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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凶兽主

2017-09-21 13页 doc 30K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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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凶兽主三界凶兽主 之 羽蒙少主 一 夜色撩人,灯火阑珊处,摇曳着一团模糊的荧光粉,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像似流萤般滑入一个足球大的玻璃瓶子里,仿佛灌满了水银,煞是流光溢彩。 周围人影止息,似时空暂停运转,每个人保持各自的姿势,或走,或站,或坐,或跳,或跑,表情不一,有笑,有怒,有怨,有哭,全部只剩下一个动作,一动不动。 街边高楼林立,鲜花环绕,五彩霓虹灯闪烁,各种鲜明抢眼的广告牌琳琅满目,各种门面装饰争先绽放,俨然一副盛世年代。 没有人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原本热闹的街景瞬间噤若寒蝉,唯独那一首首流行音乐飞扬在空气中,诡异而莫...
三界凶兽主
三界凶兽主 之 羽蒙少主 一 夜色撩人,灯火阑珊处,摇曳着一团模糊的荧光粉,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像似流萤般滑入一个足球大的玻璃瓶子里,仿佛灌满了水银,煞是流光溢彩。 周围人影止息,似时空暂停运转,每个人保持各自的姿势,或走,或站,或坐,或跳,或跑,表情不一,有笑,有怒,有怨,有哭,全部只剩下一个动作,一动不动。 街边高楼林立,鲜花环绕,五彩霓虹灯闪烁,各种鲜明抢眼的广告牌琳琅满目,各种门面装饰争先绽放,俨然一副盛世年代。 没有人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原本热闹的街景瞬间噤若寒蝉,唯独那一首首流行音乐飞扬在空气中,诡异而莫测。 街道一端突兀地响起飞鸟鸣啼之声,一道挺拔健硕的身影凭空出现,身披红若朝霞的长袍,内着做工精巧的绣金纹黑底衣裤,笔直对衬,无一丝皱折,同样的,一尘不染。 他的双手修长且骨节分明,一看便知那双手充满可怕的力量,无人敢试其锋芒,恐怕被一拳击得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所。 他的头发比街上任何一个男子的头发都长,丝丝闪亮,犹如浸在月光里,染上了最美的颜色,七分银白,三分紫。 每跨一步,周围的磁场随之波动,不管优美的、劲爆的,还是恬静的音乐嘎然而止。偶尔蹦出几个音节,像厉鬼嘶叫,场面更加惊悚了。 幸亏一个个普通人失去了意识,像一尊尊蜡像杵在地上,自然感觉不到恐惧,更谈不上惊愕之举。 同他一比较,这些人的衣着显得毫无艺术可言,长衣长裤,或短衣短裤,又或者女性较艳丽的裙装都比不上他一个袖口的精美程度。 他踏步向前,悠然自若,却又冷酷无双。眉若远山,气势如虹;一对单凤眼闪着犀利的光,眸中的蓝色眼球好似上帝最无瑕的杰作,比宝石还美观,比晨露还晶莹,染了九分寒霜,无一丝温度,一分情绪藏在眼中无法识破,望一眼让人急退数尺,比地狱修罗有过之无不及;脸盘也是无可挑剔的,刚毅不失冷峻,让人望而生畏,不敢迎头直视。 然而他的鼻子,他的嘴完全看不见,无形态,也没有半点轮廓,却出乎意料的和谐,仿佛任何形状的鼻子和嘴唇都配不上这张脸,或者上帝拿不出完美的作品与之契合,只好作罢。 