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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国家or服从国家

2012-03-28 3页 doc 29KB 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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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国家or服从国家 控制国家or服从国家 ——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 控制国家,即通过约束其权力而避免公共权力被滥用,是西方在漫长的宪政试验和实践中得出来的可行方式。,历来控制权力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金字塔式的集中型,如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外衣下的一党独大,另一种是分权治衡式,如美国的三权分立,而宪政史证明后一种模式不仅是可驭的,而且效果好于前者。而中国推行的是:主权高于人权,即推行服从国家的控制国家型。既是服从国家,又是控制国家,这其实一点...
控制国家or服从国家
控制国家or服从国家 ——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 控制国家,即通过约束其权力而避免公共权力被滥用,是西方在漫长的宪政试验和实践中得出来的可行方式。,历来控制权力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金字塔式的集中型,如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外衣下的一党独大,另一种是分权治衡式,如美国的三权分立,而宪政史证明后一种模式不仅是可驭的,而且效果好于前者。而中国推行的是:主权高于人权,即推行服从国家的控制国家型。既是服从国家,又是控制国家,这其实一点都不矛盾,两者中国兼有之。 服从国家,中国自古有之,中国三千多年来,权力都是由统治集团通过暴力取得政权,然后再把权力自上而下,逐级授予下级。如今中国推行的是宪政,宪政的其中一个释义是:宪政是以宪法为基础、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现代政治形态。而宪政在中国所谓举步维艰。虽然中国有全国人大代表,这是中国民主的一个表现,然而其弊端是不可忽视的,党通过人大将自己意志传达至政府,由政府对人民进行合法的领导。且人大代表除近期极个别是为了维权通过人大组织条例选举上的外,其他都是由各行政事业单位指派,通过走过场式的程序而成为人大代表的。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一切都要在上级的领导下进行,“酱油哥”的出现,“农村孩子不该上大学”的提案,代表素质参差不齐,这样的人大代表制度实在没多大的意思。 英国的宪政是世界上所有宪政国家的鼻祖,是制衡原则的范例,然而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诺顿写道:“反对废除的主要论证是:下院作为宪法保障是必要的……有效的下院必须能够作为宪法的制约起作用。”两院制的等级模式在根本上是不相容的,而君主与立宪也是相悖的,英国的宪政改革历史告诉我们这两者同时存在,这种权力制衡的原则是现代宪政国家所推崇的,而且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宪政的另外一个释义是:宪政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一个人自由为宗旨的政治体制。总之,宪政与民主、人权、宪法是息息相关的。而在中国,虽然说宪政改革已经进行了一百多年,但是根深蒂固的封建帝王制的影响并不是那么容易就完全消除的。要实现宪政就必须制约政府官员的权利,而去执行宪政改革的又是政府官员自身,这两者之间就有了矛盾,而在中国,这种矛盾尤为明显。一方面,政府希望推行宪政要公民提出各种建议和不同意见去进行改革;一方面,为了国家的稳定又不允许一些声音的发出,为了自身的权益又压抑人们的思想。 到底是该控制国家还是服从国家?这实在是一个难题,并不是批判目前的中国做的好与不好,也许这是一个经济、政治都在转型的过程,有些东西是不可避免或者说难以避免的。现在的中国确实也是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而面对这些问题国家的一致做法都是采取不告知的方式屏蔽信息,连我们对国家所正在发生的事的知情权都剥夺了。尤其在面对历史这一方面,我觉得做的真的很不好,为了维护共产党的统治,不惜伪造历史,连正视历史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说去说服那些努力追求历史的国人了。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努力开国人之目;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又在拼命愚国人之智。比如利用对媒体的垄断对公民进行灌输,用报喜不报忧的方法来麻痹公民的思想。 我们口口声声说要学习西方的先进思想,又说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似乎就给了一些行为的一些特权,因为我们是有“特色”的,所以我们可以不那样或这样做,即使那样或这样是有利于我们国家进步的。人权是要保障的,但是首先要先看这是谁的人权,普通公民总是低官员一等。宪政的首先要求是要有一部宪法来指导,我们有宪法,不是我们的宪法制定的不够健全,而是执行的时候并不能真正能够做到依法而治,司法已经不能独立,权钱色的交易已经不是什么鲜见的事。 在战争年代,我们必须推行“主权高于人权”,而在如今这个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中,是该推行“人权高于主权”的时候了。孟德斯鸠说:“大国宜专制,小国宜民主”。中国是个大国,难道该继续曾经在中国已经延续3000多年的专制制度吗?当然不是。宪政已经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民主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而西方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这种宪政制度更加利于劳动力发展的自主性,更加能够使得国家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与专制相对的便是民主,而要保证民主,必须保障人权。人权,首先是人的生存权,人身自由权。中国也在强调这一点,只是最近媒体曝光的一些事件,似乎都在控诉着执法者的知法犯法,违法不尊。我们不能否认许多执法者是有良心的,但是当这类无良事件屡次出现的时候,就显得极其不正常的了,必定是某些环节出了问题。是时候,该限制这些官员,这些执法者的权利的时候了。 我们作为公民,作为有身份的公民,有权利申求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微博上出现的“独立参选人”,所谓“独立参选人”,指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言,想要自己出来参选,没有任何单位或组织的推荐的公民。“独立参选人”就是公民维权意识提高的一个表现;而另外一个方面,也表现出现在的政府、现在的人大代表、现在的官场制度已经远远不尽如人意,人们已经不能忍受自己的声音不被表达,不能忍受国家宪法形同虚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未被剥夺其民主权利的自然人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大陆目前的体制上,所有的候选人必须经过服务单位、居住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推荐,并经过许可方能参选。 “独立参选人”的行为不过是依照宪法去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已,这也说明追求人权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之中。 一直以来,公民政治冷漠的倾向是普遍的,国家一直都在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然而矛盾的是,国家一直推崇人民参与政治生活,而这所谓的政治生活是不能够违背党的意志的,否则只能一律封杀,这也许是为了维持国家安定的需要,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失偏颇,确实值得深思。 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咋一看觉得这似乎很合理,因为这是爱国的表现。但是当政府为了所谓的国家建设要强拆你家的房屋时候你是不是必须作让步?是不是政府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做房子建工路就可以在我们不同意情况下直接征用?是不是只要政府需要,我们就必须心甘情愿被代表?我想所谓的爱国也是有一个评判的,而服从国家也是有标准的,而不是盲目的,无条件的。 所有的情况,包括现在中国的国情、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以及历史的发展历程,都在表明:只有在控制国家,也就是约束其权力而避免公共权力被滥用,才能够达到真正的使公民服从国家,即在国家的合理的统治与管理下,公民的政治与中国共产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社会的目标一致。在约束政府官员的权利这方面,中国目前做的远远不够,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许多有心改进中国制度的人们一起努力,一起推进这个艰难的进程。学习西方的好的东西,根据本国的国情去进行完善,这样才有可能让国家的发展道路越来越顺畅。服从国家还是控制国家,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律的,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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