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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状

2018-05-02 2页 doc 12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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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状交通事故起诉状 交通事故起诉状 原告:邹×× 男 汉族 1945年11月25日生 常州市人 住址:常州市××区××街道××村委××村××号 法定代理人:李××(系原告之妻) 女 汉族 1947年7月5日生 住址:同上 被告(一):俞×× 男 汉族 1979年9月28日生 常州市人 住址:常州市××区××幢××单元××室 被告(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金×× 职务: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常州市××路××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119904.35元、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起诉状
交通事故起诉状 交通事故起诉状 原告:邹×× 男 汉族 1945年11月25日生 常州市人 住址:常州市××区××街道××村委××村××号 法定代理人:李××(系原告之妻) 女 汉族 1947年7月5日生 住址:同上 被告(一):俞×× 男 汉族 1979年9月28日生 常州市人 住址:常州市××区××幢××单元××室 被告(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金×× 职务: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常州市××路××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119904.35元、司法鉴定费1500元、残疾赔偿金373600元、护理费219000元、交通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31元、营养费39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197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合计892815.35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万元,余款772815.35元,扣除被告(一)已支付的47500元,即为725315.35元,由被告(一)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580252.28元。合计要求被告承担700252.28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6年10月8日,被告(一)驾驶苏D××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怀德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路口南侧时,遇原告在××南路上行走,小型普通客车右前部与原告身体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发生事故。该事故经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钟楼大队认定,被告(一)和原告应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即由“120”救护车送往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于2016年12月30日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2医院(常州和平医院)进行治疗。 为依法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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