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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及发展研究

2018-01-16 14页 doc 33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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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及发展研究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及发展研究 摘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都是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而“担保难”又是造成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项重要原因。现阶段,深入了解我国小微企业的担保现状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地采取支持政策,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本文利用对山东省枣庄市小微企业融资状况的调查问卷所获得的数据,采用规范的统计分析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结论对我国政府推动信用担保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和制定扶持政策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作用。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与发展...
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及发展研究
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及发展研究 摘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都是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而“担保难”又是造成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项重要原因。现阶段,深入了解我国小微企业的担保现状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地采取支持政策,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本文利用对山东省枣庄市小微企业融资状况的调查问卷所获得的数据,采用的统计分析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结论对我国政府推动信用担保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和制定扶持政策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作用。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与发展,政策建议 一、引言 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所在,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最具创新活力的“经济细胞”。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8%,其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60%和40%左右,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总额的60%,并为社会提供了75%的就业机会。鉴于其对经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点提出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然而,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局限性和融资外部环境的制约,融资难一直是制约我国小微企业成长的主要瓶颈。 特别是在政府抑制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背景下,银行业整体信贷额较为紧张,小微企业可获得的贷款金额更是大幅收缩,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凸显。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行作法,我国也在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此,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问题。温家宝在其总理任期内,更是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支持,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抓紧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增加贷款规模”。因此,在现阶段如何全面建立符合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信用担保体系,是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上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鉴于此,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完善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本文利用问卷调查所获得的数据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问卷调查采用发放问卷并结合走访的方式进行,调研对象为山东枣庄市1100家企业?,获得有效问卷962份。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我国政府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制定有效的信用担保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指明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改革方向,结论具有重要政策启示作用。本文结构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是理论分析,第四部分是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及问题分析,第五部分为主要结论和构建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在已有的文献中,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关于小微企业的研究相对较少,故本文主要参照的也是国际、国内关于中小企业的研究。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早,大部分研究主要集中于信贷配给理论(Credit Rationing)和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Financial Growth Cycle)。信贷配给主要是指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动机而发生的在一般利率条件和其它附加条件下,信贷市场不能出清的现象,而这一现象的产生与货币当局对利率上限管制无关。Stiglitz和Weiss(1981)以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为基础,建立了理论模型来解释信贷配给的生成机制;随后Wette(1983)、Bester(1985)和Schmidt,Mohr(1997)等学者沿着这一思路进行了理论性的扩展研究。