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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分析

2012-04-05 23页 doc 66KB 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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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分析    第一章 三网融合简介     三网融合是一种广义的、社会化的说法,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其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趋向使用统一的IP协议,在经营上互相竞争、互相合作,朝着向人类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逐渐交汇在一起,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逐渐趋向统一。三大网络 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这就是所谓的三网融合。    ...
三网融合分析
    第一章 三网融合简介     三网融合是一种广义的、社会化的说法,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其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趋向使用统一的IP协议,在经营上互相竞争、互相合作,朝着向人类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逐渐交汇在一起,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逐渐趋向统一。三大网络 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这就是所谓的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在概念上从不同角度和层次上分析,可以涉及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行业融合、终端融合及网络融合。目前更主要的是应用层次上互相使用统一的通信协议。IP优化光网络就是新一代电信网的基础,是我们所说的三网融合的结合点。     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面采用,使电话、数据和图像信号都可以通过统一的编码进行传输和交换,所有业务在网络中都将成为统一的“0”或“1”的比特流。     光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综合传送各种业务信息提供了必要的带宽和传输高质量,成为三网业务的理想平台。     软件技术的发展使得三大网络及其终端都通过软件变更,最终支持各种用户所需的特性、功能和业务。     最重要的是统一的TCP/IP协议的普遍采用,将使得各种以IP为基础的业务都能在不同的网上实现互通。人类首次具有统一的为三大网都能接受的通信协议,从技术上为三网融合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我国的实际情况是数据通信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传统的数据通信业务规模不大,比起发达国家的多协议、多业务的包袱要小得多,因此,可以尽快转向以IP为基础的新体制,在光缆上采用IP优化光网络,建设宽带IP网,加速我国Internet网的发展,使之与我国传统的通信网长期并存,既节省开支又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     第二章 国外三网融合先例的情况分析     第一节 日本三网融合的情况     1.日本三网融合现状     几年前,日本三网融合在业务层面上还仅限于电信网与互联网的两网融合,但随着宽带业务的推广,2005年广播与电信的融合已经成为政府与相关企业研究的热点问。根据NTT信息通信综合研究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传统的通信方式为一对一的方式,传统的广电方式为一对多的方式,但随着通信与广电的融合,已经打破了这一传统的概念;由于ICT技术的发展,目前已经提供了许多不能按上述基本概念划分和管制的中性业务。即很多新业务已不能区分是属于通信、或是广电的管理范畴。     从2008 年12 月起,日本电视产业的老大NHK 推出了一项新业务——将已播放过的影视作品通过互联网进行点播,并收取相应费用。此举在日本顿时引起强烈的响应,同时也引起了其它电视经营企业的跟进。日本媒体纷纷撰文称,2009 年日本将进入IPTV 元年。     2008 年除了NHK 推出网络电视外,日本的几大通信公司在以IPTV 为核心的NGN 方面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无疑将加速日本IPTV 产业的迅速发展。2008 年2 月25 日,日本总务省对NTTdocomo的NGN 业务申请给予了批复,对其收费办法、限定条件(如网络开放)进行了明确。为保证公正竞争,日本总务省也以相同的条件,对KDDI 与软银公司经营NGN 业务的申请也进行了审议,发放了经营NGN 网络业务的许可证。众所周知,IPTV 是NGN 最重要一项业务,当时电视界对此反应并不大,但现在NHK 推出了IPTV 业务,这一连串的动作激活了日本的IPTV 市场。     2008 年6 月24 日,由NTTdocomo、索尼、NHK 等15 家日本通信、家电和电视广播公司联合成立IPTV 论坛,对IPTV 业务国内进行了统一,并承诺用户不需要购置专用终端,可自愿接受IPTV服务以及任意更换提供服务的公司,以此促进IPTV 业务的普及。     随即,OKI(日本冲电气)也在2008 年6 月30 日对外宣告,公司已开发出了能够收集用户对IPTV 视听历史信息和嗜好信息的软件,并在2008 年底向日本国内出售该软件。据了解,该软件可直接安装在电视机或机顶盒上面,这使得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大量电视机,可根据用户需求使自家电视机具备IPTV 的接收功能。