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017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篇一:
2017年研究生报到须知 暨南大学2017级硕士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2017年9月19日(周一)8:00—20:00。
二、报到地点
1. 校本部: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邵逸夫体育馆; 2. 华文学院: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办公楼209房。
三、报到前需办理的手续
1. 转党组织关系。广东省外新生抬头请写:
广东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
暨南大学XXX学院;广东省内新生抬头请写:
暨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暨南大学XXX学院。报到时将原单位开出的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
2. 转团组织关系抬头请写:
暨南大学XX学院团委。
3. 转户口关系(《新生户口迁移须知》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7级研究生新生材 料文件夹)。
4.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需办理上述1—3项要求的各种手续。 5. 学校不为在校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
学生按本人签署
书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详细见专门的报到须知。
四、来校报到时须带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其中一份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
3. 本人半身免冠红底一寸(25MM)彩照9张。
4. 选择迁移户口的同学,请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党团组织关系(非定向就业生)。
6.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则不予报到注册。
7. 暨南大学全日制新生婚育情况
(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7级研究生新生材料文件夹,自行下载打印),报到时将此表交所在学院。
8. 工行联名银行卡开户资料:新生户口迁移须知》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7级研究生新生材 料文件夹)。
4.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需办理上述1—3项要求的各种手续。
5. 学校不为在校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学生按本人签署
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详细见专门的报到须知。
四、来校报到时须带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其中一份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
3. 本人半身免冠红底一寸(25MM)彩照9张。
4. 选择迁移户口的同学,请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党团组织关系(非定向就业生)。
6.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则不予报到注册。
7. 暨南大学全日制新生婚育情况登记表(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7级研究生新生材料文件夹,自行下载打印),报到时将此表交所在学院。
8. 工行联名银行卡开户资料》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在入学两周内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送公医办审核,合格者退还本年度医保费。
4.上述1—3项费用(须足额)请于8月26日前存入所附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
“2017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与学费
”。 具体缴费事宜请见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可以在入学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考入我校的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原则上需优先在家庭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如个别地区未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可到校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在报到后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流程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相关通知。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入校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乡镇以上困难证明(由当地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且留有每一级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方为有效)等有效材料。
七、住宿安排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即可登陆我校学生处主页://xsc.jnu.edu.cn/查询拟安排住宿名单(建议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马上进行查询、申请)。不在安排名单内的同学,如需住宿,请于8月15日前发邮件至oscb@jnu.edu.cn申请,该邮箱同时提供取消住宿床位申请及住宿事务咨询。学生处主页7月10日后每两周更新一次拟安排住宿名单。
2.新生宿舍房号可于9月16日后在迎新系统查询,查到房号后可在开学报到当天8:00后直接到各栋学生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物业公司管理。
八、温馨提示
1.请于2017年9月5日起登陆暨南大学首页://.jnu.edu.cn右侧“常用链接”中的“新生网”,可查看入学事项公告报到信息.缴费信息等入学安排。
2.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八条规定,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信息、身体状况、录取
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凡以虚假或伪造等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请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于9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管办提出书面请假,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延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请认真阅读《暨南大学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选课指南》,入学后即在系统选课,并按所选课程修读。
祝你一路顺利~篇二: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在入学两周内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送公医办审核,合格者退还本年度医保费。
4.上述1—3项费用(须足额)请于8月26日前存入所附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具体缴费事宜请见“2017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与学费标准”。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可以在入学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考入我校的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原则上需优先在家庭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如个别地区未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可到校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在报到后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流程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相关通知。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入校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乡镇以上困难证明(由当地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且留有每一级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方为有效)等有效材料。
七、住宿安排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即可登陆我校学生处主页://xsc.jnu.edu.cn/查询拟安排住宿名单(建议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马上进行查询、申请)。不在安排名单内的同学,
如需住宿,请于8月15日前发邮件至oscb@jnu.edu.cn申请,该邮箱同时提供取消住宿床位申请及住宿事务咨询。学生处主页7月10日后每两周更新一次拟安排住宿名单。
2.新生宿舍房号可于9月16日后在迎新系统查询,查到房号后可在开学报到当天8:00后直接到各栋学生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物业公司管理。
八、温馨提示
1.请于2017年9月5日起登陆暨南大学首页://.jnu.edu.cn右侧“常用链接”中的“新生网”,可查看入学事项公告报到信息.缴费信息等入学安排。
2.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八条规定,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信息、身体状况、录取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凡以虚假或伪造等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请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于9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管办提出书面请假,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延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请认真阅读《暨南大学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选课指南》,入学后即在系统选课,并按所选课程修读。
祝你一路顺利~篇二》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7级研究生新生材 料文件
夹)。
4.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需办理上述1—3项要求的各种手续。 5. 学校不为在校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学生按本人签署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详细见专门的报到须知。
四、来校报到时须带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其中一份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
3. 本人半身免冠红底一寸(25MM)彩照5张。
4. 选择迁移户口的同学,请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党团组织关系(非定向就业生)。
6.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则不予报到注册。
7. 暨南大学全日制新生婚育情况登记表(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7级研究生新生材料文件夹,自行下载打印),报到时将此表交所在学院。
8. 工行联名银行卡开户资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其中一份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
3. 本人半身免冠红底一寸(25MM)彩照5张。
4. 选择迁移户口的同学,请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党团组织关系(非定向就业生)。
6.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则不予报到注册。
7. 暨南大学全日制新生婚育情况登记表(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7级研究生新生材料文件夹,自行下载打印),报到时将此表交所在学院。
8. 工行联名银行卡开户资料》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在入学两周内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送公医办审核,合格者退还本年度医保费。
4.上述1—3项费用(须足额)请于8月26日前存入所附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具体缴费事宜请见“2017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与学费标准”。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可以在入学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考入我校的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原则上需优先在家庭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如个别地区未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可到校后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在报到后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流程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相关通知。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入校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乡镇以上困难证明(由当地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且留有每一级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方为有效)等有效材料。
