 李湘浏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程师 7 组长 28 阳镇东 男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程师 6 组长 29 段阳杰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程师 6 组长 30 陈 丹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8 组长 31 张 曼 女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8 组长 32 陈 鑫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7 组长 33 黄 洋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7 组长 34 白远光 男 地形测量 助理工程师 21 组长 35 杨 哲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6 组长 36 赵 璇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7 组长 37 刘博华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7 组长 38 潘 征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4 组长 39 杨志文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4 组长 40 唐 剑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4 组长 41 邹国辉 女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4 组长 42 伍东卫 男 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 GIS工程师 5 组长 43 王 琼 女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5 组长 44 杨雅丽 女 地理信息系统 助理工程师 4 组长 45 莫 剑 男 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 GIS工程师 3 组长 46 俞 友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3 组长 47 何锐利 男 工程测量 助理工程师 7 组长 48 符小利 男 工程测量 工程师 3 组长 1.2.10仪器设备计划 计划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制造年份及 使用年限 现状 (新旧程度) 数量 自有或 租赁 1 GPS 接收机 HDV8 (中海达) 2009;6 8成新 6 自有 2 手持GPS 因泰克QS-01A 2010;.6 9成新 2 自有 3 全站仪 GT331 SET210K (索佳2") 2009;.6 8成新 1 自有 4 全站仪 GT331 SET2110 (索佳2") 2008;6 7成新 3 自有 5 A0幅面彩色绘图仪 HPT610 2009;8 7成新 2 自有 6 A0幅面彩色绘图仪 HP430 2011;8 9成新 1 自有 7 扫描仪 IMATIZER 2009;10 8成新 1 自有 8 扫描仪 Canon 2008;6 7成新 3 自有 9 扫描仪 CS1000EV 2010;10 9成新 1 自有 10 电脑 台式 笔记本 2011;5 9成新 40 自有 11 汽车 福特、猎豹 2010;10 9成新 2台 自有 1.2.11项目实施进度控制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计划分6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包括成立项目指挥部、落实调查经费、培训调查人员、收集资料和制定工作方案等。 2. 工作底图制作阶段(2012 年11月31日前)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提取村、乡镇、县(市、区)各级行政界线和与权属界线有关的主要地物、农村居民点与正射影像图(DOM)套合,制作1?5000比例尺调查工作底图。 3 (试点阶段(2012 年11 月31日前)。 选择2 个以上村民委员会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调查试点工作。 4 (调查实施阶段(2012年12月31前)。在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权属调查工作。 5. 数据库建设阶段(2012年12月30日前)完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管理系统。 6 (汇总上报阶段(2012 年12月30日前)。分级上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 1.2.12进度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测区成立项目经理部,集中我院的优秀管理干部,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后勤管理等分部门配备得力的高、中级技术管理人员,形成坚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控制工程进度,保证总工期如期完成。 (2)加强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好试点,积累经验,使所有作业的技术人员能够全面、系统地理解和执行技术规程、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 (3)全力保证工程所需仪器设备,做好仪器设备的检查校正工作,保证作业仪器的完好,采用先进的卫星定位系统等设备,保证投入数量满足作业进度的使用要求。 (4)充实和加强技术质量检查人员的配置,必须常驻测区,加大作业过程的质量监控,指导作业小组顺利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5)在整个施工工程中,采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以确保工作按期完成。为了能够按时、准确完成有关工作,做到服务到位,时间到位,首先建立一套本项目工作生产,使 各个工地及作业组之间有效的协调,从制度上规范测量技术人员的工作准则,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实行每日工作汇报制,从而实时有效地监管调查工作的完成情况。其次建立与甲方的密切合作和协调关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近期所要进行的工作,制定好有一定前瞻性的作业时间表,确保所有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我们也要制定一套应急措施,把工作做在前面。 (6)建立甲、乙方工作协调机制,每周一次工作汇报,每月一次协调会议。积极依靠国土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与他们的同志通力合作,同时要与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的干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这是成功的捷径。 (7)大力做好宣传,农村干部群众能否积极支持和配合确权登记工作,关键在于宣传工作做的如何,要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地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2.13质量保证方案 我院高度重视产品的成果质量,在项目生产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要求执行,实行原始成果三检(自检、互检、抽检)两审(审核、审定)制,作业员、作业组长、院实行层层把关,严格控制工作质量,保证调查成果资料和数据真实可靠性。