IDCJapan 的预测报告称,2007 年日本国内IPTV 业务市场规模为24 万户,2008 年的IPTV 用户数为40 万户,到2009 年,IPTV 业务将普及日本所有城市。至2012 年,IPTV 的用户数将突破300万户,其中利用FTTH 的用户将占到10%,IPTV 作为三网融合的重要一环,将备受关注。     基于以上原因,将2009 年定义为日本的IPTV 元年,是有道理的。相比之下,日本的IPTV 与美国的IPTV 业务在制定方面有很大异同。     在美国,无论是CATV 还是IPTV 的电视机顶盒,基本采用出租方式,机顶盒产权归运营商所有,用户需每月缴纳月租金,如果用户要更换电视运营商,则需要把机顶盒退还给原运营商。将机顶盒与运营商捆绑的方式,使得用户无法像挑选电器一样自由选择。这种做法的缺点是,加重用户负担,让用户失去了产品选择的自由,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机顶盒的市场竞争,有碍于机顶盒的创新和发展。     ------摘自《中国IPTV 产业动态》 2009 年 第2 期 总第11 期     2.日本为推进三网融合采取的方法     ①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总务省     首先,在监管体制上,通过设立融合管制机构,大大促进了三网融合的实现。     目前总务省是日本通信与广电的统一管理机构,在管理体制上已实现了通信与广电监管的融合。承担通信与广电管理职能的两个局是:信息通信政策局和综合通信基础局。信息通信政策局主要负责制定广播和通信发展的政策,是日本ICT产业政策的制订者;综合通信基础局主要负责对广播和通信设施及业务的管理工作。     ②日本三网融合的立法情况     (1)通过立法明确规定融合性业务、服务的管理措施。制定了专门适用于融合性业务、服务的法律。2002年日本出台了新的法律《电信业务广播法》。新法律的出台,使通过电信宽带网络承载电视节目成为可能,大大推动了诸如IPTV这样的融合性业务、服务在日本的发展。     (2)由于宽带业务的不断普及,日本政府出台了以下若干基于通信与广电融合的相关法律。     《广电经营电信业务法》     日本政府于2001年颁布了《广电经营电信业务法》,旨在促进通信与广电传输设施的融合,并放松了对CS(通信卫星)广播电视及有线广播电视使用电信设备的管制,从而使广电经营电信业务制度化。   《促进开发通信广电融合技术法》   日本宽带业务的发展位于世界前列,在宽带广播电视业务方面,正在进行通信业与广电业技术方面的融合。因此,为了促进信息通信研究机构支持通信与广电融合的技术开发工作,使提供通信与广电融合技术的电信业务得以普及推广,日本政府出台了《促进开发通信广电融合技术法》。该法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日本的通信与广电的技术融合。     《促进开发通信广电融合技术法》立法的目的:为了使通信与广电的融合技术,提供和普及电信业务,以通信、广电为特例业务,向通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者支付补助金,以及调整通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所必需的电信系统设施,制定必要的措施,使该设施为该技术开发者共同使用。     (3)日本合并广播和通信法律     日本总务省2009年8月20日召开了“信息通信审议会”,决定调整现行的有关广播和通信的法律,将原来的相关的10个法律和法规,合并成3个法律,以便跨越广播和通信之间的鸿沟。   合并后将有“信息内容法”,其主要以原广播法为中心进行调整。第二个是“传输业务法”,其将有关的电信法案汇编在一起。第三个是“传输设备法”,其主要对目前的电信法进行较大的修改。   原有的法律为:第一组有广播法、有线广播法、有线电视法、通信役务利用广播法。第二组为有线广播电话法、NTT法、电气通信事业法。第三组为电波法和有线通信法。制定新法律后,地方电视台等广播通信单位可共同享有广播设备,以便减少设备投资。为促进三网融合,原分配给广播的频段,可随时用手机进行电视节目的接收。而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用移动通信网来播送电视节目。这样一来将模糊广播和通信的界限,促进利用手机接收电视节目的机型的大流行。     进入21世纪后,通信和广播的技术都获得长足发展,日本政府通过调整相关法律体系,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方便民众生活。     ------来源于比特网     3.日本三网融合经典案例     ①日本手机电视融合:     在日本政府和企业的推动下,自1999年i-mode手机上网服务以来,互联网,数字广播,全球定位,电子钱包等技术不断应用在移动通信终端上。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本手机已经脱离单纯的通信工具概念,成为一种综合型个人媒体。在广告,电子商务等领域,日本企业正积极探讨新的应用。   例如,广播技术在手机终端上的应用造就了全新的“节目互动(番组连动)”电子商务模式。用户在通过手机收看电视节目的同时,可以接收数据广播。数据广播实际是基与一种标签语言的技术,可以同互联网网页,全球定位系统连动。这样催生了以下几种应用。   新式信息服务。将广播和音乐下载服务融合。用户在收听FM流行音乐节目同时下载喜欢的音乐。   新式广告。电视、数据广播与互联网融合。一种新商品在上市之际,播放面向手机电视的商业广告时一并在数据广播中提供产品详细信息,并引导用户到手机网站浏览或周边店铺购买。   新式促销。信息类节目与互联网、电子支付融合。购物节目,旅游节目,饮食节目播放的同时提供相关信息的数据广播,如果用户对节目中的内容感兴趣,可以方便的浏览详细信息或联系相关商家,最终通过电子支付手段实现购买。      以上这些新的模式扫清了原有商业模式中的各种时间空间障碍,一旦用户对某一商品产生关注,可以自发自主地完成“注意(Attention)-兴趣(Interest)-欲望(Desire)-消费(Action)”的整个流程,在手机上形成标准的一站式服务。     遍在性 :2004年日本政府推出了u-Japan战略。字母u源自英文ubiquitous,意为“无处不在”。u-Japan计划则意在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都可使用的,对使用者透明的遍在网络”,“发达的信息通信技术”,“安心安全的利用环境”三个目标。