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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2017-09-17 13页 doc 28KB 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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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一: 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书 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 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洛省村 法定人: 乙方: 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 法定人: 为了发展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药材爱纳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 第一条: 林地流转地块面积 (一)乙方将合法拥有的位于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______村_____组...
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林地使用权转让书 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一: 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林地使用权协议书 甲方: 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洛省村 法定人: 乙方: 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 法定人: 为了发展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药材爱纳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 第一条: 林地流转地块面积 (一)乙方将合法拥有的位于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______村_____组的林地_____亩流转给甲方。具体林地和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以实际流转面积为准。 (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体位置坐落在______组______山坡,总面积______亩四个界限: 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三)乙方: 所有林地、熟地内的牧草、林木、杂树及附着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净,如有坟墓、人行路、公路、田边、田沟、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碍以上的几点要求,避免发生纠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任何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负责按有关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才发手续。 第二条:转让期限 转让期从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转让期限满。药林和其他经济作物和林地归还乙方,如方需要继续承包,可以从新订合同。 第三条: 转让交易方式 (一)甲方为带动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药林种苗。乙方负责播种、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负责收购按每斤___元收购。 (二)林地使用权一经同意流转协商,乙方将原持有的林权证交给 当地林业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现场登记并协助甲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药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及其他附着物的使用权因此而获得的其他各项权益乙方不分配收益。 (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间依法自主经营,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 (三)林地使用权合作期满,只要国家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变,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是否继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四)有权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在林区设置防火剂安全管理,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按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办好林地使用权更变登记手续,变更期限与合同年限相同。 (二)甲方按合同取得林地使用权后,若出现林地或熟地使用权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不得应向甲方的正常经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期间国家所扶持的所有药林项目乙方不得干涉,所得的项目资金由甲方管理并全部用于基地建设开发。 (四)协助甲方搞好林地和财产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制止盗伐林地哄抢药林的行为发生。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流转的林地使用权必须设有林地权属争议,若有产生林地权属争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合同期内如遇到林地或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归乙方所有林地药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甲乙双方按原合同甲方占七乙方占三的比例分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全面覆行合同义务,承担的应是同等的责任;即赔偿应一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 不可抗拒的事件,影响合同的覆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覆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拒详情及合同不能覆行部分不能覆行或者需要延期覆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此 项证明理由充分不可抗拒发生的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队覆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覆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覆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合同。 第八条: 纠纷处理 如产生合同纠纷先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了在起诉到册亨县人民政府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4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林业局、林业站各备案一份,合同签证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机关(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201X年 月 日 201X年 月 日 篇二: 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 流转林地地类: 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转方式: 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 流转期限: 月日止) 4、 流转林地座落: 5、 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 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 东: 南 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 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 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 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 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 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 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 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 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 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 。 四、 林地使用转移 1、 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 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 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 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 元(大写: )。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三: 农民自留地山林使用权长期转让合同 农民自留山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出让方: 民主乡小房村小房组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民主乡蓼叶村纸厂组廖宣奎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以利于山区经济发展,为改善全乡人民生产生活 条件奠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承包合同法》、《森林法》相关规定,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小房村小房组“八米桥”处的让给乙方使用。转让地的四至界线为: 东: ; 南: ;西: ; 北: . 二、林地转让的期限为长期(即从201X年4月1日起)。 三、林地转让的价款: 林地转让费价格标准为6000.00元/亩。大写: 每亩转让 费陆仟元整。 四、林地转让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报经农业 合作社,村、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给 甲方。 五、林地转让的用途: 兴办机砖厂。 六、林地内附作物处理办法: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十日内,由甲方依法把 林地内的竹、木处理完毕,把土地交付给乙方。 七、转让林地若属于退耕还林地的,由甲方负责按政策报批实施异地移植,其 报批退耕还林异地移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林地用途发生变更的相关报批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的责任: 1、若甲方违约,甲方负责退还方所交的林地转让费,同时赔偿因终止合同给乙 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乙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退还林地转让费。 十、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并报经农业合作社,村、乡农业承包合同 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生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农业合作社,乡、村农业承包 合同管理委员会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农业合作社意见: 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意见: 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意见: 篇四: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带租约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新府国用(201X)第 号、地号 ,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见宗地图,并给双方签字确认。原随之转让(地上附着物遵循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属承租方所有)其剩余租期(至20XX年XX月XX日)的租金已在该次转让的土地价款定价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满内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 四、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价款总额为人民币X仟万元整(,X0000000元)。 五、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X拾万元,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支付X万元,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签订日后40天内支付完毕。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户手续由甲方全权办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和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在办证缴款期间须通知乙方到相关部门交纳税费和办证 费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缴交,则按乙方推迟交纳的天数顺延交证天数。 七、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购地价款的: 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逾期十天还未能按期付清 款项的属违约,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叁佰万元定金。甲方在未能按上述时间办好新证给乙方,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甲方在逾期十天还未能办好新证给乙方的属违约,则需退还已收款项并支付叁佰万元违约金给乙方。 八、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内。 九、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十、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篇五: 荒山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1 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江西省鄱阳县高家岭镇大宗村委会虎 山组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面积与四至: 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1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 1.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1 3.9亩。该四至界限为: 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 转让期限: 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201X年3月1日至2061年2月28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 转让金: 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 6.7万元整。 第四条: 转让金支付方式: 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 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 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 201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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