质量检查与监督贯穿在整个项目生产过程中,并做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检查记录,做好成果质量分析,并提交质量合格检查报告。 质量保证体系 1. 产品实施过程的策划 本产品实现的全过程由管理者代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产品实现和策划由生产部门负责,总工办协办,总工程师批准,生产单位负责实施。 2.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质量职责 根据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本组织于2002年已建立了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目的是指导本组织以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作为本组织质量活动的努力方向,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为准则,以“满足和增强顾客满意”为承诺,在各工程过程管理中,运行和完善本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方针: 严格管理、顾客至上、精细勘测、科技创新、持续改进。 (2)质量目标: 顾客满意率,98%;成果合格率100%。 (3)质量职责 本组织员工都需履行第三层次文件中各自岗位的质量职责,对各工程的每道工序严格按步骤按要求按制度执行,对成果资料采取三级检查二级审核审定制度,确保测绘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3. 保证产品质量的主要方法 本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各工程项目分目标的达成,本组织目前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根据自身的经营环境、技术现状,结合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保证模式,制定了各种质量管理的法规文件,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培训和考试。 (2)完善组织管理机构,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参照PDCA循环的过程方法模式,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严格遵守国家和测绘行业标准,同时根据《管理评审控制程序》和《内部审核程序》对体系进行合理、及时的改进,使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更加顺畅。 (3)提高科技测绘水平,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由人事教育科组织相应技术人员或外聘教师的方式进行技术培训,巩固和提高地籍调查、3S、4D产品技术应用方面的技术水平。 (4)增强质量检查力度,由总工程师和专职检查员负责,从生产开始对生产过程进行认可,对有可能出现的不合格提出预防措施,对已出现的不合格提出纠正措施;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管理,并填写相应记录,真正做到“办事按文件、工作按程序、检查有记录”,落实三级检查二级审核审定制度。 1.2.14 项目验收方案 1.2.14.1目的 为了保证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统一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1.2.14.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县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的县级自检、市级复查和省级预检、验收工作。 1.2.14.3质量检验制度 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分资格审查、技术设计书编制、底图制作、地籍调查、数据建库、登记发证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七个阶段组织进行,对各阶段成果实行自查、自检、复查、抽查、预检、验收的检查验收制度。 检查验收工作分别由技术承担单位和各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负责,技术承担单位负责自查,县级发证办负责组织自检,市(州)级发证办负责组织复查,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发证办”)负责组织预检和验收,省发证办可不定期对各关键工序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1.2.14.4检查验收的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5(《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7(《土地登记办法》(2008,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 8(《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9(《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 10(《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1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3(《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14(《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的意见》(湘发[2010]1号) 15(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二)技术依据 1(《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3(《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所有权建库标准》 4(《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5(《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0(《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12(《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1993) 13(《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57号) 14(《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15(《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建库技术方案》(省发证办) 16(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其他技术文件 17(《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B/T 17796-2009) 18(《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成果预检办法》(湘土调办发〔2008〕1号) 1.2.14.5检查验收的程序 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各阶段成果的检查验收程序依次为:技术承担单位自查、县级自检、市(州)级复查及省级预检。省级发证办不定期对各阶段成果组织抽查,并对最终成果组织统一验收。 1(技术承担单位自查 技术承担单位应建立内部三级检查制度,即作业员自检、作业组互查、专职检查员抽检。