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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养老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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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养老金计划存托养老金计划 :养老金 计划 上调养老金最新消息 养老金可以断多久补交 拖欠养老金法律程序 篇一:英美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四川大学 英美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学院xxx班 殷菲 07251167 2009/11/26 英美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殷菲 07251167 四川大学 摘 要:我国退休养老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主体和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支柱,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多年来,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
存托养老金计划
存托养老金计划 :养老金 计划 上调养老金最新消息 养老金可以断多久补交 拖欠养老金法律程序 篇一:英美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四川大学 英美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学院xxx班 殷菲 07251167 2009/11/26 英美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殷菲 07251167 四川大学 摘 要:我国退休养老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主体和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支柱,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多年来,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不足和问题。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过去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也需要在重视国情的前提下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英国是欧洲少数几个没有面临养老金危机的国家之一,美国则是世界上养老保险最发达,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在这里,我们主要研究了英国和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就此分析了两国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字:养老保险制度、英国、美国、中国、启示 1.引言 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一定社会层面上设计或形成的退休金的资金筹集、管理运营、支付模式的体系。养老保险制度是保证一国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关键,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进一步完善、发展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渐渐成为各方关注、重视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近年来,围绕如何完善退休养老制度这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和经济问题,决策层和理论界展开了相当广泛的争论和探讨。我国试图建立一个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以及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多年来,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己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不足和问题。因此,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总结过去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也需要在重视国情的前提下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 放眼世界 ,英国是世界上较早建立现代保障制度的西方国家之一,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在社会养老制度方面采取了逐渐收缩国家养老责任,引入私人的市场因素的措施,20余年成功的“市场化”改革赢得了国际社会高度的评价。而美国则是世界上养老保险最发达、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其覆盖面广、种类繁多、项目健全、监管严密的养老金制度安排是值得 学习和借鉴的。 2. 英国养老金制度分析 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20余年的“市场化”改革之后,英国的养 老保险制度终于形成了完善的“三支柱”体系。 2.1第一支柱体系 第一支柱(法定性质)由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和最低收入保证制度构成。前者是指每个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都可得到的等额基础年金,通过国家财政、雇主和雇员强制性缴费共同负担:后者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实行的“收入支持”,政府提供补贴,使其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入。1999年4月每周75英镑的最低收入保证被引入,这种给付是建立在每周的收入调查基础之上,且与收入相关联(如果申请者的资金超过一定限度,给付会逐渐减少)。