这种超越时空限制的服务模式正在逐渐形成。笔者看来,“u”计划正是实现了技术融合基础上更高一级的目标。   射频识别技术(RFID)是通过无线电信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的通信技术,被认为是继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浪潮后又一大浪潮,也是“u”计划中最炙手可热的技术之一。   Felica卡是日本RFID最广泛的应用之一。FeliCa即由"felicity(幸福)"和"card(卡)" 两个单词组合而成。卡内嵌入有微型CUP与内存,并内置有天线。当把卡靠近发射无线电波的读取装置时会产生电流,卡与读取装置之间就可以交换信息了。2004年起Felica开始应用于手机终端。由于此前该技术已经在电子支付领域广泛使用,Felica与手机结合后迅速风靡,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只须轻轻一晃,电子支付,身份识别,信息读取都可以轻易实现。用手机订票,用手机乘坐地铁,用手机在自动贩卖机上买可乐,用手机存取优惠券、购物积分,所有这些已经成为日本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此外,其他各种基于RFID的应用实验也在日本遍地开花。KDDI、冲电气工业株式会社、INAGO株式会社三家企业曾在日本琦玉县琦玉市大型购物中心进行了商务实证试验。购物中心的电子广告牌上均设置了RFID装置,自动向周围十米范围内的手机推送商品信息。消费者无需特意接近,仅仅行走在购物中心内,就可以接收到店铺信息或打折信息。如果这种应用得到普及,就可以针对消费者预先注册的兴趣、位置等信息提供个性化服务。     如今,手机电视服务将迅速成为日本手机用户必备功能。日本市场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好的销售业绩,在于日本手机电视成熟的市场运作。     据统计,截至2006年10月22日,KDDI在AU以及冲绳地区累计销售手机电视100万台。同时,NTTDoCoMo投入市场的唯一一款电视手机P901iTV(松下)到9月底已发售16万台。而SoftBank(原vodafone)推出的唯一一款905SH(夏普)虽然没有公开发表其销量,但据日本新闻报道,仅5月27日到6月26日一个月内即售出约10万台。截至10月底可大概估算日本手机电视(仅手机终端)已销售150万台以上。按手机保有量8500万估算,电视手机开播半年后已占总手机用户数量的1.76%。按照终端每台销售利润1000元人民币估算,手机电视终端销售已经为市场创造了15亿人民币(约200亿日元)的收益。     ② 日本OneSeg(单波段)手机     目前,日本采用的移动电视标准为ISDB-T,并预留13频段中的一个段来进行移动电视广播,从根本上实现了国家的频率资源统筹,也使移动电视节目同地面数字/CATV拥有对等平台。这意味着广电系统无须额外节目制作投入使手机电视用户得到一台真正的电视(节目对等),可谓一举两得。丰富的内容服务降低了终端用户购买的心理门槛。     从市场上看,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与日本广电部门紧密合作,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在今年4月1日移动电视节目正式开播时,日本各地已经有数十万手机终端可以直接接收节目。由于全国统一制式、统一资源分配、统一开播,市场宣传投入得到了最大效果。     2008年后日本还将放开对收费和内容限制。这一政策在鼓励发展最初用户基数的同时也给内容制作集成部门留下了足够的余地,从而可以进行节目设计数据服务互动服务等新业务的试验。     掌握终端环节     与国内不同,日本移动通信网运营商和终端是紧密结合的(通过向厂家定制),这样广电部门只能通过与运营商的合作才能使对应终端到达市场。同时通信运营商也亟须新的手机功能以及增值业务带来新的收益。而且日本运营商与终端厂商之间利益分配机制相当成熟,手机电视带来厂商新的销售额和运营商新的终端用户,这样是水到渠成。     在日本,节目没有另外的制作费用,发射装置又是和地面数字广播一致的,节省了前端设备投资。虽然现在没有服务费支撑,但由于初期的零投入,产业发展不会有太大问题。同时日本广播部门大力发展基于BML的数据广播业务,积极尝试新的盈利模式。大量的终端是今后发展的基础。     ------来源于创业投资网     4.日本三网融合带来的收益     首先,日本IPTV、VoIP 营收将弥补传统产品下降。市场分析机构Pyramid Research 报告显示,日本电信服务市场今后五年将每年增长1.1%,来自 IPTV、VoIP 和移动数据服务的营收增长将弥补传统服务产品组合的下降。     Pyramid 报告显示,2008 年电信服务产生了12.5 万亿元的营收,较2007 年下降了1.2%。由于全球货币市场上日元大幅升值,若以美元计算,2008 年日本电信服务的价值增长了11%,增至1204亿美元。     Pyramid Research 分析师兼该报告作者Tae-Hyung Kim 指出:“主要的增长动力将是数据服务,包括固定和移动领域。今后五年,受移动互联网使用量增加的推动,来自移动数据的营收将以7.2%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 增长。” Kim 表示:“鉴于面向融合服务尤其是IPTV 相关融合服务的有利政策,我们还预计,来自IPTV 的营收在今后五年将以25.6%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     ------来源于《中国IPTV 产业动态》 2009 年 第2 期 总第11 期     5.日本三网融合经验参考     ①日本的法律制度相对健全,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加之政府主导、控制力很强,所以当业务发展、市场格局等情况发生变化,政府需调整相关政策时,一般都先出台或修改有关法律条款,再出台配套规定措施,以这种形式进行操作,故出台的相关管制政策均具有法律依据。     ②为了适应电信业务和通信产业市场环境的变化,近年日本总务省多次修改了《电信事业法》等与电信相关的现行法律,并且新制定了适应新业务发展的法律。在立法和修订法律时,比较注意各法律相互间的统一性,每个法律都有与之配套的实施令和实施规则等。在通信与广电融合方面,除对原有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外,还专门针对通信与广电融合问题制定了新法。     ③在管理方面,自邮政省时代通信与广播的管理职能便已统一在同一个政府部门,目前总务省担负着统一管理通信和广电的职能,管理机构的融合基本不存在问题。在技术方面,近年出台的《促进开发通信广电融合技术法》,已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何种研究机构承担通信、广电融合技术开发工作,以及融合技术研发的基本方针和研发经费的支付等较具体的问题。继管理层面的融合后,又开始了技术层面的融合。在内容方面,虽然新近的立法解决了一些节目内容的管理问题,但很多地方依然受现行法律的约束。另外在网络方面,对传输设备及提供该设备的运营商的管理仍然有严格的壁垒。当前,日本政府在通信、广电融合问题上,基本采取了对设施的管理严于对业务的管理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电信主导运营商的利益,给它们创造了发展新业务的有利时机。     第二节 美国三网融合的情况     1.美国三网融合现状     总体看来,美国在IPTV的发展上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首先,丰富的内容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今天,IPTV技术已不是问题,内容变得越来越重要。在美国,IPTV的业务内容主要有:一、资讯,比如了解更多的有关节目或新闻背景、节目指南、节目时间表、剧情介绍、特别事件等;二、娱乐,节目随选随来,观众可在任何时间观看想看的节目。     在内容的丰富性方面,有的运营商做的比较好,例如:美国RTC(Ringgold Telephone Company) 把内容作为竞争的核心手段,以求在节目内容上超过竞争对手。为此,通过有效细分用户,RTC推出了面向不同用户的业务,提高业务对用户的吸引力。目前,NexTV仍有229个电视频道和45个音乐频道,涉及传统的广播电视、音乐、付费电影、视频点播和新闻频道,还提供了当地新闻频道和节目导视、气象信息和社会信息,以及传统和特殊需求的付费频道。     相比之下,电信运营商由于尚未与好莱坞等影视公司建立紧密关系,可能会影响他们在内容提供方面的能力,进而影响其IPTV的开展。     其次,让用户简单、明了地了解业务。RTC(Ringgold Telephone Company)是一家电信运营商,拥有大量固话用户和ADSL宽带接入。在推动IPTV方面,它采用了电话线+电视=NexTV的宣传方式,让用户能方便和直观地接受IPTV业务,从而推动IPTV业务的发展。     再次,资费政策和收费模式促进发展。在美国,IPTV的经营者都有很强的赢利目的,很多内容提供商相互竞争试图以内容赚钱。国有企业、政府支持通常都没有,导致无法以很低的成本运营IPTV。在这种情况下,资费政策和收费模式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RTC在资费策略和收费模式上做的是比较成功的。在资费策略方面,RTC采取了与电信业务捆绑的方式,制定了四种套餐(详见表3)。这种资费策略不仅有助于迅速进入电视市场,而且还有助于传统电信业务的发展。     此外,产业链分工明确,各环节实现了利益共享。美国IPTV产业链主要由设备供应商、节目内容提供商、RTC和最终用户组成。设备供应商包括机顶盒供应商和IPTV平台供应商。节目内容提供商包括普通电视节目提供商、付费节目提供商、视频点播内容提供商。   比较典型的是RTC,它完善的接入网、良好的用户群体及收费渠道,保证它处于产业链的核心地位。通过有效捆绑,建立了与200多家传统电视节目提供商的关系。     一方面有利于自己的IPTV业务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内容提供商增加了新的业务盈利点和用户群。在付费电视频道方面,RTC联合了HBO等3家节目供应商,提供个性化的付费节目。共赢利益关系,保证产业链各环节利益最大化。     但美国IPTV发展令人担忧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     其一,对IPTV的管制仍存在不少问题。美国在IPTV的管制上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业务界定不清,至今无法确定IPTV是归属信息还是有线传输业务;二是管制方式不确定,主要是无法确定是否应采取与有线电视运营商同样的管制;三是管制主体不确定,主要是无法确定应由FCC,还是州政府管制;四是管制不均衡。对有线电视运营商进入电信市场和电信运营商进入电视领域的管制不一样,比如:FCC在VoIP业务上给有线电视运营商的经营免去了很多管制,降低了进入这一市场的门槛,某种程度上损害了电信运营商的利益。     相反,在电信运营商进入电视领域,管制限制相对较多,限制了电信运营商进入IPTV市场;五是许可证发放。运营商最关心的是,能否拿到IPTV经营特许权,这关系到是否能敷设线路和开展经营,这主要取决于FCC和州立法机构。在德州,通过了一条相关法律,允许电信运营商与当地监管机构就整个州的经营许可问题进行协商。     其二,IPTV市场竞争比较复杂。由于内容提供商、广电运营商和电信运营商都可经营IPTV业务,一些计算机网络公司,如AOL、Apple、Google也在竞争之列。他们通过互联网提供计算机显示的视频业务,还可提供“机顶盒+电视机”的视频业务,导致全美经营IPTV的企业达到上千个。由于经营企业过多,特别是小企业过多,制约了IPTV产业的发展,导致IPTV部署较为缓慢。     美国IPTV运营商一般都把内容和网络接入服务打包出售,比如美国的科姆卡斯特等有线电视公司将电视、宽带和电话服务进行捆绑销售,吸引了大量用户。那些没有同内容捆绑的本地反而无法参与IPTV竞争,除非有自己的内容来源或同有线电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但后一种情况从未发生过。因而导致美国IPTV市场发展处于一种畸形状态。     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经营,必须面对有线电视运营商的三合一战略:语音、高速互联网接入和视频业务。再加上将近80%的美国人已是有线电视或卫星电视的用户,电话公司进入IPTV面临政策和市场双重困难。据美国通信业协会的预计,到2009年,美国DSL用户将达到2380万,有线电视用户3590万。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宽带用户数与电信运营商的DSL用户数增长此起彼伏,竞争激烈。     