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地方税务
宝应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宝地税发[2007]134号
本局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宝
应地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征缴行为,根据有关基
金(费)的征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办法适用范围
凡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明确由地税部门负责征集的各项
基(资)金、收费,均适用本办法。
宝应地方基金(费)具体包括:财政统筹基金、工会经费、
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防建设经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旅游事业发展费。
宝应地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包括以下
:基金鉴定、
申报管理、基金征收、基金检查和综合考核。
二、基金鉴定
各分局应根据县局统一要求,逐户办理宝应地方基金(费)
缴纳鉴定手续。2007年10月12日前,各分局要集中时间、集中力
量对现有应纳宝应地方基金(费)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 1 -
即由缴费单位填写《宝应地方基金(费)缴纳鉴定
》(附件1),分局应根据基金、费的征收标准及减征免征范围严格审核后据以
录入微机,对个体工商户小额征收的,可暂不做鉴定。以后新增
的纳税户,也应及时办理宝应地方基金(费)缴费鉴定手续。
三、申报管理
对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缴纳财政统筹基金、文化事业建设
费、旅游事业发展费的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费申报;对按在职职工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
费单位应于每年4月1日—6月30日前申报缴纳,人防建设经费、
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的缴费单位应于每年9月30日前申报缴纳;对按工资总额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申报缴纳。对工会经费等按月缴纳并且缴费金额较小的,可实行按年征收,但必须有纳税人提出按年缴纳的申请。
各分局申报受理岗受理宝应地方基金(费)申报时,应进行
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的数据是否准确,申报基金、费
种类是否齐全,申报时间是否逾期等。
四、基金征收
宝应地方基金(费)实行“一票开具、分项征收”,各分局对缴费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向其
开具《基(资)金专用缴款
》,交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
理缴款手续,缴入纳税鉴定时明确的“宝应县地税局基金专用账
户中行苏中分理处”,实行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进行电子扣款,
统一扣入地税局在各银行开设的基金(费)专用账户,由计财科
统一与各银行结算。
- 2 -
征收期结束后,各分局根据宝应地方基金(费)申报及缴纳情况,生成未申报名单和未缴纳名单。对未申
报户填发《宝应地方基金(费)限期申报通知书》(附件2),
对未缴纳户填发《宝应地方基金(费)催缴通知书》(附件3),
责令限期缴纳。
缴费单位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宝应地方基金(费)的,由缴费单位填写《宝应地方基金(费)延期
缴费
》(附件4),由税收管理员调查,经分局长同意后,
可以延期缴纳(必须报县局备案),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各分局须将同意延期缴费的企业录入《宝应地方基金(费)
延期缴费台帐》(附件5)。
缴费人应及时足额缴纳宝应地方基金(费)。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
缴纳外,从应缴未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经多
次催缴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账户(存款)
中扣缴。
对政策性减免和经县政府确认的特困企业,
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直接减免。各分局须填写《宝应地方
基金(费)减免情况表》(附件6)报县局税政科备案。对其他特殊性减免,由缴费单位填写《宝应地方基金(费)减免申请审
批表》(附件7)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报县局集中后
与县财政局共同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在减免未被批准前,缴费
单位应按规定申报缴纳。
对因特殊情况而多缴或多征的宝应地方基
- 3 -
金(费),可以抵算缴费人以后月份或年度的应缴数,如缴费人
要求办退库的,应及时办理退费。办理退费时由缴费单位填写《宝
应地方基金(费)退费申请审批表》(附件8),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签署明确意见,报县局审批后,由县局计财科办理。
缴费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时应
结清所有应缴纳的宝应地方基金(费)后方可办理。
五、基金检查
稽查部门进行税收检查时应将宝应地方基金(费)纳入检查
范围,实行税费统一检查。进行缴费检查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
《宝应地方基金(费)检查情况表》(附件9),并通知相关分局,对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的宝应地方基金(费)予以补征。各分
局开展纳税评估也应将宝应地方基金(费)缴纳情况纳入评估范
围。
六、综合考核
宝应地方基金(费)应纳入税收工作综合考核之中,每月在