最低收入保证极大地增加了最贫穷的养老金领取者的给付收入。自1999年起,最低收入保证为养老金领取者带来了明显的收益。 2.2第二支柱体系 第二支柱(法定性质)由一系列不同性质的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组成。 第一类是国家提供的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它是在1975年的社保法案中首次推出、1978年正式实施的,提供的养老金水平约为雇员职业生涯中收入最好的20年里平均工资的25%。但1986年社会保障法案规定,养老金给付减至整个工作期间的平均估算 收入的20%。自2001年10月,又减半遗属养老金给付水平。1995年养老金法案又将收入估算系数降为2%。通过以上措施,国家收(转载于:www.xiElw.coM 写 网:存托养老金计划)入关联养老金的给付价值减少了1/3 。同时,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问题,英国工党在1999年福利改革和养老金法案中推出国家第二养老金 第二类是雇主机构提供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分为传统的收益确定型(又称最终工资型)和1986年社保法案批准的供款确定型(又称购买型)两类。若雇员在职业养老金计划中所获养老金,不低于在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中可获的最低保证养老金或雇主保证最低缴费水平,则雇员可协议退出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职业年金计划还可从国家第二养老金中协议转出,雇主可再次使加入职业年金计划为雇佣条件。雇员只有在签署了放弃权利声明,证明有足够的其他给付,收到证实其它给付至少与国家第二养老金一样好的建议后,可选择退出。 第三类是由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个人养老金计划,这是1986年社保法案最具创新之处。政府为鼓励雇员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将国民保险捐中的5.8个百分点退回个人养老金账户。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特定的个人养老金计划,它可协议退出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提供取代国家第二养老金给付的“受保护的权利”的给付。第二部分是附加计划,也是协议退出型,所获附加供款最多至国内收入局的限制。自1988年7月1日,个人养老金计划将取代退休年 金保单。不再建立新的退休年金保单,但仍可向现有保单供款。个人养老金计划覆盖雇员和自雇者、具有便携性、保险费享有税收优惠、不必真正退休从50岁起可领取给付、雇员可以此计划协议退出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基金的1/4可一次性免税提取、随着年龄的增长,供款额占收入的比例会不断增高。 第四类是团体个人养老金计划(Group Personal Pension Scheme 简称GPPS),若干人员可以团体方式建立此种计划,在雇主不举办职业年金的情况下,为雇员提供退休收入。它主要由小雇主和少数雇员举办:本质上是个人计划的集合,但因为前期营销和管理成本的节省,所以单位成本较低。 第五类是1999年福利改革和养老金法案推出的低管理成本型存托养老金计划(Stockholder Pension Scheme简称SPS)。存托养老金是由雇主、带有会员性质和关系紧密的机构以及金融服务公司提供的集体协议。它属于供款确定型计划,与个人养老金的限制相同,达到退休年龄时所积累基金的25%可免税地一次性提取,余下部分可用来购买保险公司的年金。 2.3第三支柱体系 第三支柱(自愿性质)由自愿补充供款型、自主自愿补充供款型养老金计划以及其它私人保险单(年金、寿险)等构成。 近年来,英国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有所加大。其中不乏布莱尔政府将国内2/3的养老金资产投资于股市,由公司负责履行这种被称为“现金购买计划”的职业养老金制度,但是从截止 2002年底的数据分析来看,其决策是不太明智的。 3. 美国养老金制度分析 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1935年,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国会通过了《社会保法》,它为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奠定了法律基。此后数十年间,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得到调,其实施范围也逐步扩大。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退休储蓄账户三部分组成。它们相互补充,是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三根支柱。 3.1“第一支柱”—— 社会保障计划 1929 的世界性经济大危机结束后,罗斯福总统针对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老年人口缺乏收入保障的问题,在1934年设立经济安全委员会(CES)旨在起草社会保障法案。 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正式颁布,1939年颁布了第一个修正案,直至1942年才开始向符合条件的65岁或以上的人们支付养老金。这不仅标志美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更是世界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同年,政府开始发放社会保障号。1937年,社会保障计划正式运行。 3.2“第二支柱”—— 政府与雇主出资的养老金计划 关于政府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最具代表性的是联邦政府文职雇员的退休金计划,它由32个不同的退休金计划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务员退休金制度和联邦雇员退休金制度。 为了应对 1883年公务员法案导致的联邦政府冗员问题,早在1920年公务 员退休金制度被建立起来,并覆盖了几十万联邦雇员。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社会保障法案,建立社会保障养老金制度时,由于政府雇员己在自己的独立的养老金计划之中,他们因此未被社会保障计划覆盖。 1983年 ,为了扩大联邦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加强制度财务的可持续性,美国国会修订了社会保障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新雇员全部参加联邦社会保障计划,新的联邦雇员退休金制度应运而生。