而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则认为,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随着资产规模和信息等约束条件的变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结构也将发生变化(Berger和Udell,1998)。他们同时采用美国全国小企业金融调查(NSSBF)和美国联邦独立企业调查(NFIB)数据对美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出中小企业的债务融资在婴儿期和青少年期会上升,进入中老年期会出现下降的结论。 我国学者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注起源于上世纪末。其中,部分学者多角度地探讨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形成原因(王朝弟,2003;王性玉和张征争,2005;沈洪明,2006;刘静海,2012);部分学者探讨了有关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资本结构的相关问题(张捷和王霄,2002;张杰和尚长风,2006;田秀娟,2009);鉴于银行信贷对中小企业融资所起到的重要支持作用,一些学者也开始重点研究银行信贷与中小企业融资之间的关系(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李志赟,2002;鲁丹和肖华荣,2008)。此外,由于在我国一些较为发达的地区,民间金融已经作为一种既成事实,并以半公开、半地下的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郭斌和刘曼路,2002),因此也有一些学者开始探索非正规金融对 中小企业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林毅夫和孙希芳,2005)。以上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视角切入,探讨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问题,然而仅有少数文献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问题进行了关注(杨胜刚和胡海波,2006;唐平,2006;李毅和向党,2008),且其中大部分又是集中在理论研究方面,没能够深入地了解中小企业担保的现实情况。再一问题,就是大部分文献中均是以中小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对象,而众所周知,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在各个方面都存在较显著的差异,这就导致上述研究结论的针对性不强。迄今为止,尚未有人专门对我国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进行过研究和探讨,这就无法为支持政策的进一步有效实施提供理论参考。因此,本文将结合企业问卷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数据主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我国政府制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信用担保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三、理论分析 信用担保是一种在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活动。信用担保机构的功能是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同时对商业银行做出承诺,以此来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进而帮助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顺利获得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凭借自身的信用与实力承担数倍于自身资产的担保责任,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具有放大小微企业信用等级的效用,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则需要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一直是阻碍各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由于中小企业具有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和经营不够规范等特点(刘金文,2012),因此商业银行为了减少自身经营风险,不愿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担保机构应运而生,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环节。它可以有效降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各项,可以直接有效地提高小微企业的资信等级,从而有效地分担银行的经营风险,帮助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 自1992年我国开始实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以来,我国的担保机构一直都在迅速发展。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5547家,共筹集担保资金3389亿元,当年为37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额共计10796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占全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7.5%;新增担保贷款7240亿元,占中小企业新增贷款总额的21.4%。5547家担保机构当年实现收入180亿元,纳税16.4亿元,实现利润44.5亿元。2009年在保中小企业27.5万户,在保责任余额7289亿元,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已累计达2.5万亿元,累计担保企业112万户。一般来说,信用担保机构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一是信用担保机构可以增强小微企业信用等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在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过程中,由于大多数小微企业都处在发展期或成长期,企业规模较小、资产规模较小,一般不具备银行所需要的抵押品和质押资产;另外,小微企业一般为私营或个体企业,其财务制度相对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信用等级低。面对这些小微企业先天的劣势,信用担保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信用与资金实力,直接放大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增强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还款信心,进而增强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 二是可以缓解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信用担保机构与小微企业具有天然的联系,能够通过地缘、人缘关系或其他商业关系,低成本地获得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在其作为第三方介人到银行和企业的借贷关系之前,担保机构能够较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受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进而评估其偿债能力,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因此,信用担保机构作为小微企业的担保者就可以成为信息沟通的桥梁,使得银企之间信息传递得更为顺畅,融资交易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 三是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能够有效分担银行对于放贷给小微企业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由上文所述的担保机构职能可知,担保机构作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人,当小微企业出现无法偿还债务情况时,担保机构需要对其债务进行代偿,从而有效地分担了商业银行所承担的小微企业违约风险。