各项检查均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求检查员签字确认。专职检查员检查完成后,应 形成技术承担单位的自查报告,由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2(县级自检 在技术承担单位自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县级发证办公室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对县级确权登记发证各阶段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做好相关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求检查员签字确认,并形成自检报告。 3(市(州)级复查 在县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县级发证办公室向市(州)发证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市(州)发证办公室组织进行复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求检查员签字确认,并形成复查报告。 4(省级预检 在市(州)发证办公室复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县级发证办以书面形式向省发证办提出书面预检申请。经省发证办审核,符合预检条件的,安排质检组对提交的成果进行预检,不符合预检要求的退回原申请单位。预检中应做好相关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求检查员签字确认,并形成预检报告。 5(省级验收 各阶段预检均合格的成果,县级发证办根据预检报告对县级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补充和完善后,以书面形式向省发证办提出验收申请。省发证办组织对成果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1.2.14.6检查验收的要求和职责 检查验收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包括质量问题、问题处理以及质量评价等记录。记录必须及时、认真、规范。 各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为检查验收主体,办公室主任为检查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检查验收工作。 1.2.14.7资质资格审查 县级发证办在确定技术承担单位的过程中应及时组织对技术承担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允许承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县级发证办同时应及时组织对技术承担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技术人员不能从事关键技术岗位工作。 1.2.14.8合法性审查 在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各层次检查工作中应首先组织对各阶段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成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成果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 县级发证办应及时组织对登记发证阶段的工作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填写相关检查记录,并对本阶段工作负责。市(州)级发证办公室应在登记发证阶段对县级发证办的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复查,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省发证办应在项目验收时对下级发证办各阶段合法性审查记录进行核查。 1.2.14.9提交检查验收的成果与资料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阶段均应及时提交相应成果资料供各级检查;省级验收时应提交全部成果及整个项目的总体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 (一)技术设计书编制阶段 县级自检:专业技术设计书; 市级复查:专业技术设计书、县级发证办审查报告及相应记录、意见修改说明; (二)底图制作阶段 县级自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所有权工作底图;自查报告及记录。 市级复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所有权工作底图、县级发证办审查报告及相应记录、意见修改说明。 (三)地籍调查阶段 提交省级预检和市级复查的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包括下级发证办审查的成果资料、下级发证办的审查报告及相应记录、意见修改说明,提交县级审查的成果资料清单如下: 1(技术文档 (1)专业技术设计书 (2)地籍调查工作报告 (3)地籍调查技术总结 (4)地籍调查检查报告、检查记录及意见修改说明 (5)仪器鉴定资料 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成果 (1)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图及文字说明) (2)以宗地为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3)以组为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4)以地籍子区(村)为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以地籍区(乡镇)为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6)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7)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8)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及宗地接合图表 (四)数据建库阶段 县级审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自查记录、意见修改说明及数据建库工作报告、技术总结; 市级复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县级检查记录、意见修改说明及数据建库工作报告、技术总结; 省级预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市级检查记录、意见修改说明及数据建库工作报告、技术总结。 (五)登记发证阶段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审批表 (3)土地登记收件单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土地登记卡 (6)土地归户卡 登记发证工作在地籍管理系统之中进行,登记发证实施机构应提交以上资料的扫描电子文件供县级、市级发证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登记发证程序合法、工作成果合法。 1.2.14.10总体技术方法检查 在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设计书编制阶段,县级发证办应及时组织对技术承担单位编制的技术设计书进行总体技术方法审查,经县级发证办审查合格的技术设计书应提交市(州)级发证办审查,未经市(州)发证办审批同意,不得开展工作。 市(州)发证办应在技术设计书的审查中对经县级发证办审查的技术设计书、审查报告及相关记录进行核查,填写总体技术方法检查记录,编制市级审查报告。 总体技术方法检查包括检查以下内容: (一)检查采用的地类数据是否合法。 (二)检查工作底图比例尺选择是否符合要求。 (三)检查坐标系、高程系、地图投影、分带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权属调查的整体思路和原则是否合法、合规。 (五)检查宗地编号是否符合《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57号)。 (六)检查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编制方案是否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七)检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宗地图编制方案是否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1.2.14.11成果完整性检查 根据本办法第九条的要求,检查提交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及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要求,并检查成果资料是否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是否规范、易于检索。 1.2.14.12数字正射影像底图和工作底图检查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字正射影像底图由省发证办委托湖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统一进行检查验收。 工作底图是指依据《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要求,由数字正射影像底图套合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制作的用于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地籍调查工作的影像图。 在工作底图制作工序,县级发证办应及时组织自检,对自检合格的产品及时报市级发证办组织复查。省发证办将在整个权属调查阶段结束后组织质检组统一对工作底图和地籍调查成果进行预检。 工作底图的检查内容:检查工作底图制作中坐标系变换处理是否正确;权属界线、现状地物明显偏离的情况是否能满足地籍调查作业需求;检查工作底图中套合的各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图层及要素内容是否有遗漏。 1.2.14.13权属调查成果检查 在对各阶段成果的省级预检、市级复查和县级自检中分别抽取全部宗地数量3,5%、5,10%、10,15%的宗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进行全面检查。 (一)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检查: 检查界址点描述和界线走向说明描述是否准确,与附图标绘是否一致;如有争议的界线,难以调处的,是否划定争议界线,是否填写《权属争议界线记事》。检查双方指界人是否签字盖章。 (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图检查: 界址点设置是否合理、相邻宗地关系是否与实地一致、勘丈数据是否齐全、权属界线走向注记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注记是否清晰准确。检查双方指界人是否签字盖章。 (三)以村为单位的权属界线检查: 检查村权属界线是否根据实际进行了合理调整、是否与各宗地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图一致;设在村权属界线上的界址点是否与协议书描述一致;本次调整的村权属界线是否填写了相关表格、协议书。 县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图件成果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省级预检、市级复查和县级自检中分别抽取全部宗地数量3,5%、5,10%、10,15%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宗地图进行全面检查。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检查 1(数学精度检查:检查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投影方式和高程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界址点和界址线的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2(地籍图比例尺是否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3(地籍图要素:检查地籍图图面要素是否齐全,表示是否正确,图幅整饰是否规范,注记是否清晰,是否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检查 检查宗地图图面要素是否齐全,表示是否正确,图幅整饰是否规范,注记是否清晰,是否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线段)接合图检查 检查宗地(界线段)接合图中各宗地相关位置、界址点、界线段编号、宗地编号、各说明注记是否正确。 1.2.14.1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成果检查 数据库成果省级预检、市级复查和县级自检中分别抽取数据库中全部宗地数量3,5%、5,10%、10,15%的所有权宗地数据进行检查。 根据《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建库技术方案》,数据库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检查 主要检查数据文件是否完整;附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文件命名是否正确;数据格式、 数学基础、图层命名等是否符合要求;数据中的要素层是否完整;数据要素范围是否正确等。 2(图形质量检查 检查图件是否完整,图名、图号、图廓内外整饰是否错漏;图示图例、地籍图比例尺、要素线划、符号、颜色、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图形拓扑关系检查,主要检查数据的空间关系是否正确,检查各要素层内部的拓扑关系是否存在,检查点、线、面等单层数据的拓扑关系是否正确。 3(属性正确性检查 主要检查属性表结构是否正确,属性内容是否正确,是否遗漏等。 4(逻辑一致性检查 主要检查图层间的拓扑关系是否一致、属性内容的是否一致、图形与属性是否一致、各数据集统计数据是否一致等。 1.2.14.15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类面积汇总表检查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民小组分类面积汇总表(含零星宗地、飞宗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县(市、区)级分类面积汇总表。 省级预检、市级复查和县级自检中分别抽取全部成果数量3,5%、5,10%、10,15%的宗地、组和村、乡(镇)及县(市、区)各地类分类汇总面积表,对各级面积汇总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 (一)以宗地为单位的各地类分类面积是否统计正确。 (二)以组为单位的各地类分类汇总面积是否正确,与宗地合计面积是否一致。 (三)以地籍子区(村)为单位的各地类分类汇总面积是否正确,与各组合计面积是否一致。 (四)以地籍区(乡镇)为单位的各地类分类汇总面积是否正确,与各地籍子区(村)合计面积是否一致。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地类分类汇总面积是否正确,与各地籍区(乡镇)合计面积是否一致。 PAGE \* MERGEFORMAT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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