联邦雇员退休金制度建立于1987年,但包括所有1984年以来的参加工作的联邦雇员。 而关于私人养老金计划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依照美国林肯金融集团特拉华投资管理公司林婴博士的划分,可分作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875年(美国运通公司举办第一个正式的公司养老金计划)至二战结束的1945年。在这一阶段,养老金给付逐渐从老年残疾的伤残补助性质,转变为雇主为雇员提供退休收入的性质;养老金计划的资产逐渐从与公司资产融为一体,转变为进入独立的信托基金或是购买商业保险;养老金计划的资金来源逐渐从完全来自公司的当期应税收入,转变为公司与雇员共同供款:养老金计划的资产的投资逐渐从单一的存入银行或是重新投入公司发展业务,转变为购买商业保险合同。 第二阶段是从1945年至1974年。在这一时期,养老金计划已成为公司吸引人才的标准福利之一。 第三阶段是从1974年至今。美国企业养老金计划发展日渐成熟,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行政管理及投资运营也趋于完善。 3.3“第三支柱”—— 个人退休账户制度 1974年美国国会在通过《退休保障法》的同时,修改了《国内税收法》,规定所有养老基金账户一律免税。并增加“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简称IRA)一条,给予其附加的税收优惠。此后,又经过相关法律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一整套个人退休账户制度。 1974年,第一种个人退休账户— 传统个人退休账户被建立起来。到了90年代,越来越多的人们希望,在退休时一次性提取大量个人退休账户存款,但这会“遭遇”较高的税率。针对这种情况,1997年,参议员威廉?鲁斯提出了“反向个人退休账户”的思路,实行TEE征税模式,“鲁斯个人退休账户”由此诞生。 此外,在美国,员工不足100人的小企业,一般无力同时建立个人退休账户(长期以来存款额度限制为每年2000美元)和其他补充退休计划,来保障雇员的退休生活。仍是在参议员鲁斯的推动下,从1998年开始,政府通过新法律建立了新型的小企业个人退休账户,满足了中小企业为雇员举办退休金计划的愿望和要求。因此,有人也将它归为私人养老金计划。 总的来说,美国现行的退休金体系由上述三大支柱组成,政府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障计划 面向全社会提供基本的退休生活保障,覆盖了全国96%的就业人口,因而被认为是这个多层次体系中的基石;由政府与雇主出资,带有福利的退休金计划构成了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前者 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是指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为其雇员提供的各种养老金计划,后者雇主养老金计划则是指企业及一些非营利组织和机构为其雇员提供的养老金计划,通常也被称作私人养老金计划(Private Pension Plans);第三支柱是个人自行管理的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s),是一种由联邦政府通过提供税收优惠而发起、个人自愿参与的补充养老金计划。 4.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由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构成。 20世纪80年代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开始进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企业招用的农民工。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缴费形成,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养老保险资金补助。2007年中央财政给予养老保险资金补助873亿元、地方 财政补助260亿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金待遇: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土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由于1997年前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 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且缴费 篇二:外国养老金制度简述——英美日韩 关于国内外老龄金融产业市场现状深入分析 美国 美国老龄金融产业已经发展近百年了,其发展主要随着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而发展的。目前美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三大支柱”养老金形式, 第一支柱为覆盖最为广泛的、政府管理的、以税收资质来源的“养老、遗属及残障保险制度(old-age,survivors and disability insurance,简称OASDI)”其均由财政部作为委托人,联邦社保基金 信托委员会(Federal Old-Age and Survivors Insurance Trust Fund)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 截至2011年底,养老基金余额为25241亿美元,其中特殊国债为2.52万亿美元,为满足流动性需求而持有的短期票据为约630亿美元。从2011年的养老基金收入来源看, 70%来源于个人支付的税收, 14%来源于的利率收入,13%来自于各项财政支持,3% 来自税收优惠。2011年的基金管理费用为34.86亿美元[1]。此部分资金在整个美国老龄金融中占了相当的比重。 美国OASDI计划基金结余规模 第二支柱为政府和雇主出资的,带有福利的退休金计划,政府部分的为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Public Sector Plans),雇主部分为雇主养老金计划(Employer-Based Pension Plans)也通称为私人养老金计划(Private Pensions Plans)。而在私人养老计划有两种模式,一种是 20 世纪70年代以前占主体地位的“收益确定性计划(Defined Benefit Plan)”俗称为“DB模式”。在美国80年代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供款确定性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俗称“DC模式”。 