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远洋运输业务

远洋运输业务

2011-12-17 7页 doc 58KB 93阅读

用户头像

is_937185

暂无简介

举报
远洋运输业务远洋运输业务 第一章、远洋运输概述 第一节、远洋运输的概念、特点 远洋运输(ocean shipping),从地理概念理解,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跨越海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运输。从运输业务的关系来理解,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本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或者完全从事外国港口之间的货物和旅客的运输,即国与国之间的海洋运输,或者称为国际航运(international shipping)。其特点有: 1、海上危险 1)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 2)造成的损失巨大:由于船舶的载货量大,油污事故 3)为适应海上危...
远洋运输业务
远洋运输业务 第一章、远洋运输概述 第一节、远洋运输的概念、特点 远洋运输(ocean shipping),从地理概念理解,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跨越海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运输。从运输业务的关系来理解,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本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或者完全从事外国港口之间的货物和旅客的运输,即国与国之间的海洋运输,或者称为国际航运(international shipping)。其特点有: 1、海上危险 1)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 2)造成的损失巨大:由于船舶的载货量大,油污事故 3)为适应海上危险而发展起来的一些比较特殊的:共同海损制度、海上保险制度、海上救助制度、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和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制度。 2、国际性 1)对国际航运市场的依存性:参与国际竞争,充分利用自己的运力。 2)主要货运单证的国际通用性:名称、作用和记载的内容上相似 3)适用法规的国际统一性:共同遵守的国际公约 第二节、远洋运输业的发展 最初的航海贸易的特征是“船货一体”;18世纪末,蒸汽机船;柴油机;集装箱运输。 第三节、船舶营运方式 分为两大类,即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1、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的概念:(liner shipping)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口顺序,经常的从事航线上各港间的船舶运输。 (2)班轮运输的基本特点 1)班轮运输签发提单;2)承运人是在装货港指定的码头仓库接受货物,并在卸货港的码头仓库向收货人交付货物;3)承运人负责包括装货、卸货和理货作业在内的业务;4)班轮运输的承运人与货主之间不货物的装卸时间,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班轮运输的优点 1)能及时、迅速的将货物运达目的港;2)特别适应零星小批量的件杂货对运输的需要。3)能满足各种货物对运输的要求,并能较好的保证货运质量。4)班轮公司都负责转运工作,以满足对外贸易的特殊需要。 2、租船运输 (1)租船运输的概念:又称不定期船运输(tramp shipping),是相对于班轮运输的另一种远洋船舶营运方式。船舶的营运是根据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与需要船舶运输的货主双方事先签订的租船来安排的。 (2)租船运输的基本特点 1)租船运输是根据租船合同组织运输的。2)租船运输的运费或租金水平的高低,直接受国际租船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3)船舶营运中有关费用的支出,取决于不同的租船方式。4)租船运输主要从事大宗货物的运输,如谷物、油类、矿物、煤炭。 (3)租船方式 1)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是指船舶所有人提供一艘特定的船舶在特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运输特定货物的租船。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是指船舶所有人提供一艘特定的船舶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的租船。 3)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COA) 4)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5)航次期租船(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 第二章、班轮运输业务 第一节、班轮运输的货运程序(进出口) 1、揽货和订舱 揽货(canvassion)是指从事班轮运输经营的船公司为使自己所经营的班轮运输船舶能在载重量和舱容上能得到充分利用,力争做到“满舱满载”,以期获得最好的经营效益而从货主那里争取货源的行为。 订舱(booking)是指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2、装船 3、卸货 4、交付货物 第二节、主要货运单证(装港、卸港) 1、托运单(booking note :B/N) 是指由托运人根据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是指由托运人按照托运单的内容填制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 3、收货单(mate’s receipt :M/R) 是指某一票货物装上船舶后,由船上大副签署给托运人的作为证明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 4、提单 5、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L/L)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装货单留底联,将全船待装货物按卸货港和货物的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的汇总单。 6、载货清单(manifest :M/F)是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货物的明细表。 7、载货运费清单 8、危险货物清单 9、货物积载图 10、剩余舱位报告 11、过驳清单(boat note :B/N)和卸货报告(outturn report) 12、货物残损单 13、提货单:是指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据以向现场(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的凭证。 第三节、班轮公会的概念、业务及作用 班轮公会是指由两家以上在同一航线上经营班轮运输的船公司,为避免相互间的竞争,维护共同利益,通过在运价和其他经营活动方面签订而组成的国际航运垄断组织。 业务:1。限制或调节班轮公会内部相互间的竞争:1)协定费率2)统一安排营运3)统筹分配收入4)统一经营2。防止或对付来自公会外部的竞争:1)延期回扣制2)合同费率制3)安排战斗船 第三章、提单 第一节、提单的概念 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第二节、提单的功能(性质) 提单的商业作业,体现在其“物权凭证”的性质上。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可以在银行融资,转让提单也就转让了在目的港的提货权,处分提单等于处分正在海上运输途中的货物。 