也就是说,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的存在,可以通过增强小微企业的信用来间接产生外部效益。由于缓解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使商业银行减少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忧,因而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推动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 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样本数据 本次问卷调查以山东省枣庄市的企业为调查对象,调查范围涉及枣庄市的7个行政区域。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100份,共计回收962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87.45%。其中,峄城区156份,市中区196份,山亭区95份,薛城区64份,台儿庄区49份,高新区9份,滕州市393份。在所调查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为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1年6月18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所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种类型的中小企业。根据新的划型标准,我们的有效问卷中有10.92%的企业属于微型企业,76.91%的企业属于小型企业,9.57%的企业属于中型企业,因此小微企业为此次调查对象的主体。 枣庄市是山东省设立的第四个地级市,2010年全年生产总值为1362亿元,财政总收入130亿元,经济发展和经济规模在全国所有地级市中处于中等发达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出的2010年全国283个地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值为1344.83亿元,枣庄市国内生产总值恰处于平均值上,故而本文选取枣庄市为研究样本恰好可以代表全国所有地级市的平均发展水平。枣庄市政府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包括引导现有各类担保机构不断壮大实力、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支持等。此外,由工商联牵头、小微企业自发成立的担保商会,也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所调查的小微企业当中,从企业的登记经济类型上看,共有938家企业提供了有效问卷,其中主要为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260家和577家,共占到了总数的89.23%。这反映出枣庄市当前的小微企业主以私营为主的特点。从被调查企业的行业分布上看,共有944家企业提供了有效问卷。结果显示,行业分布相对集中,绝大部分企业都属于工业制造业,共有780家,占到了企业总数的80.99%;其他类型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从企业的规模来看,以工业制造业行业为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占9.10%,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占74.87%,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占4.74%。 在企业的销售收入方面,枣庄市小微企业的销售收入在近三年中呈现出上升的态势: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总体的比例由2008年的35.34%下降为2010年的24.33%,而收入在7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比则从2008年的12.93%上升为2010年的20.07%。由此带来了企业营业利润的增长:企业整体的营业利润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数量占比由2008年的44.56%下降为2010年的20.15%,而营业利润在7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则从2008年的14.55%上升到2010年的20.15%。从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显著上升中可以看出,枣庄市的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在资金来源方面,自有资金仍然是目前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来源,选择该选项的企业占所有回答企业的81.28%;其次是商业银行贷款(67.84%)和城乡信用社贷款(45.48%);最后是民间借贷(21.15%)和亲友借款(11.01%)。 (二)小微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我们对样本小微企业的整体融资状况进行了调查。首先,我们考察了现阶段的小微企业是否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共有888家企业就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问卷。其中,回答存在资金短缺的企业为607家,占回答该问题企业数的68.36%;不存在资金短缺的企业为281家,占回答该问题企业数的31.64%。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面临着融资约束的问题。同时,我们结合融资难易程度指标进行了二元分析,统计结果见表1。 由表1中的数据可知,在资金短缺的607家企业中,融资较容易的企业为194家,融资较困难的企业为356家,分别占所有资金短缺企业的31.96%和58.65%;在资金不存在短缺的企业中融资较容易的企业为138家,融资较困难的企业为107家,分别占所有资金不短缺企业的49.11%和38.08%。由此可以看出,在面临融资约束的企业中,大部分企业的融资比较困难,相反在资金不短缺的企业中,融资则变得相对容易。这有理由让我们相信,在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马太效应”?,银行在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上也表现出很强的“嫌贫爱富”的特征。也就是说,越是资金充裕的小微企业,由于其具有较好的收益和现金流,偿债能力强、违约概率低,因此银行越乐于对其贷款;而对于那些本身就面临融资约束的小微企业,则由于其抵押品价值下降、自身财务状况恶化,信贷风险上升,银行就更加不愿意对其贷款。就后者来说,会因此导致其资金状况进一步恶化,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可能导致这些小微企业倒闭和破产。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象还是十分突出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出现,我们调查了“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过程中得不到需求资金的主要原因”,共有849家企业就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问卷。该问题为多选题,统计结果见表2。 选项中:A.企业信用等级不够;B.自有资金比例达不到银行要求;C.无有效资产抵押;D.缺少银行要求的合格担保人;E.贷款利率偏高;F.获取贷款的附加成本高。 