其管理大多为建立养老基金,聘请专业人士对股票、债券、不动产以及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私人养老金计划在美国老龄金融占有重要地位,DC型养老计划和个人退休账户构成了美国私人 养老体系的两大主要支柱,而401(K)计划又构成了企业DC型养老金计划的绝对主体。 截至2009年底,美国养老资产规模达到16.1万亿美元。其中,个人退休账户和DC型计划的资产规模最大,分别为4.3万亿和4.1万亿美元,占美国养老资产总规模的比重分别为26.5%和25.5%。在DC型养老计划中,401(K)资产规模为2.8万亿美元,占比67.1%;403(b)、457计划等其他DC型计划的资产规模为1.3万亿美元。针对赢利性私人企业的DC型计划的资产规模为3.2万亿美元,其中401(K)占比高达85.1%[2]。 美国养老金体系结构变化 第三支柱为个人退休账户,一个人出资为主,享有税收优惠, 面向具有任何具有纳税收入 这的个人退休储蓄制度,其由三个不同个人账户构成,分别为:传统个人退休账户(Traditional IRA)、反向(鲁斯)个人账户(Ruth IRA)、小企业个人退休账户(SIMPLE IRA)。作为美国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IRA成为近30年来美国养老金资产持续增长的最主要来源,规模已超过以401(k)为代表的DC计划[3],其以基金的形式参与到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金融市场,在美国老龄金融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美国养老金资产分布 美国老龄金融以“三大支柱”形式养老金制度为中心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各大“支柱”以基金和其他形式进入到金融市场,为 整个社会及老龄产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同时市场丰裕回报也给养老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但虽然美国“三大支柱”的养老金制度为整个老龄金融带来一系列好处,但伴随着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此制度许多风险性的问题也相应地暴露出来了。这些问题是我们在对美国老龄金融业研究中不可不研究,反思的内容。 [1]美国联邦社保基金信托委员会年度报告(2012) [2]美国投资公司协会 [3] ICI,美国投资公司协会 英国 英国作为早期进入资本主义的国家,其社会养老制度及金融体系历经了百年的发展也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体系,因此老龄金融在英国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而在老龄金融的资金主体——养老保险基金, 也是随着英国养老保险制度一次次的改革而不 断深入金融市场,形成一套完整的老龄金融体系。 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20余年的“市场化”改革之后,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终于形成了完善的以“一系列不同性质的收入关联的养老金计划”为核心的“三支柱”体系。 在“三支柱”中“一系列不同性质的收入关联的养老金计划”为主要的支柱的第二支柱,而其又共分为五类 第一类为国家第二养老金(State Second Pension,简称S2P),其是 逐级递减的方式,并制定了“退出”机制,为收入较高者提供相对优惠的选择余地,引导他们更多地放弃S2P而参与市场化程度更高的职业养老金或私人养老金等养老方式,以使其基础保障作用更为突出。 第二类为雇主机构提供的职业养老金计划,与美国一样也是分为的收益确定型和供款确定型。其中最为主要的有协议进入的工资关联计划(contracted-in salary-related scheme简称CISRS)、协议进入的货币购买计划(contracted-in money-purchase scheme简称CIMPS)、协议转出的工资关联计划(contracted-out salary-related scheme简称COSRS)、协议转出的货币购买计划(contracted-out money-purchase scheme简称COMPS)、协议转出的混合收益计划(contracted-out mixed-benefit scheme简称COMBS)、协议转出的杂拌计划(contracted-outhybrid scheme简称COHS)等计划,这些计划市场化水平较高,收益水平也较高。 第三类是由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个人养老金计划,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特定的个人养老金计划(Appropriate Personal Pension Scheme简称APPS),第二部分是附加计划。 第四类是团体个人养老金计划(Group Personal Pension Scheme 简称GPPS),若干人员可以团体方式建立此种计划,在雇主不举办职业年金的情况下,为雇员提供退休收入。 第五类则是1999年由福利改革和养老金法案推出的低管理成 本型的存托养老金计划(Stockholder Pension Scheme简称SPS),是由雇主、带有会员性质和关系紧密的机构以及金融服务公司提供的集体协议。 而其他两大支柱分别为由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和最低收入保证制度构成第一支柱和由自愿补充供款型、自主自愿补充供款型养老金计划以及其它私人保险单(年金、寿险)等构成的第二支柱。 英国养老保险体制不断在改革,其中政府最主要的改革举措是,将国内2/ 3 的养老金资产投资于股市[1],但其体系仍存在着没有全面覆盖、市场收益率低等问题。并且最近对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简化其内容,给这体制注入新的活力及弹性,让公民对自己“账户”有更大地控制权和选择权。英国此番的改革更不得不让我们要充分探讨此养老险保险制度的利弊及其与老龄金融间的关系 [1]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年7 月的《英国养老金制度发展演变及其启示》 日本 日本与亚洲各国一样,其发展历史历程大都是农耕文明社会,自身并没有孕育出资本主义 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和金融体制,目前的体制格局大都是由明治维新后引进西方模式后,历经长时间的发展演变而形成的。因为其时间引进早,文化体系与中国有深刻渊源性。所以很值得我们分析和探讨。 日本的老龄产业发展完善是全球的共识,这除了与其自身老龄化程度高以外,很大一部分跟其国家养老体制设定及其老龄金融体系有过。 