尽管步调过于散漫,谁都会惊呼他的速度,不比子弹飞出枪膛的速度慢多少,只要他愿意可以更快,超越一个不可能的极限,比如光速。此时的状态,只是平时的步子,好似闲庭散步一般。 片刻之后,玻璃瓶表面倒映出一双健康,白晳的手,目标直探它而来,微微平静的荧光刹时色彩斑斓,美轮美奂,却射出一束刺目的白光,普通人视之,早已双目尽毁,哀号冲天。 可它面对的不是一般人,他的到来将结束它的飘泊和自由。 一只手轻轻覆盖住瓶口,压制了它准备一飞冲天的逃命架势,另一只手扶住瓶身,再次平息了它欲破瓶而出的反抗行为,玻璃上鼓起的大泡缩了回去。 仅仅两只手,两个动作,已经把它压制得死死的,生不出半点挣扎之心。 对方太强了,不甘心也得服从,它不住地哀叹:命不久矣~ 长袍飞扬而起,盖住了逐渐黯淡的荧光液体。月光发丝抚过脸颊,触及他上翘的眼梢,引人发寒的冷光浮现淡淡的柔和色彩。糅合了天外之音,仿佛最纯净的动人旋律,诱人心跳加速,他的声音传出几米远,刻意压低了嗓音那般:“我,终于找到你了。” 二 另一个世界,卡司亚帝国,属于三维空间的另一面,也许我们在地球的正面,而他们就在地球的反面,好似日夜更替,没有相逢的一天。 白天和黑夜也是这个时空所不能改变的事实存在,偶尔日长夜短,偶尔夜长日短,像月有阴晴圆缺,难以捕捉。 地球有人类一词,卡司亚帝国也有,此人非彼人,只不过比地球人强大一些,他们可以修炼魔法,也可以修炼武法,因人而异,魔法和武法一个远攻一个近攻,皆能施放技能,但是很少有人精通两门法术,体魄强多选武法,体弱的人多选魔法。 卡司亚人五官与地球人差异不大,眉眼鼻唇各有特点,有的像老鼠眼,有的像熊猫眼,有的像绿豆眼,也有像狼眼的,黑暗中发散着绿光,有点吓人;鼻子和嘴唇不尽相同,没有最好看的,只有更难看的,美人少见,跟钻石一样罕见。 若跟地球人比较长相,男性更健壮高大,女性较纤细,也有个别水桶腰的,以及“啤酒肚”的,只能怪个别懒于锻炼,饮食无度。 着装方面非常简单,男性多为单衣单裤,腰束皮甲,手执自己善用的武器;女性多数裙装,也有紧身衣,外披短袍,配备法杖。 卡司亚人多食粗粮,很少在食物上花费心思,口感一般,没有佳肴美味,只有堪比猪食的荤素一锅炖,何谈美食,什么味道都不知道。这不是重点,他们不在乎,只在乎自身修为等级,一生的光阴都花在修习魔法和武法上。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时空地域,任何形式的强大都比不上修为的强大,强者受世人敬仰,一切身外之物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自有人双手奉上,最精最巧的家居、服饰和食物,也会有人用心去打造出来。 说起来帝国建筑物都不追求高,只谈线条阳刚、威武,所以多数房屋以兽类的形态改建,颇有一番埃及金字塔的风格。 帝国的最高统治者由三个家族鼎力形成,任何要事,相互协商,投票通过。 三个家族分成三个区域,分管而治,互不侵犯,必要时协同作战。 帝国首都叫片中城,三个家族各踞一方,城中建有高层会议所,平民进不得,分派了一匹守兵监管该地。 三个家族的长老、接班人和管事像平常一样开完会议就走了。 这次会议讨论了一个重要话题:帝国边镜忽然多了一片大森林,原本那是一望无际的海洋,简直令人匪夷所思。而且森林危机重重,各种野兽层出不穷,比卡司亚国内存在的野兽更凶猛、残暴,长相也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一个特殊的存在。派去的强者多数有去无回,一两位强者险象环生,仓皇而逃,等逃出那片 大森林,一条命也去掉了半条命。