统计结果显示,小微企业在银行融资中得不到需求资金的最主要原因是“企业信用等级不够”,共有444家企业,占所有回答企业总数的52.30%;其次是“无有效资产抵押”和“自有资金比例达不到银行要求”,各有375家企业,均占所有回答企业总数的44.17%;然后就是“缺少银行要求的合格担保人”,有369家企业,占所有回答企业总数的43.46%,也占有很大比例。由此可见,缺乏合理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确实是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的重要原因。 (三)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状况分析 企业信用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核心与关键,企业的融资渠道与企业信用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沈洪明,2006)。担保机构能够增强小微企业的信用,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降低银企交易成本,因此,在许多发达国家都采用这种方式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约束,并在实践中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鉴此,许多前期研究都提出建立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发挥担保机构综合效能的政策建议(王朝弟,2003)。 1992年,我国开始实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为了使中小企业能够得到尽快发展,1999年6月14日,原国家经贸委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由此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构建,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十几年来,我国的担保机构一直都在迅速发展,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那么,多年以来,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具体发展情况又是怎样的,是否真正起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作用,为了回答以上问题,我们首先调查了“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方式”,共有684家企业就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问卷。该问题为多选题,统计结果见表3。 选项中:A.信用贷款无需担保;B.房产及设备抵押;C.其他担保物担保;D.专业担保公司担保;E.其他企业或第三方担保。 统计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的过程中首选的担保方式为“房产及设备抵押”,共有482家企业,占所有回答该问题企业数的70.47%;其次为“信用贷款无需担保”239家(34.94%)和“其他企业或第三方担保”170家(24.85%);最后才是“专业担保公司担保”131家(19.15%)和“其他担保物担保”116家(16.96%)。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在选择担保方式的过程中还是首先立足于自身条件,采用以自己的房产或设备作为抵押,信用较好的企业则无需担保或是寻找其他企业进行第三方担保就可以直接获得信用贷款。相比之下,担保公司在企业的担保选择中处于十分靠后的位置。真的是这样吗,以下的相关问题结果更加证实了这一点。在471家融资困难的企业中,就“企业近三年来是否尝试通过担保机构进行贷款”这个问题回答“是”的企业仅为114家(24.25%)。也就是说,在企业面临融资难题时,近八成的小微企业不会选择求助于担保机构。即使在曾经获得了担保机构贷款的263家小微企业中,其担保贷款的比例也很小,回答“担保贷款获得资金占负债总额比例”的企业中80.23%的回答低于40%。另外,在询问曾经获得了担保机构贷款企业“近三年之内是否发生过担保代偿”时,将近77.63%的小微企业选择“没有”,而发生过担保代偿企业的原因大部分是“流动性资金短缺”。由此可以看出,自身还贷能力强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而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也是不需要担保代偿的。 图1是通过问卷调查“小微企业曾向几家担保机构提出过担保申请”的统计结果,共有254家企业就该问题提供了有效答卷。由图1可以看出,回答该问题的小微企业中50%的企业只会选择一家担保机构来申请担保贷款,可见担保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中普及率并不高。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国外能够大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并在我国一直迅速发展的担保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中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市场,担保机构本身又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政府又需要在担保机构发展中做些什么努力才能使之发挥更大的效能呢,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小微企业对这些问题的看法。首先,我们先来分析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担保机构担保的主要原因,共有268家就该问题提供了有效答卷。该问题为多选题,统计结果见表4。 选项中:A.企业效益好,自身还贷能力强;B.企业以有形资产抵质押;C.个人资产抵质押;D.个人连带责任保证;E.有第三方责任保证。 统计结果显示,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担保机构担保的首要原因是自身“企业效益好还贷能力强”194家(72.39%),其次为“企业以有形资产抵质押”167家(62.31%),选择其余三种原因的企业数量较少,其中选择“有第三方责任 保证”的66家(24.63%),“个人资产抵质押”51家(19.03%)和“个人连带责任保证”21家(7.84%)。由此可见,企业自身的获利能力和资产规模作为企业清偿能力的保障,不仅决定着企业在银行的贷款能力,也是企业能否获得担保机构担保的重要参考指标。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微企业在银行遇到“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会在担保机构遇到“担保难”的问题了。换句话说,对于在银行难以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也爱莫能助,因为他们衡量的指标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说担保机构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上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又是什么原因使得近八成面临融资难题的小微企业不愿意求助于担保机构来获得担保贷款,我们了“小微企业未曾向信用担保机构申请获得担保贷款的原因”这一问题,共有613家企业就该问题提供了有效答卷。该问题为多选题,统计结果见表5。 选项中:A.信用担保机构较少,申请成功率低;B.担保手续繁琐;C.担保费用较高;D.担保申请获批时间较长;E.获得担保的条件严格;F.有其他融资途径。 统计结果显示,按照选择相应选项企业数量排序,“担保手续繁琐”成为小微企业不愿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贷款的第一大原因,选择该选项的企业为326家,占所有回答该问题企业数的53.18%;其次是“信用担保机构较少,申请成功率低”,选择该选项的企业为295家,占所有回答该问题企业数的48.12%;第三是“担保费用较高”,选择该选项的企业为291家,占所有回答该问题企业数的47.47%。由此可知,担保机构申请成功率低和担保费用高也是小微企业不愿求助于担保机构的两个重要因素。 然后,我们询问了担保机构是否要求小微企业提供反担保或抵押品的问题,共有239家企业就该问题提供了有效答卷。