电信运营商与卫星电视运营商在IPTV上的竞争关系很微妙。由于卫星电视运营商在IPTV经营时,选择了与大电信运营商进行业务捆绑销售,再加上卫星电视的数字化和宽带优势,两者间将呈现一种合作竞争关系。     有数据显示,1995-2004年,德州有线电视价格上涨了86%,平均每年增长7.14%左右。而Verizon于2005年开展IPTV业务以来,当地有线电视的价格下降了25%。某种程度上说明,电信运营商进入有线电视市场,有利于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其三,市场不确定因素较多,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市场需求;二是系统集成问题;三是偏好影响IPTV的使用;四是运营商采取不当手段限制竞争对手。     2.美国推进三网融合的具体措施     美国是较早实现三网融合的国家,有统一的监管机构,也有较为成熟的融合方面的法律,并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不断调节其监管政策。     ①统一的监管机构——联邦通讯委员会(FCC)     美国《1934年通信法》授权成立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作为独立的联邦行政机构对商业广播电视、电信进行管理。其组成的5位委员,须经参议院同意后由总统任命,FCC由6个局和10个办公室组成。在广播电视行业的管制中,美国区分为联邦与各州的市政当局两级机构。联邦一级的FCC在广播电视管理方面具体的职责包括:1)无线广播电台建台许可;2)有线电视用于商业用途的频道容量的资费及相关程序条件;3)有线电视节目内容监管;4)有线电视运营商节目传载协议。地方广播电视业务管理机构主要是经联邦、各州或地方法律授权行使特许权的政府机构。FCC管理有线电视时要与各州和地方政府协调。     地方政府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有线电视系统建设之特许;2)有线电视业务资费、特许费用;3)服务设施及设备等监管事宜。另外,一些专门的社会机构如公共广播社团、广播管理委员会也对广播电视行业有着监管权力和职责。     ②三网融合的相关法律规定     美国1996年开始实施新电信法,从法律上解除了对三网融合的禁令。《1996年电信法》的颁布增加了基础电信领域内的竞争性,其最大特点是取消对各种电信业务市场的限制,允许长话、市话、广播、有线电视、影视服务等业务互相渗透,也允许各类电信运营者互相参股,创造自由竞争的法律环境,以促进电信业的发展。由此,整个电信市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竞争性准入许可。美国的电信和有线电视的相互进入由FCC进行管制,并且负责颁发相关的许可证。     a.有线电视业务运营商进入电信业的相关规定为:     有线电视运营商及其附属机构从事电信服务,不必申请获取特许权;特许权管理机构不得禁止或限制有线电视运营商及其附属机构提供电信服务,也不得对其服务施加任何条件;特许权管理机构不得命令有线电视运营商及其附属机构停止提供电信服务。     b.电信经营广播电视业务的许可规定为:     有关广播电视业务的许可包括无线广播电台许可、有线电视业务许可。电信企业可以通过无线通信方式、有线电视系统以及开放的视频系统提供广播电视服务。提供有线电视业务需要获得地方政府的本地许可证,通过开放的视频系统提供电视业务则不需要申请建立和经营视频节目分配系统的许可。     c.关于内容方面的管制:     美国对在互联网上传输的内容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实行不同的管制。对于互联网上的内容不严格限制,而对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进行严格的管理。美国政府不直接干涉互联网上传播的内容,在这方面倡导进行行业自律。但是法律禁止在互联网上向未成年人提供不良节目内容。     3.美国三网融合经典案例     美国RTC公司IPTV运营案例分析:      RTC(Ringgold Telephone Company)是美国一家电信运营商,2001年RTC基于ADSL方式向用户提供IPTV服务。作为一家拥有固定电话网的电信运营商,RTC拥有大量的固定电话用户和ADSL宽带接入。     1.品牌及服务内容:     RTC开展的IPTV业务品牌为“NexTV”,为了更好地推广IPTV业务,RTC把“NexTV”解释为“电话线加上电视等于NexTV”,这种宣传有利于用户从概念上接收IPTV这类由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电视服务,增加用户对IPTV业务的认知度。这有助于RTC的IPTV业务迅速进入市场。     “NexTV”的服务内容有传统广播电视频道、音乐频道、付费电影频道、视频点播、新闻频道。“NexTV有229个电视频道和45个音乐频道,RTC为了适应用户的收视习惯.还提供了当地新闻频道和节目导视,同时提供当地气象信息和社会信息。“NexTV”的服务内容不仅囊括了传统有线电视公司提供的电视频道.还针对有特殊需求的用户开设了付费频道。目前有四家节目提供商共开通34个付费频道.分别是HBO、Cinemax、Showtime、Starz!。     RTC公司把高质量的节目内容当成IPTV业务和有线电视公司竞争的核心手段,在节目内容上超过竞争对手,并且有效地细分客户群开发不同的付费频道来提高业务的粘性。RTC甚至对于偶尔在家看电视的用户也开发了相应的服务内容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丰富的节目内容和依据细分客户划分频道是RTC成功开展IPTV业务的关键。     2.资费策略:     RTC作为一家电信运营商,凭借1PTV业务进入有线电视市场领域,采取了与电信业务相捆绑的资费策略。“NexTV”资费策略采取与电信服务捆绑收费的方式,并制定了四种套餐标准供用户选择。“NexTV”的设备安装收费项目包括:机顶盒出租($4.99)、机顶盒出售($249.99)、互联网键盘($29.99)、遥控器($24.99)、安装费($99.00)。     RTC推出的NexTV的套餐资费捆绑了传统电话业务,充分利用了自己的电信优势,给用户更新颖更优惠的服务。这种资费策略不仅有助于RTC迅速进入电视市场领域,而且带动了原有的传统电信业务。因此,原有电信业务和IPTV业务捆绑收费是电信运营商开展IPTV业务的优势。     4.产业链分析:     RTC的IPTV产业链主要环节由设备供应商、节目内容提供商、RTC和最终用户组成。