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

2017-09-06 2页 doc 12KB 124阅读

用户头像

is_433572

暂无简介

举报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与浩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根据今天庭审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提出的彩礼数额与事实不符不应得到认定 。 原告提出的彩礼数额与事实不符,且部分费用为原、被告亲人之间的人情往来该部分不属于彩礼,不应得到认定。人情往来是相互的,原告给付被告亲友红包,同样被告也给付原告亲友红包。部分费用是办理喜事的生活开支,这些花费应当属于为了缔结婚姻的正常消费,不能认定为彩礼。部分费用为恋爱时的爱情支出,恋爱时购买的礼物属于无偿赠与,不应认定为彩礼...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与浩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根据今天庭审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提出的彩礼数额与事实不符不应得到认定 。 原告提出的彩礼数额与事实不符,且部分费用为原、被告亲人之间的人情往来该部分不属于彩礼,不应得到认定。人情往来是相互的,原告给付被告亲友红包,同样被告也给付原告亲友红包。部分费用是办理喜事的生活开支,这些花费应当属于为了缔结婚姻的正常消费,不能认定为彩礼。部分费用为恋爱时的爱情支出,恋爱时购买的礼物属于无偿赠与,不应认定为彩礼。 二、本案中彩礼不应该返还。 1、被告已经将原告赠与的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支出,不应该返还。 彩礼是父母为了子女共同生活而无偿赠与,给付的目的就是为了双方组建家庭的所用。根据人民法院判决经常使用的生活经验原则,现实的婚姻中除了男方给付彩礼,女方及其父母也给予一定陪嫁物品。 本案中被告已经举证证明自己为了原、被告的共同生活购买家用电器、家具、床上用品等已将彩礼花费殆尽。不仅原告赠与的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而且被告还用去自己的个人财产2万多元,请求法庭一并处理,被告要求返还其个人财产购买的陪嫁电器。 2、是否返还及如何返还彩礼需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公平原则、妇女权益保护原则。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是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适用的一项原则,婚约财产纠纷与离婚纠纷在依附于人身关系方面基本相同,因此,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时延续适用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 本案中双方举行婚礼后并共同生活近两年,是被告因自身疾病将原告驱逐回娘家的,原告属于过错方。本案原告有过错而导致婚约解除且同时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近两年,彩礼不仅用于共同生活的,而且被告还将自己个人私房钱用于共同开支与原告疾病的治疗。本案如果判决被告返还,违背民法的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原、被告共同生活近两年,在此期间被告近两年的劳动收入,也已经用于原告疾病的治疗与共同生活得开支,如果判决被告返还,违背民法的公平原则。 原、被告其同居的出发点是在于双方组建稳定的家庭,其同居一定时期后也基本上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事实上履行夫妻间和家庭间的权利义务,在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其“夫妻”关系也为当地群众所认同,此时原告再要求返还彩礼,于理不合,也违背《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保护妇女权益的原则。 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并要求原告返还被告个人财产的购买的陪嫁物。 以上意见,请法庭采纳。 本案后来调解结案,原告愿意放弃诉求,被告不支付彩礼。
/
本文档为【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