其中,163家企业(68.20%)的回答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大部分担保机构在提供担保服务时是也要求企业进行反担保。在对小微企业反担保的方式选择的调查上,共有260家企业就该问题提供了有效答卷。该问题为多选题。表6的统计结果显示,“个人连带担保责任”是小微企业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最主要方式,选择该选项的企业为107家,占所有回答该问题企业数的41.15%;其次是“动产抵押”96家(36.92%)和“不动产抵押”93家(35.77%)。由此可见,不动产和动产抵押依然占据重要的地位。 选项中:A.个人连带责任保证;B.公司50%以上股权质押;C.土地转租权;D.动产抵押(如机器设备、存货);E.不动产抵押(如产权土地及厂房、个人房产等);F.无形资产抵押;G.其他。 同时,我们还询问了有关担保机构自身发展情况的问题,统计结果见表7。在“如何与信用担保机构建立联系”这个问题上,128家企业(54.70%)选择“企业主动寻找和联络”,其次是“通过地方政府建立联系”85家(36.32%),最后是“担保机构主动宣传和营销”21家(8.98%)。由此可见,担保机构对于为小微企业服务似乎显得并不积极,而政府在推动担保机构与小微企业合作方面也没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对于“担保机构的服务质量”,大部分小微企业认为“一般”137家(52.29%),在“当地担保机构数量”上,大部分企业表示“数量很少”130家(46.93%)。这说明,担保机构在服务质量和数量上也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切实需求。因此,各地方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当地担保机构的建立,不仅要增加数量,更要在服务质量上提升,主动建立起小微企业与担保机构的联系,起到链接的纽带作用,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担保机构效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利用山东省枣庄市企业融资状况调查问卷所获得的数据,采用规范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和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从理论上我们知道,信用担保机构具有信用增级的功能,是国际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手段。然而,通过本文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无论从整体运作机制还是担保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数量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使得近八成的企业在面临融资难题时不会选择求助于担保机构。即使在曾经获得过担保机构贷款的小微企业中,其担保贷款的比例也非常小,表明现阶段担保机构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上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根据本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导致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是担保机构信息优势不明显,担保功能薄弱。担保机构成立的最主要原因是与银行相比,对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 题。然而,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评判的标准与银行是趋同的,在银行遇到“融资难”的小微企业在担保机构也会遇到“担保难”。这表明,担保机构并不具有其应有的信息优势,导致其担保功能薄弱。其次是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担保效能较低。调查结果显示,68.20%的企业在提出担保申请时会被要求提供反担保,这使得小微企业向担保机构提出的担保申请并无实质意义,担保机构无法发挥自身效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最后是担保机构数量偏少,服务质量不高。由调查结果我们知道,“担保手续繁琐”,“信用担保机构较少,申请成功率低”以及“担保费用较高”成为小微企业不愿求助于担保机构的三大原因。另外,担保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方式也差强人意,不能很好地起到服务小微企业,帮助其获得融资的积极作用。鉴于以上问题,我们分别从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两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其一,小微企业应不断加强自身实力和信用建设。从企业自身发展来看,不论是直接通过银行进行贷款,还是通过担保机构的担保进行贷款,都需要企业具有良好抵押品、反抵押品和资信状况。归根结底就是企业要不断增强自身经营实力,诚信经营并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这样才能在长远的发展中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应该加快搭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流的平台,积极进行小微企业的信用征集、评价和建立信用档案,逐渐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能力;同时培养并提高小微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的信用意识。另外,政府还要起到维护和监督信用秩序的作用,根据相应法律,严厉惩治信用信息失真的企业。 其二,规范现有融资担保体系,担保机构要加量增质。由以上统计分析结果可知,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很少,并且服务质量不高,这应该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首先,担保公司要逐步走出单纯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经营方式,不断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形式、多渠道、多阶段和快速高效的融资服务,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其次,简化担保手续、降低担保费率、主动开拓业务范围,提高担保机构效率,发挥更大的担保效能。就政府来说,应该积极发挥调控优势,增加担保机构的数量。同时,对担保机构及其承担业务的服务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督,采取“政策引领基金,市场规范运作,法人督导管理”的操作方式,全面引导担保市场自身的资源合理化应用。 作者感谢梁琪、郝项超和南开大学讨论课题参加者对本文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靳宇辰和邓丽质在搜集和整理数据过程中给予的帮助。本文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072097;71272183)的资助。作者文责自负。 ?王霄和张捷(2007)指出,研究者自己做调查问卷和案例分析来研究中小企业问题,使得研究者不仅能够获得宝贵的直觉(感性认识),而且所设计的问卷也能够更加贴近现实,这些都是从统计年鉴的数字中所得不到的东西。 ?本研究调查区域覆盖了山东省枣庄市六个区及滕州市(县级市),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金来源、资金需求及满足状况、资金用途、与金融机构关系、与担保机构关系等方面。 ?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是指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种现象,广泛应用于金融、教育及科学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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