提单的功能如下: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合同成立于双方办妥货物托运手续之时。提单是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的证明,如果提单转让到包括收货人在内的善意第三人手中,则成为运输合同本身。2)提单是证明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的单证:若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视为已按提单所载状况收到货物或货物已装船的初步证据。提单在承运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为最终证据。3)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三节、提单的分类 1、按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 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 2)收货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2、按对货物的外表状况是否有不良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 clean B/L 2)不清洁提单 foul B/L 3、按提单中收货人栏的的填写方式划分 1)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2)指示提单 order B/L 3)不记名提单 blank B/L 4、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划分 1)直达提单 direct B/L 2)转船提单 transshipment B/L or through B/L 3)多式联运提单 combined transport B/L 5、按船舶营运方式划分 1)班轮提单 liner B/L 2)租船提单 charter party B/L 6、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划分 1)全式提单 long form B/L 2)简式提单 short form B/L 7、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1)倒签提单 anti-date B/L 2)预借提单 advanced B/L 第四节、提单的转让 提单是物权凭证,通过背书可以转让。 所谓背书是指转让人在提单的背面写明受让人,并签名的转让手续。背书有完全背书、指示背书、选择不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提单为指示提单都可以背书转让。 第五节、提单正面记载内容 提单正面条款: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件数、质量、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  3、船舶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的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12、承运人在需要的情况下根据货物状况所作的批注 第六节、提单背面主要条款 1。首要条款和提单的适用法 首要条款(paramount clause)是承运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以明确本提单适用法规的条款。 2。定义条款 是提单中或有关提单的法规中,对与提单有关用语的含义和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的条款。 3。承运人责任条款 1)关于承运人的基本责任 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该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接收、载运和保管货物。 2)关于承运人延迟交付货物的责任 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延迟交付。 4。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period of responsibility clause) 集装箱货物,港――港;非集装箱货物,钩――钩。 5。承运人免责条款 1)因除外危险而免责:1))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2))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以外事故 3))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4))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劳动限制 2)因除外责任而免责: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2))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和财产 3))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3)因托运人过失而免责:1))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2))货物包装不良、标志欠缺、不清 4)因货物本身性质而免责: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 6。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 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666。67SDR,或者2SDR毛重每公斤,两者以高者为准。但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以申报其性质和价值的除外。 7。关于特定货物的条款 可以自由订立任何协议,而且这种协议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8。索赔通知和诉讼时效 第四章、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运费请求权2)留置权3)责任限制权4)免责权。 义务: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1)适航内容;2)适航时间;3)适航程度;管货义务;不得不合理绕航。 第二节、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义务:1)支付运费2)提供货物3)办妥货物运输手续。妥善包装货物,提供货物的正确说明,及时、完备、正确地办理各项手续并将已办理地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支付运费。 第三节、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海牙规则:1)关于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自货物装上船舶开始至卸离船舶为止”。 2)关于承运人的责任: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适货。 3)关于承运人的免责:17项免责,包括2项承运人过失免责:航海过失和管船过失免责,火灾免责。 4)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规定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赔偿限额为100英镑。 5)诉讼时效:规定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索赔的诉讼时效为1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算。 6)关于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在缔约国所签发的一切提单。 