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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养老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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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养老保险.doc新加坡养老保险.doc 新加坡养老保险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基金又称“中央公积金”,实行中央公积金强制储蓄制度,是一项储蓄和保险兼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当今世界众多传统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中是较为成功的。该制度于1955年7月建立,它是一项为新加坡受薪人员而设立的养老储蓄基金,是一项强制性的储蓄计划,是一种独特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5O多年来,这一制度已由一项简单的老年储蓄计划逐步演变成向社会所有人提供养老、购屋、医疗保健、资产增值、家庭保险等广泛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新加坡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 中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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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养老保险.doc 新加坡养老保险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基金又称“中央公积金”,实行中央公积金强制储蓄,是一项储蓄和保险兼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当今世界众多传统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中是较为成功的。该制度于1955年7月建立,它是一项为新加坡受薪人员而设立的养老储蓄基金,是一项强制性的储蓄计划,是一种独特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5O多年来,这一制度已由一项简单的老年储蓄计划逐步演变成向社会所有人提供养老、购屋、医疗保健、资产增值、家庭保险等广泛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新加坡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 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从倡议至今,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到1955年7月,为初创时期。1955年5月17日,由两名立法议员倡议的公积金法案正式提呈议会讨论。1953年1O月,殖民地政府的特选委员会向议会提呈有关的总结报告,对公积金 的性质、用途、缴纳率以及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1953年12月11日,公积金法令终于获得通过。1955年7月,政府成立了专门负责管理公积金的中央公积 金局。至此,作为一项强制实行的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开始实施。 第二阶段从1955年到1965年,为磨合时期。重点工作是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如明确已在养老金制度下受雇的公务员不受公积金制度的影响、本身已有雇员福利基金的公司可以要求豁免等。此外,通过多种形式,统一各界人士对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从心理上增强公民对新制度的适应性。 第三阶段从1965年8月到 1994年7月,为调整发展时期。1965年 8月9日新加坡独立后,顺应社会舆论要求,在公积金的范围和用途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68年9月1日,动用公积金存款购买政府建造的公共住房的“公共住屋计划”开始实施。此后,新加坡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陆续推出了退休、保健、住屋、家庭保障、增进资产等大类 16项计划,使一项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综合功能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阶段从1994年底至今,为改进完善时期。重点对未来30年内国民年龄构成、生活水平状况、公积金积累以及与社会保障体系的适应程度等诸多方面情况的变化走向进行超前预测,分步采取改进完善措 施。公积金制度费率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整,目前的费率为39(5,即雇员交纳23,雇主交纳16(5。公积金全部记入职工的个人储蓄帐户中,职工退休时连同本息一次发还给职工。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历经50年沧桑曲折,人们对这一制度已从不理解到普遍接受、积极参与,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好势头 。到 1994年底,共有 252万人加入了这一行列是1955年18万人的14倍;存款额由最初的900万新元增加到570(5亿新元 。 1 养老保险的对象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实行会员制,即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是公积金局的会员,无论是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按雇员月薪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 2交费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实行会员制,即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是 积金局的会员,都必须按标准缴交强制性的公积金,会 员可以在政府规的有关条规范围内运作各自户头上所累积的资产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按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交纳公积金,按月存人雇员户下。