谁也说不清楚里面藏了什么,可以遇见的野兽被卡司亚人称之为魔兽,因为它们会释放魔法或武法技能,这是不可想象的,比野兽的攻击力强了不止十倍,百倍。 幸好魔兽们安于现状,并不打算离开大森林,进入帝国与人厮杀,它们只在森林里追逐、抢地盘、夺食物,谁强谁是猎食者,谁弱谁是点心、猎物。 因此,帝国明令禁止卡司亚人进入森林,标榜“血色之森,不得入内”,以防造成平民大恐慌、大混乱。 三 会议所三面呈狮头状,中空,阳光直射其中,撒向各角,会议桌椅呈弯月形排列,两边各有一个小水池,水波荡漾,清澈见底,可以饮用。 此刻会议厅没有守卫,守卫只站在大门外面,一个个昂首挺胸,无比自豪。能为最高议所站岗,该是每个卡司亚公民最骄傲的事。 守卫统一服饰,黑裳白底纹,上衣长至膝盖,深蓝色腰带,深蓝色皮靴,手执长枪或矛,左肩有一个飞鹰标志图案,属于高级守卫兵。若是鹰身带盔甲,表示身份为将士;鹰头长角,则是统领。 普通士兵左肩的标志是土狼,中级士兵的标志是大力熊。不同家族的卫兵标志一样,颜色不一样,分红、白、绿。 分别被三个家族派遣了高级卫兵,各守一头。 可见会议所 厅内一角,蛇形的扶手转角旁边坐着一个小女孩,眉目如画,发黑如墨,除了眼睛,整张脸都笼罩在半块面具里,洁白如玉的额头上垂下几缕发丝,卷着小幅度波浪,似调皮的精灵亲吻她的肌肤。 面具漆黑,无一丝雕刻痕迹,亦无突显的地方,平滑且呆板,毫无生气,好似蒙了一块黑布,过于简单,朴实无华。 但是从衣着来看,那般华丽,令人咋舌。领口微敞,以银色丝线为中心,绣了繁杂图案,不失精致、大气,腰束一条玉带,魔玉点缀其间。魔玉呈七色,似一朵七色花,功能强大,既可增加魔法能量,又可以储存东西,不包括活物,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平民根本用不起,佩带它代表这个人身份不低,至少是三大家族中的少主。 小短裙宛如蚕丝缠绕,绕出一朵粉红云彩,俏丽无边;紧身长裤修饰出线条柔美的两条腿,脚踏皮制龙纹长筒靴,光看鞋就价值不菲。一条腿前伸,一条腿弯曲,身体前倾,发丝散落胸前,形成一道独特、纯美的风景线。 她似乎在等什么人,眼里透出冷冷清清的光,似月华凝固在眼角,细眉似寒梅,俏丽不失孤傲。 整座议厅设了魔法阵,即使外面再怎么喧嚣,完全影响不到里面,除了静,闻不到一丝气息,仿佛她的存在只是死物,也许远比死物更难以捉摸。 嘶啦一声~ 好像有人给空气穿了一件衣服,原本摸不着,看不见的无形空间裂开一道口子,开口越来越大,黑不见底,恰似一条空间裂缝,很平静,没有刮出飓风,也没有吸走任何东西。 就在她的眼前,相距仅隔五米。 她的眼神依然静如死水,兴不起半点波澜,好似天塌了地陷了也跟她无关。她真的很“冷”,认识她的人都这么说,没有几个人与她亲近,谁也不知道她长 什么样子。她风姿卓越,就像一朵天山雪莲,是何模样在大家眼里已经不是那般重要了。 四 活了十二年,她连自己也不曾见过自己的脸,她知道自己是特殊的,用手摸也能明白。 从出生那一刻她就戴上了面具,一面魔法面具,代替了嘴巴,帮助她进食,代替鼻子,帮助她呼吸。 是的,很不幸,她没有普通人最常见的器官:鼻子和嘴唇。哪怕她的脸蛋是最完美的艺术品,失去了鼻唇,还是有点可惜的。 她从来不开口说话,别人以为她是哑巴,可是奇异的,一看她的眼睛便知道她的意思,无需语言,因此沟通并不难。 她便是卡司亚帝国三大家族之一:迪莱家族,羽蒙少主,三大家唯一一位女性接班人。 最疼爱她的父母早年游历世界去了,族中长老迪莱克,她的爷爷,一个比较严肃的老古板,爷孙俩常有言行冲突之事,表面上闹不和,实际上感情亲厚,不过也得在关键时刻才能体现。 空间裂缝敞开到一定程度,不再扩张了,一抹红飘出,犹如红色玫瑰开满园,一瞬间的美,仅是一个错觉,因为玫瑰带刺,煞气袭人。 羽蒙轻轻皱眉,忍住不后退,勇敢迎接这位莫明来客。并不是不知道他会来,而不清楚他的身份,第二次见面了。