根据RTC提供IPTV业务种类的不同,节目内容提供商可以细分为普通电视节目提供商、付费节目提供商.视频点播内容提供商。在IPTV完整的产业链中还应包括设备供应商,又可以细分为机顶盒供应商和IPTV平台供应商。整个产业链的最末端是IPTV的最终用户,他们的需求是整个产业链的最大的拉动力。RTC拥有完善的接入网络、潜在的客户群体以及收费渠道,处于产业链的核心位置。RTC通过细分客户群,为不同需求的用户制定又区别的频道和资费标准,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RTC和节目内容提供商的关系是IPTV成败的关键,没有节目提供商的高质量的节目内容用户不会转移到RTC的网络上付费看电视。RTC通过共赢的利益关系有效捆绑了200多家传统电视节目提供商,为他们增加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用户群体。在付费电视频道方面,RTC联合了HBO等三家节目供应商,提供个性化的付费节目。在视频点播业务上,RTC采取了按点播内容收费的收费模式。这种收费模式既适合用户的点播习惯又能刺激VOD节目提供商开发最受欢迎和点播率高的节目。因此,通过共赢模式有效捆绑节目提供商是RTC的“NexTV”产业链中很关键的一个环节。     5.美国三网融合经验参考     国外发展IPTV的经验对于中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①开放的政策     在政策方面,虽然早期很多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等均采取了不对称进入政策,限制电信进入广电领域,但目前均已经取消这一限制。事实证明,允许电信进入电视领域不会影响电视行业的发展,而且能够加速三网融合的趋势,促进行业的共同繁荣。     目前,IPTV国外发展最好的地区和运营商都是政策限制最少的。例如电讯盈科所处的中国香港。由于中国香港现行的广电和电信管理体制相互融合,并没有专门的IPTV管理政策,只是把IPTV业务作为收费电视业务进行监管,就没有给IPTV的发展造成很大的障碍,也直接促成电讯盈科成为全球最大的IPTV运营商。     法国、德国、澳大利亚、荷兰、加拿大等国家政府都允许电信运营商建造和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监管政策相对宽松,法国成为全球最大的IPTV用户国家,有超过5家电信运营商提供IPTV业务,其中法国电信的用户数已超过60万。     因此建议我国政府各部门应尽快结束对IPTV业务各自为政的监管局面,并随着技术和业务的融合,可以考虑监管机构的融合或调整。     ②捆绑盈利模式     在盈利模式方面,国外长期实行收费电视模式,如美国数字电视ARPU超过45美元,我国电视则长期实行近于免费模式,ARPU在3美元左右。     从国外发展IPTV的经验看,绝大多数电信运营商是采用电视捆绑应用业务、发展多重打包来吸引用户的,即利用宽带接入网络,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于一身,向家庭提供多种交互式多媒体和通信服务,以突出IPTV的互动性。     美国Qwest Communications公司首先向Phoenix地区的用户推出基于VDSL(Very High Speed Digital Subscriber Line)技术的IPTV业务——Qwest Choice TV & OnLine业务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话音业务和250多个电视频道整合的一体化电信服务;法国电信、英国电信等均是如此。     考虑到我国发展IPTV所需的大量投资和成本,单纯采用电视收费方式根本无法实现盈利。要发展IPTV业务必须走开发连接性业务和应用型业务之路,结合TV业务,发展多重打包,才能提高与数字电视的竞争优势。     ③广泛深入合作     在价值链培育方面,在IPTV价值链上,除了电信运营商,主要还包括终端供应商、内容提供商、内容监管者以及应用平台厂商等价值主体,任何一个环节的问题都将影响到最终的用户体验。在这个新兴的价值链上,电信运营商凭借巨大的潜在客户群体、先进的传输网络及其完善的收费渠道等优势,将在IPTV的产业链中处于核心位置,但也需要把握时机,取得主动权,否则就有可能成为拥有资源优势的竞争对手(如广电企业)的淘汰对象。     在价值链中最重要的就是与内容提供商(主要是广电)之间的关系。丰富多彩的节目内容是吸引用户的关键。要获得大量节目来源就必须依靠内容提供商。     国外运营商目前采取的主要方式就是和一些著名的电视台、内容制作商签订各种内容提供协议,保证获得足够、精彩的内容。电讯盈科在发展过程中就成功地吸引了30多家著名的内容供应商,开设了包括免费和付费电视在内的上百个频道。电讯盈科为了保证节目源的多样性,与不同的内容提供商签署合约,服务刚推出时便可以提供23个频道,其中很多频道都是在香港首播的。2006年,电讯盈科增添了新频道,还推出自选电影的VOD服务,让用户自由选择喜爱的影片。     法国电信则主要与传统的电视业务提供商TPS和Canal+合作,通过联合运营的方式开展IPTV服务。从2005年第四季度开始,法国电信推出了“法国电信电视套餐”,为用户提供“一站式”IPTV服务;法国电信IPTV主要提供实时电视和VOD服务,用户通过ADSL接入法国电信的合作伙伴TPS、Canal+、CANALSAT的数字电视节目以及数字地面电视频道,所有的IPTV用户只与法国电信签,不必和其他内容提供商打交道,而其他的内容提供商只是法国电信的合作伙伴,不直接面对用户。     美国RTC(Ringgold Telephone Company)公司开展的IPTV则提供包括传统广播电视频道、音乐频道、付费电影频道、视频点播、新闻频道等。为了适应用户的收视习惯,还提供了当地新闻频道和节目导视,同时提供当地气象信息和社会信息。RTC还针对有特殊需求的用户开设了付费频道。目前,几家节目提供商共开通34个付费频道,分别是HBO、Cinemax、Showtime、Starz!。RTC公司把高质量的节目内容当成IPTV业务和有线电视公司竞争的核心手段,在节目内容上超过竞争对手,并且有效地细分客户群开发不同的付费频道来提高业务的黏性。RTC甚至对于偶尔在家看电视的用户也开发了相应的服务内容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这表明在我国发展IPTV,运营商必须与内容提供商密切合作,尤其是与有着大量片源的广电部门。     