征管质量工作报告中进行通报,其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鉴定率、
申报率、足额开票率、入库率、基础资料等。
(一)鉴定率的考核,是考核缴费单位实际录入基金征收鉴
定的户数与应录入征收鉴定的户数之间的比例。鉴定率应为
100%。
鉴定率=已鉴定户数/应鉴定户数×100%
(二)申报率的考核,是考核缴费单位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实
际办理申报的户数与应办理申报户数之间的比例。申报率应达到
100%。
- 4 -
申报率=已申报户数/应申报户数×100%
(三)足额开票率的考核,是考核缴费单位实际开票金额与
应开票金额之间的比例。足额开票率应为100%。
足额开票率=已开票金额/应开票金额(不含应减免金额)×
100%
(四)入库率的考核,是考核缴费单位当期实际缴纳的费款
与按期应缴费款之间的比例。入库率不得低于90%。
入库率=已入库费款/应入库费款×100%
(五)基础资料的考核,是对各分局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征
收宝应地方基金(费)的表、证、帐、书的情况进行考核。
七、相关事项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宝应地方基金(费)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宝应县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八、附件:宝应地方基金(费)征收管理之表、证、帐、书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宝应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9日印发
- 5 -
打印:杨梅 校对:税政科 夷 英
附件:
宝应地方基金(费)征收管理之表、证、帐、书 1、宝应地方基金(费)缴纳鉴定表
2、宝应地方基金(费)限期申报通知书 3、宝应地方基金(费)催缴通知书
4、宝应地方基金(费)延期缴纳申请表 5、宝应地方基金(费)延期缴纳台帐
6、宝应地方基金(费)减免情况表
7、宝应地方基金(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8、宝应地方基金(费)退费申请审批表 9、宝应地方基金(费)检查情况表
- 6 -
附件1
宝应地方基金(费)缴纳鉴定表
单位名称 微机代码
经济类型 计征依据
项目 征收标准 申报类型 申报期限
财政统筹基金
工会经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
旅游事业发展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
人防建设费 符合条件减免 基金。 缴纳单位意见: 税务机关意见:
单位盖 税务机关盖章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计征依据”包括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利息收入、保费收入、
计税营业额等。
2、缴纳单位如对税务机关的核定有异议,请在收到此表30日内与
主管地税机关联系。
3、此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地税分局核定后,一份退缴纳单位,两
份留地税分局。
- 7 -
附件2
宝应地方基金(费)限期申报通知书
( )宝地税基 字第 号
:
根据各项基金、收费的征集规定,你单位所属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宝应地方基金(费)未按期申报,限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缴纳申报,逾期不报,将按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 8 -
附件3
宝应地方基金(费)催缴通知书
( )宝地税基催字第 号
:
根据有关规定,你单位应缴纳基金、费 元,限于 年 月 日前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 9 -
附件4
宝应地方基金(费)延期缴纳申请表 缴费单位:(签章) 纳税人识别号:
微机代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延期缴纳项目 延期缴纳金额 基金所属时间 申请延期期限
延期 缴纳 年 月 日 理由 (签章) 税收管理员意见 分局意见 县局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章) (签章) (签章)
- 10 -
附件5
宝应地方基金(费)延期缴纳台帐 序
单位名称 延期缴纳项目 延期缴纳金额 延期缴纳期限 号
- 11 -
附件6
宝应地方基金(费)减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减免条件 调查审核情况 分局意见
- 12 -
附件7
宝应地方基金(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码
经营地址 经济性质 联系人 电话号码 经营行业 减免所属期
限
减免项目 销售收入 应缴金额 申请减免原因
财政统筹基金 工会经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义务植树统筹费、绿 化费
人防建设费 旅游事业发展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下栏目由税务机关填写
征管分局意见 县地税局意见 县财政局意见
- 13 -
(签章)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8
宝应地方基金(费)退费申请审批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微机代码 ??????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申请退还理由
(单位签章) 开票日期 票据号码 应缴金额 已缴金额 应退还金额
- 14 -
税收管理员意见 主管分局意见 县局意见
(章) (章)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9
宝应地方基金(费)检查情况表
被检查单位 法人代表
经济性质 行业类型
检查人员姓名
检查时段 检查实施时间
- 15 -
基 金 应 缴 纳 情 况
基 金 已 缴 纳 情 况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