首先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养老保险和民间养老保险,而其与欧美情况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在其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占主体地位,民间养老保险处于辅助地位。 而日本的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是双层结构,第一层次是国民养老保险,也就是基础养老保险,是针对全体国民的;第二层次包括厚生养老保险和互助养老保险,主要是针对公司职员和公务员的,但其二者的主要资金来源都税金和保险费,以此承担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支出。 而民间养老保险则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国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养老保险三部分。此三部分虽然市场化水平较高,但因为日本养老保险体制设定的问题,其在老龄金融领域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如今日本虽然拥有完善的老龄产业体系,但其也伴随着严重的养老金赤字问题。其中根据三和综合研究所的测算”:1997年为60岁的人,如果他是大学毕业,妻子为家庭主妇的话,他一生缴纳养老保险为2164万日元,按照日本人的平均寿命,在他去世之前一共可以领取7159万曰元的养老金,比他当年支付的保险费多出将近5000万日元。而从1966年出生的人为界,保险费与养老金领取总额的关系出现逆转。1972年出生的人,其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总额要比他缴纳的保险费少807万日元[1]。这种赤字最为严 重的是国民养老保险,但问题不仅仅只存在于国民养老保险,厚生省养老保险也出现了问题,根据日本社会保险厅公布的数字,2003年,厚生养老保险首次达到3,379亿日元的赤字。 日本的赤字问题除了跟他本身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少子化问题有关外,还跟其在老龄金融领域推行的政策有关。 首先日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在财政上采取的赋课方式,过多地依赖保险费及税收,随着其老龄产业的完善,其在国家养老的支出则不断增多,从而导致入不支出,削弱下一代人参险积极性进而加剧了赤字问题。在老龄金融领域中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此次,日本对养老基金利用不足,回报率率低下,其过多地投入到老龄产业的基础建设中而忽视了对基金的回报率考量。最显著的就是1980年开始的大规模养老保险疗养地计划,花费了1900亿日元在北边北海道的大沼到南边鹿儿岛的指宿间修筑了13处主宿设施、游泳池、网球场、体育馆等综合设施齐全,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还有的是花了约79亿日元建成的岩沼休闲地只以3亿左右的价格卖掉。这些都是养老基金过分注重养老设施建设而忽视了收益性的表现。虽然日本因为这些大规模的老龄基础设施建设而使整个养老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因此让国家养老保险制度陷入到赤字危机中去,使在老龄金融领域出现了严重的可持续问题。 中国的老龄金融及老龄产业的发展即与日本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别。日本目前所面临的困境给了我们一个探讨的例子,让 我们在处理老龄金融与老龄产业之间的关系时可以避免相类似的错误发生。 [1] 摘自人民网日语版2004年11月3日《日本老年化趋势及其影响》, 韩国 韩国直至朝鲜战争停战后,到上世纪80年代经济才开始迅速腾飞,其社会福利、金融领域在此时间的到了长足的发展,并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老龄金融业随之发展起来。其发展历 篇三:布莱尔政府养老制度对中国的借鉴 辽 宁 大 学 研 究 生 考 查 课 作 业 姓 名 院(中心所) 张晓卓 人口研究所 学生类别 博士( )硕士(? ) 学 号 年 级 专 业 4031230372 2012级 社会保障 考试科目 福利国家社会经济制度 考试时间 考试分数 教师签字 布莱尔政府养老制度对中国的借鉴 摘要: 布莱尔政府在英国重新修订了养老金计划,不仅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更加注重保证社会公平,而且提高了养老制度自身的效率、实现了养老制度对宏观经济的良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公 平与效率的协调发展。中国的养老制度在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为此,借鉴布莱尔政府养老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对于完善中国的养老制度,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布莱尔政府;中国养老制度改革;养老保障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寿命的增长,人类社会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人口老龄化的冲击,最直接、最突出的影响就是社会养老负担的加重。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0,。中国具有老龄化发展速度快、老年人口数量大、地区之间不平衡、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等特点,是“国未富,人先老”。在人口老龄化最严峻时期到来之前,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准备,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确保社会保障事业获得良性发展的重要任务。英国作为欧洲养老制度改革的典型代表,其解决养老问题的各项举措,尤其是布莱尔政府推行“公平与效率协调发展”的养老制度改革,有许多值得中国政府借鉴的地方。 一、布莱尔政府养老制度改革 布莱尔政府面临着国内经济衰退和社会保障支出飞涨的局面,新工党政府发布了“第三条道路”的施政纲领,决心从意识形态、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等方面“重塑”英国,避免撒 切尔改革的负面影响,解决因保守党政府特别强调减少国家福利成本而导致的广泛存在的贫困人口问题(儿童、老年人、残疾人)。 其养老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建立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 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的主要目标人群是中低收入者以及看护长期患病或身体残疾者的从业人员。