公积金的缴交率是根据会员付清住屋贷款和为未来储存一笔医药费后还有足够的退休金来确定的。从 1994年7月 1日起,公 积金按雇员月薪的40%的比例缴交,由雇主和雇员各付一半,雇主支付的部分可计入企业生产成本,雇员应付的一半则在发薪前扣除。每月 的最高缴纳额以月薪6000新元为顶限,即雇主和雇员每月缴纳额各不超过1200新元。会员缴交的公积金款项分别存入三个户头,即普通户头、保健储蓄户头和特别户头。普通户头的存款可以作为购置屋业、获批准的投资、保险、教育和转拨款项填补父母 退休户头之用;保健储蓄户头的存款可用作支付住院和医药方面的费用;特别户头的存款则保留作晚年和应急之用 。 在正常情况下,会员公积金的40%中,有30%的存人普通户头,6个百分点存人保健储蓄户头,4个百分点存入特别户头,随着会员年龄的增长,存入保健储蓄户头的比例将逐淅提高。 注:中数字分别是占薪金的百分比;公民如果属于自雇人士按 其个人月收入的6%交纳公积金存入其保健储蓄户头,作为其和其家人的医药保健之需 。 3支付标准 会员在到达55岁时,除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作为晚年之用外,其余公积金存款可全部提出。会员如果终身残废或永远离开新加坡,可以提前提取公积金存款。如果会员在年龄前不幸逝世,他的公积金存款可移交指定受益人继承。会员从60岁开始,可以按月从最低存款中领取基本生活费用。会员在退休时存款不足,可由其子女填补他的户头。 4基金的使用 对于公积金会员来讲 ,其公积金储蓄可以在有关条规 许可范围 内灵活使用。主要包括:(1)用于退休或失去工作 能力后的生活保障;(2)支付本人或家庭成员住院治疗的费 用 ;(3)为本人或家 属购买保 险 ;(4)购买 政府 建造 的组 屋 或 私人住宅产业;(5)购买公积金定期人寿保险;(6)购买房屋 抵押递减保险;(7)购买非住宅产业;(8)投资于获批准的股 票、单位信托基金、黄金和债券;(9)资助子女在国内大专学 府的教育费。为防止会员使用储蓄不 当造成失误 ,影响晚 年生活,公积金局对每项使用计划都订立了相应的保护措 施 。 5基金的管理与保值增值 制度中,明确了政府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政府以自身实际持有的资产储备作为公积金的担保,政府财政负有担保偿还公积金的义务,这就保证了公积金制度的良好信誉。中央公积金局中央公积金局对公积金进行统一的企业化管理,公积金管理局只负责行政事务,公积金的具体运营是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运营 ,这就使得公积金能够以一个恰当的身份进入资本市场 ,从而确保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公积金管理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公积金从汇集、运营、储存、结算到雇员利益的获得,都独立于政府财政,因为政府财政的丰欠对公积金没有直接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无权动用公积金去弥补财政可能存在的赤字。由于制度本身确保了安全性(到期可按照约定支付),有利于保证公积金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障层面。公积金存款可获得利息收入。按照公积金法令规定,利率标准以当地四大银行 12个月的定期存款和月底储蓄利率的平均值确定,每6个月修 订一次,但必须保证会员获得的利率不低于2.5%。对特别户头的存款的利率,可比普通户头高1(25个百分点。公积金利息按月计算,并入公积金中,并免交所得税 。 二、新加坡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特点与评价 从上述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体制与运作看,其特点与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社会保障立法先行,制度运行法制化 纵观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立法先行、制度运行法制化是其中央公积金制度成功实施的重要保证。新加坡政府首先立法,制定了《中央公积金法令》,以此为依据来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整个公积金制度在《中央公积金法令》的规范下有条不紊地施行,表现出高度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对社会保障需求的日益扩大,不断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此外,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的成功之处也在于立法明确、法制健全。新加坡于上世纪60年代制定并实施了《新加坡建屋与发展法》,明确了政府发展公共住房的责任、方针及目标。同时还颁布了《建屋局法》和《特别物产法》等,从而逐步完善了住房法律体系。在组屋建设的各个发展阶段,都通过立法的形式以确保住房保障政策和“居 者有其屋”计划的贯彻实施。 (二)集中管理模式简便、高效,降低了管理成本 新加坡对公积金采取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政府只是充当了一般政策指导与监督,由半官方性质的公积金局具体负责,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精简统一。避免了“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其管理成本比英美等采取分散化管理体制的国家低得多。 (三)有利于形成社会保障监督机制 新加坡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由于劳工部制定政策并进行监督而不参与具体事务,相对独立的中央公积金管理局制定具体政策并承担一些日常事务,但把大量的投资管理职能交给了货币管理局和政府投资管理公司并对其进行监督,所以能够形成一个多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既有效地遏制了腐败行为,又保证了制度的运作高效。 (四)中央公积金局对资金管理全面周到,兼顾多方利益 综观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管理与运作,可以看到公积金局管理全面与周到之处: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既考虑到公积金使用范围的 广泛性和综合效益,以使公积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又通过最低存款计划、最低存款填补计划等,保障国民安享退休生活,以确保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宗旨不变。二是在具体措施上,既鼓励会员积极参加国家建设投资,又采取了降低风险的一些措施,在每一个核准投资计划里订立保护措施,确保会员在投资失利的情况下不至于变得身无分文,以防会员的辛苦积蓄付之东流。 (三)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模式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其存在的弊病。 1.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社会共济性差。中央公积金制本质是强制个人储蓄 ,是完全的个人账户式,没有任何形式的统筹,与我们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本质上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因其不具备社会再分配的功能,因而长期以来备受许多经济学家的责难。这种模式将社会保障私有化,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 ,工资越高,存款额越 ,他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越高。反之,一些低收入者或年轻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积累到足以满足购房的存款额,难以享受到公积金所能够带来的益处 ,从而形成待遇悬殊、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 ,这种制度的设置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互济性特征。 2.企业和劳动者的投保费率过高 ,致使企业和个人负担较重。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中,公积金由雇主(18.5 %)与雇员(21.5 %)共同缴纳,国家提供支付担保(利率) 。会员的个人账户的分配普通账户(占工资的 30 %) ,用于购房、教育、投资;保健账户(占工资 6 %) ,用于住院医疗费、重病医疗保险;特别账户(占工资 4 %) ,用于养老、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支付。过高的缴费水平 ,降低了新加坡人储蓄的可能。而企业的投保费率过高,致使企业负担大,产品成本高,面对国际经济竞争激烈 ,新加坡企业竞争力将面临严峻挑战。有数据表明 ,新加坡的 国际市场竞争力比中国香港弱 50 %,比中国台湾弱15 %,比韩国弱 35 %。此外 ,企业投保费率过高,无力再出资筹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层次单一,不能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出台。其结果是 ,雇 员只能享受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而年轻人和低薪工人的老年保障就不太可靠,因此减少强制性的、过高的企业和劳动者的投保费率之举迫在眉睫。 3.公积金数量庞大 ,保值增值存在风险。实行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前提是,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且水平较高。新加坡由于经济发展快 ,国家的优惠政策 ,通货膨胀率低,能做到保值增殖。但是,难以预期今后能否做到公积金保值增值,如果一旦在经济发生波动的情况下,出现货币贬值等问题,中央政府就难以兑现社会保障的承诺。能否保值增值很可能成为公积金制度成败的关键。 4.账户投资收益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新加坡的公积金投资收益率远远低于英国等依靠私营机构运营的养老基金。据统计 ,1980 年,1990 年 ,新加坡基金投资的收益率仅为3%,而同期智利养老金基金投资收益率达到13%、英国为8.8%,差距相当大。投资效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代替市场参与投资,政府作为唯一的基金管理者 ,个人没有投资决策权,政府的养老基金投资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具有强制性,没有退出机制,不利于形成竞争;二是政府在投资决策上比较保守,倾向于低风险投资。 本章回顾,总的来说就将了三个大内容,1.养老保险的发展过程;2.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3.对它的分析。 由于时间关系其他的内容就不展开讲了,感兴趣的同学都可以去网上查看~ 图片欣赏 ? 参考文献 《现代商贸工业》 2011年09期 ?参考文献《现代商贸工业》 2011年09期 对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评价与借鉴 王冶英 ,任 超 (1.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 青岛 266100;2.烟台大学 ,山东 烟台 264000) ?参考文献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第 19 卷 第 12 期 对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评价与借鉴 王冶英 ,任 超 (1.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 青岛 266100;2.烟台大学 ,山东 烟台 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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