犹记得初次见面,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们是同类。”她没有反驳,一样缺少了脸部器官,可见长相果然相似,无需辩驳,试问又有谁长得和她一样呢。说实话,她不讨厌“同类”这个“近义词”,也不喜欢跟人亲近。哪怕他有一双魔力十足的“电眼”,恐怕很少有人见到他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分不清东南西北,尽管他是那般冷血无情,连五官都长不全。只看他的眼足以倾天下,甚至可以遐想出他的俊美无可匹敌。 “想好了吗,”他的声音犹胜管弦之乐。 她愣了一下,两眼亮晶晶,透出一丝朝气。不可思议,竟然读懂他另一层意思,也许他不愿多说,采用了某种力量表达了要说的话。 成为他的奴隶吗,开玩笑~ 她真想嗤之以鼻,笑他自以为是,不过,并不怀疑他的实力,完全可以不经过她同意,强行抓走她为其服务。她极不喜欢强买强卖,太霸道了。可见他非常强大,堪比天地之神力,连空间都能撕出一道口子,随意出入。也无法改变她的处事作风,不行就是不行,大不了玉碎,可能极端了,她的自尊不容亵渎。 冷酷之眼陷入深思,已经看清她的心理活动,修长的手抵住白净的下巴,彰显威猛之姿,气度不凡。不经意间的动作,带出各种气魄,有深有浅,时而浅浅萦绕人心,时而压迫人心。 在她看来,与常人无异,眼光仍似一杯白开水,没有杂质,宛如出淤泥不染的青莲。 彼此不言不语,流动着丝丝危险,只待谁先出手。 身后的空间裂缝关闭,眼前的人还在。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他一下子抓住她细嫩的小手,紧紧扼住,速度如闪电,她根本来不及反抗。 小手细腻润泽,泛起苍白,渐渐失了血色,她狠狠瞪向他,似乎要扑上去咬 掉他的脖子。忽然很羡慕有嘴巴的人,一口好牙也是不错的武器。 “把你变成狼王好了,牙齿比较锋利,兴许可以咬掉我的头发。”乍听之下,似魔音入耳,令人不寒而栗。 五 羽蒙抖了抖,发了狠劲瞪他。只是咬掉头发吗,不是咬破皮~他的皮是什么做的,比铜墙铁壁还坚硬十分不成,这家伙不是人~ “我是说有可能,概率其实不到1%,几乎不可能吧。” 这家伙故意气她吗,还好,他终于意识到下手狠了些,赶紧松了力道,却不放手。如果她知道这只是他的友好握手,谈不上使力,那就悲剧了,什么才叫下手狠呢,把她吓死好了。 挥手间,他从衣衫下摸出一个瓶子,往她手上送。 玻璃瓶扎扎实实蹲在张开五指的掌心处,一层层荧光漾开,似波光粼粼,扩展到她眼中,迷离而真实,恍如彩光漫射的梦境。 喝下它吗,瞄到他的眼角余光,她抽搐一下,命令的口吻她可不喜欢,甚至讨厌。该不会是毒药吧,这也太华丽了吧,能把毒药制作得“赏心悦目”,定是极品毒药。说不定会变成木乃伊,再受他控制,不就是奴隶了,从身到心完全属于他了,她十分厌恶这种结果,死了都没尊严,不要~ “喝掉~”这一声暴喝,足够惊天地,泣鬼神。 她的脸色不禁苍白了几分,太他妈邪恶了~打又打不过他,估计他伸一指头可以把人掐死。那是她估计错了,把人看扁了,太小看他了,人家一伸小指,天地都要为之变色呢,小妮子还是太嫩了,不知天高地厚。 好吧,拼了~喝就喝,大不了一死,如果侥幸不死,早晚找他报仇。 对了,他不是能摸清她的思想吗,这下糟糕了~她多揪心啊,第一次吃下这么多暗亏,还无处发泄,甚至要陪掉性命,也来不及写封遗书给爷爷,父亲和母亲了。 有朝一日,一定要变得更强,要强,无比强大,把他踩在脚下~恐怕没机会了„„她完全忽略了某人,眼神忽明忽暗,仿佛正在进行天人交战。 冷冷的眉眼似乎遇了春水,稍微融化了坚冰,带着丝丝笑意。她比想像中更有意思,没有求饶,也没有面如死灰,只不过被他的独特声音吓了一跳,胆色过人,果然没有看错~果然是同类。 