在IPTV产业链上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最终用户。如何抓住最终用户,不使之外流,是电信运营商控制整个价值链的基础。     国外运营商主要采用内容提供商、设备提供商等与用户隔离的方式,法国电信、电讯盈科等电信运营商都采用了由自己直接面对用户的方式,防止用户直接与内容提供商接触。因此,作为国内电信运营商在发展IPTV的过程中要保持自己直接面对用户,控制用户。内容提供商仅仅是自己的合作伙伴,提供内容给运营商,不直接面对用户。     第三章  国内“三网”行业分析     第一节  电信、互联网行业     1. 环境分析     1.1 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出台,未来5~15 年我国电     信业发展重点已经明确     2006 年8 月,信息产业部发布《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根据信息产业技术发展趋势、战略需求和发展思路,提出了未来5~15 年15 个领域发展的重点技术,以及13 个重大项目。13 个重大项目包括:集成电路、软件、新型元器件、高清晰度数字电视、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下一代网络、网络和信息安全、家庭网络及智能终端、汽车计算平台工程、农业信息化平台、智能交通系统、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及服务体系。从重点技术和重大项目来看,“十一五”期间以及更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电信行业的发展方向,将是不断满足消费需求,促进网络融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2 电信监管面临转型,管理逐步向市场化过渡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决定,从2005 年10 月1 日起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对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台港澳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将视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资费上限标准,电信企业也可以提出调整申请。此次改革应该说是几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资费改革,意味着运营商拥有更大的定价权,且省级运营商就可操作,而且包括固话和移动通信。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标志着政府对资费管制的重大调整,最终目标是要从政府定价过渡到市场定价,是国内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变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此后电信业务资费调整进入快行道,2006 年,在手机资费长期“坚挺”的北京,移动电话价格“坚冰”被打破。     2005 年4 月,信息产业部发布《电信服务》,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了电信服务应当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这项规范的出台将对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电信服务产生深远影响。与此同时,近几年,监管部门连续开展了治理服务热点问题、开展诚信服务、治理信息收费违规行为等活动。2007 年新年伊始,信息产业部就召开“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研讨会,政府部门以及基础运营商、增值企业、媒体、专家等共商电信服务,体现了服务质量监管的决心。     2 .市场现状     2.1 电信市场需求进入相对稳定增长阶段     稳定增长是相对高速增长而言。2003 年之前,我国电信市场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1992 年,我国城镇家庭人均通信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有0.5%,到2003 年,这一比重达到了5%,提高了近10 倍。但是2004 年之后,人均通信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趋于稳定,表明这一阶段我国电信消费市场日趋成熟,在当前的电信服务供给条件下,市场需求趋于稳定。     2.1 电信业务收入不断提高,但增长速度开始放缓     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电信运营市场近年来呈现平稳发展态势,电信业务收入不断提高,但增长速度开始放缓。2005年,电信业务完成收入5799.0 亿元,增长11.7%,增长率比上年下降了0.8 个百分点。2006 年,电信业务收入完成6483.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与上年持平。     2.3 移动电话用户超过固定电话     到2006 年底,全国固定电话用户较上年底增加1736.7万户,月均增长144.725万户,达到3.67812亿户;全国移动电话用户较上年底增加6767.7万户,月均增长563.975万户,达到4.61082亿户。全国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8.1 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5.3 部/百人。移动电话用户已超过固定电话。     2.4 移动增值业务市场快速成长     我国约80%的手机用户使用移动增值业务,主要业务种类有SMS/MMS,彩铃,彩话,IVR,移动游戏和LBS 等。2006 年移动短信业务量达到4296.7亿条,较上年同期增长41%,平均每个用户在一年中发了930多条短信。短信连年高速增长,电信增值企业贡献巨大。