7)关于公约适用的强制性:规定运输合同中凡是解除或减轻承运人责任的条款。约定或协议无效。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 1)关于提单的证据效力:明确规定提单对于善意受让人是最终证据。 2)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采用了双重责任限额。 3)关于侵权行为请求的权利:对承运人提出的有关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诉讼,无论是以合同为依据,还是以侵权行为为依据,均适用责任限制的规定。 4)关于规则的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扩大到货物从一个缔约国港口起运和运输合同中载明适用本规则,或起生效的国内法的提单。 5)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1年,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 汉堡规则的主要内容: 1)关于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包括在装货港,在运输途中以及在卸货港,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2)关于承运人的责任基础:采用了完全的过失责任制,免除了“航海过失”、“管船过失”。 3)关于延迟交付货物的责任: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以相对于延迟交付货物应付运费的2。5倍为限。 4)关于赔偿责任限额:835SDR,2.5SDR 5)关于提单的证据效力 6)关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2年。 4、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责任基础、责任限额、免责事项 第五章、租船运输业务 第一节、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载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第二节、航次租船合同主要条款 1)船舶状况说明条款(主要包括船名、船籍、船级、船舶吨位、船舶动态及船舶预计到港并做好装货准备时间)2)出租人责任条款3)绕航条款4)运费支付条款5)装卸条款6)滞期费、速遣费条款7)责任中止及留置权条款8)共同海损和新杰森条款9)佣金条款10)代理人条款(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委托船舶代理代办船舶在港的一切业务11)罢工条款、战争条款、冰冻条款12)仲裁与法律适用条款 第三节、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四节、定期租船合同主要条款 1)船舶说明条款(主要包括船名、船籍、船级、船舶吨位、船速及燃油消耗) 2)出租人提供的事项条款3)承租人提供的事项条款4)交船条款5)租期条款 6)货物条款7)航行区域条款8)租金支付条款和撤船9)停租条款 10)还船条款11)出租人责任及免责条款12)转租条款13)使用及赔偿条款 14)共同海损条款、新杰森条款15)战争、冰冻、佣金条款16)仲裁条款 第六章、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一节、货运程序(进出口) 集装箱出口货运程序:1。订舱或托运:填制订舱单或托运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申请订舱或托运。 2。承运:是对订舱或托运要求的书面确认。 3。发放空箱:要缮制设备交接单。 4。货物装箱 5。整箱货的交接和签收 6。换取提单:凭港站收据换取提单。 7。装船 第二节、集装箱出口货运的主要单证 1。集装箱发放通知单(container release order) 2。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3。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CLP) 4。场站收据(dock receipt :D/R) 5。危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 6。冷藏集装箱清单(list of reefer container) 第三节、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1)整箱货(full container cargo load FCL)和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cargo load LCL) 2)货物交接方式:门到门door to door;门到场door to CY ;门到站door to CFS; 场到门CY to door;场到场CY to CY;场到站CY to CFS;站到门CFS to door;站到场CFS to CY;站到站CFS to CFS。 第四节、集装箱运输的关系方 1。海上集装箱运输承运人 2。多式联运经营人 3。集装箱出租公司 4。集装箱装卸作业区 5。集装箱货运站 第七章、远洋运价 第一节、运价的基本概念:将为完成货物运输所提供的运输劳务的价格(price of transport service)称为运价(freight rate)。 运价制定的主要依据是船舶的营运成本和所承运商品对运费的负担能力,还需考虑竞争因素。 第二节、运价和运费 将海上承运人根据运输契约完成货物运输后从托运人那里取得的报酬称为运费(freight)。 第三节、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 1)以“W”表示:指该种商品应按商品的毛重计算运费。 2)以“M”表示:应按商品的尺码货体积计算运费。 3)以“W/M”表示:应分别按其毛重和体积计算运费,选择其中较高者收取运费。 4)以“Ad.Val.”表示:指该种商品应按其FOB价格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运费――从价运费。 5)以“Ad.Val. or W/M”表示 第八章、海运代理业务 第一节、代理业务 第二节、船舶代理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完成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经济法律行为的代理行为。 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1。船舶进出港手续:1)船舶进港手续2)船舶出港手续 2。出口货运业务:1)货物承运2)国际海上联运货物的中转3)绘制出口货物积载计划4)缮制各种货运单证5)运费计算工作 3。进口货运业务:1)收受载货运费清单2)收受积载计划3)催单4)签发提货单5)进口货物理赔 4。船舶现场管理:1)船务调度业务2)驻船业务 5。有关租船运输的代理业务 6。买卖船舶的交接工作 第三节、货运代理 1。货代的概念:是指货运代理机构或个人接受货主或承运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货主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租船订舱等业务,或代表承运人承揽货载的服务行为。 海运进口的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1)承揽海运进口的租船订舱2)接受海运进口的租船订舱3)租船、订舱4)掌握船舶动态和收集、保管、分发有关单证5)卸货交接6)报关、报检7)进口代运 海运出口的货运代理业务:1)揽货和接受委托2)租船、订舱3)集中货物4)报关放行5)装船监装6)换取提单及处理善后 第九章、货运事故的处理 第一节、种类及现场处理 按照损失的程度划分,可分为全部损失(total loss)和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按照事故的性质划分,可分为货差和货损。 第二节、货运事故的责任 1。托运人的责任2。承运人的责任3。第三者的责任 第三节、索赔: 1)发出索赔通知2)提交索赔申请书货索赔清单正式提出索赔 第四节、理赔 PAGE 2
/
本文档为【远洋运输业务】,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