他认定的同类意义非凡,不是谁都能想到的。他不需要奴隶,吓唬她而已,他身边只有手下,没有奴仆一主,但是他很无情,杀人不眨眼。 可以预见这位同类是一位表里不一,一肚子坏水的小家伙,半斤八两,比他逊色一点吧。这“一点”的距离,以他的衡量标准,可是跨界跨省,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羽蒙若是知道,绝对离他远远的,最好永远别碰面,活着不容易啊,她很珍惜生命的。 咕咚——咕咚—— 荧荧闪光的液体流入她的腹中,味道还真是索然无味,比白开水逊一点,滑溜溜的,好像泥鳅入喉一般,真不爽,差点吐出来。 他却满意地笑了:“我叫雷诺斯。” 雷——诺——斯,没听过啊~刚想到这,脑子便不听使唤了,一团浆糊,身 体机能也罢工了。 砰~ 她倒地的姿势真干脆,笔直似一根铅笔,不拖泥带水,唯一的念头是:该不会真变成僵尸或木乃伊吧,好你个雷诺斯~眼睁睁见一位如此有风度的女孩落地,也不扶一把。老天~恨死你了——给我记着,啊~竟然是五体投地~不要这么丢人吧。 两眼一闭,她昏迷了~ 那抹红似乎瞬间隐去,没看清楚。 六 风过纱帐,掀起重重峦嶂。 两旁青铜器浮雕,似水纹攀墙,充满铁锈质感,很有古典气息。间距十米一鼎暖炉,散发着魔法光圈,火红中一点蓝光跳跃,屋子里暖烘烘的,比室外温度高出不止二十度左右,酷热难当。 窗户紧闭,被金色方巾挡去了阳光,宽敞的卧室并不显得幽暗,吊顶没有几盏水晶灯,镂空的圆球里排满了葡萄大小的乳白色卵状体,发出炽热光芒,类似日光灯。 深处,两只白色丹顶鹤独立一端,高八尺,衬得一张米色大床高贵、优雅,透明的轻纱从顶部罩下来,盖住了床,也阻隔了一只丑陋的黑蚊子试图钻入里面。 几缕风不时从屋檐下的圆孔溜进卧室,调皮地拉起轻纱,意图闯入床头游戏那铺满枕头的银丝,每一根发丝犹如镀了金光,一直到根部,光泽诱人。这么多发丝,千丝万缕,恰似日辉夺人眼眶。 美丽的少女,从脖子以下被一层厚绒被裹住了身体,睫毛微微打颤,似沾染了雾气,湿润的眼皮点点荧光流动,敞亮的额头覆了一层薄冰,脸部被黑色面具遮去了容颜。即使如此,她给人的感觉依然美不胜收,好似鲜花开不败,令人流连。 明明屋子里热得像蒸笼,而她却冷得浑身僵硬,不能动弹。 谁也不知道她承受了什么巨大的痛苦,只有她自己清楚地感觉到血管流动着不似温热的血液,而是春寒料峭,冰雪初融的雪水。每一根筋骨仿佛被捏碎了,然后重塑,比腕骨锥心的巨痛来得更加猛烈。 她能忍常人所不能忍,却也晕晕沉沉。意志薄弱的人早已进了鬼门关。 思想浪潮像波涛拍岸,带来了一些东西,又卷走了另一些东西。 有种很不妙的感觉,体内的魔法元素正在不断流失。 该死的~这是怎么回事,她终于忍不住叫骂,怒发冲冠。身体机能依然沉静,动弹不得,像活死人一样,或者说植物人更贴切一点。 想她堂堂迪莱家的羽蒙少主,单修魔法技能,修为高达圣尊丁级,也就是圣尊巅峰,小小年纪被誉为卡司亚帝国第一天才,谁人不敬,谁人不佩服。传闻她打一个喷嚏,帝国都要震三震。 冷冰冰是她的代名词,亦正亦邪是多数人对她的看法。不高兴的时候,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否则见之则霉运当头;心情愉快的时候,哪怕你是十恶不赦之人,她也会与你把酒言欢,这酒只限葡萄酒。甚至救死扶伤,管你哪里货色。 什么样的环境造就出这等稀世品种,迪莱克爷爷非常无辜地说“我们对她可是千依百顺,不曾虐待,不曾虐待啊”;身为羽蒙的父母:迪莱世达和尼西罗兰, 他们同样迷糊地解释:“那是意外,我们很正经的,连一只蚂蚁都不舍得踩死。” 你们很善良吗,羽蒙少主很无奈地说:三岁那年,时值秋节,谁教她放风筝的时候要把其他人的风筝全部放倒,独留她的大燕翱翔于天际,还私下解说:“低调放风筝,不跟人家争高下。” 