作为国家养老金体系的一部分,它的准入门槛很低,任何已缴纳了国家基本养老金保费同时又没有参加职业养老金或个人养老金计划的雇员将自动具备享受资格。作为对弱势群体的直接照顾,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对其成员的待遇给付水平明显优于它的前身国家收入关联计划。 2(鼓励私人部门养老储蓄的发展 第一,建立低管理成本的存托养老金计划。为了解决销售经纪佣金和管理费过高的问题,吸引更多低收入阶层加入为养老而储蓄的行列,也为了逐渐降低国家养老金的公共支出,将养老金的公共支出与私人支出的比例,由现在的60:40调整到2050年的40:60。 第二,建立养老金保护基金和养老金监管机构。政府为了重建人们对职业养老金计划的信心建立了养老金保护基金。根据《2004年养老金法案》的规定,布莱尔政府在2005年6月建立了养老金保护基金,设立养老金监管局,以替换以前的职业养老金监管局。 3(建立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养老金津贴制度 家计(即居民家庭收支调查)型养老救助制度,是与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一起发展起来的。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英国社会退休老年人的贫困问题比较突出。2003年10月,布莱尔政府推出 了养老金津贴制度。目的是缓解退休人员的贫困问题,奖励而不是“惩罚”为养老而储蓄的行为,退休人员能更容易地获得“养老金津贴”资格认定。 4(打击和防止福利欺诈活动 为杜绝欺诈行为的发生,布莱尔政府首先加大了对福利欺诈活动的调查和侦破力度;其次还通过立法对福利欺诈行为进行更有效的惩治;再次,努力通过改善计算机联网来加强对社会保险号码的管理,减少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欺诈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最后,建立福利欺诈 巡查员制度,为提高社会保障各部门反欺诈活动的效果及地区合作的强化,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中国养老制度的现状 中国的养老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建国之初,为满足当时工业发展需要而设置的养老保障二元结构城乡差别对待策略,导致中国养老制度中出现了覆盖面窄、体系不健全、贫困老年人问题突出、管理漏洞多等诸多现实问题。 1.中国养老制度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国政府不断完善养老制度,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就。首先是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截至2013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97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81万人。其中,60岁以下参保人数356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0万人;其次是大 力推进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6.6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增加1.1万户;参加职工人数为2056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6035亿元,比上年增加1214亿元。;再次是关于做实个人账户的建设。13个省份开展了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截至2013年底,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4154亿元,比上年增加758亿元。;最后是关于关系转移接续的发展。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实现了30个省份的302个地市入网,全国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156万人次,转移基金268亿元。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情况(单位:亿元) (注:数据来源:人社部发布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全文)【2】--时政--人民网 ) 2.中国养老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国现行养老制度,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 (1)养老保障覆盖面窄。当前,中国养老保障覆盖面仍然偏小,离“人人享有”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参保的在职职工加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还不到2亿,相对于近2(8亿城镇从业人员、4(2亿第二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以及7(6亿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总数来说,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分别只有70,、 45,和25,左右。 (2)贫困老年人需要救助。面对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面对城市特困老年人群体,制度化、社会化的反贫困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及养老保障体系还远未建立。 (3)管理漏洞多、法制不健全。当前,中国的养老保险领域主要存在的还是管理不严的问题,企业逃避参保、参保职工不能足额交费、职工不符合规定提前退休、“死灵魂”冒领养老金等等情况屡有发生。2007年末,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过社会保险稽核,核查出已参保未足额缴费55032人,少缴养老保险费84(S5万元;查处欺诈冒领人数114人,涉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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