七、住宿安排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即可登陆我校学生处主页://xsc.jnu.edu.cn/查询拟安排住宿名单(建议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马上进行查询、申请)。不在安排名单内的同学,如需住宿,请于8月15日前发邮件至oscb@jnu.edu.cn申请,该邮箱同时提供取消住宿床位申请及住宿事务咨询。学生处主页7月10日后每两周更新一次拟安排住宿名单。
2.新生宿舍房号可于9月16日后在迎新系统查询,查到房号后可在开学报到当天8:00后直接到各栋学生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物业公司管理。
八、温馨提示
1.请于2017年9月5日起登陆暨南大学首页://.jnu.edu.cn右侧“常用链接”中的“新生网”,可查看入学事项公告报到信息.缴费信息等入学安排。
2.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八条规定,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信息、身体状况、录取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凡以虚假或伪造等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请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于9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管办提出书面请假,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延迟。未请假
或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请认真阅读《暨南大学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选课指南》,入学后即在系统选课,并按所选课程修读。
祝你一路顺利~篇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在入学两周内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送公医办审核,合格者退还本年度医保费。
4.上述1—3项费用(须足额)请于8月26日前存入所附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具体缴费事宜请见“2017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与学费标准”。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可以在入学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请)。县级
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考入我校的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原则上需优先在家庭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如个别地区未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可到校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在报到后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流程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相关通知。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入校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乡镇以上困难证明(由当地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且留有每一级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方为有效)等有效材料。
七、住宿安排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即可登陆我校学生处主页://xsc.jnu.edu.cn/查询拟安排住宿名单(建议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马上进行查询、申请)。不在安排名单内的同学,如需住宿,请于8月15日前发邮件至oscb@jnu.edu.cn申请,该邮箱同时提供取消住宿床位申请及住宿事务咨询。学生处主页7月10日后每两周更新一次拟安排住宿名单。
2.新生宿舍房号可于9月16日后在迎新系统查询,查到房号后可在开学报到当天8:00后直接到各栋学生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物业公司管理。
八、温馨提示
1.请于2017年9月5日起登陆暨南大学首页://.jnu.edu.cn右侧“常用链接”中的“新生网”,可查看入学事项公告报到信息.缴费信息等入学安排。
2.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八条规定,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信息、身体状况、录取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凡以虚假或伪造等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请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于9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管办提出书面请假,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延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请认真阅读《暨南大学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选课指南》,入学后即在系统选课,并按所选课程修读。
祝你一路顺利~篇三》,通知指出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为517200人,比2017年上涨4.4%,其中:学术型硕士329709人,专业学位硕士187491人。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为165.5万,录取比例大约为3 1.2%。另外,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67216人,学术型博士65468人,专业学位博士1748人。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 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
辖市科委(科技干部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有关省、直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共中央党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确定的发展目标,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编制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169号)有关精神,经商财政部,现将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重点,大力推进培养机制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切实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服务。
二、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探索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公益性研究。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加大招生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培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坚决限制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和专业的招生规模。
三、不断改进和完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各研究生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要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结构进行认真分析,加大存量调控,利用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共同支持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高水平
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建设,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坚决限制科研项目和经费缺乏、培养能力明显不足的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
为支持“千人计划”实施,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工作,2017年“千人计划”专项博士生招生计划在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
四、各招生单位要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崛起的等区域发展战略总体部署,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能力、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尽可能扩大为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服务。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7]1号)的有关要求, 2017年继续安排部分研究生计划专门用于支援高校为西部受援高校培养现有师资队伍,此计划已包含在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为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不得挪用。
五、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探索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继续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17]5号)的要求,大力创新研究生教育体制和机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所合作、联合培养模式,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教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双方资源,
面争取新的突破。联合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方
已包含在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支持工程博士授权单位与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企业联合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
六、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研[2017]3号)的要求,继续开展联合培养博士或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开展联合培养博士或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单位,其2017年联合培养招生规模已含在合作方(即学位授予单位)的招生规模之内。有关单位应加强对联合培养工作的管理,确保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
七、2017年继续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学校师资计划,专项用于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不得挪用;继续实施为西藏培养硕士层次人才的援藏计划;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和“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上述计划均已含在下达给有关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
八、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7]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要求,已下达的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已包含在有关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各招生单位在安排分专业计划时要加大理、工类专业招生比例。
九、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地方、各部门、各招生单位要坚决维护国家计划的严肃性,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招生单位录取的博士生、硕士生人数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给本单位的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数。
各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填好的《2017年博士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表》、《2017年硕士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表》和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据库一同报送主管部门。数据库于5月20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后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表于5月19日前送交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省级招办汇总,分别由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办于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和高校学生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
请各招生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确定的招生规模,做好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a href="://baidu.zgfeng.cn" target="_blank" >购透母镂 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