数据显示,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的企业达到2.1万家,其中包括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新浪、搜狐、网易等。     2.5 互联网接入用户宽带化趋势明显     2006 年全社会互联网使用人数新增约2100万,总数达到1.32亿人。互联网宽带接入技术及业务的发展,使得拨号接入用户向宽带接入用户的更迭加快。2006年,宽带接入用户新增1450 万户,总数达到5200万户。宽带接入用户总数已超过窄带拨号接入用户。     3. 投资状况     3.1 运营商持观望态度,电信投资趋于平稳     由于电信投资效益下降,3G 牌照的发放延缓,Wimax、IPTV等新技术应用并不明朗,加上相关政策的管制因素,造成绝大多数运营商采取观望态度。2002~2006 年整个的运营商的投资水平基本趋于稳定,基本上保持在2000 亿到2200 亿元, 2005 年电信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033.4 亿元,同比下降4.7%,略低于2004 年的投资规模。2006 年电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8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     3.2 网络扩容、宽带接入成为运营商投资重点     2006 年,运营商的重点业务及投资方向为网络扩容升级、宽带接入、多媒体增值业务等业务。据了解,中国电信2006 年资本开支预算510 亿元,其中23%用于接入网投资,13%用于宽带业务,14%用于数据业务,12%用于固网。从中可以看出,宽带、综合信息服务是2006 年的工作重点。联通2006 年资本开支预算为200 多亿元,其中120 亿元用于G 网优化。     3.3 企业整体效益逐步提升,盈利能力差异较大     2006 年,中移动税前盈利968 亿元,同比增长23%;运营收入2853 亿元,同比增21%。截至2006 年底,中移动用户总数达3.18 亿户,同比增长20%,市值达1.41 万亿元,居于全球通信运营商之首。     2006 年中国电信业务实现收入6483.8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但是,根据中国电信公布的2006 年中期业绩,期内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87.38 亿元,仅上升了2.2%。整体上来看,中国电信通过实施战略转型,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精确管理,坚持以有效益的发展传统固网业务为基础,深入探索新兴业务的商业模式,大力发展综合信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获得了持续增长,客户群稳步扩充。但是,与其他电信运营商相比,中国电信的利润增长放缓,表明中国电信倡导的战略转型压力日益增大。事实上,在固网市场,本地语音通话和长途语音业务早在几年前就放缓了脚步。未来中国电信仍需加快业务转型步伐,而有望获得的3G 牌照无疑是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的关键因素之一。     4. 发展预测     4.1 电信业收入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速     总的来看,电信业务收入增长速度与前几年50%以上的高增长无法相比。未来几年国民经济的稳步持续发展,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用户消费能力的提高,都将进一步刺激电信市场需求的增长。但由于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电话用户增长放缓,而在普及率较低的西部和农村潜在市场,受实际消费能力限制,尚不能形成较大的需求。预计未来几年电信市场的业务收入规模将以10%~14%的增幅保持稳步增长。     4.2 固网增值业务较快发展     随着消费者认知水平的提高和网络技术的成熟,不仅一些传统的语音增值市场将重新获得人们的认同,一些标准化的商业应用也将获得极大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技术创新将使得固网数据通信应用获得创新性突破。到2009 年,中国固网增值业务市场将达到123.5 亿元。     4.3 宽带市场逐渐成熟     目前,中国宽带运营市场的两大主力军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都在积极地实施企业转型,推动网络向以宽带为重要特征的下一代网络发展,努力将宽带培育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宽带业务已成为固网运营商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随着资费水平的下降,潜在的巨大需求将推动业务迅速发展,预计到2010 年我国上网人数将年均新增4000 万左右,其中拨号用户数将呈下降趋势,更多用户将采用宽带方式上网。     4.4 电信上市公司增长空间受限     在电信行业收入增长放慢的大环境下,在海内外上市的四大电信运营商业绩尽管仍会增长,但增长空间会受到制约。     在收入增长放缓的同时,电信业务收入结构保持相对稳定。移动通信仍是电信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数据通信依然是增长最快的领域,固定本地电话和长途电话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有所下降。     这种电信业务内部结构的调整对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非常不利,小灵通业务的放缓和移动电话对固定电话的异质竞争让两大固网运营商不得不寻求主业的转型,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固网业务的收入放缓也增大了这两大运营商获得3G 牌照的可能性,毕竟运营商实力相对均衡是促进电信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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