看吧,不用争,人家已经下了,被她当靶子射下了,一个不留,全部阵亡。既练了身手,又清理出一方广袤天地。 七 从此,帝都传闻:羽蒙很拽,拽得风筝一个不剩。导致风筝协会的人全体搬离帝都,改道去他地安家落户了。 真是骇人听闻,她跟风筝不是冤家,还玩得十分快活,搬家,有必要吗,言过其实吧,脑筋抽疯了,还是在帝都住不下去了。 当然是住不下去了,谁都不敢买风筝了,风筝都滞销了,卖不出去了。趁着帝都的产业还没破产,赶紧撤离,找个没有恶少当道的地方重整旗鼓吧。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不知哪位倒霉蛋敢挑衅羽蒙少主的威信,于是悲剧开幕了,倒霉蛋被当成驴兄弟,拉磨驮货去了。 此类情形不胜枚举,凡是她身边的人时刻战战兢兢,就怕一不小心落个悲惨的下场,那是什么滋味,谁都不想尝试。 凡是有羽蒙少主在的地方,几乎人迹罕至,更多人选择关门闭户,瑟缩在家中。 从此,帝都还有另一条传说:见羽蒙如见阎王~ 唉~往事不堪回首。 看吧,如今生死不知,与床共舞,没有一个人在身边,这就是结果,做人真失败啊。 不知道爷爷怎么想的,恐怕早已喜不自胜,拉上了众家族成员开Party,庆喜宴,高唱凯歌。喜从何来,当然是恶魔少主“倒地不起”了,或者说她也有今天,一躺躺三天,直到现在眼睛都还没睁开。 那边,众人举杯欢饮,个个衣着鲜亮,满面红光。 乐师和舞女尽情表演,乐不可支。 家族议事厅成了欢庆之所,处处彰显和乐之气氛,无一不是欢欣鼓舞。 甚至严肃的黑白格调,也换上了大红大紫,就差彩灯高挂了。 一个满面花白胡子的老头坐在高台上,端着酒杯,仰天大笑。 欢快的气氛再一次被拔高,所有人笑得乐倒西歪,好像这辈子都没有笑够似的,没有笑得这么欢畅似的,那就尽情地笑吧,眼泪笑出来了,也没有人鄙视你。他们憋屈得太久了,被羽蒙少主压榨得太久了,她简直就是“孙悟空”再世,太嚣张了~所有的流氓加起来都没有她狂妄,无耻,她要是耍心眼,你就等着哭爹喊娘吧,还抓不到她一点把柄。 老头可是深受其害,一大代表。看他穿着打扮,华贵不失威严,全身看起来金灿灿的,与黄金的颜色特别有缘,说白了,他就是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 一个老顽童,常年栽在孙女手上,这回不笑死已经很知足了。迪莱克可不认为羽蒙会一命呜呼,她的生命力顽强,可用诗句形容“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从小看到大,哪一次修习魔法,到了晋级瓶颈不是岌岌可危,她都度过了。 不知道谁让她趴地了,有机会应该去会会啊。 老顽童缺德地想,有个人克她,那是再好不过了,啊哈哈„„ 这边,羽蒙四肢发软,感觉很热,汗流浃背,却动不了。 该死的~谁发了“火球术”把屋子烤得热火朝天的,还把她包得像粽子。她现在热得要死,一点儿都不冷了。看来,她已经忘记前一刻还冻得生不如死,反差太大了,连思想活动也跳跃得飞快。 她早就习惯这样,想什么就是什么,有必要360度绕来绕去地想吗,还要顾及别人怎么想呀,那太累了,不是她的作风。 羽蒙的格调就是:我的世界我做主~她信奉“一切由我不由你”,人称“夜郎自大”再适合不过了,可她没这自觉,习惯我行我素,天再高她也会想办法爬上去,这就是她。 八 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之色淡去,变得粉粉嫩嫩,如初生婴儿般完美肌肤 随便取一个,也是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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